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十二生殺 第五章 藝成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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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藝成出山
這天,李爽吃完飯後被司馬凱叫住:“爽兒,屋裏的書籍你是否已讀完?”
“師父弟子已全部讀完,並牢記於心。”李爽恭敬的答到。
“那裏有東西可還領悟?”
“已學會八成。”
“哈哈!不錯,算我沒白栽培於你。今天我就把逍遙門掌門之位傳受於你,望你能光大門戶,行俠仗義。但是你要瑾記,我們逍遙們就是為除暴安良,誆扶正義而存在的,把以你要以正義為先千萬不能做有辱門風之事,不然得我知道,從重處罰。”司馬凱說到後麵詞色嚴厲。
“在這裏,我交給你樣東西。”司馬凱從身邊的一個石箱裏拿出了一個包裹,慢慢打開,先從拿出一件薄薄物事交給了李爽。
“這裏麵有一具人皮麵具,它很薄,戴上後幾無感覺,又不易讓人發現有假,就連你笑的表情都表露無異。還有就是一件白色長袍,它的絲織也能薄絨光滑,而藏於身又不易被發現,這兩樣東西可以在你不想表露身份時用上。”李爽拿過來貼身放好,身體竟感覺不到裝有那東西,看來那東西真的不易讓人發現。
“這裏是我們通知別人所用的逍遙箋,想當初我們一紙逍遙箋比皇上的聖旨還管用,隻要逍遙箋一出,江湖豪傑惟命是從,但願你也能達到我門前人的那種效果。”司馬凱把一遝紙張給了李爽。李爽拿過那逍遙箋,隻那逍遙箋比64開普通紙略長一些,略厚一些,但質地略軟一些,拿在裏還能聞見一股淡淡的蘭香味。隻見箋頭用篆書寫著“逍遙箋”字,字下麵畫著一個圓圓的人頭模樣,裏麵簡單的勾畫出一憨憨的笑臉畫像。在下方有一淡淡的人像,隻見那人像全身白衣,應和司馬凱給李爽的那衣服模樣相似,更巧的是那人像的頭發竟是短的,酷似李爽的發型,而那人像麵含微笑,一看之下如春風扶麵,猶如似癡似醉之感。隻見那人像像是在翩翩起舞,又像是在施展一厲害武功,總之給人一種灑脫自如的感覺。
“還有,這枚戒指是我們逍遙門的信物,見此戒指如見門主親臨,從自以後你就是我逍遙門第二十八代掌門。”司馬凱從指上拿下一枚很精致的戒指給了李爽。
李爽拿過戒指,隻見上麵也如“逍遙箋”上一樣,有一憨態的笑臉,下麵刻有二個米粒大小的篆字,李爽細看之下發現也是“逍遙”二字。於是李爽把戒指帶在了反指,發現大小正合適。
“這件東西是我們逍遙門的象征,望你善加保管。好了你現在就可以出穀了,你沿著門前小道一直出了林子,就到了崖下了,你可以用輕功直接攀爬上去。”司馬凱知道和李爽分離之際也不由的眼睛有點濕潤。
“師父,我……我還不想離開你。”李爽和司馬凱相處了一月,早已把司馬凱當做親人一般,忽然讓其離開總有點難舍難分。
“去吧,外麵還有好多事等著你做呢,再說了我又一時半會死不了,你有時間可以回來看我啊!”司馬凱又疼愛的拍了拍李爽的肩膀。
李爽知道司馬凱心意已決,自已多說也無用,於是朝司馬凱拜了拜簡單了收拾了下東西就向林子走去。李爽出了林子再一次朝石屋方向看了看然後氣運丹田,口念逍遙決提氣一縱,足足縱起了丈有餘,然後當真氣渾濁落下之時輕點了一下崖上橫長的鬆樹上,又輕鬆的縱起了丈有餘,就這樣五六次已到崖頂,正好落在了他曾經掉下去地方。此景物還是以前的景物,可人已非已前的人了,而袁潔更非已前的袁潔了。
李爽想到袁潔,不由得又是一番難過傷心,雖然李爽自己從學習了逍遙心法及武功後,性情已非已前的優柔寡斷了,但袁潔畢竟是他的初戀,怎麽能一時半會放的下呢。雖然聽司馬凱說逍遙門門主自古都從不缺少女人,而不論是何樣的女人都會死心的愛上逍遙門主,可是李爽還是有點不相信,畢竟女人喜歡的類型不盡一樣。修練逍遙心法是能增加灑脫的氣質和放蕩不羈的性格,但這也不一定是女孩子所喜歡的啊!唉!不知道我現在出現袁潔的麵前她會不會回心轉意?暈!這讓師父聽見又不罵死才怪呢。雖然想是想,但如果袁潔真正的想回到自己身旁,可能李爽會很猶豫不決的,所謂的“好馬不吃回頭草”更何況是人呢,在說了!俺在怎麽說可也是個堂堂的一門之主呢。嘿嘿!李爽著實意淫了一番。
在崖底一月之久了,現在已6月29了,學校還沒放假,也該回去看看了,在說了自己在宿舍的東西還沒有收拾呢。李爽這樣想著於是朝學校方向走去。他去收拾東西是假,心裏想著再看一眼袁潔才是真吧。
李爽到學校時天已晚,離開學校都一個多月了,不知道自己班留校的同學都回家了沒?自己宿舍的人是否還都在?反正不管了,回去在說了。此時的李爽可已不是一個月前的李爽了,現在的他擁有絕世的武功和可以和子彈抗衡的內功。還有,現在李爽的學識隨便拿出來一樣都要讓一個普通人在社會上實踐至少五年的時間才能得到。
李爽自小家境貧寒,受夠了別人的歧視,所以一向為人比較自卑,就算此時他擁有了不世武功和才知,但他還是不覺的什麽。一個人的性格是從小在自己生存的環境決定的,雖然逍遙心法講求的是灑脫,但是李爽可以按自己原來的性格行事,當然,在使用武功方麵他就不這樣了。記的在崖底他練武時那種混然天成的灑脫勁就連司馬凱自愧不如。說這麽多就隻是說現在的李爽擁有雙重的性格,在別人眼裏李爽還是以前的李爽,還是以前那個軟弱的李爽,但是他的另一麵確是一個能迷倒重生的李爽。
李爽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還好,因為前天他練完功後就把全身的衣褲鞋襪都洗衣了一遍,現在看起來雖然舊但還幹淨,隻是那身上25塊錢買的白t恤因為洗的次數太多,已有點發黃。而那條廉價的西褲因穿的時間太長,已有毛邊。而那雙運動鞋也已有好些地方開了膠,而襪子昨天洗的時候腳的大拇指都露到了外麵。唉!這身穿太有點寒酸。你說這個司馬凱也不給李爽點經費,一個堂堂的門主竟這身打扮可真有點不像話。嘿嘿!不過李爽可並沒有這麽想,反正從小這樣的衣服穿習慣了到沒覺的什麽。於是用指理了理頭發朝學校門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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