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局勢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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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理療師能不能請黎小姐詳細清楚地為我們講述一下,你的職業
黎思卡點點頭:我們做精神理療師,是給一些心理或者精神有疾病的人,提供康複理療指導和幫助。 vw相對於藥物控製,我們更提倡用物理治療的辦法,來使病人達到康複的目的。
謝謝你,黎小姐。你的職業,是不是可以讓我相信,你對一個人的精神甚至心理狀況,有著相對權威的了解
可以這麽說。
控方律師滿意地點點頭,那麽請問你跟被告是什麽關係
黎思卡看了一眼蔚晴,淡淡地答道:朋友。
哪種程度的朋友控方律師追問道。
可以相知相交的朋友。
那麽,黎小姐,請問你對你這個可以相知相交的朋友,做出的精神判斷是什麽是否像我的三號證人所說那樣,被告患有嚴重的戀母癖好,並且對男人有仇視心裏為了爭奪母親的寵愛,不惜殺害同母異父的親妹妹
反對唐晉立即站起身來,反對控方律師對證人說出誤導性的言辭
反對有效。法官點點頭,控方律師,請不要誤導證人。
是,法官閣下。控方律師欣然應允,改另一種方式對黎思卡問道,黎小姐,你和被告既然相知相交,那麽你對被告的精神狀態是怎樣評價的
黎思卡頓了頓,緩緩說道:她很正常。
你是指哪方麵的正常
她對我這個朋友表現得很正常。黎思卡淡淡地回應著。
那麽,她有沒有精神方麵的不正常,你不清楚了
是。事實有些人,存在隱性的精神障礙,必須要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以及特定的人物環境下,才會爆發出來。平時跟常人是沒有差別的。
很好,那我可不可以理解為,案發當晚,被告所作所為,很有可能是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以及特定人物環境下爆發出的隱性精神障礙控方律師繼續問道。
應該不是。當晚,我在案發現場,親眼目睹了被告和死者之間爭執的一切。我敢肯定,被告當晚精神狀態都非常正常
黎思卡望了一眼蔚晴,眸子裏有絲猜不透的淡然。
你是說,你親眼目睹被告和死者之間起了爭執
是因為死者被告的妹妹年紀尚小,被告拉扯著她妹妹,要妹妹離開當晚那種成人酒會,妹妹不肯,兩人發生爭執。
後來我親眼看到被告將妹妹推下陽台的護欄,以此要挾妹妹,要她聽話我想被告並非是真的想傷害妹妹
黎思卡話音一落,頓時又是嘩然一片
黎小姐,你是說,你肯定親眼目睹被告和死者曾發生爭執,並且被告還將死者推下陽台護欄
是
控方律師滿意地對法官說道:法官閣下黎小姐作為被告曾經相知相交的朋友,並且能懂被告和死者的語言,她肯定地說,她親眼目睹被告和死者曾發生過爭執因此,也論證了我的一號證人格雷斯小姐親眼看見被告和死者發生爭執,係屬事實
果然是唐晉的師傅,原來老狐狸一隻。
之前第一場審訊,第一位證人被唐晉問得啞口無言,然而,卻在此時又被四號更有力的證人,證明被告和死者發生過爭執是確有其事的事情
也是說,這一輪控訴,相當於推翻了第一輪唐晉所做過的努力
唐晉臉色頓時暗沉
黎思卡否認蔚晴有精神障礙,表麵是幫助了蔚晴,可是
卻也更殘忍地將她陷入了更艱難的境地
因為患有精神障礙的犯人,是無需坐牢的,而是送去精神病院進行治療
黎思卡,這樣一位精神理療師否定蔚晴的精神障礙,在理據來說,有一定的權威性,可見其用心已經很明顯
控方律師得意地轉過頭,又對黎思卡問道:黎小姐,那麽當時,死者有沒有跟你說過什麽被告為什麽要這麽做
死者跟我說過,她很害怕被告,我問為什麽,死者當時不肯說。後來我才知道,被告威脅過死者,如果她不聽話,要推她去夜總會接客,讓她嚐試那種屈辱的滋味
因為被告卑微的身份,使得況家長輩們對她頗有微辭,訂婚了也不見得能結婚被告很心急,想要嫁入豪門,所以要死者幫她在況家說好話,替她做事情
黎思卡此番言論一出,頓時嘩然聲一片
蔚晴負麵信息可謂天羅地,像是計劃好似的,所有不利證據一齊指向她
聽似不合理,看似不合理,卻又似乎一切都合理那般
使得案情陷入另一種尷尬的境地
那是,蔚晴的處境,越來越危險
黎小姐,你是否親眼看見被告推死者掉入一缸強水控方律師追問道,這是關鍵所在。
黎思卡揚眸,睨了一眼不遠處,早已是冷汗涔涔的蔚晴,眸底拂過一絲歉意,我並沒有親眼看到但是,她回到酒店的時候,我看見她臉色蒼白,頭發披散,哭成淚人。
我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她起初不肯說,後來我再三追問下,她才哭哭啼啼說出案發的經過,她跟我承認,她因為和死者爭執,不小心推死者滾落強水導致死者身亡她哭得很傷心
黎小姐,你是說,被告不小心推死者你確定是不小心還是故意的
我不知道。她跟我說是不小心的我也相信她是不小心,並非故意黎思卡眸子有些微閃。
這麽說,你寧願相信她是誤殺,而不是謀殺了控方律師擰著眉心再次問道。
是
謝謝。法官閣下,我問完了。
終於,輪到唐晉站起身,他暗暗深吸一口氣,緩緩走到黎思卡麵前,眸子微閃:黎小姐,請問你怎麽認識我當事人的你們相識了多長的時間
我們曾在一次慶功酒會認識。相識的時間不長,不到三個月。
那麽,一段不到三個月的友誼,你認為感情會有多深唐晉睨著眸子。
因人而異吧。有些人重感情,即使認識很短的時間,也可以很深,但有些人不重感情,算認識三年三十年也可以很無情。黎思卡回答得滴水不漏。
唐晉點點頭:請問黎小姐是重感情還是不重感情在你眼裏,我的當事人又屬於前者還是後者
我本身很重感情。至於被告我相信她也是。
謝謝黎小姐的回答,也是說,在你眼裏,我的當事人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了
是。
很好那麽,一個這麽有情有義的人,為什麽會殺死自己的親妹妹黎小姐不覺得自己的供詞前後矛盾
有些人有些事應該分情況吧。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被告殺死自己的親妹妹,我隻是聽被告跟我說,她不小心殺死了自己的妹妹黎思卡強調這點。
唐晉揚起眉頭,那麽黎小姐也是說,你不曾親眼看見我的當事人親手殺死死者,從頭至尾隻是聽我當事人說了
是
黎小姐,既然如此,你可有證據證明我當事人曾經對你說過這番話語
黎思卡眸子微閃:當時隻有我們兩人在場。
也是說,你沒有第三者在場或者任何其他證據,證明我當事人的確跟你說過這些話唐晉嘴角微扯。
黎思卡仔細想了想,點點頭:是
她的回答讓唐晉終於鬆了一口氣,嘴角微微揚起一抹笑容,深深望了一眼黎思卡,旋即轉過身對法官說道
法官閣下,四號證人的證詞,顯然隻是聽到我當事人曾跟她說不小心推死者下去,這種並沒有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聽到而並非親眼看到,來證明我當事人有罪,是極其不公平也不合理的供詞
同樣,一號證人和四號證人隻能證明我當事人和死者曾有過爭執,但這並不足以成為殺人的動機因為兄弟姐妹吵架是天下間再正常不過的事
其次,二號證人,一個夜盲症的患者,出庭指控我當事人,這根本不足以指控我當事人入罪
而三號證人更是可笑,我當事人精神狀況方才也有四號證人承認過,是非常正常的
那麽,三號證人,一個風流倜儻的明星,從來沒被女人拒絕過的男人,他所做的供詞,可以說極為可笑他抨擊我當事人是戀母狂病症者,完全是惡意的誣陷
而黎思卡的供詞,似乎令控方律師眉頭緊蹙,像是間出了什麽狀況似的,他有點措手不及。
法官點點頭:控辯雙方律師,還有沒有證人或是其它證據呈堂
唐晉聳聳肩,狀態非常輕鬆:我沒有了,法官大人。
控方律師,你呢
我控方律師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發覺況辛博還是沒有到場,他搖搖頭,我也沒有了。
那好,雙方準備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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