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特殊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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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都已經把話說到這個份,李牧也不可能當什麽都沒聽到。小說

    所以,他還真不能不和眼前這個小娘們,一起去銀行裏走一趟。

    有句老話說得好,叫做話不投機,半句也嫌多。

    明明是自己及時出手,這才幫對方把被人順走的錢包給找了回來,結果偏偏在把錢包還到這娘們手裏的時候,自己反倒受到了懷疑

    想必這件事不論是擱在誰身,都不會感覺到很愉快。

    做了件好事,結果反被當成了壞人

    遇到這種事兒,之前還感覺今天心情不錯的李牧,頓時覺得自己的心,像被十萬頭草泥馬奔騰踩過似的。

    有心想解釋一下,可最讓他無奈的是,追一個小偷,自己那麽磨磨蹭蹭的磨嘰了半個多小時,這要是隻用一句閑著沒事,他李某人想順便鍛煉一下身體這理由橫看豎看都覺得不太正常。

    但偏偏事實,還真是這樣。

    銀行卡的密碼,你不好好記在腦子裏,非要寫在紙,而且那張紙還被你給夾在了錢包裏

    這種行為,確實讓李牧覺得非常無語。

    可在過去那大半個小時的時間裏,自己如果當真是個賊的話,想去銀行把那張卡裏的錢轉走,在有了密碼的情況下,這完全沒有半點問題。

    但是,如果自己真有什麽壞心,又怎麽可能會在做完件事以後,還要傻乎乎的再把這隻錢包還回來

    這明顯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李牧覺得,自己是真不知道,該用一種什麽樣的語言,來形容一下眼前這個叫胡菁的小娘們。

    智商是硬傷

    不跟她去,那人家要報警。

    好歹現如今,他李某人也算是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進局裏喝杯茶,他倒是不怕。

    反正前腳進去,後腳自己得被恭恭敬敬的送出來。

    關鍵是,他丟不起這個人。

    所以,盡管覺得出了這事兒,自己心裏憋屈的厲害,但李牧最終,卻仍然還是陪著那個叫胡菁的小娘們,一起近找了家銀行。

    你個小娘們,最好快點完事。要是你想訛我的話,哼哼

    胡菁一個人站在at機前搗鼓著,李牧倒是沒一同走過去。

    他可不好,對方的銀行卡裏有多少錢。

    幫人從小偷手裏把錢包給找回來,這弄出了這麽多的事兒,萬一要是再過去看兩眼,再被蓋個刺探什麽商業機密的帽子那簡直是沒完沒了。

    等待,並沒有持續太久。

    本來嘛,不過是把銀行卡塞進機器裏讀一下信息,緊接著再輸入密碼,按下查詢按鈕的事,原本也沒多複雜。

    大約不過也是在原地站了幾分鍾左右的光景,隨著那位穿著商務職業商的小娘們,把錢包裏那幾張銀行卡,都分別查了一遍餘額後,一切終於結束了。

    那個不好意思啊,是我錯怪你了

    看著眼前這個整張臉漲得通紅,仿佛像做錯事的小女孩一樣,不敢直視自己雙眼的漂亮姑娘,李牧滿臉鬱悶的歎了口氣。

    此時此刻,此情此景,他是真的已經無話可說。

    你把我冤枉了,又耽誤我的時間,結果現在都到了這個時候,既不說請我吃頓飯,又不說拿點錢來補償一下我的精神損失,咋這麽不道兒呢

    對於這麽一個小娘們,整個大好心情都已經被破壞掉的李牧,他根本連調戲一下的心思都生不出。

    以後啊,別把人想得太壞,這個世界,不是每個人都會想從你那弄點好處。

    你

    扔下這麽一句話,也不再理會這小娘們要說什麽,李牧轉身走,絲毫沒有半點再想和對方有任何交流的想法。

    別說對方沒說想請自己吃飯,算是說了,他也懶得去。

    憑他李某人的身家,不敢說天飛的地跑的水裏遊的,想吃什麽都能吃著,但如果真想吃,也未必吃不著。

    至於賠點精神損失費

    想他李牧,也不差那點錢。

    所以,他當然走了,走得半點不拖泥帶水,隻留下了一個瀟灑不羈的背影。

    這人咋這麽走了,我還沒請他吃飯

    有心想追對方,再好好道個歉,可人才朝前邁出兩步,緊接著胡菁哎喲一聲叫了出來。

    因為,她一不小心,忘了自己的高跟鞋,有一隻的跟已經斷掉,所以把腳給扭了。

    看看手表,一見那時針已經快要指到十的位置,這位漂亮姑娘眼角一陣抽搐,最後還是放棄了去把人給追的想法。

    因為,她還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也不知道以後,還有沒有機會遇到他,好把我這份歉意給補

    有些無奈的歎了口氣,邁著一瘸一拐的步子,胡菁走出了這間銀行。

    再過一會兒到了午,趕在那之前,她必須要去見一個人,順便再談一下公司的事,所以對於她來說,現在最重要的事,是先去買一雙新的鞋子

    費了好大一番工夫,這才把胡菁那件事給解決掉,獨自一個人,行走在寬敞的街道,李牧的心情,也漸漸再一次恢複了開朗。

    看來,這好事也不能做得太多,畢竟這年頭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的家夥,實在是太多了點。明明是走過路過,順手幫你一把,結果還非要懷疑老子別有用心你妹的

    拿出手機,看了一眼時間,重新收拾心情,他邁著步子,朝著白小純家的方向走了去。

    不管怎麽說,自己原本在紅旗村裏待得好好的,是白小純一個電話,才把自己又給弄回了招慶縣裏。

    雖說在白小純家裏,現在還有白小宛那隻超級電燈泡在,而且這隻電燈泡還看自己很不順眼,但李牧卻認為,自己好歹也算是那小丫頭的表姐夫。

    盡管前麵多了個表字前綴,可她畢竟勉強也能算是自己的小姨子。

    小姨子鬧別扭,身為姐夫,李牧認為,自己無論如何,也要大度一點。

    再者說,她可是和白小純一樣,都有早衰病,而且據白小純說,她這個表妹病得不輕,她以前還要嚴重。

    也不知道,小純現在在家裏幹啥,都三個多月沒那個了,她會不會想

    腦子裏轉動著很多少兒不宜的畫麵,李牧心裏一熱,頓時加快了幾分腳步。

    白小純家裏的鑰匙他也有,開門進屋什麽的,可謂熟門熟路。

    但是,當李牧走進屋裏之後,他才這才發現,客廳和臥室裏,居然都沒有人。

    難不成,她們姐倆一起組團出去吃飯了

    下意識摸出手機看了眼,緊接著李牧又搖起了頭:這還沒到十點,不能啊

    可這邊他才剛想順手給白小純打個電話,問問她陪白小宛那隻大電燈泡去了哪,緊接著他的耳朵裏,竟響起了一陣馬桶抽水聲。

    我去,嚇我一跳,小純這習慣還真不好,個衛生間,還總喜歡不開燈

    白小宛有什麽樣的生活習慣,李牧不清楚。

    但是,他卻很清楚白小純。

    畢竟,三個月前,這位曾經的白警官一起陪著他在這間屋子裏瞎折騰的時候,曾經有好幾次,李牧半夜迷迷糊糊的起床去衛生間的時候,都會被嚇一大跳。

    也不怎麽白小純是怎麽回事,明明別的方麵都挺正常的,可是每回去洗手間的時候,總是習慣不開燈。

    用她自己的話來說,那是一種習慣

    原來人在衛生間裏,弄得我差點以為屋子裏沒人。

    白小純的這個習慣,李牧可不止吐槽過一次兩次。

    但是,偏偏這一次,他卻感覺自己這個女人的這個特殊習慣,還是有點令人感到刺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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