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五封信 Youth 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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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的那年,牽過他的手,就以為和他能永遠。
寄信人:Wendy,十八歲,討厭數學,擅長語文
To十年後的自己:
我覺得我經曆了整個人生中最漫長的一天。
先是被班主任叫到辦公室去談話,問我最近是怎麽回事,我沒有說話,她很有耐心地等了一會兒,見我什麽都不肯說,就叫人去教室裏把他叫來。
當我從班主任口中聽到他的名字的時候,我就知道完蛋了。
他走進辦公室,看到我,也愣住了。
我們站在辦公室裏,一起沉默。
班主任說:“不說話是吧?沒關係,這事總之我會告訴你們父母。”
然後她出去打電話了。這時候,站在我旁邊的他,忽然伸出手,拉了拉我的小拇指。他的手指很溫暖,和他十指相扣的那一刻,我一下子覺得自己渾身都是勇氣,什麽都不怕了。
在辦公室裏,我第一次見到了他的父母,他們在他身邊,和我的父母對立而站,我覺得有些難過,為什麽我和他非要被分到不同的陣營?
班主任將我們談戀愛的事情告訴了家長,用一種描述“小孩子過家家”的語氣,她這樣的語氣讓我覺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她分明是在說,屁大的孩子,根本沒有資格說什麽愛不愛。
她又不是我們!她根本什麽都不懂!她憑什麽可以嘲笑我們?
因為年紀大,就可以輕易地判定別人的人生嗎?我不服氣!
可是讓我難過的是,我們的父母也是這樣認為的。為什麽?他們難道就沒有年輕過?他們在年輕的時候就沒有喜歡過人?為什麽大人都是這樣子?他們在從少年變為青年的過程中,究竟經曆了什麽?
我們相互喜歡有什麽錯?
如果我們能保證不影響學習,那他們還有什麽理由來分開我們?他們沒有了理由和立場,又為什麽還要逼我們分開?
可是這些話,我一個字都不能說出口,因為媽媽哭了。
我看到他憤怒地張嘴,想要辯解,目光對視的一刹那,我搖了搖頭,製止了他。
我被父母帶回家,在辦公室門口,我們兩家一家向左,一家向右,他忽然轉過頭來,很大聲地叫了我的名字,他的聲音很大,整個辦公室的人都聽到了。
我爸媽尷尬地站在那裏,我也很大聲地回答,喊了他的名字。
夕陽落在我們臉上,我覺得我一生都不會忘記這一幕。
回家之後,爸媽和我談了很久,說來說去,就是讓我們分手,甚至在他們看來,用分手這個詞都太小題大做了。
我告訴他們,我不會和他分開的。
他們很生氣,威脅說如果我不和他分開,就不讓我去上學了。
那天晚上,爸媽都睡覺之後,我給他打了一個電話,他接起來,我們都沒有說話,對著電話沉默了很久,聽著彼此的呼吸,好像什麽都不必說了。
我當時好想對他說,帶我走吧,去哪裏都好。
我知道這是癡人說夢,所以我隻能在電話裏沉默。
我被爸媽在家裏關了三天,最後我騙他們說我會和他分手的,然後他們打電話通知了班主任,讓她監督我。
從那天起,我和他本來就小心翼翼的相處變得更加難了。我把想說的話寫在本子上,下課的時候裝作經過他麵前,把本子放在他課桌上麵。在走廊上迎麵見到,看著對方,卻又不敢說什麽,連笑一個都不敢。
我變得越來越不快樂,看到他和別的女生說話我會很難過,會嫉妒,會羨慕,會恨不得告訴所有人他喜歡的人是我。看到他在操場上打籃球的樣子,又會覺得,他其實根本不屬於我,他並沒有因為我們之間的事情而受到影響,他就像是翱翔在天空的雄鷹。
我開始不停地胡思亂想,想要讓他注意,又不能被他發現,我覺得自己都要瘋掉了,成績也是在這時候一落千丈的。我覺得好諷刺,在這次之前,我們談戀愛根本沒有影響學習,我們還會坐在一起相互講題,我擅長文科,他擅長理科,我們明明很互補的。
因為考得不好,又被班主任叫到了辦公室。她用一種得意揚揚的表情對我說:“看,我說什麽,你們一定是偷偷摸摸搞些小動作,一考試就露餡了吧。”
這一次,我們的父母又被叫到了辦公室。因為成績下降的人是我,所以這一次,他的父母都用一種被我拖累了的眼神,很不耐煩地看著我。我一直低著頭,不敢直視他的眼睛,所有的責罵聲都衝著我來,這時候,他忽然說話了。
他上前一步,牽住我的手,說:“抱歉,但是我覺得Wendy沒有做錯什麽。”
我忽然覺得好感動,覺得好幸福,我喜歡的人是他,這件事真是太好了。
我們的父母被激怒,他們暴跳如雷地想要分開我們,但是他一直擋在我的前麵,堅持認為我們沒有錯。
吵到最後,他的父母嗬斥他:“你們根本就不懂什麽是愛,愛是責任,是扶持,是包容。”
他說,就是因為不懂,才要慢慢去學習。
最後,他們決定再給我們一次機會,如果下一次考試我的成績沒有回升,或者我們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就立刻強製轉學把我們分開。
回家之後,媽媽給我看了雜誌上的一個故事,是一位母親寫給早戀的女兒的信,在信的最後,這位母親說:“如果我無法阻止,那麽我希望你記住,為了他,為了愛情,你隻有變得更加優秀。”
我一定會好好努力的,我希望十年後,我能夠堂堂正正、昂首挺胸地告訴所有人,我沒有錯。
想一想,等到你拆開這封信的時候,我一定已經和他結婚生子了吧,要是能生個女兒就最好了!到時候,我可以給她穿上美美的公主裙,給她拍漂亮的照片。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睜開眼來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他,那一定就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刻了。
為了那一天,那一刻,那樣一個未來,我也會好好努力的。
請在未來等我。
Reply from十年後的自己:
請原諒我,搬家時發現你這封信已經太遲了,我已經無法體會你當初的感受。
你的憤怒、你的呐喊、你的不甘、你的深情……我統統都忘了。
我和他分開,也已經有好多年了。
分手是和平分手,我們都愛上了別人。或者你不會相信,但是這就是真相,我和他,都背叛了十年前的你們。
愛情究竟是什麽?等到激情和熱情退去,還剩下什麽?我不知道。
可是我好像,又有一點點懂了,當年父母和老師的嘲笑。
你問我,從少年到青年究竟會經曆什麽,其實也沒有什麽特別大的事,沒有生離死別那麽嚴重,隻是被時間從身後追上來,又跑到了我們的前頭。獨自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燈一盞盞亮起來,形形色色的人與你擦肩而過,就是那樣一個細小的瞬間,你會忽然看開,這世上真的沒有什麽天長地久。
高考的壓力沒有讓我們分開,父母和老師的相逼也沒有讓我們分開。
當我們都真正自由了,甚至考到了同一所大學,童話裏美好的結局就在前方,隻要踮腳就能到達了,我們卻分開了。
我們所有的朋友,共同的、各自的,都在勸我們理智一點,初戀最珍貴,學生時代的感情最純真,兩情相悅很不容易。
然而我和他都知道,這份感情結束了。
回過頭來,想到彼此當初的堅持和驚天動地,隻覺得一片唏噓。
我知道,此時此刻,應該十分堅定地告訴你,我從來沒有後悔過。會風輕雲淡地說,因為愛過,才叫青春啊。事實上,我也是一直這樣對別人說的,可是因為那個人是你,所以我想要同你說實話。
生命中再深的愛戀,都抵不過時間。何況十八歲那年,你的世界還太小了,你覺得非這個人不可,“上窮碧落下黃泉”,你都找不到一個比他更好的人了。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這個世界很大,幾十億人,這其中有太多有趣的、值得你去愛的人了。初戀的成功率據說不到百分之一,大概也是這個原因。
你在十七八歲時喜歡的那個人,他和你一樣,不成熟不懂事,你們要走的路實在太長了。而當你們踏入新天地的時候,才會發現,其實你們並不適合。
我相信世界上有至死不渝的愛情,可是那樣的感情實在是太少了,所以才叫傳奇,而你我不過是茫茫紅塵中,一個最普通的人。
最普通的人,會談兩三次戀愛,會操心衣食住行,會在徹夜痛哭以後若無其事地去上班。最普通的人,模仿飛蛾撲火,為了年少的一次感情奮不顧身付出所有,其實根本不值得。
有些時候,我還會想,如果當年沒有喜歡上他,沒有因為他耽誤了學習,考上了更好的大學,我會遇見不同的人、經曆不同的人生、也會愛上一個我今生不會遇見的人吧。
我接受我現在所擁有的人生,我也愛著二十八歲的自己。
所以,如果時光真的能夠重來,我想要放開他的手,去嚐試另外一種人生。
隻是我知道,如果你在十八歲的時候就收到了我的這封回信,你也還是會堅持自己的選擇吧。
所以,已經發生的,已經發生了。它是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