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開采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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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此時,瑞克深陷囫圇,哪有心思留著這個?

    隨著瑞克毀滅性的吸收,這件吊墜上凝煉的深淵真言,緩緩滲出吊墜本體。

    整體呈現出一種鐵灰色,扭曲在一起的深淵真言,好似帶著粘性一樣,不願離開吊墜本身。

    瑞克凝神,激發了兩枚真言中的所有能量。

    “噗~!噗~!...”接連不斷的爆裂聲,聽在瑞克耳中,頓時讓他心頭滴血。

    一枚枚鐵灰色真言爆裂開來,鐵灰色飛沫在空氣中微微閃爍,消失無蹤。

    喘著粗氣,望著最後三枚剝離出來的黑鐵真言,瑞克暗恨。如不是在這種危險環境中,隨時會被絞死,瑞克絕不會強行剝離這些真言。

    如有充足能量,瑞克覺得至少能剝離出七枚以上的深淵真言,甚至有可能因此凝煉出一枚珍貴的青銅真言來。

    望著三枚漸漸穩定下來的黑鐵真言,瑞克無聲輕歎,緩緩張開嘴巴一吸,三枚真言頓時消失在嘴中。

    腦海中多了三枚黯淡無光的黑鐵真言,瑞克望著五枚真言,眼神微微閃爍。

    最早的兩枚黑鐵真言,是瑞克變身的最低保障。

    其餘三枚,都是從吊墜上吸收來的。與瑞克的變身真言不同,這三枚真言隻是某個陣法的一部分,並不能單獨使用。

    要麽讓兩枚變身真言吸收,要麽湊齊那套陣法的所有真言。

    二選一,其實也沒什麽選擇餘地。

    三枚陣法真言緩緩接近兩枚變身真言,就像融化了一樣,緩緩煉入到兩枚真言中。

    兩枚鐵黑真言徹底融合三枚陣法真言後,頓時多了一絲銅綠色。

    等兩枚真言再吸收十一枚真言後,就能凝煉出青銅真言了。

    吸收完真言,瑞克緩緩睜開眸子,目光落在那堆爆炸蟲的蟲卵上。

    七顆青色半透明的蟲卵,安靜躺在淡黃色的硫磺殘渣中。

    瑞克皺眉遲疑片刻,還是拿起蟲卵,挑揀起來。

    被警隊抓捕,實屬無奈。瑞克就是因有吊墜存在,才沒當場暴起殺人。

    現在真言也吸收了,瑞克隻能把主意打到這些蟲卵身上。

    如果可以,瑞克不想浪費這些蟲卵。

    捏起一顆蟲卵,瑞克放在鼻端,輕輕一吸。蟲卵冒出一股淡黃色霧氣,旋即幹癟下去。

    瑞克閉目沉吟,再次拿起一顆蟲卵...

    當腦海中兩枚胃口大增的深淵真言變得光彩熠熠,重新煥發出活力時,瑞克手中隻剩下一堆幹癟卵殼。

    全部吸收蟲卵,才堪堪把兩枚變得強大不少的真言喂飽兒。

    隨手扔掉幹癟卵殼,瑞克收拾了一下痕跡,緩緩陷入沉思中。

    瑞克走出沙漠,可不是為了當殺人犯的。

    如何擺脫這尷尬身份,才是他此時最大難題。

    .....................................

    第二天一早,整個警局都被海嘯一樣的警報聲充斥著。

    警局局長絡腮胡,陰沉著臉,站在失竊的證物室跟前。兩顆泛紅的眼珠上,爬滿血絲,看來這位局長大人,一夜未眠。

    平常一絲不苟的頭發,也被他揪得亂糟糟雞窩一樣。

    厚實官靴,重重踏在地板上,他就像一座隨時爆發的火山一樣,充滿火藥味兒。

    門口站著好似鵪鶉一樣的部下們,一個個拱肩縮背,恨不得有個地縫鑽進去。

    深深吸了口清晨微涼的空氣,局長大人瞪著虎目,在每個人的臉上深深割過:“就沒什麽想說得嗎?”環視一圈,眾人脖子埋得更深了。

    局長大人狠狠揪了把絡腮胡,大聲重複道:“就沒什麽想說得嗎?!!”

    局長大人因熬夜有些嘶啞的聲音,在靜靜的警局中回蕩。

    回應他的,則是一片光潔腦門。

    局長大人就要瘋了,強忍著把這群廢物都殺掉的衝動,幾乎是用吼的命令道:“都他媽給我去找!找到不就絞死你們這群雜種!!”

    望著畏畏縮縮小跑著離開的部下,局長大人用力揉著眉心,重重歎了口氣。

    其餘證物,甚至是昨天剛收繳的晶鹽和幾件古董也無妨,唯獨一樣東西,讓這位局長大動肝火。

    那是一份二十多年前的采礦契約證明。

    周圍正開采的幾個富脈礦石,其中有一個越界了,開采到了別人的采礦範圍。

    本來這種事情,隻要不是專業地質學家和礦工,沒人會注意到。

    但巧就巧在,正好在那處富礦挖礦的一名礦工,發現了這件事情。這名礦工之前的家境也算殷實,父親那一代,本想承包一處礦洞,大發橫財。

    可惜被人蒙蔽,貪圖便宜買到了一處貧礦開采位置。

    幾年後,那位抱著發財夢的父親死掉,那位兒子也沒什麽大誌,就準備著挖礦過一輩子了。

    但在這處富礦工作十多年後,這位礦工在炸山時,偶爾發現,現在開采的位置很熟悉,這才恍然想起,這不就是自己家裏那處貧礦位置嗎?

    這下好了,這位礦工當即找出墊桌角用的那張契約合同。把現在承包這處富礦的大財主給告了。

    在帝國,侵犯他人合法財產,可要付出至少三倍,多則五倍的賠償。

    等礦工發現,並上告法院時,這處富礦開采商,已至少開采了兩年以上。不同於當初礦工老爹的淺層開采,他是順著富礦礦脈開采下來的。

    就算是賠付三倍,也足夠那位大商人傾家蕩產了。

    所以這張契約證明是真是假,就成了問題關鍵。

    作為證物,這件契約證明,隻要偽造技術夠高,絕對能神不知鬼不覺掉包,玩死那礦工。

    但失竊,就是警局責任了,一旦那大商人和礦工狀告警局,弄個不好那個三倍賠付,就要落在警局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