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當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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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天寶與賀衛翔又聊了二十幾分鍾,《開心消消樂》想要成為業界神話,前提是質量必須過硬,否則等著變笑話吧!
    所以,林天寶在聊天中一直提醒賀衛翔,質量才是硬道理,良心製作,豐收回報。
    關於這一點,賀公子可是銘記於心,《神廟逃亡》和《植物大戰僵屍》讓他嚐到了甜頭,他不會再像以前那般一心隻想把利益最大化,雖然良心出品不一定能得到豐收回報,但良心出品才是長久之道,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獎銀獎不如老百姓的誇獎,掌上科技要做良心企業,今後出品,必屬精品!
    因此,賀衛翔會親自監督《開心消消樂》的開發進程,注重每一個細節,即便以後《開心消消樂》出師不利,他也不會後悔,因為他已經盡最大努力做到最好了。
    要麽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這是賀衛翔在與林天寶相處過程中學到的,現在他學以致用,打算好好陪林天寶瘋一把!
    實話說吧,賀衛翔還是不看好《開心消消樂》,他純粹就是信任林天寶,舍命陪君子!
    “嘟嘟嘟——”有電話進來了,林天寶道:“翔哥,我這邊有點事,先掛電話了。”
    “好,你忙。”賀衛翔掛斷電話後,左右無事,又把《開心消消樂遊戲策劃》從頭到尾仔仔細細地看了一遍,由於先入為主的偏見,賀衛翔初衷不變,不過他會全力以赴開發《開心消消樂》,不會在遊戲開發環節掉鏈子。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
    林天寶見到手機屏幕上閃爍著“大哥”兩個字,心頭暗道:“這個時間點,大堂哥會有什麽事找他?難道是婚期將近?”
    林天寶父親那邊有兄弟姐妹五人,在林家,他頭頂上有六個哥哥姐姐,這也是他筆名“林家七少”的由來。
    林天寶的大堂哥林天賜,今年三十有二,足足比林天寶大八歲,目前經營著一家小型裝修公司,年收入大概二十萬左右吧!
    在林天寶沒有崛起之前,老林家最有出息的孫子就是他的大堂哥林天賜,大堂哥年紀輕輕就有一家屬於自己的裝修公司,當老板指揮別人做事,這在長輩們眼裏是何等的爭氣,何等的出息,那段時間,長輩們經常把大堂哥掛在嘴邊,林天寶的耳朵都快聽出老繭了。
    年紀大了都有一個習慣,特喜歡嘮叨,尤其喜歡嘮叨別人家的孩子,林天賜年紀輕輕,月收入高達一兩萬,這對工薪家庭出身的老林家來說絕壁是高收入,也是有出息的象征。
    年薪二十萬牛逼麽?
    若是林天寶沒開金手指,年薪二十萬對他來說確實很牛逼,以他撲街寫手的收入,二十萬夠他奮鬥十幾年了,這也是撲街寫手的悲哀,還不如人家工地上搬磚的。
    至於現在嘛?林天寶的一天收入都不止這麽點,所以說,風水輪流轉,老林家的長輩們現在天天把他掛在嘴邊,叨念著他的同輩和小輩,這比唐僧念經還要恐怖!
    林天寶總結出一個道理,不想被大人們叨念,唯有一條捷徑可走,那就是——努力成為別人家的孩子吧!
    林天賜有個談了十年的女友,即林天寶的未來堂嫂羅玉婷,也不知是不是蝴蝶效應,前世大堂哥和大堂嫂在曆經八年戀愛長跑後終於修成正果了,今世這都十年長跑了,還沒有傳出婚訊,算算時間,大堂哥也差不多要給他發喜帖了吧?
    林天寶手滑屏幕接通電話,笑著問道:“哥,是不是要請我喝喜酒啊?”
    若是沒有穿越前,林天寶最怕收到這種紅色炸彈,現在則是毛毛雨了,普通關係999,要好關係9999,親戚尤其是林天賜這種血緣關係與林天寶走得近的,那就視情況而定吧!
    電話另一頭,一個三十出頭的青年手心布滿了汗水,隨著堂弟身份一天一個變化,林天賜真心感到亞曆山大。
    這兩年,堂弟就像開了掛般火速崛起,這不僅驚掉了林天賜的眼珠子,也驚掉了老林家所有人的眼珠子,若不是事實擺在眼前,大家真不敢相信老林家會飛出一條真龍。
    是的,大家都認為老林家的祖墳冒青煙了,這才有了“一飛衝天”的少帥林天寶。
    記得前年春節,林天賜還振振有詞說“人活著首先要養活自己,倘若連自己的溫飽都解決不了,那還談什麽夢想?”
    其實林天賜沒有說錯,夢想什麽的都是狗屁,溫飽問題才是實際,當時林天賜喝了兩口酒,整個人慷慨激昂,以長輩口吻把那時妄想全職寫作的林天寶狠狠地訓斥了一頓。
    林天賜回憶起那時的情景,臉上不由浮現出幾分尷尬,那時的他,並不是看扁堂弟這一生都不可能有出息,他隻是出於一片好心提醒,畢竟堂弟已經在家閑了大半年,加上實習期,堂弟有一年多沒和社會接軌了,而在家裏呆得越久,越怕外出找工作,漸漸地,堂弟就會和社會脫軌。
    盡管那時的林天賜是出於一片好心,可他每次回想起這一幕,臉上都會感到火辣辣的,記得那時,他讓堂弟來跟他混,別的不敢保證,每個月四五千還是隨隨便便的。
    四五千啊,在香樟那種小城市,這待遇還是很不錯的,不過對比堂弟現在的身家,林天賜特麽的想鑽地洞。
    “小七,”林天賜深吸一口氣,發出了伴郎邀請:“十月份你有時間嗎?能不能來給哥當伴郎?”
    “噗通……噗通……”
    讓自己堂弟當伴郎,林天賜卻把一顆心提到了嗓子眼,想想真是醉了。
    伴郎?堂哥竟然邀請他去當伴郎?難道堂哥不怕他這個伴郎把新郎的風頭蓋了嗎?
    林天寶問道:“哥,你確定要我做伴郎?”
    林天賜道:“確定!我想給你嫂子一個難忘的婚禮,希望你能來當我的伴郎,若是弟妹能來當伴娘,那就更好了。”
    汗一個,要是他媳婦也去,堂哥堂嫂不就淪為配角了嗎?一般選伴郎伴娘,不都是為了襯托新郎新娘嗎?選他們這對情侶當伴郎伴娘,絕對是堂哥堂嫂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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