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道士下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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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老道士的說法,他當年在道觀門口發現方逸的時候,方逸渾身上下都是光溜溜的,甚至連個包裹身體的繈褓都沒有。

    那時方逸身上唯一的一個東西,就是掛在他脖子上的這個吊墜,當時正被方逸含在嘴裏往肚子裏下吞咽著,憋的一張小臉通紅,要是晚被老道士發現一會,指不定現在還有沒有方逸這個人呢。

    不過老道士似乎對這骨質的掛墜不怎麽感冒,他雖然告訴了方逸這掛墜是從他身上發現的,但卻是從不允許方逸佩帶,這讓年幼的方逸十分的奇怪,拐彎抹角的打聽出了這掛墜的來曆。

    在一次酒後,老道士告訴了方逸,原來這隻比拇指甲稍微大一點,雕琢著一個看似簡單線條的掛墜,其實是佛門的一個法器,而且還是密宗的特殊法器,藏語稱其為嘎巴拉。

    所謂嘎巴拉,指的是用人骨製成的念珠或者是法器,在所有宗教裏,也隻有佛教中的密宗才用。

    密宗又叫真言宗,是佛教的宗派之一,流傳於藏、青等地,由於其在實踐中以高度組織化的咒術、禮儀,本尊信仰崇拜為特征,所以一直具有神秘主義的特征。

    密宗法器多用人骨,當然人骨念珠所用的人骨,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它必須是喇嘛高僧的遺骨,就像是藏民們死後流行天葬,把自己的屍體喂食給老鷹,以達到世祖割股喂鷹的佛教境界,肉體已經成為生靈的食物,骨頭便捐出來做法器。

    人骨念珠最多用的是手指骨和眉骨,因為佛教講究因緣,僧人作法手指自然用得最多,而眼睛則是閱佛經明世情的地方,這兩個部位可謂是最有因緣,是具有悟性的骨骼,當然可以成為開啟後人之智的法器。

    手指骨做成的念珠一般來說較為容易,一般一副念珠十個手指的骨骼便可製作而成,而眉骨是比較硬的,所以一副念珠可能要用十幾位高僧的眉骨製作而成。

    試想小小的念珠竟然有十幾位高僧的因緣在裏麵,對於一個佛教徒來說那將是多麽珍貴。

    而且人骨念珠或者法器的製作十分複雜,因為全是手工製作而成,所以僧人要擁有非常高技藝的,每天還要磨出其光澤,這樣可能要用十幾年的時間,同時要湊足一副念珠所有的眉骨,需要等十幾位高僧圓寂,這樣一來可能一副念珠需要花去五、六十年,甚至一百年。

    隻有指骨和眉骨製作的人骨念珠才能叫嘎巴拉,而小腿骨等人骨製作的念珠隻能叫做人骨珠,不能被稱之為嘎巴拉,而由高僧人骨做成的嘎巴拉則是少之又少。

    由於地理位置的限製,在七八十年代之前,藏地和內地的接觸一直都比較少,藏傳佛教在世人眼中也一向都很神秘,要不是老道士一生走南闖北見多識廣,恐怕他也未必能認出來這是由眉心骨所磨製的嘎巴拉。

    按照方逸師父的說法,這枚嘎巴拉內蘊含著精純的念力,應該是一位得道高僧甚至是活佛眉心骨所製,隻是佛道殊途,老道士雖然為人豁達,但也不願自己這個道家弟子去佩帶佛門法器。

    方逸從小被師父養大,很是孝敬師父,所以他雖然知道這個嘎巴拉法器和自己有著莫大的淵源,但也從來都沒佩帶過,隻是偶爾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會將其取出來把玩一番。

    “切,幹嘛那麽緊張?話說你什麽東西我沒見過?”

    看到方逸不讓自己觸摸那個掛墜,胖子不由怪叫了起來,開口說道:“方逸,是不是胖爺我當兵走了幾年,你小子勾搭上了哪個姑娘啊?老實交代,這是不是姑娘送你的定情信物?”

    說來也奇怪,方逸從小在山中長大,有時候跟著師父進入深山采藥經常是風餐露宿,但方逸偏偏長的是皮膚白皙相貌英俊,除了手心長有的老繭之外,怎麽看都不像是在山裏長大的孩子。

    在方逸和胖子等人十三四歲的時候,胖子和三炮有時也會帶一些村子裏的小女孩來找方逸玩耍,無一例外的是,那些相對要早熟一些的女孩,都會對方逸表達出某種好感,搞的胖子很是吃味,如此才有這麽一番說法。

    “定情信物?虧你小子想得出來……”

    聽到胖子的話,方逸有些哭笑不得的說道:“這東西是件法器,叫做嘎巴拉,是由人骨磨製出來的,你們村子裏的姑娘送定情信物,會送這玩意兒?”

    “人骨磨製出來的?靠,你不早說?”

    胖子伸向那嘎巴拉的手連忙縮了回來,忙不迭的說道:“老道士就會搞這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人骨頭那麽邪性的東西也敢往身上掛,我說你把這玩意兒給我拿遠點……”

    胖子也算是從小跟著老道士長大的,知道老道士雖然平時有點兒瘋瘋癲癲的,但實際上卻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他手中也有很多常人所不懂的東西,是以隻當這嘎巴拉是老道士傳給方逸的。

    “你懂個屁……”聽著胖子胡言亂語,方逸忍不住笑罵了一句,“嘎巴拉是得道高僧的人骨所製,能驅邪避難,到你嘴裏怎麽就變成邪性了呢……”

    方逸也懶得和胖子多說,這家夥是個話嘮,根本就攪和不清楚,當下將那嘎巴拉拿在了手中,小心的摩挲了一下之後貼身掛在了脖子上。

    作為自己身世唯一的線索,方逸自然對這個嘎巴拉異常的重視,以前師父在的時候方逸為了顧及師父的感受不會佩帶,但現在老道士已經駕鶴歸西了,方逸自然要將其貼身收藏。

    “我一正宗道門傳人,戴著佛門法器,這的確是有些說不過去……”

    感受著胸口那嘎巴拉法器傳來的一絲清涼,方逸心頭也有點兒說不出的別扭來,原因卻是老道士活著的時候沒少編排現在的佛門,都是些掛羊頭賣狗肉之輩,得道高僧已然是所剩無幾了。

    “好了,走吧,咱們去師父墓前祭拜一下,就能下山了……”

    收好了嘎巴拉,方逸拍了一下手掌,他和師父都是身無長物的方外之人,除了日常修行所用的幾串道珠之外,也就那麽幾件破舊的道袍了,連那個師父留給自己的小木箱都沒能裝滿。

    “嗯,老家夥死的時候我們不在,是應該去給他磕幾個響頭的……”

    聽到方逸的話後,胖子的注意力頓時從嘎巴拉上轉移了過去,他雖然口頭對老道士不怎麽尊重,但從小卻是沒少吃老道士的酒肉,內心對其也是十分敬重的。

    “等到他日我有錢了,一定回來重修上清宮……”

    拎著箱子和胖子出了道觀,方逸回頭看去,臉上現出了一絲不舍,日日在這裏住著雖然感覺孤寂清冷,隻是此刻一旦要遠離,那種離家的思緒卻是湧上了方逸的心頭。

    “好了,以後胖爺和你一起來重修這裏還不行嗎?”

    胖子這個人雖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其實心思卻是比較細的一個人,看到方逸臉上露出的不舍之後,一把攬住了方逸的肩頭,開口說道:“快點去看看老家夥的墓地吧,我倒是要看看,他給自己選了處什麽風水寶地?”

    老道士活著的時候,經常會感歎自己空有一身堪輿點穴的本領,但卻苦於沒有後人,就算是自己選了一處上佳的風水佳穴,也是無法惠及後人。

    “你小子可別動什麽歪念頭……”

    看到胖子那滴溜溜直轉的眼睛,方逸忍不住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腦袋上,沒好氣的說道:“師父曾經布下陣法,但凡有人敢侵犯他的墓地,都將會死無葬死之地,更何況師父那墓葬裏什麽都沒有,你小子少打主意……”

    “哎,我說方逸,你別冤枉我啊,我哪裏有那種想法……”被方逸拍了一巴掌,胖子頓時怪叫道:“我要是想去幹那一行,也會去找我們自家老祖宗啊,就老道士那窮樣,能有什麽好的陪葬品?”

    “行了,你們家老祖宗還不知道是誰呢,少在這裏胡說八道了……”方逸被胖子說的笑了起來,胖子姓魏,大名叫做魏錦華,而胖子的外號則是叫做金花,小的時候沒少因為這外號和人打架。

    不過按照胖子的說法,他們這一族的人,其實原本並不是姓魏,而是姓曹,是三國時期曹操的後代,在西晉魏國被司馬炎滅掉之後為了避禍,才改曹為魏,躲避到這個小山村裏來的。

    胖子這話倒也不是無的放矢,因為他們族中有一本族譜,確實能追溯到那個時期,老道士當年也曾經去查看過那本族譜,回來給方逸說山下這村子裏的人,極有可能就是曹操一脈的後人。

    隻是前些年村子裏的祠堂失了一次火,將祠堂內所有的族譜都焚為灰燼,這讓當時在部隊裏的胖子很是痛心疾首,因為他從小立誌要去尋找祖宗曹操的七十二疑塚,可是這一場大火卻是斷掉了胖子的這個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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