第二十四章 我覺得我應該先跑——感覺人都合不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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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被排除的是言峰綺禮,無欲無求的人太可怕了,最重要的是我覺得自己不一定打得過人家。

    嗯,最最最總要的是人家麻婆要和衛宮切嗣相愛相殺……我去湊什麽熱鬧?

    當然,最主要排除言峰綺禮的原因,是因為他已經和遠阪時臣結盟了,即便這個結盟看起來並不怎麽牢固,而且沒記錯的話最後言峰綺禮會背後捅刀子。

    千錯萬錯時辰的錯。

    我可不想到那邊去一不小心被偷稅二人組給玩死。

    金閃閃的性格或許某些人會喜歡,但是我絕對不會喜歡的,我不是誰的臣民也不可能對什麽人卑躬屈膝……雖然不介意被罵幾句雜修,但是一不小心我真的回合金閃閃打起來的。

    所以這兩組直接排除。那麽還剩下三個選項……

    我偷眼看了眼穿著鎧甲一臉嚴肅的吾王……好吧這位也算了,切嗣爸爸的性格跟我又有些不同,玩不到一塊去。

    我可不是什麽正義的夥伴,也不可能為了大多數人的生命殺死自己在乎的人。

    況且騎士道……

    那真的離我太遙遠了。

    當然前提是我有在乎的人的話。

    那麽,隻剩下兩個了……

    或許是看我太久沒說話,於是大帝伊斯坎達爾先說:“你也是英靈吧?本王問你,想不想加入本王麾下,與本王一起征服世界?”

    ……?

    啥?

    這就找上我了?

    我看了眼征服王,然後看了眼韋伯,再看了眼韋伯後麵鬼鬼祟祟的打算做些奇怪事情的暗殺者。

    “小心身後哦!”

    話音落下,大帝已經反應過來,不知何時出鞘的劍輕而易舉的砍下assassin的頭顱。但這並不是結束,而是開始。

    一個又一個的戴著麵具的黑影浮現,月光被烏雲遮掩,黑衣的殺手從角落浮現。

    我看著一臉不屑的金閃閃,一臉凝重的呆毛王,一臉無所謂的大帝。摸了摸完好無損的地板——話說這裏的地板到底是什麽材料的,為什麽我從天上掉下來竟然毫發無損。

    征服?

    我不喜歡征服,不論是被征服還是征服他人……因為感覺很麻煩。

    本就是無所謂的活著,為什麽要給自己找麻煩?

    我繼續坐在地上,衣服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幹了,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黑的如同非洲同胞一般。

    不知道,還打不打得起來。

    記憶越來越清晰,看過聖杯戰爭也有差不多五年了,記憶記憶已經模糊。但是或許是英靈的記憶不像人類那樣健忘,我竟然想起來了一些劇情。

    我好奇地看著大帝,不知道他會不會再一次展開他的王之軍勢。

    說真的,有點期待啊。

    大帝頗為不滿的看了眼滿地的assassin,突然搖了搖頭,看向我大聲質問:“不知名的英靈啊!直覺告訴我你並不是王,但是作為非王之人,你覺得,王,是否孤高?”

    為什麽,這個問題問我了?

    我思考了一下:“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哈?”

    “王是否孤高跟我有什麽關係?王,孤高與否!暴虐與否!強大與否!懦弱與否!和我有什麽關係?”我看著大帝的眼睛。

    “是嗎?你是說‘王’和你無關?”

    “是!”

    我看了眼金閃閃,明明是個張口雜種閉口雜修的家夥,在我到來之後卻一言未發。他在看著我,我覺得那眼神很可怕,就仿佛……他曾經見過我一般。

    我感覺很不安,不知道從何而來的不安。

    其他人並沒有注意到這些,呆毛王衝我質問:“為何說‘王’與你無關?”

    “因為我從出生,到死。從未有可以被理解為‘王’的存在出現在我的世界裏麵,拯救我或者戰勝我。”

    “你是說,因為沒有‘王’拯救你,所以‘王’就與你無關?”大帝笑了,似乎是在嘲諷吧,他又問,“那麽與‘王’無關的你,覺得‘王’應該是什麽樣的?”

    “‘王’該是什麽樣?”我看了眼這裏足以被稱為王的三人,“‘王’該死什麽樣?每個人的眼中都有自己的‘王’。孤高?暴虐?親民?都對,也都不對。所謂的‘王’不就應該是一個國家的統治者,按照自己的喜好來無拘無束的進行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無論是征服!——無論是侵略!——無論是嚴苛!”

    “‘王’之所以為王!是因為他本身是王,站在眾生之巔,是一切的主宰。凡人羨慕和尊敬王,因為王有權利。王可以守護,可以殺戮……但是歸根究底,若要稱王,先要是人!”

    “若要稱王,先要是人?”征服王一臉嚴肅的看著我。

    “王,不是孤高的偶像。不是應當被束縛在王座上麵的傀儡。王應當比所有人都自由,因為所有人的自由都應當是王給予的。王的權利,王的力量,王的存在,本就是由人誕生高人一等的。一位王,實際上隻是一個方向,一個指引臣民行進的方向。無論那個方向是對是錯,是萬丈深淵還是刀山火海,王決定了那個方向,那麽臣民就該往那邊去。”

    我一臉嚴肅的看著征服王伊斯坎達爾,一邊還有另外一個複雜的視線看著我,我知道那是呆毛王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該用什麽樣的表情去麵對她。

    這卻也不是最關鍵的,最讓我感覺不安的,還是金閃閃熟絡的眼神。即便沒有看向那邊,我還是依舊察覺到了他眼中傳遞的意思:果然還是那個白癡,沒什麽變化。

    別問我為什麽能夠察覺到別人眼神裏麵總共十四個字的內容,就好像別問我剛才說了什麽一樣。

    因為我也不知道我剛才說了什麽。

    我雖然一臉嚴肅,但是心中卻是摸不著底的:到底成不成啊,我實在是編不下去了!成不成給個準!

    或許是因為金閃閃的視線,我突然不想在這裏繼續待著了,我開始尋思著怎麽離開這裏。

    這邊的三個英靈,無論是哪一個我都不會與之聯合,所以盡快的離開才是最好的選擇。

    更何況,想起了一些東西的我……想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