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那些年的中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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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這個八天連休的大手筆中秋,我居然是一個人度過的。這到底是一個洗具呢,還是一個杯具?事實是,這既是一個洗具,也是一個杯具,因為這一天,我在家裏搞大掃除。床單被罩冬衣外套,能洗的都洗了一遍;鍋瓢碗灶大杯小碟,能涮的都涮了一遍。一直到黃昏的陽光照進我那小小的客廳,給這個被我擦洗得熠熠發光的空間度上一層溫暖的金色,我才意識到夜晚很快就要降臨。難道,今夜,我注定要和月裏的嫦娥一樣寂寞?
若在二年前,我肯定是和羅亦琛一起度過的,他會帶我大街小巷去找好吃的,由著我的性子吃個夠;他也會給我早早買好禮物,在那一天給我驚喜。我們會在那小小的租來的簡陋房間裏,看著窗外的月光鋪瀉下來,就像兩條久違的小魚,撫摸、親吻、甚至做愛。開始羅亦琛總是不習慣,他是一個很正統的人,稍微離經叛道一點,就會有一種犯罪感。無奈經不住我的軟磨硬泡,隻得采用折衷的方式,在窗戶上掛一層薄如蟬翼的窗簾——這樣,既可以在月光的沐浴下親熱,也不至於被別人瞧了去。羅亦琛五官端正,皮膚是健康的小麥色,身體上的每一寸肌肉都是結實而富有彈性的。那時的我,對他的身體有一種近乎偏執的著迷,隻要我們單獨在一起,我就控製不住自己的欲望,以至於好長一段時間,我私下裏都覺得非常羞慚,仿佛自己就是那傳說中的欲女,要把男人的精血吸幹。好在羅亦琛不僅不反感,還十分配合,他雖然技巧不強(和阮臻在一起有了對比之後,我才知道),但持久性好,每次總能讓我滿足。
我們兩個工作都很努力,花錢也並非大手大腳,終於存下了一筆不大不小的錢,在2010年房價還沒坐上火箭的時候,買了我現在住的這套小小公寓,我們甚至計劃著要在我的生日那天擺酒,在此之前,我的父母也在我的持久戰下敗下陣來,頗為無奈的接納了他。隻是,爸爸語重心長的告誡我:“小蝶,羅亦琛有一個哥哥三個姐姐,都是在那偏遠的農村,家境又是這樣的不好,什麽都要靠自己打拚,你和他在一起,注定是要過苦日子的。到時候你不要抱怨,也不要怪他接濟家人太多,更不要因為日子的艱辛而三天兩頭吵架,既然選擇和他在一起,就要包容和他相關的一切。”隻是,爸爸的顧慮未免太遠,我們都沒等到因為柴米油鹽、七姑八姨吵架的時候就分道揚鑣了。
那是五一前夕,羅亦琛在成都出差時出了車禍,我飛過去照顧他,開始幾天還好,可越接近出院的時候,他的態度越惡劣,對我愛理不理,冷嘲熱諷,雞蛋裏挑骨頭,這些我都忍了,以為是在醫院呆久了的緣故,不過,後來,在他當著我的麵和小護士調情的時候,我終於忍無可忍,一氣之下回了深圳。
或許我不該那麽任性,畢竟他還沒完全痊愈。那時的我,想著若是他打個電話過來道個歉,我依然會屁顛屁顛的過去照顧他,給他辦出院手續,陪他一起回深圳。隻是,我終究沒有等到他的一通道歉電話,時間在煎熬中走過一周,我終於沉不住氣,打他的電話,居然已經停機。再打醫院的電話,居然在我回深圳的第二天就出院了。我一下懵了,不知道到底那個環節出了問題,羅亦琛在短短的幾天之內,難道就要從我的世界消失了嗎?
我把電話打到他公司去,卻被告知已經辭職。誰會相信呢,他在那個公司,傾入那麽多心血,從底層銷售人員,一步一步做到今天的銷售總監,正是春風得意之時,怎麽會貿然辭職?
我去公司門口堵他,終於被我堵到了,但是他神情冷漠,隻一味的說不愛了,要分手。我是個一根筋的女人,自然不肯相信相戀這麽多年的男人,朝夕之間就變了心,而且,這許多年來,我已經完全把他融入了我的生命裏,不曾想過失去他的日子要怎麽過。
記得大一軍訓的時候,我在一堆黑黝黝的麵孔中,看到一雙明亮得幾乎能放出五彩光芒的眼睛,一下就被迷住了。從那天起,一有時間我就在男生群裏搜索那雙眼睛,不管什麽時候找到它,它都那麽明亮,那麽精神,我無可救藥的陷了進去。
軍訓結束後,在我的圍追堵截死纏爛打中,他終於繳械投降,臣服於我的石榴裙下。隻是,第一次牽手時,他卻對我說了一句讓我記恨很久的話:“我們室友說了,軍訓時所有男生都讓你看得心裏發毛,軍訓後所有男生都被你擾得不得安寧。他們說,我要是再不收了你,就要把我趕出寢室了。”
敢情是因為怕室友趕出去才從了我的啊?我心裏來氣,一把甩了他的手,不就是有雙像星星一樣亮的眼睛嗎?天上星星何其多也,想我胡蝶正花容月貌,大不了再摘一顆,也不要這心不甘情不願的感情。
眼看我就要揚長而去,他一下著了慌,追過來死命拉了我的手,連連道歉說是開玩笑的。就這樣一個一本正經到有點傻,偶爾開下玩笑都不知道看場合的男人,卻把我迷得神魂顛倒。我們在一起時,他大多時候都順著我,無原則的寵溺我,做了三份家教維持著開銷,卻不肯用我分毫。
他的學費是貸款的,生活費也要自己掙,偶爾還要帶我出去吃個飯買個小禮物,他其實過得蠻苦,但卻非常努力。我們的大學四年,花前月下的時間並不多,他幾乎把所有的空閑時間用來打工,除了吃飯、上課、課間休息,我很少能看到他,尤其是節假日,他都會去做促銷、發傳單,幾乎沒有陪過我。不過,中秋節卻是一個例外。
他很重視這個團圓的日子,這一天必定是圍在我身邊的,吃飯、逛街、賞月、送禮物,雖然內容平平,但勝在這份心意。而我,也不是貪心的女孩,隻要他真心待我,自不會計較他沒有更多的時間陪我。
我們就這樣純純的過了三年,親密的接觸隻限於牽手、擁抱,偶爾蜻蜓點水的接個吻。直到大四的時候,父母讓我考家鄉的公務員,我問他願不願和我一起考,他毫不猶豫的拒絕。他家負擔重,迫切需要他畢業掙錢養家,而內地基層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和沿海一線的打工族幾乎沒法比——當然,如果有灰色收入,那是例外。但剛畢業的雛兒,去哪裏找灰色收入呢?
他不願考,我自然也不會考。無論如何,我得和他在一起。父親知道緣由,大發雷霆,氣我為了一份不知道哪天就會黃了的愛情,居然放棄安穩輕鬆的職業。尤其是知道他家境貧寒,更是不願我們在一起。那段時間,家裏為了給我施壓,切斷了我的經濟來源,別說去外地參加招聘會找工作,就連基本的生活,都成了問題。那段時間,他停止了給家裏每月三五百的匯款,隻為接濟我。
那個寒假,為了表示我的抗議和不屈服,我沒有回家,而是去一個飯店做服務員,他則通過一個家教時認識的學生家長,去一個公司做銷售。也不知是不是老天垂憐我們,他居然簽了一個不算小的單,這意味著會有一份不菲的提成,雖然錢還沒到手,但我們都欣喜欲狂,相擁而泣。
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們在學校的小旅店開了房。在那間簡陋的小房間裏,我把自己毫無保留的交給了他。記得他笨拙地進入我身體的時候,滿臉是淚,發誓要一生一世對我好。隻是,話猶在耳,人心已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