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膽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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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防盜章, 補齊未購買的章節, 就可以看到正文內容,  不過這妹子也是鬧不清狀況,平時多的是女生給沈昂送各種各樣的禮物, 全部都被拒絕。

    沈昂從不收女生禮物, 這是他的原則。

    再說了,沈昂是名副其實的煤老板富二代,最不缺的就是錢,會看上這點小恩小惠?

    絕對不可能!

    “既然是你熬夜辛苦疊的,那我就勉為其難收下了。”沈昂嚴肅正經地對她說:“約法三章,下不為例。”

    溫崇感覺臉上火辣辣的疼。

    去他媽的原則,去他媽的約法三章!

    沈昂離開的時候還衝妹子抿嘴微笑, 要多賤有多賤。

    然而迷妹的心都要化了, 收到男神寵溺的微笑,死而無憾。

    溫崇三兩步追上沈昂, 伸手抓住沈昂的手臂。

    “昂哥,還回去。”

    沈昂死命護住自己懷裏的千紙鶴玻璃瓶。

    “蟲子, 放手。”

    “不放!”

    “我打人了啊!”沈昂作勢比拳。

    溫崇連忙將手縮回去, 護住腦袋:“昂哥,你良心不會痛?”

    沈昂無奈道:“因為退隊的事, 老頭子斷我生活費零花錢, 過兩天, 你昂哥可能就要出去賣了。”

    溫崇:“昂哥, 你賣給我吧, 我養你。”

    沈昂一臉感動:“蟲子,你...”

    溫崇趁他不防備,一把搶走了他懷裏的千紙鶴瓶子,轉身就跑。

    “王八蛋!”沈昂撿起地上的石子砸他。

    十分鍾後,溫崇在斜倚在校門口的沈昂,訕訕地衝他笑了一眼。

    “騙子。”沈昂怨念地瞪他。

    “走啦。”溫崇假裝看不到。

    倆人著學校的乒乓館走去,校園有大片香樟樹林立在道路兩旁,沈昂拿著他的butterfly球拍,對著空氣練習直拍反手弧圈球的動作。

    “昂哥,你是不是對女的沒興趣?那麽多粉絲跟你告白,一個都沒看上?”

    沈昂一邊練球,漫不經心地回答:“不知道。”

    “這很重要!”溫崇嚴肅地說:“如果你喜歡男人,我就必須要和你保持距離!”

    沈昂翻了個白眼,加快了步伐:“請你快跟老子保持距離。”

    溫崇追上沈昂,問: “昂哥,你喜歡什麽樣的女生啊?”

    沈昂還沒來得及回答,隻見正前方的自行車棚走出來一個女生,穿著運動衫和短褲,皮膚白皙,留著黑色的齊劉海,五官精致,幽深的杏眼掃過他,宛如一陣夏風拂麵。

    她叼著牛奶吸管,咕嚕咕嚕,個子不高,纖細的小短腿,短運動褲包裹著渾圓的臀部,裹著團子頭,低著頭步履匆匆朝體育館走去。

    沈昂凝望著她的背影,眼睛微微眯起來,目光裏泛著些微不分明的起伏波瀾。

    “昂哥,昂哥。”溫崇喚了他兩聲,他才回過神來。

    風起,卷起片片香樟落葉,旋向天際,沈昂的心在她背影消失的那一瞬間縮緊。

    -

    體育館大廳正在進行校乒隊陪練的選拔,要選十五六人出來,場麵很熱鬧,人聲鼎沸。沈昂倆人從偏門進入場館,徑直去校乒隊專用的乒乓球室,避開了過來看熱鬧的同學們。

    訓練室,溫崇滿頭大汗跟沈昂對練,沈昂的直板打法發力迅猛,今天更是用了狠勁兒,不留餘地,翻來覆去吊打溫崇一百遍。

    “你今天怎麽回事?”溫崇累得直接趴在了桌上,大口喘息:“這麽拚?”

    沈昂麵無表情:“你覺得我和陸禮安比,怎麽樣?”

    “聽真話假話?”

    “算了,你閉嘴。”

    “據說不久前陸禮安還拿了乒超聯賽男單亞軍,是咱們省隊最厲害的球員之一!”

    沈昂不屑冷哼:“亞軍。”

    “亞軍也很棒啦,乒乓球是咱們的國球,省隊的級別在其他國家,就已經是國家級水平咯!”溫崇聲音裏滿是崇敬:“對了昂哥,我讓你帶我照片請陸禮安簽名,你幫我問了沒啊?”

    “問了,他不簽。”

    “不會吧,我聽說陸神很好的,都會給簽名的。”

    “他說你照片太醜,不簽。”

    “...太過分!我要粉轉黑!”

    “我申請了微博小號,一起去罵他。”

    “好!”

    沈昂心情轉好,拿起拍子:“繼續!”

    溫崇全身癱軟:“還來啊!”

    幾分鍾後,訓練室門被打開,兩個隊員拿著拍子走了進來,開始練球,同時也在聊天。

    “外麵的陪練選拔賽好精彩!”

    “本來以為是一幫菜鳥,沒想到,居然還能見到高手!”

    “而且高手還是個妹子,把所有候選者挨個輪了一遍,我敢說,咱們隊有一些專業隊員都不一定贏她。”

    “是周副隊的朋友,叫什麽朱盞的。”

    沈昂突然失神,猝不及防被溫崇掰回了一分,連著好幾局,他的球都偏了,溫崇追回比分。

    回想起昨天下午,他在訓練館做俯臥撐,她走到他身邊抱著膝蓋坐下來,對他說:“我叫朱盞。”

    沈昂沒理她。

    “想打敗陸禮安,也許我可以幫你。”

    沈昂壓根沒把她的話放在心上。

    溫崇訝異:“咦?昂哥你注意力不集中哦!”

    沈昂放下拍子,拿毛巾擦了擦額間的汗珠:“我出去透透氣。”

    體育館大廳的乒乓桌邊聚集了不少人,有一部分是校乒隊的隊員,還有些是圍觀的同學,鮮少有非正規的乒乓比賽還能吸引到如此多的同學圍觀的,想來戰局應該頗為精彩。

    沈昂抱著手一個人站在牆邊,望著前方的乒乓球桌,表情疏離淡漠。

    桌邊的女孩穿著白色的運動衫,因為之前的幾場戰局,臉頰蘊著緋紅,額前劉海被汗液微潤,一雙杏眼灼灼,幽深的眸子緊盯著對手的一舉一動。

    她眉心微蹙,目光堅定決絕。

    而她的動作更是迅猛淩厲,每一球都接得非常漂亮,采用的是直拍橫打,這種打法講究手與球之間的感覺,前三板進攻變化多端,發球速度快,旋轉性強。

    她皮膚白皙,身材嬌小,但是雙腿筆直,短運動褲包裹著渾圓的臀部...

    沈昂強迫自己把注意力從她的臀部收回來,重新放回到比賽中。

    雖然她占了個子矮動作敏捷的優勢,但是力量差了很多,缺乏技巧,能把對手打敗完全是因為實戰經驗豐富。

    看樣子似乎打了很多年,但沒有接受過係統專業的訓練。

    最後一局,朱盞一個猛力的削球,致命一擊,不留餘地。

    她喘息著,微微發育的胸部上下起伏,向對手頷首致意:“多謝指教。”

    這是今天的最後一位競爭對手,毫無疑問,這場陪練的選拔比賽,朱盞以絕對壓倒性的優勢,拿到了第一。

    周肆宣布朱盞和另外的十多名同學得到了校隊陪練的資格,幾位同學和隊員們開始商量著,怎樣分配綁定一對一。

    “四寶,你想跟誰打陪練?”周肆體貼地給朱盞遞來幹淨的毛巾。

    朱盞拿毛巾擦拭著額間的汗珠,側眸看了角落邊身長玉立的沈昂一眼。

    沈昂連忙移開目光,抬頭望天花板。

    “沒所謂。”朱盞平複著呼吸,淡淡道:“都好。”

    周肆想了想,說:“新來的隊員許安安,你倆一起練怎麽樣,都是高一,時間也比較合拍。”

    此言一出,許安安就不樂意了:“副隊,你問她怎麽不問我!我才是校乒隊的正式隊員好吧,她一個陪練...有什麽資格選隊員?”

    許安安用不屑的目光打量了朱盞一眼,廉價運動服,鞋子也是仿冒品,一副窮酸相,她才不要這家夥給她當陪練。

    “安安,朱盞的技術不錯,對你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對我有幫助?”許安安嘲諷道:“我可是學了四年乒乓的專業隊員,她根本不配當我的陪練!”

    周肆不喜歡別人說朱盞的不好,所以生氣地對許安安道:“你信不信,過不了多久,朱盞的業餘水平都能把你打趴下!”

    “笑話。”許安安嚼著口香糖,癟嘴:“別以為把這些菜鳥打敗了,就有多厲害,這種水平,我還不看在眼裏。”

    朱盞還沒說話,周肆卻沉不住氣,不爽地說道:“來一局啊!”

    “來就來!”許安安躍躍欲試想要吊打朱盞,剛剛她把那麽多人打敗了,如果此時許安安能把朱盞狠狠虐一把,別人也會對她高看一眼,以後她在校隊也更有麵子。

    朱盞麵無表情拿起了球拍:“來吧。”

    她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好看的男孩,他的皮膚比牛奶還白,眼睛比夜空還要深邃,嘴唇紅潤,眉清目秀,穿著一件小襯衣,腰背挺拔筆直。

    相比之下,對麵的周肆穿著一件破洞背心,臉黑黢黢的,鼻子上還掛著兩串長年累月積攢下來的牛鼻涕。

    豆蔻年華的朱盞,在遇到陸禮安的那一瞬間,點亮了辨別世間美醜的鑒賞技能。

    那天下午,她和周肆倆人,教陸禮安打乒乓,傳授他最基本的技能和比賽規則,帶他入坑。

    後來才得知,陸禮安並非南城人,他隻是跟隨父母來這小城水鄉旅遊度假,母親是畫家,過來寫生,小住幾月。

    他來自鹿州省城,是真正的城裏人。他和她身邊的小男孩都不一樣,他愛幹淨,衣服總是穿得規規整整。性格溫和,格外懂禮貌,而且從來不說髒話。

    朱盞幾乎是在見他第一眼就對他有了好感,再接觸,越來越喜歡他,喜歡他說話聊天的風趣,喜歡他身上的薄荷香氣。

    那時候,他們三人幾乎每天混在一起打乒乓,令朱盞驚訝的是,陸禮安進展飛速,最後幾天已經能夠隨意吊打學乒乓快半年的周肆。

    前後,不過小半月時間。

    他的天賦似乎與生俱來。

    後來,陸禮安隨父母離開了南城,但是一年之後,他又回來了,這一次不是來旅遊,而是拜師學藝,拜的師傅就是前乒乓世界冠軍,現在南城乒乓俱樂部的王牌教練李齋鴻。

    從此以後,陸禮安走上了專業的乒乓選手之路。

    他在十四歲進入了省隊,現在已經是省隊的頭號種子選手,國內國外拿過大小獎杯無數,據說很快就要被保送到國家隊進行訓練。

    陸禮安在南城集訓的那段時間,他和朱盞的友誼飛速發展,教練教給他的知識和技能,他都原封不動地全部教給朱盞,每天黃昏的自由時間,他都和她一起練球,可以說,兩個人對彼此的熟悉程度,超越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