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Chpater 29

字數:4993   加入書籤

A+A-




    Chpater 29

    任景和他打了招呼。

    喻星哲盯著他們看了三個來回, 最後他抿著嘴問:“你們是一起的?”

    夜琛實在有些不好意思,這感覺就像帶著“藍朋友”見家長還穿了情侶裝一樣, 要多那個啥就有多那個啥。

    夜琛沒出聲, 任景道:“琛琛說你們很早就認識, 既然都是朋友, 所以就一起來了。”

    琛琛!朋友!

    喻星哲瞬間炸成煙花,他盯著夜琛,薄唇微動,顯然在醞釀狂風暴雨。

    夜琛還是第一次聽任景這麽叫自己……嗯……太太太不好意思了!

    不過現在不是想這個的時候,他得安撫下喻星哲。

    喻星哲肯定氣炸了, 夜琛明白,這道理很好懂,當初顧溪以為他喜歡任景時也快炸了。

    沒什麽別的緣由,就是覺得被隱瞞了十分不滿,將心比心,他們有一天忽然有了結婚對象還不告訴他, 他也會原地爆炸。

    夜琛終於開口道:“我們進去吧。”

    三個人每人都帶了助理, 一起拄在這兒都快造成交通堵塞了。

    進去?喻星哲隻想拿刀砍人!

    好在這時又有人來了,是塞薩爾導演, 他是個留著大胡子的中年男人, 有些發福, 但看起來很和氣, 他笑嗬嗬道:“都到啦, 我好像來晚了。”

    任景說:“我們也剛到。”

    塞薩爾看見了夜琛, 眼睛一亮道:“這位是?”

    任景給彼此作了介紹,塞薩爾委婉道:“你們……”

    任景笑得很含蓄,看著夜琛的視線已經快溺死人了,他察覺到夜琛很害羞所以貼心地說道:“我們先進去吧。”

    喻星哲:“!!!”眼睛都他媽的要瞎了!

    不過喻星哲好歹忍住了,雖然他脾氣暴躁,但已經不是十七八的少年了,不至於一激就怒,雖然現在一顆心都血淋淋的,可也撐住了,除了麵上冷了一些,沒太過分的表現。

    飯局上人不多,而且都和任景很熟,當然和喻星哲也很熟。

    他倆估計以前就認識了,不過也隻是朋友的朋友,明麵上的接觸,沒有深交。

    他們倒是默契得很,誰都沒有讓夜琛為難。

    任景也沒當著這麽多人“秀恩愛”,喻星哲也不會在這種地方質問夜琛。

    夜琛還挺自在的,在場的都情商一百八,別管夜琛到底是什麽身份,就衝他和任景穿的衣服,他們也都對他和和氣氣周周道道。

    任景沒直白的秀,但一些小細節上卻展現出對夜琛百分百關心。

    似乎他時時刻刻都在留心著夜琛:夜琛視線晃了晃,他都知道他在找黑椒醬,然後遞到他觸手可及之處。

    這些小細節別人注意不到,但喻星哲卻看得一清二楚。

    他吃著牛排仿佛在手撕生牛,別說味道了,簡直是嗓子眼裏噴火!

    喻星哲拿起酒杯,小半杯葡萄酒一飲而盡,可惜了火沒熄,更旺了。

    任景看向他,微笑道:“喻總好酒量。”

    喻星哲說:“比不得任影帝。”

    任景搖頭:“我不行,喝點兒就醉了。”

    喻星哲道:“別這麽謙虛,我可是聽聞任影帝千杯不醉。”

    塞薩爾打趣道:“喻你可別挑釁任,他酒量真的很厲害!”

    喻星哲皮笑肉不笑:“酒逢知己千杯少,今天難得開心,我來開幾瓶好酒吧。”

    他叫來Waiter,點了四瓶六位數的紅酒。

    夜琛心咯噔了一下:“阿哲……”

    喻星哲揚眉看他:“叫哥。”

    夜琛:“……”

    喻星哲又擺擺手道:“罷了罷了,兒時的稱呼,懶得逗你。”

    這段數也不低,話裏話外的親昵不要太明顯。

    任景麵色不變,聲音四平八穩:“既然喻總興致這麽好,那恭敬不如從命。”

    夜琛連忙看向他:“你中午才喝了!”

    任景說:“沒事。”

    夜琛滿眼都是焦急,他是真擔心,中午喝了兩瓶,晚上再拚酒,這是糟蹋身體呢!

    喻星哲心裏酸得要死,嘴上還漫不經心道:“別逞強,不能喝就別喝了。”

    這話意有所指。

    任景也沒說什麽,隻抬了抬手,示意Waiter倒酒。

    夜琛:“誒……”

    這倆是怎麽回事?怎麽還有火藥味了?

    其他人反而覺得很有趣,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是這樣的:任景和夜琛在談戀愛,蜜裏調油;喻星哲是夜琛的發小,關係很好。這會兒喻星哲大約是“大舅哥”的心態,想要校一校任景。

    喻總:MMP!

    在吃瓜群眾們的起哄下,晚餐倒是“其樂融融”,最後喻星哲和任景絕對都醉了。

    但是這倆都是“老江湖”,醉了也不顯,都跟沒事人似的。

    可惜散席後,喻總是被助理扶著上的車,任景握著夜琛的手,一上車便把人按在座椅上親了個遍。

    夜琛都快被他親醉了,他小聲叫他:“任、任景……”

    任景百分百醉了,他擁著他,聲音軟得像棉花糖:“琛琛。”

    夜琛被他叫得身體都顫了顫。

    任景又道:“我的寶貝。”

    夜琛夜琛,從這個名字就能看出他是備受寵愛的。

    琛,有珍寶的意思。

    夜爸夜媽把唯一的兒子當成寶貝,但其實還有一個人也把他當成了寶貝,放在心尖尖上的寶貝。

    夜琛麵色緋紅,心像灌了蜜一樣甜。

    “任景……”他一衝動,都想把那四個字說出來了。

    但任景卻輕聲呢喃了一句:“別離開我。”

    夜琛怔了怔。

    去死係統唏噓了一聲。

    夜琛以為自己聽錯了。

    “任景剛才說了什麽?”

    去死係統道:“求你把他帶回家。”

    夜琛嘴角抽抽:“你要是靠得住,母豬都能爬上樹。”

    去死:“嗬嗬。”

    夜琛再看過去,任景已經閉上眼睡著了。

    睡得特別安靜,特別深,可是握著夜琛的手卻非常用力,似乎連睡夢都不能讓他放鬆,好像稍微鬆開一下,這觸手可及的珍寶便隻能遙遠相望。

    夜琛心裏一軟,在他嘴角吻了一下。

    去死道:“瞧你那慫樣,要親就親。”

    夜琛:“閉嘴!”

    去死又道:“別說我沒提醒你,你的隨機任務還沒完成。”

    是了,白天的時候隻睡了五十七分鍾,距離一個小時還有三分鍾。

    夜琛小心地讓任景枕在自己腿上。他低頭看著他,眼中嘴角全是笑意。

    別說是三分鍾了,三個小時他也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