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七十六章 大小姐的小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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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百年前,冥界,血池。小說
一切都照常發生著,冥帝在忙忙碌碌,閻君在偷工開小差,黑白無常出去勾魂至今未歸,牛頭馬麵好像遇到了人界的修道士,被打得重傷,現在還浸在血池裏不敢出來。唯有修羅神跟大小姐,各自過得輕省,完全沒有要費心的地方。因為他們一個是不屬於這冥界的神祇,一個是所有擔子都有人幫忙背負的寵兒。
剛剛才過完不知道第幾千個生日之後,百般無聊的洛寧再次走進了那片被稱為禁地的迷霧森林。
森林裏,住著冥帝最不喜歡的一個族群,妖。
妖族,是冥界很特殊的一個存在,他們雖然與冥族一樣,由冥界的天地靈氣所生,卻天生弱小,甚至連外形都沒有,隻能跟人界的那些低等動物生成一個模樣,不會說話,沒有法力。若光是這樣,冥帝也不會很討厭他們,最多叫人逮回來當寵物養是。
可問題在於,這些妖不僅實力弱小,還不識好歹,在幾個天生異能,可以修煉的王者帶領下,紛紛為了自由反抗冥族,一連跟他們交手過好幾次,每次都是人少打,人多跑,來無影去無蹤,氣得冥帝暴跳如雷。
要不是覺得自己親自出手對付一群低等動物太掉價,估計早把他們給滅族了。
蓮兒這次去的迷霧森林,是妖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在冥界的三大巨頭裏,冥帝冷情,閻君老好人,大小姐不幹事兒,這三人對於妖族的態度也各有差異,但實力妹控的冥帝為了洛寧想時不時逗逗小寵物的心思,還是格外開恩,給妖族劃了一塊聚居地迷霧森林。在這裏麵,他們的生命可以得到保護,但隻要踏出迷霧森林,便是人人得而誅之。
大小姐跟狐王的故事,是從這一天,拉開的帷幕。
那隻跟了洛寧一百年的小狐狸,沒有名字,在迷霧森林裏,他一直被人稱作絕世天才,出了迷霧森林,則天天被洛寧喚作蠢狐狸死妖精。直到他一無所有,抱著不能遇到她魂飛魄散的打算來到人界,才有了一個象模象樣的名字,季凡。
那天,他聽說全冥界陣法最厲害的大小姐來了森林,一時好,便化作狐形前去看。起初見到這個渾身自帶寒氣的冰山美人,他著實被嚇了一跳,正想轉身逃跑,被眼尖的洛寧逮了回來,逗了兩下之後摟在懷裏一陣蹂躪。
雖然,他不喜歡冥族,但是眼前這個漂亮得不像話的大小姐真的跟他見過的女子不一樣,身軟軟的,香香的,還隨身帶著吃的,每一樣都格外好吃,林子裏的野果甜多了,這樣,他一邊啃著魔靈果,一邊被洛寧帶出了迷霧森林。
這片森林裏的狐狸,這樣,失去了他們修為最高的王。
冥帝,是不喜歡妖的,這一點,他誰都明白。為了報答這位幫他們妖族爭取了棲身之地,還總愛用東西喂他,生怕他吃不飽的大小姐,他忍著痛封印住了自己的修為,讓身體完全展現出本體的樣子。這樣,算不喜歡,冥帝也會看在他隻是隻小妖精的份,不去追究洛寧每天肩頭扛著隻狐狸到處亂跑。
那一百年裏,洛寧帶著他走遍了好多次冥界,好幾次經過迷霧森林的時候,洛寧都想過把他放回去,還會變著法的問他:蠢狐狸,你是不是想回家了若是想,說話啊,要不然我可不會放你回去。
低級的小妖精,是不會說話的,所以,他一直也沒回成家。
但其實,他也沒想過要離開,迷霧森林太小了,小得他每天除了修煉是修煉,根本不知道存在的價值。跟著洛寧,他可以看到很多以前沒見過的東西,吃到各式各樣美味的果子,關鍵是,有個人會摟著他,給他一塊柔軟的地方用來睡覺。算這個人會拿他當抱枕,當暖手袋,當耍威風的狐皮大衣,那又如何
他對洛寧,無私奉獻。洛寧對他,也掏心掏肺,那些連冥帝都沒聽到過的話,他卻能聽得清清楚楚。
蠢狐狸,洛平那個混蛋又來了,他真討厭,總是對我死纏爛打,可我明明不喜歡他。
什麽狗屁修羅神,是個神界覆滅之後沒地方可以去的喪家之犬,我哥哥肯收留他不錯了,今天居然還敢對我逼婚。哼,他那種廢物,嫁給他還不如嫁給你呢,最起碼你好看,捧在手裏軟軟的。
死妖精,你怎麽了怎麽變成紅色的了害羞啦。真好玩,你這種小妖精竟也會害羞。
我想解開封印,回你一句好,可我怕解開之後,你永遠不要我了。他一邊在心裏暗想著,一邊變得越來越火紅,他,本是火狐啊。妖族最高貴的血統,最無限接近冥族的火狐,隻是,這一百年斷絕修煉,消耗了他太多太多的元氣,才讓他連維持本體都困難。
小狐狸,我要去打仗了。你們妖族真是不乖,乖乖待在迷霧森林不好嗎幹嘛非要出來亂跑,惹我哥哥生氣,這下好了,他讓我帶兵去滅了你們。不過你放心,你不是妖,你是我的小狐狸。有我洛寧一天,沒人敢碰你。
小狐狸,你怎麽哭了別哭啊,寶貝。直到最後,洛寧也沒弄清楚,那天的狐王為什麽會流下眼淚。其實,他哭的,不是自己的族人,而是自己。
在聽到消息的那一刻,他第一時間想的,不是族人,而是她會不會受傷,要離開多久。狐族的王,徹底死了。現在的他,是隻蠢狐狸。
我走了,蠢貨,乖乖待在血池等我。什麽,你也要去不行,那太殘忍了,我不想讓你看到。洛寧微微一笑,把不停往自己身靠的狐狸趕下來用籠子鎖住,隨後翻身坐黑龍,呼嘯而去。
在她身後,跟著的,是精銳的冥族士兵,可是,這數量也太少了吧。妖族的繁衍速度,是他們冥族的百倍有餘啊
洛寧。解開封印,震碎籠子,時隔百年之後,他說出的第一句話,是那個全天下最美的名字。
等我。
再次相見,是在戰場,準備偷襲她的三位王者一早埋伏好了,利用大小姐輕敵的毛病,準備同一時間發動攻擊,一擊斃命這位冥帝唯一的親人。算是族破,他們也要讓高高在,藐視眾生的冥帝一嚐失去親人的滋味兒。可惜,他們以為萬無一失的一招居然被一個叛徒給擋住了,那道三尾的身影,冥族人不認識,但他們認識。
站在妖族巔峰的狐族之王
他為一個屠滅自己種族的敵人,斷了一尾。對狐而言,一尾,既是一命。
那一戰,結果如何,洛寧無暇顧及,她隻是失魂落魄地抱著那隻被砍成兩段的小狐狸,一步一步地橫穿了半個冥界,走回了血池,跪在自己哥哥麵前,問他:我的狐狸,還有救嗎
沒有。
可我不能沒有他。大小姐跪在魔宮前,眼淚一滴又一滴的順著眼眶滑落。
魔界的花,謝了,草,枯了,樹,凋了。天空一片血紅,隻有血池在迅速沸騰。冥界,是跟著洛寧一起誕生的,這一刻,沒有什麽這片土地更了解她心裏的感受。
隨後的一百年,洛寧過得都不開心,沒有了小狐狸,她很冷,不知道該幹什麽,無論走到哪兒,心都是空的,到最後,甚至都快忘了該怎麽笑。
直到冥帝通過玄天鏡愛一個凡人,拉著她化成人類來到凡間,她的臉才綻開了久違的笑意。
而她欣然承受天譴,來到人界的原因,最開始隻是因為狐王死的那天,自己哭訴的一句話:我說過,要帶你去人界捉雞的,你怎麽不聽我的話,好好待在血池。你這個蠢狐狸
人界,有雞,雞者,狐之最愛。既然你吃不了,那我替你吧,蠢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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