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錘子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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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刹手中的斧頭有多鋒利?
這可是胖子特製的斧頭,你說有多鋒利!
這斧頭的作用隻有一個,那就是用來劈砍堅硬的骨頭。
平時的骨頭用刀就能劈掉,以至於胖子根本沒有用斧頭來劈過骨頭。
當李刹手握斧頭,用力向著哥布林的頭顱劈去,那氣勢十分磅礴,讓三狗兩人都不由得倒退兩步。
他們仿佛已經看到了哥布林的頭顱被劈開,血液腦髓四濺的場景。
當!哢哢!
巨大的聲音響起,他們都看到,這一斧頭劈下,哥布林頭顱附近的地麵都發出了顫抖,聲勢浩大。
如此巨大的威力,應該能將哥布林的頭顱劈開了吧,眾人是這樣想的。
但他們將眼光向著哥布林的頭顱望去,頓時就傻眼了。
斧頭的確劈砍到了哥布林的頭顱。
但是並沒有出現他們想象中的場景,頭顱沒有裂開,能夠看到的是,斧刃鑲嵌在頭骨上麵,大概隻有兩三厘米的刃麵陷了進去。
劈開?不!這個隻能算一個小口子。
如果按照這樣的進度,一百斧子能不能將哥布林的腦袋劈開?
要知道,他那麽大一個腦袋,可是腦子卻隻有很小的一點,估計也就一個拳頭大小,而其他部分都是骨頭。
李刹覺得,這一的進度,一千斧子,倒是可以考慮一下。
兩三秒中劈砍一下,這時間算下來,都要三五個小時,而且,這隻是理論上最理想的方案。
一旦肌肉酸軟了,力量下降了,實際上需要花費的時間更多。
胖子見到這個情形,嘴巴張開雙目瞪大,愣了一會兒,才想到了什麽,急忙將自己手裏的斧頭拿出來,他手裏的斧頭,可是比李刹手中的要大上一號的,,能發揮出的威力也更強。
“李哥,要不試試這個?”
看看胖子遞過來的斧頭,李刹搖了搖頭,胖子的斧頭雖然要大一點,但是也沒有大上太多,就算威力有增幅,增幅程度也不會太誇張,簡單來說,就是不會改變現實。
隻能退而求其次,先將頭顱砍下來在說。
為什麽又是砍頭顱?
沒辦法,因為頸子好砍呀,不然古代的死刑,為啥都是砍頭居多,這個下手容易簡單方便,也占據了很大的一部分原因。
將斧頭的位置稍微一偏轉,李刹再次發力,目標就改成了哥布林的頸子。
嚓!
一斧頭下去,立馬見到了效果,斧頭一下子劈入一半,深深的陷入頸椎當中。
兩下,三下,不過一兩分鍾,李刹就將哥布林的頭顱劈了下來。
劈頭骨那麽慢,主要是頭骨也是身體身上最堅硬的部位之一。
哥布林他也是人形的呀。
將頭顱去下,李刹習慣性的將頭顱裏麵的血甩幹,然後才用一塊布將其包裹起來。
哥布林的屍體,他沒有帶走。
那玩意兒,帶著是一個拖累,雖然狗鼻子對於哥布林的血液來說都不敏感。
但是誰知道哥布林自己聞道同族的血會不會特別的靈。
他可不想麵對一隻滿血滿狀態的哥布林。
前世的他,是獨自一人在野外生存,敢去搞哥布林?
反正他沒去搞過,後來成為一級進化者之後,倒是遇到過受傷的哥布林,不過那個時候,哥布林這樣的角色已經隻能算是渣渣了。
李刹他需要繼續向著南方前進,去更南的地方!
去暴民團,尋找到鍛造大師,得到可以對付哥布林的武器。
前世的他,雖然也換到過這樣的武器,可是那都是別人用得淘汰了,才拿出來換的。
至於鍛造大師,他隻聽過名聲,從沒有見過過鍛造大師本人。
至於哥布林的屍體,嚴格說來,是可以當做食物的。
但是他們現在的身體,誰能抵抗哥布林身上所帶的病菌?
吃掉,隻能讓人更快死掉。
將哥布林的頭顱收拾好,李刹他們就迅速離開。
就在李刹他們離開沒有多久,就有一頭綠色的身影,嗅著鼻子,聞著氣息,朝著這裏追來。
當他看到倒地的哥布林,沒有了頭顱之後,更是發出了嘶吼。
隻是,這已經沒有用了,李刹他們的身影已經消失,而哥布林獨特的血液氣味,早就消散在空氣當中。
他的憤怒也就隻能通過音量更大的聲音,嘶吼出來。
更南方的暴民團,是一個縣城和市區的中心地點,那裏主要是交通發達,不僅僅是市區和縣城的中心地帶,更是交通樞紐。
同樣隨著國家經濟的注入,這裏也在飛速的發展,因為車流量大,也成為一個重要發展地。
在加上之前有世界五百強的企業在這裏投資房地產,修建了一座未來城,讓這裏的建築行業更是繁榮。
這裏也是聚集民工最多的地方。
而末世後,這裏也成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聚集地。
前世李刹來這裏的時候,看到的可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那龐大的建築物,比起市區的體育館都大。
雖然看上去很簡陋,沒有瓷磚什麽的添彩,可是他的實用性卻根本不是體育館能夠比擬的。
民工大多是做什麽的?
沒錯,就是建築工人。
別的不說,修房子,那可是他們最拿手的。
地震?
有何懼之!
大不了,再將垮掉的地方,修補好就行了。
這裏的人在前期,十分的團結,因為這個時候,他們都知道,隻有團結,才能爭取到最大的權利。
這都歸功於這些年來的民工討薪事件,讓民工的法律知識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他們明白,隻要他們夠團結,就能讓國家真正為他們做主。
這也是為何王國富有如此強悍的能力,也不能和暴民團相比的原因。
錘子男人一直在身後跟著,他知道,與其跟著縣一中裏麵的那些家夥等死,還不如冒著危險或許能得到救命的機會。
當初的他,就是在躲避喪屍的過程當中,被李軍的人救下。
他們本來就懼怕喪屍,才隻能不斷的躲避喪屍,因為電影裏麵演的,隻要被喪屍抓了咬了,就會變成喪屍,所以,他根本不敢和喪屍接觸。
自然,救他的人在提出要求他們出去尋找物資的時候,他猶豫了,如果有其他人一起,他會考慮一下。
可是被救的人,都和他一樣怕。
好吧,他也沒資格評價其他人。
於是沒人帶頭,大家都拒絕了。
然後就都被關了起來。
在被關起來的這些天,他不斷的嘶吼,求助,說可以出去尋找物資。
可是那些將他們關起來的人,都好像消失了一樣,根本就沒人來管他們。
那肚子傳來的饑餓感讓他欲死。
甚至,看到別人拉出來的大便,都有一種像狗一樣衝過去的衝動。
想歸這樣想,但是沒人會這樣做。
直到終於有人死掉了,餓死的。
大家才知道,那些人根本就是打算餓死他們,而不是給他們教訓。
餓死的人變成了喪屍,開始攻擊他們,
或許是因為餓死的原因,喪屍的力量並不強。
被他們七個人圍攻,殺死了。
在這個過程當中,有人是用牙齒咬的。
在喪屍的身上咬了很大的一塊肉。
可是,一看,大家的嘴裏,好像都帶血,地上也沒看到碎肉,是誰吃了喪屍的肉?
難道又有人要變成喪屍了?
可是,在又餓了幾個小時之後,依舊沒人變成喪屍。
而最開始吞掉喪屍肉的人,在這個時候,也好像不怕了。
或許是太餓了,知道自己沒事兒之後,也管不上其他,就衝上去對著喪屍開咬。
這一幕,嚇得其他人以為又有人變成喪屍了,於是大家紛紛開始向他攻擊。
直到他喊,我不是喪屍,我是人,大家才停下攻擊。
然而,他卻沒有停下嘴,依舊在啃咬喪屍。
嘴中還說道:“吃人肉又怎麽了!聽說古代有惡人被斬殺的時候,還有人專門買惡人的血和肉來吃,我現在吃了他的肉,我有可能不會死,但是不吃他的肉,我一定會死!”
聽到這句話,如同被靈光灌體。
錘子男人這個時候明白了,想要活著,就必須要做出能讓自己活下去的事。
而這個時候,能讓自己活下去事情,隻有一件,那就是吃!
他明白,要想活下去,就要幹別人害怕不敢幹的事情。
隻有這樣,才能讓自己生存下來。
所以,他選擇了最讓人恐懼的部分--頭顱。
看著將頸子咬斷,拿著頭顱開啃的人,其他人都被嚇到了,這種恐懼,比讓他們麵對喪屍更甚。
於是,他成功的震懾住了其他的人,成了七人中的統領。
如果是最開始的幾天,他們剛剛被關進去的時候,他能成為統領,一定能集合大家的力量,將那扇關住他們自由的門撞開。
可是,餓了幾天之後,他們整個身體都虛弱不堪,根本沒有了做這些事情的力量。
直到李刹的出現,將他們救了出來。
那是他這一生當中,最為黑暗的幾天,他再也不想過那樣的日子。
同時他也更加明白如何展現自己的價值,這個價值,不是做給自己看的,而是要做給別人看。
道德是用來約束自己的,而價值是用來給別人衡量的。
他在尋找機會,尋找能夠讓自己出彩的機會。
隻要能讓眼前的人,覺得自己有價值,那麽他就擁有更大的幾率活下去,因為他們不僅有利斧,還有槍械,遠遠超過救他們的人。
隻要不給他們增添麻煩,跟在他們身邊,自己就一定有展現的機會。
堅持,一定要堅持住。
即使走路已經在搖搖晃晃,錘子男人,依舊沒放棄,他深深的知道,如果自己放棄了,生活或許會比之前的那幾天更加不堪。
沒有人察覺,錘子男人的眼眸深處,在他強大意誌的支撐下,閃過一縷白色的光華。
希望大家投推薦票的朋友都留言,我隻能看到書友數字xxxxx 投了推薦票,看不到你們的名字,之前有章節問過,猜猜這個錘子男人是誰,後來我發現,書城看不到投推薦票的人……所以應該沒人能才出來,這是一個一直經常給我投推薦票的書友,名字叫光之鐵錘,感覺這個名字,特別適合當個稱號,嘻嘻……所有了錘子男人在這個角色,雖然他本人可能不會喜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