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 小鎮的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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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戰爭雖然已經結束了一千兩百年,但是仇恨卻每時每刻、在每個地方都在增加。
一千兩百年來,黑暗種族和人類從來沒有停止過戰爭,流血的衝突每一時每一刻,在每一寸疆界交錯的地域發生。
永夜之域雖然已是帝國遺棄之地,然而隨著黑暗種族的回流,這塊大陸反而變得處處都是戰場。而且局勢無比複雜。
人族與黑暗種族在此死戰,人族和黑暗諸族內部也在爭鬥,人類和黑暗種族還要和各種原生凶獸爭奪生存空間。而且或許因為這塊遺棄之地的運行軌跡離太陽太遠,偶爾還會出現各種從域外到來的可怕凶物。
似乎生命在這裏惟一的存在意義就是爭鬥。
戰火無處不在,灰色的永夜大陸上,最不值錢的就是生命。
此刻在一處荒原上,一隊七八個人正排成一行快步走著。他們身上的衣服千奇百怪,完全是用碎布、爛皮胡亂縫製在一起,有些人在心口、後背等要害部位上還會鑲幾塊鏽跡斑斑的金屬板,權作護甲。
幾個人都背著大大的背包,這是永夜大陸上最常見的拾荒人。他們以自己的生命作為賭注,冒險進入荒原和廢墟深處,去尋找可能有一點價值的東西。在他們的背包裏,就裝著全部的財富。
在隊伍的前方,已經隱約出現一個小鎮的輪廓,他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腳步。
小鎮上最醒目的建築是一座高高的燈塔。這是一座幾乎完全用金屬焊接搭建而成的建築,外壁上爬著幾根粗大管道。
從很遠處就可以看到燈塔頂部那始終燃燒的火焰,所以這座小鎮就叫作燈塔鎮。這時燈塔中段忽然排出大量蒸汽,外殼破損處露出的一個個巨大齒輪開始艱難轉動,帶動塔樓上撞槌緩緩擺動,敲擊在老式的銅鍾上,發出渾厚悠長的鍾聲。
當,當,當!
鍾聲遠遠傳開,那隊拾荒者又加快了些腳步。
其中一個魁梧壯漢看了看天空中,說:“才三點鍾天就要全黑了,這還讓不讓人活了!”
走在最前方的一名老人則帶著些淡然地說:“暗季不都是這樣?”
壯漢抬頭望著天空,天空中有數片巨大黑影擋住了陽光,才三點的時候就讓周圍暗得象是黃昏。
他重重啐了一口痰,半是羨慕半是嫉恨地說:“要是讓我到上麵住個幾天,就是少活十年我也願意!”
另一個拾荒者說:“得了吧,齙牙老六!那是大人物們才能去的地方,你這輩子是沒指望了。老實在這裏撿垃圾吧!”
還沒等齙牙老六發作,遠處燈塔的另一側也有閥門打開,排射出大量蒸汽。頓時燈塔中段以上全部被白色霧氣包圍,火焰變得一陣模糊不清,而尖銳悠長的汽笛聲驀然響起,刺得人心髒直跳。
“怎麽這麽早就要關門了?!”
“那禿子在搞什麽鬼?”
拾荒者們一下子就慌了,加快腳步,一路奔向小鎮。好在他們動作夠快,及時衝過大門。
城樓兩側的排氣管這時正噴出大團微黑混濁的氣體,巨大的齒輪和絞盤嘎嘎吱吱地轉動,厚重的鑄鐵大門緩緩落下,轟地的一聲砸在鋼槽裏,將小鎮封閉起來。
這隊拾荒者跑得上氣不接下氣,其中一個站在街道上,雙手扶膝大口喘氣,隨即抬頭對城樓上喊道:“怎麽這麽早就關門?我們差點被關在外麵!”
城樓上探出一顆閃著油光的禿頭,麵容猙獰。
他向天上指了指,毫不客氣地吼道:“早就告訴過你們這段時間外麵不太平!看看天上月亮的顏色!你們要是為了幾個銅板連命都不想要,那死了活該!”
天空中掛著一輪巨大圓月,月盤邊緣已經殷紅如血,再過幾天,就會變成血色滿月。
在緋月之夜,荒原上所有生物都會燥動不安,變得極有攻擊性。傳說中,每當月色轉為猩紅,某個地方就會有災難發生,隻有當流了足夠的血之後,災厄的神明才會心滿意足地離去。
拾荒者們罵罵咧咧的,但這些荒原上的瘋狗還真不敢對城樓上的禿頭怎麽樣,那可是小鎮上惟一的警長,更是一名一級戰兵,收拾他們這隊瘋狗輕而易舉。所以這些人隻能邊抱怨,邊向小鎮內走去。
小鎮中有一個酒吧,也是這裏惟一的酒吧,後麵還有幾間客房。那裏就是拾荒人們的目的地,也是惟一能夠帶來快樂和女人的天堂。
為了節約能源,小鎮裏幾乎沒有什麽燈光,於是在夜色中,酒吧招牌上射出的濛濛微光顯得格外醒目,雖然上麵隻有一個“沙”字是亮著的。
那塊招牌的原型是一段從機艙底部拆下的軸承,不知道酒吧老板用什麽方法把字弄了上去,還抹了夜光石的粉末,不過雨淋風吹之後,總會漸漸褪去。
鎮裏的人知道酒吧的名字叫做曼殊沙華,不過沒有人明白這四個字連在一起的意思,而且鎮裏幾千號人中,能夠認全這四個字的人還不到五個。
酒吧裏燈火昏暗,桌椅都很陳舊,牆壁上全是各種繚亂塗鴉,反而有了些奇異的美感。
吧台是由鋼板和鉚釘搭成,倒看起來很有些時代硬漢的味道。這座酒吧裏所有的材料都可以在外麵的荒原上找到。實際上,遺棄之地最不值錢的就是廢鋼鐵,廢金屬,荒原的垃圾場上到處都是,飛艇墳場更是堆起了一座座金屬山峰。
酒吧裏彌漫著劣質酒精、煙草和汗臭的味道,幾個濃妝豔抹的女人身上還散發出刺鼻的香水味,聞了讓人作嘔。
吧台後站著一個年輕人,他的身材偏瘦修長,膚色有些病態的蒼白。
年輕人穿著破舊的夾克和長褲,黑色長發則紮成馬尾束在腦後。他的臉很漂亮,非常漂亮,還透著過分的年輕,一眼看上去有些鄰家男孩靦腆但親切的模樣。
他就站在吧台後,安靜地看著酒吧裏十幾個正宣泄著欲望與壓力的客人。
光看外貌的話,沒有人會想到這個年輕的大男孩會是這家酒吧兼旅店的主人。他恐怕,不,應該是肯定還沒到十八歲。
這時酒吧半掩的大門被推開,那隊剛剛進城的拾荒者們湧了進來。他們一進門,酒吧裏立刻靜了幾分,許多人都帶著警惕的目光看著這些拾荒者。
在荒原上,拾荒者的名聲並不好聽,他們有很多綽號,包括禿鷲,食腐者,瘋狗......等等等等。
拾荒者們時刻都在生死邊緣遊走,他們毫無廉恥信用可言,什麽事情都幹得出來。許多拾荒者有自己的圈子和隱秘的交流方式,如果外人貿然接近這個團體,很有可能被啃得骨頭渣子都不剩。
雖然這座名為燈塔鎮的小城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周圍大量拾荒者繁榮起來的,但是城裏的原住民們卻並不歡迎拾荒者,也不會真心接納他們。
有拾荒者的地方,就會有麻煩。在荒原上,麻煩這個詞,往往意味著一批人會丟掉性命,否則怎麽會好意思稱為麻煩?
這隊拾荒者並不是第一次來曼殊沙華,他們找了張桌子坐下,就高聲報出自己喜歡的酒名。吧台後的年輕人轉身從酒架上取下幾瓶酒,熟練地調製起來。
不鏽鋼製的調酒罐在他欣長白皙的手指間上下飛舞,好象有了自己的靈魂。
就在這時,一個臉上有著碩大刀疤的拾荒者走了過來,重重靠在吧台上,帶著濃重的鼻音說:“聽說你這裏有種叫曼什麽華的酒很夠勁!給我來一大杯!”
年輕人沒有動,而是說:“一個帝國銀幣。”
“謔!”拾荒者誇張地叫了起來,說:“我的耳朵沒有聽錯?一個帝國銀幣!!我這是在喝處女的鮮血嗎?好吧,既然來了,我總得試試,看你這的酒是不是有你說的這樣好!小子,老子沒銀幣,但是可以用這個付帳,隻要你敢拿!”
啪的一聲,拾荒者掏出一把火槍,重重拍在吧台上。
火槍裏麵已經填好了火藥彈丸,隨時可以射擊。而槍柄上包了厚厚的鐵皮,上麵還沾著發黑的血漬,以及其它一些說不清是腦漿還是骨髓的汙垢。這把沉重的火槍,顯然不光能夠轟擊,槍柄也是威力巨大的凶器,說不定使用的次數還更多。
酒吧裏一下子安靜下來,許多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拾荒者和年輕人身上。
年輕人已經調好酒,慢條斯理地分完杯,然後把雙手都放在吧台上,看了一眼那把火槍,淡淡地說:“看在這是你吃飯家夥的份上,我可以算它值半個銀幣。你確定要用它抵帳嗎?”
拾荒者眼角抽動,上身緩緩前傾,靠近了年輕人,直到兩人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才說:“要是我不付帳會怎麽樣?”
年輕人完全沒有動,依舊以平靜的聲音說:“那我會轟爆你的腦袋。”
拾荒者死死盯著年輕人的眼睛,在那雙深黑色的眼眸中,看不到任何波動,就象兩潭無底的深湖。拾荒者又低頭看了看年輕人的手。那是一雙幹淨得異乎尋常的手,完全沒有老繭,肌膚細膩得讓人難以置信,一點都看不出有幹過粗活或者是進行過修煉的痕跡。
年輕人的手就放在吧台上,這個位置很尷尬,離哪裏都有些遠,就算他在吧台下藏了武器,好象也來不及拿。
年輕人的粗布襯衣隻係了兩顆扣子,露出胸口一道醜陋的巨大傷疤,與他的外貌顯得格格不入。
拾荒者的眼角不斷跳動,不知為什麽心中寒意越來越濃,汗水忽然就滾滾而下。這是荒原生存的野狗對危險本能的感覺。(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