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二十三封信 Windup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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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透明如醇酒,可飲可盡可別離。

    寄信人:牛牛,十八歲,高三一年近視度數增加了兩百

    To十年後的自己:

    今天我畢業了。

    今天我十八歲了。

    雖然說也不是第一次畢業了,認真算起來,幼兒園畢業、小學畢業、初中畢業,之前已經有三次畢業的經驗了,可是高考結束後的這次分別,讓我好害怕。

    真的好害怕,害怕未來孤獨,害怕青春老去,害怕時光飛逝。

    高一剛剛進入這個班裏,一個認識的老同學都沒有,我一點都不想主動去結識朋友,初中的好朋友都去了其他學校,我曾經很想要轉學去找她們。

    班主任個頭很矮,自稱“土豆”,在講台上像個小孩子一樣蹦蹦跳跳的,在第一堂課上笑眯眯地說:“我們是高一一班,從此我們就是一家人了。”

    第一次運動會時,剛開始班上每個人都不太有幹勁,沒人寫新聞稿,也就隻有幾個班幹部陪著運動員。運動會第一天結束的時候,我們班排在了全年級最後,成績差得慘不忍睹。

    第二天來到操場,發現一夜之間大家都變了樣,變得特別團結。沒項目的同學自覺成立了後勤部,口號也有了,大家往喝空了的飲料瓶裏灌滿沙子,一邊喊加油一邊敲打,震驚全校。

    我報名參加八百米長跑,跑了倒數第二,衝過終點的時候,他們全部跑上來抱住我。

    三年三次運動會,我們班的總排名是第三,第二,第一。

    冬天的時候,學校要求全校學生六點起來集體晨跑。我們裹得像個粽子,個個東倒西歪沒睡醒就開始跑步,跑到一半我們全班心照不宣地拐去了食堂。等值日幹部來抓我們的時候,包子都吃完了。

    第一次下雪時,“土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我們去操場瘋,打雪仗,追著跑幾百米都不肯停下來。我躺在地上大聲笑,朋友來拉都拉不起我。結果第二天醒來發現自己感冒了,到了教室就安心了,因為全班倒下了三分之二。上課老師一開口,台下此起彼伏都是擤鼻涕的聲音。

    也不知道是誰帶來的感冒藥,全班傳了個遍。

    還有一次停電,別的班都被趕回了寢室,就我們一班的人不肯回去。全班在沒有燈、沒有蠟燭的教室裏玩擊鼓傳花,輪到誰誰就上講台唱歌。我運氣比較差,第一個中彩,我唱歌真的超級難聽的,上講台扭扭捏捏唱了一首《同桌的你》,講台下那群人都笑瘋了。

    還記得我們全班和隔壁班對罵的情景,兩個班的人,鉚足了勁,比較到底哪個班才是最好的。雖然年級第一在他們班,但是前十的名額是我們班比較多啊。

    雖然我和幾個女同學都很討厭我們班所謂的“班花”,覺得她又嗲又假又矯情,可是當隔壁班的女生說她長得醜的時候,我們還是忍不住在女廁所和她們吵得天翻地覆。

    醜什麽醜,你怎麽不說說你們班班花多醜!”

    高二的元旦晚會,我們彈吉他表演《同桌的你》。其實那時候學業壓力已經很大了,可是大家寧願晚上少睡一個小時,也沒有人想錯過課後大家一起說說笑笑排練的時光。

    演出前最後一次排練時,突然下了一場雨,雨來得很急,等離開的時候,忽然聽到全校都在尖叫,我坐在老舊的音樂教室裏,抬起頭,看到了一道彩虹。

    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那個傍晚,我們在彩虹下,彈著吉他,大聲唱歌吹口哨,嘻嘻哈哈,時間就像定格了,一輩子都不會老。

    現在想起來,真是舍不得啊。

    舍不得那個每次考試前都熬夜複習,還要口口聲聲說自己一點都沒有準備好的“四眼田雞”;舍不得一到大掃除的時候就話多得讓人想把抹布塞他嘴裏的勞動委員;舍不得一到每周一返校就表情嚴肅地來收作業的課代表;舍不得每次寫板書都要踮起腳、跳起來才能擦到黑板上方的“土豆”;舍不得英語老師那口音純正的英語……

    舍不得食堂打飯的大娘,雖然她總是比較偏心男生;舍不得天天踩著高跟鞋、眼睛都長到天上去的教導主任;舍不得學生證上自己那張醜醜的照片;舍不得操場上鏽跡斑斑的雙杠……

    舍不得和我一起朝夕相處的高三一班的家人們,他們都是那麽的溫柔,那麽的善良,那麽的可愛。

    我們就要分開了。

    真希望這個夏天永遠不結束,我們穿著校服打著哈欠,數學老師不厭其煩地重複著三角函數,頭頂的風扇“咯吱咯吱”好像隨時要掉下來,下課鈴聲一響,全班同學動作一致地趴在了桌子上睡覺。

    而黑板最下角的倒數計時,永遠都到不了“零”。

    蟬鳴聲依舊在耳邊聒噪,小賣部裏有一整個冰櫃的雪糕。

    寫到這裏,我還是忍不住哭了。

    可能是我太多愁善感了吧,今天高考結束了,大家就真的各奔東西。連再見都沒有好好地說,已經有人開始計劃著暑假的旅行,男生們都成群結隊去網吧要大戰三天三夜……我一個人回了教室一趟,門已經上鎖了,我是從窗戶爬進去的。

    我們的課本早就在高考前搬回家了。桌椅是我們花錢買的,“土豆”說想要的可以把它們搬走,但是我們誰都沒有這樣做。

    離開了學校,它們也就什麽意義都沒有了吧。

    剛剛考完最後一門的那一刻,所有的高三學生一起往外走,千軍萬馬,人頭攢動,可是每個人臉上的表情都是迷茫而麻木的。

    這就結束了?

    就這樣?

    青春?

    那一刻,我夾雜在人群中,百感交集,但是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覺得有什麽從心底長出來了,同時又有什麽死掉了。

    我真是沒出息,一邊寫一邊哭。可惡,學校廣播站居然在放歌,偏偏是《同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會想起,昨天你寫的日記,明天你是否還惦記,曾經最愛哭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

    真想把這首歌的歌詞抄一百遍。

    一百遍以後,我們就不用告別了。

    高三一班,我愛你。

    Reply from十年後的自己:

    我拆開這封信的時候,正好是夏天。有人說,隻有屬於學生的夏天才叫夏天,而對於我們這樣的大人,七八月隻能叫作“那些很熱的日子”。

    我在一個很熱的日子,收到了來自夏天的你寄出的一封關於告別的信。

    前段時間端午節,放三天假,我回了一趟家。一家人一起吃了一頓飯,陪爸媽看了場電影,逛了一下午的街,晚上回到家,對著電腦發呆,找不到人約會,即使男女不限。

    舊時的好友們,基本上都出省讀大學了,四年後,有出國的,有去北上廣工作的,最近的也是去了省會城市,沒有誰再願意回到這個小地方。

    其實也不是不願意,隻是沒有辦法,身不由己的那種。

    我們也還保持聯係,在彼此社交網絡裏留言評論,也常常將“下次有時間見麵要請我吃飯啊”掛在嘴邊。可是每天朝九晚五,日子一天天過去,真的就是找不到“有時間”的時候。

    剛剛離開高中那幾年,班上同學放寒暑假回來,還會組織著一起去學校看老師。買點水果、巧克力什麽的,一個班雖然湊不齊,七八個人,也挺熱鬧。

    而曾經念念不忘、承載了我們整個青春的地方,提起來的時候,竟隻能用“故鄉”草草帶過。可是當你形容一個地方為故鄉的時候,多半就表示,你不會回去了。

    隻有天真且年輕的少年們才相信重逢,等你活到我這樣的年歲,你就會明白,生命中大多數的告別是悄無聲息的,甚至連一句像樣的“再見”都沒有。

    越是重要的人,越是深刻的感情,失去的那一日,就越稀鬆平常。

    那些大張旗鼓、轟轟烈烈、人盡皆知、恩斷義絕的告別,反而常常被命運捉弄,冷不防再一次相遇在人海。

    生命裏不停有人來,不斷有人走,這些年的迎來送往,我已經習慣。

    二十歲到三十歲這十年,勉強還能被稱為“後青春期”,這才是一個人最兵荒馬亂的時間,最好的時間,最壞的時間。

    我們失去了許多庇佑,不會再有人原諒和包容我們的錯誤,可是我們又一無所有,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斷地迷失自己,然後摔倒在地上,覺得疼覺得痛,才想起來要把自己找回來。

    等重新奔跑起來,又再一次弄丟了自己。

    連自己都不一定能找回來,何況是途中走失的旁人呢。

    也不是不難過,隻是失去的實在是太多,數都數不過來,昨日的種種隔在大河兩岸,沒有辦法邁過去。就算真的鼓起勇氣蹚過去了,又會發現,河那邊的風景早就不是你熟悉的了,曾經和你並肩看風景的那個人,也已經陌生。

    沒有辦法啊,是真的無能為力。

    可是還是要感激,感激那些曾經出現在我生命裏的人,讓我在四下無人時,在對酒當歌時,有一些值得反複咀嚼的回憶。感謝最終留下來的人,讓我來人間一趟離開的時候,不算兩手空空。

    怕就對了,怕才有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