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這女頻總編感覺也不是很難

字數:4980   加入書籤

A+A-




    而聊天窗口的另一頭……

    得到李雨薇肯定的某位少女內心頓時備受鼓舞。

    因為撲街了好幾年了,給其他網站也投過不少稿,現在終於有一個網站,而且還是網站的總編誇她寫得不錯,而且還說很精彩,這無疑,對她個人來說,意義是十分重大的。

    當然,如果僅僅隻是誇她寫得不錯,當然不足以讓她興奮。

    ‘不錯!寫的很好啊!很精彩!’這句話的魅力還在於,接下來,她離成為職業作家,估計也不遠了。

    雖然職業不職業這種東西,她倒不是很在乎,畢竟她現在也還沒到畢業,暫時還啃著自己爸媽的老,還不用考慮自己將來的生計。但是,如果她能夠通過寫小說來賺錢,也算是一種額外的能力。

    想到這……她興奮地差點揮起小拳頭。

    就是不知道總編大人是怎麽看的,這篇稿子要是能過的話,能不能有千字20塊?不,如果能夠有千字15塊,就已經很不錯了。

    撲街對於自己的期望總是偏低的,當然,如果能夠有千字20塊的話,那就燒高香了。

    美滋滋地想完,她便繼續去碼字去了。

    因為這才第一章,起碼要碼到十五章以後,才有機會談價錢。

    “那我繼續碼字去了。”

    李雨薇收到這樣一條回複。

    “嗯。”

    李雨薇也是打字回道。

    然後,第一個問題就這麽解決了?對!就這麽解決了。

    接下來……

    再看看第二個問題怎麽解決吧。

    這是另外一名女作者,給她發過來一個三萬字的正文,這自然是按照李雨薇(原主)的要求修改後的,故事大概講述的是一個很老套的,女人被男人一直冷處理的故事,兩人雖然名義上是夫妻,但是丈夫卻不拿正眼看自己的妻子,第一章下來,全是套路,男主是一個發誓就算死,也不會碰女主一根手指頭的男人,對女主全身每一處都充滿了厭惡,隻能說這第一章的感覺,給李雨薇的印象便是,這女主角怕不是那種通過陰謀詭計然後才跟男主結婚的吧。而且,男主的確心有所屬,喜歡搞別人,也不搞女主。

    隻能說女頻的故事情節,她果然看不懂啊。

    不過還是耐著性子往下一章看去,因為第一章一開始就交代了女主有病,而且醫生說已經剩下不到半年的時間了,所以女主希望能跟男主好好談談,比如說一起過個結婚紀念日什麽的,但是男主肯定不同意啊,還覺得,女主這說不定又是想到了什麽陰謀詭計,第二章講了女主遇到男主跟曾經她的情敵在電梯裏搞三搞四、卿卿我我,然後女主一個氣憤之下,就說出了要把那位情敵三年前的醜聞說出去的衝動的話,結果男主對女主更加不耐煩,甚至於怒了,男主給女主丟下來了這麽一句話,‘你就算是脫光站在我麵前,我也不會多看你一眼。’。這一刻,女主心碎。

    但從李雨薇的視角來說,“作者還是沒有交代,這女主究竟是好是壞,不過相信女主肯定不可能是壞的,那麽,女主又是幹了什麽,以至於跟男主產生了這樣的誤會,這裏麵,肯定有個什麽大陰謀吧。”

    接下來第三章,雖然在前一章男主對女主說出了就算脫光也不看的話,但是,因為女主手握著男主的小三的醜聞,所以男主還是不得不同意了,但是也可以想象,男主此時已經一肚子怒氣,無處發泄。兩人找了一家叫做夏之夢的地方,一起坐下來聊,女主提出要不如離婚。

    唔……

    看到這裏,就開始有點意思了,這女主,大概也壞不到哪裏去,以李雨薇的視角,畢竟能為男主貼身處地地著想,但是從男主的角度,李雨薇卻知道,男主肯定是不會這麽想的,男主肯定會認為,這女人,又拿離婚來說事了?是想要錢了,還是什麽?不過不管你要多少錢,我都能滿足你,我一天都不想多看你。

    有了這個前提,兩人如果劍拔弩張的氣氛,卻是好了很多。然而,李雨薇還是太小看了女頻作者的腦洞了。

    第四章,李雨薇粗略了過了一遍,最後無意中在結尾看到了男主說出這樣一句話,“所以你就在酒裏下藥?”哇!因為她看到第四章已經有點不耐煩了,所以基本上跳過了很多關鍵的情節,以至於看到這裏的時候,李雨薇甚至一度懷疑,她是不是錯過了什麽,難道女主真的是壞的?所以第四章她又重新認認真真地看了一遍,事實上整章都沒有提到女主在酒裏下藥,這隻不過是男主的推測而已,章節的最後,男主看女主今天穿得漂亮,就說她今天是不是發騷、欠操,然後把女主的裙子撕了個粉碎。

    好吧!

    第四章看完。

    劇情更加樸素迷離了。

    李雨薇都甚至於有點蒙了。這男主也太他媽把自己當回事了吧,還給你下藥?這裏似乎有邏輯硬傷啊。終於到了第五章,福利來了,男主占有了女主,之前他媽還說就算脫光了都不看一眼,現在居然就動上手了,不過的確,原來女主真的被誤會了,三年前,男主被人設計了,現在想來,估計就是被女主下藥了,男主以為是女主做的,但事實卻是,女主並沒有,但是男主根本不聽。

    這麽想的話,之前的邏輯,似乎又通了,敢情之前的下藥,說的不是在當下的酒杯裏下藥,而是舊事重提。

    不過這也太隱晦了吧,幸好她腦子轉的快。

    之後從第六章到第十章,就是之前遇到的小三進駐女主的公司,而且還成為女主的上司,然後開始了女主鬥小三的基本操作。

    這篇文章雖然是經過了修改,但是,卻遠沒有之前李雨薇看到的之前那位女作者寫的那麽有趣。

    但應該說,每本書都有每本書的優缺點吧。

    前麵第一本書是擅長寫人,把女主角描繪得惟妙惟肖,仿佛躍然紙上,讓人心生喜歡,而這篇文章,卻是通過衝突事件來帶動,滿滿都是套路中的套路,對於角色的描繪方麵,卻是要弱了許多。

    如果要讓她選擇的話,自然是前者會更有意思,而且前者的氛圍也更輕鬆,但是李雨薇看了看之前原主跟對方的聊天記錄,幸好有聊天記錄這種東西,隻能說,這作者不得了,足以拿到千字65的買斷價格。

    也就是說,這作者實力還是很強的。

    “改得怎麽樣?”

    對方迫不及待地問李雨薇。

    “額……”

    不好說啊,因為她覺得這篇文章沒什麽意思。不過……這是按照原主的意思來改的,所以應該也錯不到哪裏去吧。

    李雨薇便敲字回道,“可以!”

    “那接下來是不是簽約?”

    對方又打字道。

    “行。”

    五分鍾後……

    “你簽約文件發過來啊。”

    “啊,哦!”

    李雨薇繼續手忙腳亂地去找所謂的簽約文件,幸好,都被原主放在桌麵上最顯眼的地方,不然她還真不知道去哪裏找。

    接下來,便糊裏糊塗地,李雨薇就幫對方完成了簽約的流程。

    事實上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做的,但既然對方也是老作者,對方都覺得沒有問題,那麽她應該也沒有做錯吧。

    “三天後,合約就會送到。”

    對方繼續打字道。

    “嗯。”

    李雨薇也是默默地讓自己裝作很懂的樣子。

    這就是女頻總編的工作嗎?

    上午九點鍾。

    時間這才過了僅僅半個小時,李雨薇覺得,感覺這女頻總編,似乎也沒什麽難的。

    不就是在網絡上跟人交流、指導寫作。

    不過不得不說,她的確需要從原主的那些聊天記錄中吸取更多的知識才行。

    似乎在原主看來,這第二篇小說,原比她一開始覺得有意思的第一篇小說要賺錢賺得多。

    這裏麵是什麽原因,要是她弄不懂,估計不用多久,她怕是就要撿包袱走人了。

    就在李雨薇這麽想著的時候,一個人忽然來到了她的身後。

    “雨薇姐。”

    李雨薇扭過頭,是一個看上去有點怯生生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