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林蘭裝進大紅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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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蘭帶我們去了她“戰鬥過的地方”。當然不是上山下鄉插隊的地方,而是她遇到她魂體被“小年輕”打殘的地方。

    地點,在去公安局半道上的一處街道公園。

    沒怎麽花時間,就找到了現場,因為這個現場實在太惹人注目了。

    一看,我也是懵逼。

    這裏,到處都是一片狼藉,地磚被砸爛,跟被轟炸過的伊拉克街道似的。早就有市政人員把現場圍了起來,不讓人靠近,準備維修路麵。

    好在我們是剛剛抵達的,不然直奔此處的異常舉動,有可能讓人誤會此地是我們破壞的。

    從裸露地麵還在噴水的管子看來,這可不是十幾萬就能夠賠償得起。

    看著滿地的狼藉,我,捂住頭無語。

    如果不是這麽一出,今天明明就能夠擺脫林蘭了。究竟是誰給我們增添了這麽大一麻煩?站出來,我保證不打死他!

    這種事情,我隻在心中想一想。

    光光把女鬼打傷這一樁,自己就做不到了,更別提有這種可怕的破壞力……估摸著我遇到對方也得跪!

    說回來,這裏的環境被破壞成這樣怎麽回事?

    還真慘!

    一時間,自己追不到林蘭口中的“小年輕”,也就是給我製造麻煩的家夥,也沒膽去追查那家夥。既然如此,還是聽聽林蘭所謂的“抬喜棺”,究竟要怎麽做吧?

    稍微一打聽,喜抬棺是當地的一種民俗。

    年近百歲的老人死了,叫做“高壽”;久受疾病煎熬的人死了,叫做“解脫”!

    諸如此類的幾種情況下進行土葬,就不能算作白事,隻能算是紅事,已經當作喜事,就是所謂的“抬喜棺”。

    因此,棺材也好,靈堂也罷,都得給人家布置成紅色的。

    當然,也有相應的特殊悼念做法。

    叫自己把林蘭……這個給自己添了不少麻煩的女混蛋的悼念儀式,當成喜事來慶祝,我那是半點心理壓力沒有……

    一定敲鑼打鼓的,隻怕慶祝方式的不夠給力!

    其實想通了,就是要自己給她辦場喪事。

    不過,喪事也不是我想辦就可以辦。

    現在林蘭的屍體被放在警察局裏作為證據,叫我同意沒用,你,林蘭,問過人家警察叔叔同不同意了沒有?!

    懷揣坎坷不安的心情,自己打電話給王華奇警官,好在對方一聽說我主動要給死者辦喪事的事情,並沒有反對。

    現在戴明六已經認罪,繼續留著屍體在公安局鑒證科冷櫃裏也不是個事情。

    警察一樣是活人,也不喜歡老把屍體留著。且不論什麽風俗講究不吉利之類的,就是相處起來都不愉快呀!

    雖然這具女屍會有很多單身男性喜歡,但是在裝滿攝像頭24小時錄像的鑒證科,可沒有哪個單身男敢於冒丟飯碗、蹲監獄的危險,去試一試流浪漢對林蘭幹過的事情……

    更別提流浪漢用過的……誰敢用?

    不怕得病?

    哪怕為了取出胎兒開刀過後,某些器官已經清洗又縫合了,但那種不幹淨的感覺總是有。

    總之,為了弄走屍體,警方也嚐試過聯係家屬,卻始終聯係不上對方。

    先前,章全蛋說夜總會老板是林蘭親戚。

    但是,警察順著我提供的線索一調查,卻發現他倆哪裏有什麽“親戚”呀?

    根本就是情人的關係!

    夜總會老板帶著農村出來的林蘭見世麵,作為交換,兩人發生過好幾次關係。不過,後來林蘭借用他的場地賺錢,兩人的關係也就斷了。

    這卻也是司空見慣的。

    很多這種農村姑娘在離開老家的時候,壓根不想讓人家知道自己的出身,其實這沒什麽,劉備還賣過草鞋呢!

    但是,她們就有這種心理。

    覺得如果讓別人知道了自己家境比較貧困,就會矮人家一頭。

    連天下人間夜總會老板,這個把林蘭帶到大城市收留的男人,同樣不知道林蘭家在哪?甚至於,警察竟連她的身份證號碼,在本地住在哪裏同樣找不到……都有人提議往火葬場一扔,標注個“無名女屍”,反正往常相似情形下,都是如此處理的。

    他們正為不知道該如何收斂,為此,而感到頭疼。這種情況下,我自己主動提出來,要幫他們解決這個麻煩?

    他們再樂意不過!

    總不能找不到家屬,就把女屍留在局裏當鹹魚幹存放吧?鹹魚幹好歹能吃,一具女屍能夠幹嘛?

    取得警方私下同意後,我去聯絡了“一條龍”服務人員,然後直接去了警局。警方幹脆把林蘭的屍體直接交給了我!

    此刻,她穿著一件白色的薄衣,近乎於透明的。

    或許,活著的時候平躺下來,她前麵的二兩肉會變扁平,但死後僵硬了反倒更加挺翹。作為男人,看到這樣的情況,無論是我還是負責交接的警官都忍不住咽下口水。

    大家都是男人,不奇怪!

    緊接著,在警官奇怪的目送下,我推著屍體到外麵裝車。

    正所謂“抬喜棺”,自然需要的是紅色的棺材。

    為此,我順路專門買一塊大紅色的棺材,準備將其放入其中。

    由於女警已經幫忙洗過她的身子,所以我沒有清洗女屍,按照抬喜棺的習俗,直接為其換上了一件紅色的壽衣。

    在換衣過程中,當然會碰到她全身上下,自己又邪惡的感受了一把那天夜總會內感受過的身材……

    且不論其多給自己添麻煩,一個美女在這樣的年華就這樣死去,的確可惜了呀!

    但,我卻沒有想過“趁熱”之類的褻瀆念頭。

    流浪漢的“老婆”,我可不想用。哪怕為了不讓琴晶晶難受,沒有喊她來,現場隻有自己一個人,自己也不想幹這樣的事。

    把林蘭裝進大紅棺材後,等了半小時,“一條龍”的汽車就趕到了警局門外。

    本著好人做到底的精神,給每個人塞了三百三十三塊的習俗紅包,他們接下抬喜棺的活計,蓋上了棺材蓋子,由四個壯漢抓住了棺材的四個角。

    這也是當地習俗,“333”象征著吉祥,是紅事抬喜棺時必須給服務人員的。

    否則……人家嫌不吉就不會接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