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猴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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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叫聲逸哥,把後麵那個兒字去掉啊……”
將兔子架在了火坑上麵之後,方逸坐在了師父的那張搖椅上,聳動了下鼻子,愜意的說道:“要是叫的好聽,我就把那珍釀的猴兒酒拿出來給你嚐嚐,要是不情真意切,我可就自己享用了啊……”
“猴兒酒?方逸,你竟然還藏有猴兒酒?”
聽到方逸的這番話,胖子卻是直接站起了身子,那龐大的身軀衝著方逸就撲了過去,一臉悲憤的喊道:“三年前你就告訴我那酒沒了,敢情是你小子給藏起來了啊?”
“嘿,來硬的是吧?從小到大你哪次打贏我了?”
別看胖子的體重足足有兩百斤,但是在方逸麵前,仍然是不夠看的,也沒見方逸如何動作,甚至連身體都沒站起來,就將胖子的一隻手別到了背後,疼的胖子連聲呼痛起來。
“逸哥,我……我錯了還不行嗎?”
深知方逸脾氣的胖子,很努力的將他那張胖臉笑成了菊花狀,開口說道:“以後你就是我哥,你說往東我絕不往西,你說攆狗我絕不追雞,這總行了吧?”
“這還差不多……”方逸鬆開了手,說道:“那猴兒酒是我這幾年自己釀的,以前的酒早就沒了,你小子再敢冤枉我,就這酒你也甭想喝了……”
說到猴兒酒,這卻是方逸和胖子還有他師父之間的一個秘密。
在方逸七八歲的時候,周邊的城市對於方山的開發還處於原始階段,在道觀的不遠處生長著一個猴群,大約有五六十隻猴子的樣子,方逸幾乎從小就是看著這些猴子長大的,是以猴群對他的警惕性也十分的低。
方逸的師父害怕猴群傷害到方逸,極少讓方逸去和猴群接觸,可是七八歲的孩子一般都很頑劣,老道士一個沒看住,方逸就偷偷的溜到了猴群所在的地方,和那些猴子嬉戲起來。
老道士雖然知道了這件事,但是見到猴群並沒有傷害方逸,也就不去過問了。
可是有一天方逸去找猴子玩耍,卻是深夜未歸,擔心不已的老道士強行闖入並驅散了猴群之後,發現那會才八九歲的方逸,暈倒在了一棵大樹之下,而且居然滿身酒氣。
老道士是清同治年間生人,已然是百歲開外的高齡,在這世上幾乎就沒有他沒見過的事情,稍一思索就明白了過來,敢情這個猴群竟然釀造有猴兒酒。
所謂猴兒酒,指的是山中諸猴采百果於樹洞之中,開始的時候是為了貯藏越冬糧食,但若當季不缺越冬糧食,猴兒們便會忘記曾儲藏過一洞百果,然後這一洞百果便逐漸發酵,而後釀成一洞百果酒。
猴兒酒形成的條件非常苛刻,猴子選擇的空樹用來存放百果,那必是能足夠保證百果越冬不爛的樹木,有幾棵?還要空心,還要密封,所以猴兒酒根本就是可遇而不可及的東西。
此類野釀,實屬機緣巧合,真正的猴兒酒價值千金不換,老道士一生走南闖北,也就隻是在峨眉山上品嚐過真正的猴兒酒,卻是沒想到竟然在方山上遇到了。
在拎著方逸回返道觀的時候,老道士的手中也多了一壺猴兒酒,他明白涸澤而漁的道理,所以隻是取了一葫蘆酒,然後就將樹洞給掩蓋住了。
猴兒酒的度數不是很高,加上又是果酒,是以方逸和胖子時不時的就會去偷上一些喝,老道士也是睜隻眼閉隻眼,因為後來就連他喝的猴兒酒,也都是方逸偷取回來的。
隻是好景不長,隨著山下城市的變革,方山這一片淨土也受到了影響,原本棲居在這裏的猴群,在五年之間就沒了影蹤,連帶著那猴兒酒也是沒有了,剩下的最後一點兒,也都被方逸的師父那老道士臨死前倒進了肚子裏。
不過在師父去世的這幾年裏,方逸閑來無事,將那猴群遺棄的樹洞又給利用了起來,每到果樹成熟的時候,就會往裏麵扔上一些,這誤打誤撞之下,居然還真被他釀製出了口味差不多的猴兒酒。
“嘿,自己釀的也行,逸哥,您坐著歇會,我先把這兔子給烤出來……”聽到有猴兒酒,胖子頓時是一臉諂媚的笑容,就差沒幫方逸去翹腿捶背了,屁顛屁顛的跑去屋裏,出來的時候手裏已然是拿著油鹽醬醋了。
胖子從小就愛吃,雖然小時候各家都沒有什麽錢,但那會方山上的野物多啊,方逸負責下套抓,胖子就負責烤製,每次兩人都吃的滿口流油。
不多一會,那隻足有四五斤重的兔子就被烤熟了,一股肉香味充斥在整個後院之中,撕下了最肥的一條後腿,胖子將其遞到了方逸的麵前,一臉諂笑的說道:“您嚐嚐合不合口?要是合口的話,就把那猴兒酒給拿出來吧……”
“等著,我去拿……”
方逸也不嫌燙,撕下了一條兔肉塞進了嘴裏,跳起身走進了房間,出來的時候,左手已然是拎著一個比巴掌略大一點的葫蘆,那酒香味透過蓋子已經是飄散了出來。
“真是猴兒酒的味道……”胖子臉上露出了驚喜的神色,一把將酒葫蘆搶了過來,拔開葫蘆蓋對著嘴就喝了一口,那雙原本就不大的眼睛,頓時就眯縫了起來。
“好酒,好酒啊……”
胖子咂吧了下嘴,意猶未盡的還要再喝的時候,卻是被方逸給搶過了酒葫蘆,沒好氣的說道:“我三年就釀製出了這麽一點,今兒每人三口,誰都別想多喝……”
釀酒必須要發酵,之前的猴群釀製的猴兒酒,不知道是經過多少年的發酵,才留下那麽一點根底,而方逸卻是重新釀製的,就這麽一葫蘆酒,也不知道耗費了他多少精力,自然舍不得讓胖子多喝。
“三口就三口……”
胖子撕下半隻兔子咬了一口,又將手向方逸伸了過去,含糊不清的說道:“胖爺我走南闖北也喝過不少好酒,那什麽茅台五糧液比這猴兒酒,不知道差了多少倍……”
“茅台?”方逸聞言說道:“你喝過茅台酒?師父說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酒,那是什麽味道啊?等我下山之後也要嚐嚐……”
跟著個酒鬼師父,方逸本事學的好壞且不說,但這酒量卻是練了出來,平日裏他喝的都是老道自釀的糧食酒,度數少說都是五十度以上的,更是曾經聽師父數遍天下好酒,這茅台就是排在第一位的。
“我……我聞過,沒喝過……”
聽到方逸問自己茅台的味道,胖子的那張胖臉難得的紅了起來,他這半年去到滬上打工,幹的是保安的工作,一個月也就是千兒八百塊錢,哪裏喝得起茅台啊。
不過胖子的確聞過茅台的味道,而且還是最近的事情,就在三天之前,胖子獻殷勤幫著他工作的那個小區的一個業主拎東西,卻沒成想一不小心將那業主的兩瓶茅台給打掉在了地上,雖然聞到了酒味,但工作卻是也因此丟掉了。
“切,原來你小子是在吹牛啊……”
方逸對自己這個穿著開襠褲一起長大的發小很了解,一見到胖子臉上的神色就明白了過來,敢情他壓根就沒喝過茅台,至於五糧液什麽的,估計胖子也隻是聞過味道而已。
“不就是茅台嗎,有什麽了不起的,等胖爺我以後有錢了,一次買買兩瓶,喝一瓶倒一瓶……”胖子臉上露出了憤然的神色,顯然對於因為打翻兩瓶酒被辭退的事情很是耿耿於懷。
“說的對,以後咱們哥兒倆天天喝茅台,嗯,這兔子肉也要天天吃……”
俗話說半大小子吃窮老子,一隻兔子對於胖子和方逸來說,也就僅僅夠塞個牙縫的,幾分鍾的功夫兩人手上就隻剩下了幾根找不到一絲肉屑的骨頭,要不是胖子還帶了五六個饅頭,兩人怕是連肚子都填不飽。
“方逸,外麵不是那麽好混的,胖爺我都混了好幾年了,到現在也隻能抽四塊錢一包的煙……”
眼睛戀戀不舍的從方逸手上的酒葫蘆轉移到了一邊,胖子從口袋裏掏出一包紅梅煙,手法熟練的塞到嘴裏打著了火之後,躺到了方逸的搖椅上,美美的抽上了一口。
“喝酒就算了,你小子怎麽還學會抽煙了?”方逸沒好氣的拍了胖子一記,他喜歡酒但卻是從來不抽煙,而且方逸記得,胖子之前好像是不抽煙的。
“心裏苦悶,就抽了……”
胖子歎了口氣,說道:“方逸,像我這樣的人,除了當過兵這個履曆之外,再也沒有別的長處,去到大城市隻能幹個保安,你知不知道,別人都喊我們保安仔,沒有人能瞧得起我們的……”
說起來胖子也是個奇葩,他十五歲的時候,就被在村裏當支書的老子托關係走後門送到了部隊裏,原本指望他能在部隊提個幹光宗耀祖,但是沒成想,胖子居然在部隊幹起了炊事員。
雖然說革命工作不分貴賤,但是架不住胖子愛吃啊,而且在部隊中的這三年,胖子還將自己從小少吃的糧食全都給補了回來,於是那身材就由微胖變成了巨胖,三年間足足長了五六十斤的肉。
炊事兵不看身材,胖子其實原本是有機會轉為誌願兵的,不過在他將新調來的團政委家的老母雞給偷偷燉了湯喝之後,這個願望也徹底成為了泡影,隻能悻悻的退伍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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