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六章 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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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和自私才是一個人的本質,偽善隻不過是不得不為的手段罷了,是為了更好的維持自己的貪婪和自私,並讓自己的貪婪和自私更具有隱蔽性,更能夠迷惑別人。
就比如一個人養豬,為了讓豬仔能夠快些長大,會給豬仔準備寬大安全的棚子,會精心的為其準備可口的飼料,甚至,時不時麵帶笑臉的為豬仔梳理毛發,讓豬仔能夠安心和舒坦,經過如此精心的照顧,豬仔的成長必然加快,很短的時間內就能發膘,而到了這個時候,先前偽善的主人就會撕下麵具,將長大的豬仔宰殺並吃掉。
在主人殺豬之前,他對豬所做的一切都是善良的,能夠讓豬仔體味到生活的快樂,並信任和愛戴自己的主人,直到被殺的那一刻,豬才會知道自己被耍了,自己的主人之所以對自己這麽好,純粹是為了讓自己長得快一些,然後吃自己身上的肉。
人與豬是不同的動物,可能會讓人覺得無所謂,但人與人之間,也存在這樣的情況,比如,一個企業有一百人,每個人的工作量相差無幾,而為了壓榨更多的剩餘價值,企業家會畫一個很大的餅,規定工作幹的最多的工人,給予雙倍的工錢,如此,一百人都會拚命的幹活,從而將自己的力量全部用盡,並讓產量提高三五成,讓老板剝削了更多的剩餘價值,而老板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卻極小。
努力幹活有錯嗎?當然沒有錯了,可過度的壓榨自己,會給自己留下很大的病根,年輕的時候可能並不覺得怎麽樣,可一旦人老了之後,這種病根就會顯現出來了。
年輕的時候用命掙錢,老了之後就要花錢買命了,這是個非常悲哀的故事,可說的也都是實情,而貧困百姓毀掉身體,所能得到的隻不過是勉強糊口的收入罷了,而資本家的腰包卻裝的滿滿的,從某種角度看,就是資本家抽幹了貧苦百姓的血汗,讓自己獲得了可觀的收入,這與人養豬的本質是一樣一樣的,所不同的,是人有自主選擇的機會,而豬仔沒有選擇的機會,除了被養被殺之外,沒有別的選擇。
而人是可以選擇的,在進入封建社會之後,人就已經具有選擇的權利了,後世人權運動的開展,更增加了人的自由性,讓人可以選擇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從而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可當部分人壟斷了所有資源的時候,留給窮苦人的選擇就非常少了,你可以有理想,可以有抱負,可實現起來太過困難,所有的資源都在別人的手中,你能夠成功的幾率幾乎為零,在這種情況,為了維持生存,窮苦人將不得不選擇讓別人剝削,讓別人壓榨,用自己的身體換錢,讓自己成為奴隸。【愛↑去△小↓說△網 qu 】
這種不得不心甘情願成為奴隸的人,是非常可悲的,可又是不得不如此選擇,若是選擇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可就有可能會被餓死了,因為他們沒有資源。
一個沒有學識,沒有土地,沒有房屋的人,若是不去讓人壓榨,又如何去生存呢?隻能被餓死。
而這個人為什麽就一無所有呢?這是因為他的資源都被別人給占了,所有的資源都是少數人的,所以才導致了這樣嚴重的後果,讓人不得不選擇被壓榨。
被壓榨的久了,人的精神多多少少都會出現一些問題,工作的效率就會降低,而為了提高人的工作效率,就必須改善人的精神狀態,所以,就有了剝削者偽善的一麵。
比如,時不時的關心幾個最貧困的被剝削者,給他們額外的報酬,給工作最認真的人一筆獎勵,從而激發更多人的工作熱情,還可以拿出一筆錢捐給災區,從而體現自己的偽善一麵,提高個人的魅力,讓員工變成像粉絲一樣的狂熱。
最可怕的就是一些口頭上的承諾,比如,一定要讓所有員工怎麽樣,多少年之內,一定要讓所有員工住上自己的房子,一定要實現員工的幸福感,讓員工自願工作,幸福的工作。
被迫的自願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情,沒有什麽事情比這個更倒黴了,一個人並不願意去做某事,但礙於情麵,卻又不得不自願去做,比如捐款,誰敢說所有人都真的很自願的去捐錢,至少有相當比例的人是被迫的,一個人很討厭領導,但為了某種目的卻不得不去跪舔,並自願為領導擦桌子,這也是種悲哀。
總之,作為窮苦人,活著就是受罪,除非精心修習精神勝利法,在自身處在任何條件下都能獲勝,否則,真的是很悲哀。
而富人為了更好的剝削,享受更貪婪的生活,也一定要做好偽善的一麵,一定要讓偽善將自己包裹的嚴嚴實實,將自己的貪婪本性和剝削本質完全遮蓋起來,這樣才能活得精彩,不但可以肆意的生活,還能享受別人的尊敬和愛戴。
在前世的時候,李安是個十足的被剝削者,日子過得真的不怎麽樣,而自從來到大唐之後,李安就是個十足的剝削者。
而且,李安還是一個聰明的剝削者,不但可以毫無顧忌的剝削窮人,而且,很多窮人還對李安感恩戴德,覺得李安是個好人,是個值得跟隨的人。
這就是所謂的個人魅力,一個人要想具有個人魅力,並不需要將自己的財富分給別人,這樣自己的生活就無法保障了,而是要學會剝削,而所謂的學會聰明的剝削,就是既要實現對別人的剝削,榨幹別人的剩餘價值,同時,還能弱化這種剝削的感覺,讓人感覺不到自己是在被剝削,自己努力工作很開心。
若要實現這一點,就必須懂得人性,懂得人的優點和缺點,懂得普通人需要的是什麽,想要獲得的又是什麽,隻有這樣才能更好的駕馭窮人,讓窮人心甘情願的被自己驅使。
李安能夠輕鬆的成為這樣的人,並不是他有多麽的聰明,而是因為他擁有別人所沒有的知識,可以更輕鬆的掙錢,而在輕鬆掙錢之後,就可以給身邊的人更多的收益,從而讓跟隨自己的人產生心理的差別,覺得自己足夠好,比別的老板好很多。
錢財暖人心,這是一個更古不變的定律,在任何時代都是通用的,窮人辛辛苦苦打工,圖的是什麽呢?自然是為了獲得生存所必需的錢財,若是不給錢財,傻子才會去打工,除非腦子出毛病了。
所以,隻要多給一些錢財,員工就會很高興,被剝削的感覺就會弱化很多,甚至,會覺得自己很幸福,當然,這種幸福都是比較出來的結果,自己被剝削的弱一些,幸福感就會高一些。
訶陵國的百姓,並沒有為李安做過任何事情,不存在剝削關係,所以,即便李安隻是給他們每人一小塊肉,也能讓他們感激涕零,讓他們覺得李安是個好人,一個十足的好人。
現在,作為一個好人的李安,正在偷偷的吃烤肉,一個香噴噴黃亮亮的烤肉,身邊的侍衛,也都有足以填飽肚子的食物,這些侍衛負責保護自己,所以,是必須要吃飽的,不能為了不相幹的災民,讓侍衛餓肚子。
“李侍郎,您說今日白天,我們看到的野人,跑到哪裏去了,我們明明看到了,為什麽訶陵國派出那麽多的人,卻完全找不到野人的蹤跡?”
天軍大隊正南下,好奇的問道。
李安說道:“我隻看到兩個野人,你呢?看到幾個野人?”
南下開口道:“我也隻看到兩個,都是強壯的成年野人,塊頭很大。”
李安笑道:“這不就結了,野人隻有兩個,這附近全是群山密林,想要找出兩個人,談何容易啊!”
“李侍郎說的是,看來是這兩個野人躲起來了,不過,若是他們就躲在附近,豈不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南下說道。
李安點頭道:“野人的存在的確非常危險,不過,你還需要怕他嗎?我們有那麽多侍衛,安全問題不用擔心。”
兩百多名侍衛,有一半都要值夜,分為前半夜和後半夜,每個都是五十人,如此嚴密的防衛,完全可以確保安全,不用擔心落後的野人發起偷襲。
關於野人,自古以來都是存在的,至於為什麽會存在野人,誰都說不清楚,反正,即便是後世,也是存在不少野人部落的。
尤其是訶陵國所在的爪窪島,在後世的時代,都一直存在野人部落,這些野人是吃人肉的,所以,也被稱為食人族,是一個非常可怕的野人部落。
當然,野人再可怕,也沒有文明的人類可怕,因為野人的能力太有限了,他們隻擁有最原始的武器,所能造成的破壞力非常有限,而文明人擁有強大的武器,一旦心地變壞了,會給整個天下造成極大的損害,是野人所不能比的。
而為什麽爪蛙島會一直存在野人呢?這自然是因為這個島嶼的自然環境太惡劣了,到處都是火山,密林,還有野獸,文明人並不能走遍這個島嶼的所有地方,這就為野人的生存提供了足夠的土壤,並一直持續到後世。
當下野人的命運會如何發展,李安並不是很關心,這是訶陵國的事情,他無需掛在心上,也沒有能力左右野人的命運。
“啊……”
李安正在吃烤肉,突然從兩百步之外傳來了受驚的叫聲,這聲音頗為恐怖,有些讓人毛骨悚然。
“發生了什麽事情?”
李安習慣性的問道。
“李侍郎,我帶入過去看看。”
南下拿起兵器,招手帶領十名士兵,向聲音傳出的方向走去。
一刻鍾後,南下走了回來,神色凝重道:“李侍郎,我們發現了血跡,還有破損的衣服殘片,看來是有人出事了。”
“就發現這些?”
李安問道。
“隻有這些了,訶陵國的人馬正在搜尋,或許能發現更多的東西。”
南下回答道。
李安蹙眉想了片刻,開口道:“有衣服殘片和血跡,這說明是有人遇害了,是被野獸叼走了,還是被野人弄走了呢?”
“應該是野獸吧!若是野人,完全可以將人打暈,完整的帶走,怎麽會搞得地麵有衣服殘片和血跡呢?”
南下分析道。
李安開口道:“這個不太好說啊!你是把野人當成人了,其實,野人跟野獸是一類的,他們的捕獵應該也跟野獸差不多,不過,究竟是野人還是野獸,隻有調查清楚了才能知道。”
營地旁邊出現了恐怖的事情,雖然還沒有完全傳開,但訶陵國國王是肯定知道的,這讓他沒有了睡覺的心情,踱步出來詢問情況。
“到底是怎麽回事?”
國王對手下人的辦事效率非常的不滿意。
“國王殿下,是有人偷偷的跑出去了,然後,人就不見了,隻發現了血跡和衣服殘布。”
手下匯報道。
“好好的,不呆在營地,為什麽要跑出去。”
國王不滿道。
“大概是肚子餓了,想出去找吃的吧!”
手下猜測道。
“嚴格控製營地,晚上不許任何人出去,不能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國王認真的說道。
“是,國王陛下,一定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手下連忙去安排,將營地封鎖,不讓人外出。
搜索持續了一個多時辰就停止了,既然找不到,那就沒有必要繼續找下去了,反正隻是少了一個普通人而已,並不是什麽大事。
第二日一早,太陽照常升起,救災也照常進行,一切都沒有發生任何的變化,就好像昨日晚上的事情,完全不存在一樣。
不過,很快就有人在一處灌木叢中發現了一具帶血的骷髏,從而讓人想起昨夜發生的事情。
這個人的死因很快就查清楚了,是先被殺死,然後被綁在一根樹幹上,並被割掉了所有的肉,最後的骨架被丟棄在隱蔽的灌木叢中,隻是骨架的位置與最初留下血跡的位置相隔五百步,所有在夜間光線不好的情況下,沒有被發現。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