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狼群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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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這樣一個人沒有人願意要他,就是一個惹禍精,說句不好聽的,抹黑人民警察的形象。但我一直奉行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有時候有些地點,就要非他不可。
成立專案組這一天我等了很久了,因為現在我才算是真正的以警察的名義調查,之前查的再多,隻能說是個人,得不到後麵的支持。可以說,如果前幾次有同事的支持,我也不會落入那麽危險的境地中。
既然孫隊提到了魯明麗的投毒案,我就準備先從這裏查起,當然我也沒有忘記在摩天輪三號倉的那份檔案袋,當晚回去後,我就仔細研讀了一番。
裏麵記載了林宇所知道的一切,首先這個組織名叫狼群,什麽時候成立的已經無從考究,在哪裏成立的更是不知道。他們廣納成員,無論是街邊的乞丐,還是公司的白領董事長,都在他們的納入範圍之中。
很多人一輩子也隻是外圍成員,就像盧浩然一樣,連打上狼頭刺青的資格都沒有。然而一旦打上了狼頭刺青,就再也沒有反悔的可能,比如劉成,王南鈞,他們曾經都是狼群組織的內部成員,負責吸納資金。
這也是為什麽,他們明明貪了那麽多,卻找不到贓款的原因。
但也正因為如此,這個組織的情報才會非常巨大,上至領導,下至實習警員,或許就我身邊的人,都是他們的眼線。一旦有人被發現,輕則轉移到外省多避風頭,重則直接狙殺。
狼群中有一個專門執行死刑的小隊,名為狼牙,也就是刀疤男和林宇所在的小隊。因為林宇身在其中,所以對狼牙的介紹也比較詳細,包括他親手殺了多少人,殺得是誰,怎麽殺的,拋屍在哪裏,都詳細的供述出來。
狼牙中每一名成員都能達到警隊精英的水平,他們大部分是國際雇傭兵,少部分的退伍軍人,還有一些隱世的古武高。他們擅長的也各不相同,有些人喜歡玩槍,有些人喜歡用刀,還有人對毒藥精通。
我的腦海裏不禁浮現出一個成語:“廣納賢才。”
因為現代的教學製度,很多人才被埋沒在世界的各個角落,在狼群有一個部門就是專門尋找這些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給予適合他的位置,發揮最大的作用。
除此之外,就是核心成員,林宇在資料中說,他隻見過核心成員一次,全身隱藏在黑色的鬥篷中,隻能看到蒼白的下巴。他判斷這些人應該常年行走在黑暗中,不見陽光,所以皮膚才會這麽蒼白。
狼群是一個非常嚴密的組織,他們無論哪個環節出現漏洞都可以第一時間知道,並且修補,或者是替換。
看到這兩個詞我有些頭皮發麻,這是完全把人當做機器零件,修補不了就替換,至於壞了的“零件”哪去了,我想都被狼牙給處理了。
最後,林宇還加上了一句:“他們無所不知。”
我皺著眉頭,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無所不知的人嗎?如果真的存在,世界上又怎麽會有這麽多的未解之謎?
我猜測應該是他們的成員很多,人脈很廣,遍布世界各地,無論何時發生什麽事都能得到第一手資料,所以才會“無所不知”。就算是這樣,這個組織也是非常可怕了,或許江城隻是他們作案的其中的一個,滄海一粟罷了。
最後他還提到了張成才,這個人他們也不了解,隻是受命在追捕,並且特別強調,一定要活捉。
看完關於狼群組織的資料,我對這個組織也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這對我們以後追蹤有很大的幫助。最為重要的是他告訴了我身邊的人不可信,有了前車之鑒,這份資料我沒有給任何人看。
並且我確定張成才和他們不是一夥的,這讓我大為放心,從張成才目前的所作所為來看,他對我們沒有惡意,有時候還會幫助我們提供線索。
有句話說得好,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想必他也是被追的走投無路,才會想要借我的手鏟除異己。而我也恰好需要他提供的資料,所以這份合作在所難免,隻是誰也沒捅破窗戶紙罷了。
將資料收起放好,我讓鄭欣把投毒案的卷宗給我,這個案子已經很明了了,盧浩然死後,建築工地停工。一個幾億的項目說停工就停工,這顯然不可能,每天的損失都在遞增。
所以盛安大廈要重新招標,參與的競標公司有很多,這麽大的蛋糕,誰不想分一口,哪怕隻是一點殘渣,也夠他們吃幾年的了。
達飛建築公司在行內的信譽一直很好,但這次接連死了兩個人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正因為如此,才會重新招標。
不過他們不可能放棄,魯明麗就作為代表參與了這次招標,這個女人我見過幾次,盡管小問題很多,但業務能力確實很強,是一個典型的女強人。
這次重新招標她是誌在必得,其他幾家建築公司視她為大敵,其中一家建築公司和達飛建築公司一直是競爭關係,所以他們想了一個辦法,投毒。
胡誌雄就是那個投毒人,他的行動被監控拍的一清二楚,假裝拜會魯明麗,趁她不主意將一個小藥片扔到了魯明麗的茶杯裏,從而導致魯明麗中毒身亡。
證據鏈很清楚,作案動機也不缺,所以很快就給胡誌雄定了罪。但是在審訊的時候卻不太順利,他一口咬定自己投的是瀉藥,都是給公司打工,他也沒想做的那麽絕。
案子陷入了僵持,他不認罪,法院就沒辦法定他的罪,以至於他現在還在看守所中關著。兩個月內,看守所所長連續換了三個,這次的所長名叫林浩,曾經跟過孫隊一段時間,後來被調到了看守所,這次林宇死亡後,實在沒人,隻能將他捧了上去。
他年紀不算太大,才三十五歲,按資曆算是比較年輕的了。這個人我也見過幾麵,印象說不上好,但也說不上不好,屬於那種不可深交的類型。
我記得最清楚的就是他那雙眼睛,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嘴可以騙人,但眼睛不會。他的目光裏總是透露出一種桀驁和野心,對任何人都不信任,和他在一起讓我很不舒服。
關於案子的具體情況我還要見了胡誌雄才能判斷,我覺得這個案子有很大的運作空間,既然是投毒,他不可能大搖大擺的從監控下走進去,唯恐警察不會懷疑自己。
被抓後他果斷的承認了是他下的藥,或許當時他並不知道魯明麗已經死了,也正是因為這份口供,直接定了他的罪。
後來審訊是他得知魯明麗死亡後,又立刻改口,說自己投的是瀉藥,這個反應並無異常,我想他應該是以為拘留幾天,結果聽到死人了,為了自保,他才會改口。
當然也不排除這個人神經粗大,這麽粗大的神經我還真是沒有見過,我喊來鄭欣準備去看守所,讓吳猛帶著徐明先熟悉熟悉警隊,畢竟他才調過來,熟悉環境了,才好辦案。
到了看守所,林浩不知道在哪得知了消息,站在門口迎接。我和他有過一麵之緣,但遠遠達不到迎接的地步,不由的有些好奇。
他快步走到我的車前:“陳威,哈哈,好久不見。”
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我伸出手和他握在一起,微微笑道:“好久不見。”
“來,裏麵請,一會兒我們好好去喝一杯。”他熱情的說道。
“還是不了,我這次來隻要是為了案子,避免夜長夢多。”我拒絕道。
他裝出一副不高興的樣子:“哎,這怎麽行,案子的事先放一放,吃過飯,我親你帶你去審。”
盡管我想快點審完胡誌雄回警隊,但林浩都這麽說了,我也不好薄了他的麵子。他這個人特別好麵,我想了想,還是跟他去吧,反正也沒什麽壞處,還能撈到一頓飯。
他開著車在前麵帶路,我和鄭欣在後麵跟著,鄭欣一臉不高興,一路上都嘟著嘴:“你們這是以權謀私,**,我要舉報!”
我哭笑不得,這個小丫頭的正義感未免太強了:“隻是朋友間的聚餐,和**談不上關係,而且這也是交際的重要一環,很多線索都是在酒桌上得到的。”
“他能有什麽線索。”不知道為什麽,鄭欣對林浩的感覺很不好,我也沒有太計較,當成正義感在作祟。
林浩選擇了一家三星級的飯店,點了一桌子菜,我看他還要點,連忙阻止:“這些夠了,反正也吃不完。”
林浩這才作罷。
我率先舉起酒杯:“祝賀林所長新官上任,前程似錦。”
“哈哈,謝謝,謝謝。”林浩很高興,我捅了一下坐在一旁的鄭欣,她這才拿起酒杯,小抿了一口。
我這才發現,林浩的目光一直集中在鄭欣的身上,我一邊喝酒一邊沉思,莫非林浩請吃這頓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