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奸臣之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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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天雖然恢複意識已有半年,可是他恢複身體健康卻足足用去了四個月的時間,老天送給他的這副身板兒並不健壯,羸弱蒼白,四肢酸軟,氣虛無力。胡家家資頗豐,每天錦衣玉食的供著,按理說不會營養不/良,真正的原因是胡小天在過去的十六年一直都害怕陽光,總喜歡躲在陰暗的角落裏,長期缺乏陽光的照射,自然影響到維生素d的生成,進而影響到身體對鈣質的吸收,也就是說在過去的十六年中,他不但少腦而且缺鈣。
這半年時間,胡小天悄然了解新世界的同時,開始有計劃有目的地鍛煉自己的身體,有了燦爛的陽光、新鮮的空氣、純淨無汙染的水源、營養豐富種類繁多而有安全放心的各種美食,胡小天僅僅用了四個月的時間就將他的身體鍛煉到了堪稱健美的地步,隻有經曆過死亡的人才知道健康對於自己的重要性,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同樣也是享受人生的本錢。
胡小天走在最前方,一襲青衣,領口和袖口都繡著銀絲邊流雲紋路的滾邊,腰間束著一條寬邊錦帶,頭戴黑色紗帽,額上的位置鑲著一塊晶瑩潤澤的藍玉,他的身高一米七八,利用大康的度量標準來衡量應該接近七尺五寸,這裏的一尺大概在24厘米左右。腳上蹬著一雙薄底馬靴,說是薄底,實際上也有三公分的高度,雖然比不上老爺子為了增強身高,刻意定製的足有七公分的厚底官靴,可畢竟也有了一定的增高效果,於是胡小天的身高就自然而然地超過了一米八零,走在人群中雖算不得鶴立雞群,多少也能湊合著玉樹臨風。
胡小天出門沒有乘轎,馬卻是必備的,和美利堅某位總統重名的馬夫胡佛一手拎著水火棍,一手牽著匹棗紅色駿馬跟在最後,鑾鈴輕響,引得不少路人側目,胡小天曾經不止一次地想過,胡佛在這裏也隻有為我牽馬的命。
胡家少爺的身上有著很多讓人無法理解的怪癖,比如他喜歡穿著一條內/褲躺在庭院中曬太陽,非要把一身白淨的皮子曬成小麥樣的棕黑色,又比如他新近讓人在後院挖了一個池塘,裏麵既不養魚蝦也不種荷花,用青石砌得方方正正,然後每天抽時間脫了衣服在裏麵遊來遊去,嚇得丫鬟婆子都羞於前往,每每經過過那裏,也是盡量選擇繞行。實在繞不過去,也得把眼睛給閉上,因為這件事,丫鬟婆子經常有人被廊柱撞得鼻青臉腫。
最離譜的是,他還在院子裏的大樹上掛上了幾個大小不同的沙袋,沒事就衝上去又踢又打,有如發瘋,直到折騰得筋疲力盡汗流浹背才肯作罷。
胡家家大業大,有馬車,有軟轎,也有成百匹駿馬,可這貨有限的幾次出行都是選擇步行,至於這匹棗紅馬,幾乎每次都是胡佛牽著走再牽著回來,很少見他騎過。
在胡家家丁的眼中,這位少爺是個喜歡折騰自己不懂享受的人,雖然恢複了神智,雖然能夠開口說話,可這腦筋仍然很不正常。對胡家來說,一個傻子即便是變成了一個瘋子也是可以接受的喜事,有了十六年傻子的經曆再壞又能怎樣?
翠雲湖畔遊人如織,湖水平整如鏡,水色碧綠,下午的陽光照在湖麵上,銀光如錦。一排排的遊船畫舫正在湖心移動,驚起的鷗鷺不時從棲息的湖麵飛起,舒展白色的羽翼,在春日溫潤的天空中劃出一道道美麗的銀色弧線。
胡小天的目光被這春日美好的景致所吸引住了,白雲倒映在湖麵,他看到遊魚在白雲裏穿行,鳥兒在湖水中飛翔。
一艘艘蘭舟和畫舫內不時飄出悅耳的絲竹之聲,偶爾會夾雜著一串串銀鈴般的笑聲,這樣美好的天氣裏,在深閨中悶了一個冬天的女孩兒也忍不住借著踏青的名義出來透氣,湖畔上也有無數學子遊覽踏青,也就是常說的體驗生活,當然其中也不乏富家公子打著體驗生活的名義趁機獵/豔。
有獵/豔的公子自然就會有懷春的少女,這樣的季節,原本就是個容易萌發情竇的季節,胡小天望著身邊擦肩而過的青春少女,或美貌嫵媚,或青春可人,一個個打扮的花枝招展充滿了女性的魅力。再想起和自己定親的李家女兒,據說癱瘓五年,而且容貌奇醜無比,剛剛因為春日景致好轉的心情頓時就變得惡劣起來,真要是守著這麽一位癱瘓病人過上一輩子,比殺了他還要難過。
前方的人群突然變得慌亂起來,人們紛紛向兩旁避讓。一陣急促的馬蹄聲,踏響在春日溫暖的空氣中,青石築成的道路和馬蹄撞擊出極有韻律的節奏,道路兩旁霏霏細草在震動下微微顫抖。
一位紅衣小/妞騎在一匹胭脂紅的駿馬之上,朝著胡小天的方向狂奔而來,她一邊奔行一邊嗬斥道:“讓開,讓開!”說時遲那時快,轉瞬之間已經來到胡小天的麵前。
胡小天因為剛才正想著心事,等他意識到的時候已經晚了,眼看駿馬就要撞在他的身上,那紅衣小/妞眼疾手快,雪白的纖手用力勒住馬韁,胭脂馬止住高速奔馳的勢頭,不由發出一聲長嘶,前蹄高高揚起,幾乎要原地站立起來。
馬蹄驟然落下,踏在青石板地麵上發出蓬!的一聲巨響,距離胡小天不過兩尺的距離,當真是驚心動魄,如果那少女再有一刻的遲疑,馬兒肯定要將胡小天撞飛出去。
胡小天身後的家仆嚇得一個個麵無血色,他們的職責就是保護這位寶貝少爺,如果少爺出了什麽三長兩短,尚書大人一定要將他們扒皮抽筋。
胡小天也被這突然出現的意外場麵給嚇了一跳,抬起頭,卻見那少女身穿紅色箭袖對襟武士服,外披翠紋織錦羽緞鬥篷,紅色燈籠褲,外罩鏤空金挑線紗裙,黑色薄底繡花馬靴,頭上束著垂鬟分髾髻,黑色秀發分成兩股,結鬟於頂,不用托拄,自然垂下,束結髾尾、垂於肩上,宛如春燕之尾,眉目如畫,配上她的這身裝扮當真是嬌俏可人。
胡小天看到這小/妞,打心底萌生的第一個念頭就是——美女噯!因為曾經經曆的二十八年潛心工作和業務,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因為對自身婚約的不滿,因為陽光明媚的春日人心思動,因為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更因為他壓抑兩世的雄性荷爾蒙起到了作用,所以這貨對美女變得格外敏感。
如果李家小姐生成這個模樣那該有多好?胡小天暗暗想到,我不介意跟你同床共枕,也不介意跟你結婚生子,平平淡淡悠閑自在地混上一輩子也不失為一樁美事。
那紅衣小/妞俏臉緋紅,因為剛才的一路狂奔,也因為胡小天色迷迷看著她的緣故,這是個講究君子發乎情止乎禮的時代,是個非禮勿視的時代,同樣也是個男女授受不親的時代。
紅衣小/妞原本就不是什麽好脾氣,先被胡小天阻住了去路,又被這廝肆無忌憚地盯著看,心頭火氣頓時就上來了,揚起手中的馬鞭照著胡小天劈頭蓋臉就抽了過去,嬌叱道:“無恥之徒,有什麽好看?”
胡小天也沒想到這紅衣小/妞居然會出手傷人,倉促中抬起手臂擋了一下,馬鞭抽打在他的手臂上,啪!的一聲將胡小天的外衫抽得撕裂開來,在他手臂上留下一條長長血痕,火辣辣好不疼痛。
四名家丁一看這紅衣小/妞竟然敢出手傷人,而且打得是他們少爺,馬上一擁而上,最先衝上去的是梁大壯,他是胡小天的貼身家奴,主子遇到傷害的時候,他當然要衝鋒在前。紅衣小/妞武功不錯,手中馬鞭如有神助,指哪打哪,打得幾名家丁苦不堪言。
胡佛雖然最後才動作起來,可是他的手段卻是最為高明的一個,擒賊先擒王,射人先射馬,這貨悄悄繞到胭脂馬後麵,挺起水火棍照著胭脂馬臀部中間的位置狠狠搗了進去,三尺長的棍子頓時戳進去了大半截,胭脂馬痛得蹦跳嘶鳴起來,胡佛養馬多年對馬兒的脾性了解得極其透徹,讓一匹馬聽話不容易,可要是讓一匹馬不聽話,他能找到成千上萬種方法。
紅衣小/妞的馬鞭雖然抽得威風,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她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坐騎會被人暗算,突然發瘋,嬌軀被那匹胭脂馬猛甩了出去,騰雲駕霧一般飛了出去。
胡小天挨了那一鞭子,至今還疼痛不已,沒等他恢複過來就聽到那紅衣小/妞一聲嬌呼,從胭脂馬上飛了出去,不得不承認,這小/妞在空中飛行的動作還真是好看,如同天外飛仙一般,在空中連續完成了一連串優雅曼妙的轉體動作。
可無論中途飛行得如何美妙,最終還是要落地的,地心引力!牛頓早就證明了這個道理。胡小天的目光追隨者這小/妞的嬌軀,期待看到一幕臉部著地,鼻青臉腫的場麵,誰讓你丫抽老子來著?戾氣,胡小天最近的戾氣好像出奇的大。
紅衣小/妞到底沒讓胡小天誠心如願,飛行距離超出了所有人的想像,飛離馬背、飛越青石道路,飛躍湖邊的茵茵綠草,直奔波光粼粼的翠雲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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