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皮製行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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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張郃直愣愣地昏厥了過去,李闖王不由得呆了一呆,但畢竟作為行腳郎中那麽久,隨即他便明白過來了。

    當下,李闖王看了看張郃,又稍稍遲疑了片刻,便出手將張郃一直背著的行囊丟在一邊。又將張郃平放在地,借著洞口傳來的光亮,可以看到昏厥的張郃表情似乎都痛苦異常,就是這搬動他脫臼的身體,劇烈的疼痛也沒讓他醒來。

    “李某敬你是條漢子!”李闖王望著張郃那張因痛苦扭曲而消瘦的臉頰,想起他果決卸骨的樣子,不由低低地含糊了一句。

    作為太平醫術研究透徹了的李闖王,自然知道該如何醫治張郃,毫無疑問,第一肯定是要先止血,李闖王便從懷裏掏出重八大爺送給他的止血生肌粉,那重八大爺當日可是說,這止血生肌粉是他的看家良藥,可比尋常的金瘡藥要好很多......

    望著已經被清洗傷口後又止血包紮好的張郃,李闖王想了想,既然他的真氣被自己封了,就算他四肢健全也對自己應該無威脅了,於是又出手將張郃左肩和左腿脫臼的骨頭重新用手法挪移複位了,張郃失血過多,昏迷的很徹底,就是那脫臼後挪移複位造成的劇烈疼痛,居然也隻讓張郃在昏迷中哼哼唧唧了幾聲。

    慢慢地撞門的聲音不知道什麽時候停止了,估計是石門內的那三條三眼猛犬也撞累了,但大概應該是這類畜生的聽覺和嗅覺特別靈敏,感覺到張郃和李闖王就在石門外,它們竟然都呆在石門後一直不肯離去,偶爾還怒吼兩聲,隔著厚實的石門,隱隱約約的似乎從極遠處傳來一般。

    張郃依然昏迷不醒,隻是嘴裏隱隱地呢喃著,但李闖王還是忙活了好大一陣子,才算把張郃醫治完畢,該包紮的地方包紮好了,該複位的位置也都複位完了,李闖王便將他留在洞內,自己也覺得氣悶,便準備出洞透透氣。

    李闖王一手提著張郃的行囊從洞內走到洞口的靈泉旁邊,找了個更為潔淨的地方,一屁股坐下,作為勝利者,此時的李闖王完全有權利來檢閱他的戰利品了。

    在洞內黑乎乎的倒沒注意,這一出來,李闖王發現張郃的這行囊可不得了。

    這黑乎乎的行囊整體呈褡褳樣式,但明顯不是綢布棉麻所製,應該是一整塊皮做出來的,摸上去還軟乎乎的,如同絲綢一般光滑,最為奇特的是,這行囊偏偏還找不到一點縫合的針腳,似乎這皮製行囊天生就是如此,李闖王納悶了,難道還有那種生物會有如此一整塊皮,天生皮製行囊的一整塊皮?

    李闖王摸了摸自己的腦袋,真感覺有點蒙了,心中隻是暗暗猜測著,這世間難道有天生就是皮製行囊的怪異生物不成?

    不死心底又摸索了半天,李闖王突然還發現,這怪異的皮製行囊不僅沒有針腳,而且還居然連口子都沒有,這行囊無口,怎麽裝東西呢?

    李闖王拿著這行囊是反複地研究,作為過來人,李闖王也算是見識不凡的人了,但總覺得極為不解,大有覺得自己的腦子不夠用的想法了,甚至急切得真想用闖王大刀的刀芒把這行囊給切開看看,但一想到這皮製行囊畢竟也是自己的戰利品了,要真是件了不得的寶貝,被弄壞了可就真的劃不來,倒不如等張郃醒來再來問他,反正他也跑不了。

    李闖王研究大半天,硬是沒點頭緒,既然皮製行囊死活找不到口子,便幹脆把它丟到一邊,抓起張郃那柄可以自由組合,也讓他吃了不少虧的長槍研究了起來。

    張郃的長槍,做工極為精妙,雖然是號稱長槍,但畢竟隻是隨身武器,所以並不是過分的長,整把長槍總長大約八尺,入手時極為沉重,那重量和手感象極了平常見得較多的的镔鐵槍,隻是這長槍的鋼質比镔鐵槍可明顯堅韌了很多。

    張郃的這長槍分成兩段,每段四尺,在中間用插釺錨定,可以自由的分合,一旦兩柄接在一起,便成了長槍,一旦分開,就可以如同自己的闖王大刀一樣,背在背後,端得是十分的方便實用。

    握著張郃的這隨身長槍,李闖王突然想到以前聽得最多的是張翼德的丈八蛇矛,心裏暗想,丈八丈八,如果那丈八蛇矛真的有丈八,那長度怕就有五米開外了,如此長度的長槍,先不說是用是什麽材質做的,單單隻說假若真要拿著它站在平地上,該如何握穩平衡都是問題。

    再要是掄起來,那會是個什麽樣子,肯定至少是顧了頭就顧不了尾,這掄都掄不圓的長槍,怎麽可能用來和人交手!但旋即又想了想,這樣的長槍,隻有可能是騎在高頭大馬上,用馬匹衝鋒時,作為衝鋒的騎兵槍使用還差不多,想到這裏才似乎明白了這張郃的長槍為什麽與史載的那些長槍不同了。

    既然想到了長槍,李闖王不由得回憶起太平要術裏的介紹了。

    太平要術裏兵器概說指出,槍乃百兵之王,所以在戰場上用槍的武將是特別的多,一來槍用起來點,刺,撩,掃,砸是每樣都能來,更為有意義的是,練槍還有一個最大的好處,那就是“借力打力”,所以對於好的槍法來說,最不怕的就是對手人數眾多,因為敵人越多,自己就越省力,長槍借敵人的力量反彈舞動,槍法高手甚至可以做到滴水不漏。

    當然用槍也有弊端,那就是如果對手抓住了自己的節奏,在兵刃相交時卸掉力量,使自己的槍杆不再顫動,那就說明遇到了高手,這時使槍者的處境就將極其危險,起碼需要幾秒鍾時間才能用腰腹的力量重新再把槍舞起來,但對手既然是會卸力的高手,那就絕對不會給使槍者這個機會了。

    這張郃的槍雖好,但不是李闖王擅使的趁手武器,李闖王的武器可是大刀。

    而李闖王之所以選刀,一則是因為太平要術裏的蒼狼破月刀刀決,確實威力驚人,二來槍雖為百兵之王,但刀更是百兵中的霸王,而且用刀者一般比較剛毅,用刀的爆發力也極為強大,對力量的使用效率也極高,加之刀攜帶又方便,李闖王自然願意選刀了。

    隻要想想揮舞著大刀砍劈的氣勢,李闖王最喜歡的就是這個感覺,武器自然選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