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節 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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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上學的時候,學校的電門剛剛打開,王思佳就從裏麵走了出來。漫天的晨霧和霜雪,將她緊緊地圍攏著她。她身上背著一個黑色的包包,裏麵鼓鼓的,裝滿了她隨手用的東西。她的右手拉著一個大號的皮箱,由於皮箱裏麵東西裝得太多,重重地拖在後麵,與她的身形極不相稱。為了盡快趕到公交車的站點,她使勁地往前拉著,一直沒有停下。
她走出學校門口時,回頭木然地望了一眼,似乎還有一些留戀。可惜,她的人緣混得太悲催了,偌大個校園,幾千名新高一的學生,竟然沒有一個人前來為她送行。她這回眸的一望,不知道是否動了惻隱之心呢,還是對曾經的過去表示遺憾?走了,預示著一切都將徹底的結束。不走,又將會發生什麽呢?她猶豫著回頭又望了校園一樣,一切都如原樣。如果,人生能重來一次,她還會那樣做嗎?
她在學校門略微停了一會兒,覺得也沒什麽必要再停留下去,就把目光迅速回到離眼前很遠的那條公路上。冬天的早上,路上的行人很少,人們都匆匆地往前趕路,沒有人去在意一個高中的小女生,在蕭條冷落的路上,會有什麽異樣反常的情緒。她繼續往前走著,身後的一道狹長的痕跡,離她越來越遠。像一條線,緊緊地牽扯著她的過去和現在。
如果,她的良心還沒有泯滅的話,她或許還可以重新開始,可是,山河易改,秉性難移。她若改好,除非地球倒轉。一顆年輕的心,竟然如此的殘敗,她還有何臉麵,正視自己的過錯。她就是她,死爹哭媽,就算是做錯了事情,也一定死不認輸。冷風一股一股地襲來,冷得她全身打起哆嗦。
去當空姐也不是什麽壞事,她卻把自己弄得神經兮兮。說到底,她也是一個顧及臉麵的人。為了不引起眾多關注的目光, 她把自己的頭包裹得嚴嚴實實,像是一個裝在套子裏麵的人,惶惶不安地躲避世間的紛紛擾擾一樣,人總要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代價,她不是一個明智的人,她暫時還擺脫不了心魔的束縛。她自顧不暇地向前走著,風更急迫,霜更冷漠,無奈,人心更冷。
她的頭上戴著一個白色的絨線帽,脖子上圍著一條橘黃色的毛線圍脖,一個大號的口罩,把她的臉和鼻子圍得密不透風,隻剩下一雙左顧右盼的眼睛,在馬路上不停地逡巡。她口中呼出的氣流,立刻染白了她前額的劉海。她像一個逃亡的落難者,每向前走出一步,都會心驚肉跳。
不過, 她這身奇怪的打扮,怎麽也看不出她張揚的個性,她一向愛招搖,總喜歡把臉露在外麵,即使最寒冷的冬天,她也想和風雪爭個高低。她這個人一向爭強好勝,爭來爭去也不過如此。離開了學校,就意味著自己一敗塗地。她寒蟬若噤地走著,每都一步都顯得惴惴不安。
今天卻是個例外,可能是她的疑心太重,或者是城府太深,她的心理,有些不能斬斷的後患,像纏樹的藤條一樣,死死地糾纏她的手腳,讓她不得不像甩掉跟蹤的蒼蠅一樣,迅速地逃離吧。她貼著馬路的邊緣,慢慢地向前走著。這裏有她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一切,一步走過去了,凡事也就畫上了句號,不然的話,她又能如何?她總不能匍匐地跪在地上,給他們一一認罪吧。這樣的事,她真的做不到。
這或許是她最明智的選擇,胡冬雪若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也不會趕盡殺絕地前來找自己的麻煩,說到底還是她自己心虛。她不但得罪了胡冬雪,她連卷毛這樣的人渣,也敢利用,卷毛的那幫混混們,真的能放過她嗎?卷毛這個人極其地殘忍,她是了解的,凡是得罪過他的人,都沒有好果子吃。想把他甩掉,簡直比登天還難。王思佳越想越害怕,她逃得了初一,還能逃得了十五嗎?
早晨上學的人越來越多,從她的身邊匆匆地走過。她看著灰暗的天空,看著灰色的地麵,尤其是見到自己的那些同學時,總是把頭低下去,盡量不去與她們的目光相撞。她這樣做,正是暴露她虛偽的一麵。她像走在一場夢裏,夢中的一切,帶著她的靈魂一起沉淪,一起墮落,找不到自己的去向。
王思佳走了,她親手策劃的那件偷撬女生寢室的事情,並未查出什麽結果,卻給住宿的女生們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可她並不覺得自己做了什麽虧心的事情,反而更加的囂張。她本來是想把胡冬雪逼上絕路,卻沒想到自己斷了自己的退路。與其說她去當空姐,不如說她不敢麵對眼前的事實。她若不躲出去的話,卷毛一定不會放過她。一想到這些,她的腿就會不由自主地哆嗦起來。
其實,去當空姐也不是她心中所願,那筆金額巨大的培訓費,即使是幾萬元,對她家的經濟條件來說,也是無比昂貴和承擔不了的。隻要她高興,她的父母對她言聽計從,每次她張嘴向家裏要錢,她的媽媽就會不惜一切代價,想方設法地去親戚家裏求救,然後把借來的錢交到她的手上,來滿足她所有的虛榮心。她就是這麽自私,花這些錢的時候,她連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光了。
她有她的想法,她若再不離開學校的話,卷毛他們一定還會前來糾纏不清,她心裏非常害怕。她暗暗覺得卷毛一定會前來找她,她誠惶誠恐,生怕自己遭人暗算。害人害己,她真是怕了。
混混們被放出來以後,他們都覺得特別的冤枉。他們平白無故地替王思佳辦事,不但沒有得到什麽好處,還蹲了半個月的看守所,他們被放出來之後,卷毛也不聞不問,甚至連句關照的話都沒有,他們的心中實在是懊惱。於是,他們就拉幫結夥去找卷毛訴苦,希望卷毛能給他們哥幾個來點兒補償。
其實,卷毛也非常鬧心。自從王思佳被選上空姐後,就跟他斷了來往。王思佳雖然不是個東西,但是在卷毛的心目中,那可是紅得發紫的人物,隻要是他能幫到她的事情,他都有求必應,從不推脫。他在王思佳麵前鞠躬盡瘁的樣子,就像一隻趨炎附勢的哈巴狗,就喜歡跟在王思佳的屁股後麵,聞著騷臭的味道,搖尾乞憐。
他為了得到王思佳的心,他找人打傷了李慕林。為了給她交學費,他回家偷他爸爸的養老金。為了給她獻媚,他在賓館裏租豪華的總統套房給她過生日。為了讓她開心,他玩遍了市裏所有的歌廳和網吧。現在,他居然被王思佳莫名其妙地就甩了,他在她的身上付出了那麽多的心血,斷還是不斷,豈能是一個王思佳說了算?因此,卷毛懷恨在心。就在他鬧心的時候,那幾個剛剛從看守所裏出來的混混,一起找到了他,他們就一起走進一家中餐的包房裏,一邊喝酒一邊尋歡作樂。
他們在餐廳裏麵點了一大桌子酒菜,搞得跟是慶功似的,就喝了起來。卷毛曾自詡酒神,他不管經曆什麽樣的場麵,從來沒有喝醉過。盡管他心狠手辣,壞事做絕,對王思佳還是一往情深。都是美女動心惹的禍,他總是覺得自己是一個非常講究的人,可是今天,他徹底被王思佳激怒了。“哼!你吃我的,喝我的,穿我的,居然還騙了我,我怎麽能讓你過好日子!除非讓我別看到你,否則我就會把你碎屍萬段。”卷毛在想這件事情的時候,他的頭腦特別清醒。
他雖是一個混混,但他也是個男人啊,現在無顧被人甩了,他能咽下這口惡氣嗎?他在酒桌上,舉起啤酒瓶子,左一瓶右一瓶,像喝涼水一樣,喝得忘乎所以。幾瓶就下肚,他就把自己的想法從內髒裏麵倒了出來。
卷毛確實喝多了,他覺得自己混得實在是窩囊,自己在道上混了這麽多年,什麽大風大浪沒見過,現在竟然讓一個黃毛丫頭當猴耍得滴溜溜亂轉,他在她的身上付出了那麽多,她說走就走了,他怎麽能輕易地放過她。卷毛喝多了之後,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還想要往杯子裏麵倒酒,結果手還沒碰到酒瓶,撲通一聲就摔倒在地上。他身上的兩條腿,就像沒有長在他的身上一樣,一點兒也不聽他使喚。他喝得實在是太多了,如果不是前麵有桌子當著,他早都鑽到桌子底下了,抓王八去了。每天他千杯不醉,今天心情不好,就喝得不省人事。
幾個混混見他喝成這樣,急忙站起來,把卷毛扶倒在沙發上,隻見卷毛的腦袋一歪就睡著了。混混們繼續喝酒,他們在包房裏麵吆五喝六地鬧騰到了半夜,才消停下來。
不過,他們沒有立即離開,向服務生要了一瓶解酒的蘋果醋,給卷毛喝了下去,等卷毛醒過來時,已經是淩晨三點兒多鍾了。他們才從包房裏麵走了出來。等著下班的服務生們,見他們沒完沒了,隻好忍氣吞聲待在店裏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