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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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不知道還在堅持看下去的你們怎麽看,現在仍然在堅持的我很喜歡這種平淡祥和的寫法。這一章,為女人,看到了季羨林大師的故事,心中有感。]
    二妮跟嶽風時間較長,加上又處在進入江湖,塑造自己人生觀的時刻,自然而然受到了嶽風影響,跟嶽風一樣,親情她固然看重,但更看重的,卻還是人品。
    這世上很多人並不明白,就算是護短,也要看那個人究竟值不值得護。
    謝王孫滿臉黑線,麵麵相覷地看著二妮。二妮眉頭一挑,瞪著謝王孫,道:“那是當然,也不看看我是誰。咋啦,看樣子你好像不太滿意啊?”
    謝王孫趕忙擺手,驚恐萬般道:“豈敢豈敢。”
    嶽風哈哈一笑,有趣,跟著拍了拍謝王孫的肩膀,微笑的道:“其實你們也不必如此,你們那孫子雖然人品不怎麽樣,但還沒到禍國殃民的級別,怎麽呢?應該算是一個追求權力的野心家吧。少年入江湖,大多都渴望迅速名揚天下,自古到今,從來如此,倒也正常。”
    謝王孫麵色稍緩,微笑頭。
    嶽風續道:“但你們這個孫子有一不好,跟他爹謝曉峰一樣,別的沒遺傳到,卻偏偏遺傳到了謝曉峰的自怨自憐,總想把自己的人生搞得很淒美,很沒有男子氣概啊。”
    二妮霸氣道:“捆回來,好好打幾頓!”
    “妮子,你可真夠簡單粗暴的。可他要不聽呢?”
    二妮瞪著眼睛,想了想,嶽風正要取笑兩句,卻聽二妮道:“那就再捆起來,再打幾頓!”
    瀑布汗!
    無語。
    嶽風笑著敲了敲二妮的額頭,搖了搖頭,道,“棍棒之下出孝子,這是落後的教育方法,要不得。你們從來不曾見過他一麵,就當沒有這個孫子好了。不過認不認,全在你們自己,最近江湖上要發生一件驚天大事,或許將成為八十年來,江湖上最轟動的大決戰!”
    謝王孫微微一怔,瞳仁驀地一縮,一字一頓道:“三兒和……”
    “燕十三!”
    燕十三!
    當世除了奪命十三劍的燕十三,還有誰人是謝曉峰一生之宿敵!
    宿敵,“敵”自然是站在對立麵的,“宿”自然是指宿命。玄之又玄,眾妙之門;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簡單來,宿命就是他娘一個特別玄乎的東西。
    這東西好像在兩個人還沒出生的時候就已經定下來,就如謝曉峰與燕十三。
    就現在來,比謝曉峰、燕十三武功高的人,也不算少,嶽風自己自然是算的,再有便是成名數十載,一騎絕塵,高出當世高手第二階梯不知多少的三大宗師“劍神”謝王孫、“槍神”風行烈、“刀神”戚長征。但有資格互為宿命之敵的,也就隻是一個謝曉峰,一個燕十三,多加一個都不成。
    能激發出謝曉峰最大潛力的,隻有燕十三;而能令燕十三將奪命十三劍催化到極致的,也隻有謝曉峰。
    此為天機,不可泄露。
    當燕十三名動天下之後,謝王孫自然是聽過他名字的。可那時的謝王孫,早已不醉心武學,三年之前,他之所以還對燕十三那般熱心,關心一個難得的後輩是一個原因,但歸根結底,也是因這“宿敵”。
    他當然是不知道的,但卻可以感受的到。
    “宿敵”和“緣分”一樣,教人捉摸不透。謝王孫同樣也名列三大宗師,成名也最早。早期風行烈和戚長征是兩兩互看不順眼,見麵都能硬剛,但打到最後,兩人終生未娶,也不再醉心武道,反倒走在了大不列顛腐國前麵,攪基攪得那叫一個行雲流水,你儂我儂,怎麽也跟謝王孫尿不到一個壺裏去。
    再度歸來,對他們三人的情況也有所了解的嶽風,隻能感歎一句:緣分弄人啊,兩個原本怎麽都看對方不爽恨不得斬下對方頭顱揚名天下的美男子,兩個不羈瀟灑傲氣十足同樣也自尊十分美男子,兩個一動一靜性格怎麽看都不搭的美男子,到最後竟然變成了兩個琴瑟和諧瀟瀟灑灑紅塵作伴的美男子!
    緣哉,怪哉。
    謝王孫沉吟片刻,跟著道:“師父,你這次回來,就是為了他們這一戰吧?”
    嶽風了頭,道:“一半是因為他們,一半則是因為你們,作為你的老師,當年我給你出了一個問題,怎麽也要回來檢驗檢驗成果,看你能得多少分,是否連及格也不能?”
    二妮笑道:“阿福,你這猴子能得多少分?”
    嶽風哈哈一笑,道:“原本應該是滿分的,可是因為遇人不淑,所以就減十分,隻能得九十了。”
    “阿福你這人,不理你啦!”二妮瞪著嶽風,眼睛圓鼓鼓的。嶽風、謝王孫齊齊大笑起來。謝王孫道:“好久沒有涉足江湖,今次王孫和二妮就陪一直陪著師父吧。”
    嶽風微微一笑,隻了一個字:“好。”
    二妮忽然敲了自己腦袋一下,懊惱的道:“阿福,這幾天你回來我光顧著高興,差兒把最重要的一件事忘了,阿姐走之前,曾要我將一件東西交給你,後來她又笑笑,望著窗外的斑竹,,‘不必了,隻是曾經……就足夠了。’雖然阿姐這麽,但還是要把東西交給你的。”
    著話,二妮的聲音便低了下去,空氣中彌漫著淡淡的憂傷。
    嶽風也不由微微一怔。
    大妮,這是他再次回來之後,一直回避的話題,一直回避的人。雖然也並未刻意,但卻也沒怎麽問,隱隱之中,他心裏有一絲絲的畏懼。
    謝王孫拉了拉二妮的袖子,二妮一笑,道:“算了,都過去了。阿福,左首第二間是阿姐走之前住的,床上枕頭旁邊放的箱子裏,就是阿姐想要交給你的東西。”
    嶽風了頭,起身離開。身後,二妮的眼淚已經淌了下來。
    沒走幾步就來到大妮的房間,輕輕推開門,發出咯吱一聲清響,陽光透過窗戶照射進來,形成兩三道光柱,塵埃便在光柱中跳起舞來。
    呼!
    一陣微風吹過,柔和地吹拂在嶽風的臉頰,窗外傳來斑竹發出的沙沙聲,那是竹葉摩擦發出來的。
    屋內並不是多麽幹淨,卻也沒有髒到不忍直視的程度。嶽風嘴角勾起,二妮並不是一隻勤勞的蜜蜂,或許……是不為了觸景傷情?不知道。
    擺設也十分簡單,一張的木桌、兩張的木椅、一個衣櫃、一張床,窗戶前是一個書桌,書桌上整整齊齊擺了十幾本書,除此之外,別無他物。
    輕輕關上門,這裏便成了另外一個世界,嶽風是這樣感覺的,很荒謬,卻也很真實。
    是桃花源啊。
    一個人的桃花源。
    很安靜,空氣中彌漫著淡淡的憂傷,以及……腦中隻是靈光一閃,卻已不明白究竟是什麽。
    嶽風輕輕搖搖頭,走得極慢且輕,生怕驚擾到房裏的空氣和正在跳舞的塵埃。緩緩來到床邊,床上枕頭居中擺放在被疊的整整齊齊的被子上,那是大妮自己疊的。
    “幹淨的來,不能幹淨的活著,總要幹淨的走啊。”她這樣微笑對二妮著。
    最裏側放著大妮留給嶽風,又不是留給嶽風的木箱,輕輕打開,一件帶血的衣衫便出現在嶽風麵前,血跡發黃,再細看,卻發現那並不是一件衣衫,而是兩件。
    裏麵一件是粉紅色的綢緞薄衫,完好無損,隻是滲了大片大片的血跡,血跡當然也是黃的。套在最外邊的,則是一件藍色長衫,是窮苦人家常穿非常耐穿的麻布做成的。
    嶽風身體驀地一顫,那藍色長衫的背後有一道長長的開口,那是狼牙棒造成的。
    他並沒有看,但是他知道。
    漆黑的夜,一個看著略顯呆滯的男人傻笑著跟著一個妙齡女郎身側,女郎不時親昵地摸一摸他腦袋,可剛剛走過一個街角,忽然湧上來幾個人,有人嬉笑道:“嘖嘖,怪不得少爺非得把你這妞抓回去,果然有兒資本。別逃了,趕緊跟我們走吧。”
    著話,一群人已經湧了上來,那傻子“啊”的大叫一聲,擋在女郎身前,掩護女郎離開,女郎尖叫道:“你們不要傷害他!我跟你們走!阿福,快走!”
    名作“阿福”的傻子卻是不聽,仍死死抱著一個人的大腿,女郎不由驚慌大罵道:“傻子,不是了讓你走,你怎還不走?你敢不聽我的話?”
    他還是不動,那些人便等不及,對傻子拳打腳踢起來,女郎尖叫一聲,瘋子般跟那群人打了起來。
    “媽的!給臉不要臉!”
    一記狼牙棒狠狠朝女郎身上打去,那傻子嗚啊叫了一聲,可是他不懂什麽武功,所以隻能以自己的身體做肉盾,他整個人撲在女郎身上,將她死死抱在懷中。
    嗤啦一陣聲響,背後衣衫撕裂,開出一道粗目驚心的口子,鮮血飆了出來,同時滲透了女郎一身。結果自然是徒勞無功的,一群人罵罵咧咧:“媽的,還真是一個傻子!”便將女郎給劫走了。
    嶽風拿起衣衫,笑著道:“你還開辟性地創造出了假兩套啊,即算不開青樓,改做服裝生意,也一定是一把好手。”
    微笑著,眼淚,卻終究是再也忍不住,滴了下來。
    下一刻,手卻是驀地一顫。
    他輕輕翻開裏麵粉紅色的衣衫,看到了一句字跡婉約,已經變得有些模糊的話。怔怔出神,許久之後,輕輕歎了一口氣,將東西重新放下,緩緩退了出去。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那是意識清醒,完全恢複過來的嶽風,曾開玩笑對二妮過的話,那時他們還沒有啟程前往靈鼇島,卻不知竟被大妮聽了進去,並且在以後的人生,再也不曾忘記。
    “怎麽都有偷聽的壞毛病?不過,你什麽時候偷聽的?怎麽也不可能不被我發現啊,難道……難道你居然是一位隱藏的絕世高手?哇哦,厲害了我的姐!”
    嶽風緩緩推開門,吐槽著離開,他想笑的,他也的確笑了,但不知何時,卻也已……淚流滿麵。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
    ……
    她的出身並不好,雖然是在春風燦爛的季節裏出生的,但卻生活在寒冬陰暗的環境。偏生又生得極為討喜,所以注定了一生的坎坷。艱苦的環境同樣磨煉了她的意誌,塑造了她的堅韌。
    再後來,又多了一個妹妹,跟自己一樣的討喜。
    於是,她便做了一個決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再讓妹妹如自己一般。於是,她做了最讓人看不起的事情。那時還不懂事,第一次竟隻賣了三十兩銀子,當時的她欣喜若狂,這足足能對付一家四口十年的口糧。待到後來漸漸明白了一些道理,才發現自己的第一次竟然是如此的廉價。
    日子就這麽平淡無奇的過,她厭惡自己,更厭惡那些男人看向她的目光,直到爹爹不知從哪裏撿來了一個傻瓜,他看向自己的目光與旁的男人決不相同。
    家裏平白無故多一個人,她自然是不情願的,多一個人也就意味著多一張嘴,但漸漸的,她被傻瓜所打動,更準確的,是傻瓜看向她的目光所打動,每日的動力竟從妹妹變成了傻瓜。她從來沒體驗過這種感覺,每天回到那個破敗、陰暗的家,竟成了她人生最大的享受。
    她喜歡他看自己。
    直到後來,他不再是傻瓜,並且還可以給她想要的一切。可他卻不明白,她根本不想要那一切,她要的,隻是那一個傻瓜。她也可以求他留下,但是她沒有。她知道那不是他想過的生活。她選擇放手。她選擇開青樓,並且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讓許多像自己一樣的女孩,生活得更好一些。她們都稱她是活菩薩,甚至還為她建了生祠,至今她生活的那座城都還流傳著她的傳。她選擇在他離開的時間裏,用不停軸的工作來麻痹自己,其實並不是有多愛自己的工作,也並不跟旁人想的那般,是多麽的善良,她隻是為了不給自己任何剩餘的時間,不讓自己多想罷了。
    她其實不叫大妮。
    她叫侯茵,終生未嫁,是一個很好很善良的女孩。
    以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