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王小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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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電玩城。
位於北臨市的一個步行街中,雖然規模不算非常大,但因為其位置比較好,所以生意十分火爆。
黃毛哥帶著贏天和秦夢雨倆人,走進了金龍電玩城。
因為是白天的關係,所以此時電玩城中,並沒有多少客人。
贏天看著四周的搖杆遊戲機,他鄒著眉頭,道:
“不是讓你帶我去賭場嗎?你帶我到電玩城幹什麽”
黃毛哥轉身,看著贏天,道:“小子,在這後麵就是賭場,隻不過白天,不開放而已。”
“白天不開放,那你還帶我來幹什麽”
“你當哥很閑嗎?”贏天冷道。
“你馬勒戈壁的,你拽你媽b,到了老子們的地盤,還敢那麽囂張”
“我看你特麽純屬是,找刺激是吧!”
黃毛哥的忍耐,到了極限,指著贏天就破口大罵。
黃毛哥的聲音十分大,整個電玩城的人,幾乎都聽的見。
不少來這裏打遊戲的青年,都向這邊走來,一幅看熱鬧的表情。
“黃毛,什麽情況有人來鬧事”
隻見一個染著紅發的青年,緩步走了過來,他的身後,還跟著十幾名衣著誇張的混混。
並且,還有不少混混,從金龍電玩城的二樓,走了下來。
黃毛哥見到紅發青年,他再也不忌憚贏天。
“大哥,這個小子仗著煉過幾手,打傷了我們的兄弟,你說該怎麽辦吧。”黃毛哥道。
紅毛看著贏天,道:“小子,出來混,講究的是一個義字。”
“這些兄弟,既然叫我王小賤,一聲大哥,那我自然,要罩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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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王小賤,向來是個有原則的人。”
“第一,不踹寡婦門!”
“第二,不刨絕戶墳!”
“第三,不允許,別人打我的兄弟!”
“所以,小子,你特麽哪隻手打的,就把哪隻手剁了吧!”
王小賤很是牛b哄哄的看著贏天,從兜裏掏出一盒紅雙喜,拿出一支放在嘴中。
啪!
黃毛哥很有眼色的掏出打火機,幫王小賤點燃了香煙。
就在王小賤說話的片刻,從二樓又下來了十幾位混混,站在王小賤的身後,麵帶不屑的看著贏天。
秦夢雨見對方那麽多人,她拉了拉贏天的衣服,小聲道:
“贏天,他們人太多了,要不我們先走吧。”
贏天笑了笑,對秦夢雨投去一個放心的眼神。
“王小賤是吧,說句實在話,你這名字,真的不咋樣。”
“當然,這和我也沒有啥關係。”
“咳咳,我還是說正事吧,既然你們的賭場,要到晚才開,那我就晚再來好了。”贏天淡然道。
贏天的話音剛落,站在王小賤身後的混混們,就捧腹大笑了起來,都用一幅看傻的表情,看著贏天。
“哈哈哈哈…;…;這個小子,是特麽的白癡嗎?”
“哈哈哈哈…;…;我看他的腦袋,是被門給擠過了。”
…;…;
王小賤也笑的夠嗆,道:“哈哈…;…;小子,你當這是你家嗎?”
“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贏天掏了掏耳朵,道:“那你想怎樣現在可是法製社會!”
贏天說這話的時候,自己都覺得好笑。
他如今的身體,本來就是暴力的代表,確還說什麽法製社會。
要知道贏天的單臂,就有五千斤的力量,雙臂也就是一萬斤的力量。
一萬斤的力量,是個什麽概念
一般,一個壯漢的體重,也不過一百五六十斤,就給他算二百斤吧。
而贏天單臂,就有五千斤的力氣,那他抓個人,簡直就和抓個小雞仔,一般簡單。
古有項羽單臂舉起青銅鼎,因為此事,也鑄就了他霸王的稱號,而那青銅鼎,也不過一倆千斤。
真要算起來,像那樣的青銅鼎,贏天可以一隻手,就舉起來倆個…;…;
“哈哈哈哈…;…;法製社會”
“小子,這隻能算是表麵的,而更多的時候,確是看誰的拳頭更硬!”
“小子,我王小賤今天,就給你一課!”
王小賤說著,狠狠吸了一口手中的香煙,吐出一個煙圈,“兄弟們,給我!”
隨著王小賤的話音落下,足有六七個混混,一起向贏天走來。
“小子,你是自己剁手,還是讓我們幫忙”
那六七個混混,不懷好意的看著贏天,臉帶著不屑的笑容。
黃毛哥站在王小賤身旁,一幅看好戲的神色。
贏天絲毫不懼,他捏了捏拳頭,道:“我今天就讓你們知道,什麽叫做以暴製暴!”
唰!
贏天說完,就直接向那七人衝去,速度非常的快。
嘭!嘭!嘭!嘭…;…;
所有的人,都沒看清贏天的動作,那七名混混,就已經躺在了地。
但贏天的身影,確還沒停!
他徑直衝進了,王小賤身後的那群人中。
嘭!嘭!嘭!嘭…;…;
簡直就像虎入狼群,僅僅不到三分鍾的時間。
在場除了一臉震撼之色的王小賤外,其它所有的人,都躺在地,痛苦的哀嚎著。
贏天走到王小賤身旁,道:“你知道我為什麽,沒有打你嗎?”
吧嗒!
王小賤嘴中的香煙,掉在了地。
“為…;…;為什麽”
王小賤隻感覺,他的大腦,現在都有點不夠用了。
想他王小賤,從五歲開始,就因為家庭條件不好,出來當了小混混。
那時他並不知道什麽叫怕,雖然很小,但他砍人確是最狠的一個。
都說軟的怕硬的,硬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
而王小賤,就是屬於那種不要命的。
王小賤雖說對別人非常狠,但他為人確很講義氣,很有原則。
不踹寡婦門!
不刨絕戶墳!
不允許,別人打我的兄弟!
他就憑著這三個原則,在社會的最底層打拚,混了十幾年,才開了這家電玩城。
想他王小賤,混了十幾年,見過不少的狠茬子,甚至能打的,他也見過很多。
但他從來沒有見過,像贏天這麽能打的。
一個人輕輕鬆鬆撂倒三十幾個人,這特麽還是人嗎?
其實。
贏天之所以能打那麽多人,並不僅僅因為,他的力氣很大。
他的速度,還有反應能力,才是最變態的。
一個身的身體,如果想要擁有一種強大的力量。
那麽。
至少你的身體,可以承受的住這股力量。
也就是說,白胡子老頭,幫他解開第一重封印,不僅僅隻強化了他的力量。
就連他的反應能力和速度,也大大的提升了。
可以毫不誇張的說。
在贏天的眼中,這些混混的動作,簡直就像是,放慢了十六倍的慢鏡頭一般。
而贏天的動作,在他們的眼中,那就是以三十二倍的速度快進。
可以想象一下,這差距究竟有多麽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