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的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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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徐微雨,小時候其實沒有特別的感情深厚。就是偶爾會在一起,一起回家,那時候一起回家那段路,其實並不長,就出校門,走一百米,在分岔路口就各走各的了,交流其實很少。

    再後來,偶爾同班,偶爾同校不同班,而其中初中還是不同校的。

    那時候也沒有覺得彼此是特別的,就是……比別人親切。

    到高中的時候,微雨跟我說,他要出國。那時候,我有點感慨。但是想想,我又能說什麽做什麽呢?反正,你出去就出去吧。

    我當時以為自己並沒有很傷心,反倒是他比較難受。

    我記得,他走的時候,我沒去送行,甚至那年暑假沒有見到他。

    他走之後。

    我有一次,拉著弟弟去唱歌,不知道怎麽唱著唱著,就哭了。那時候,就覺得,啊,他走了。好像一個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就這麽離開了身邊。

    小時候,微雨學小提琴,我學畫畫,但是畫得不精,微雨小提琴也學得不精。

    但相對而言他體育更加不行,好在還有點點音樂細胞,所以看上去還是個小才子。

    這人出去之後呢,每次跟我打電話,都會事前給我充電話費。

    然後打過來第一句話是:“我給你卡上充錢了,我們可以慢慢說。”

    他在那裏,是挺孤獨的,感覺得到。我這裏有熟悉的風景、馬路,有朋友和家人。而他就完全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裏。

    他說想念我的時候,我很感動、很心疼。

    那時候覺得,哎,這傻瓜,很心疼。

    有一次,我去蘭蘭家。

    蘭蘭家附近有一座小城,做小提琴的,小提琴之鄉。

    經過那裏的時候,看到很多賣小提琴的店,那時候看著,就很想念很想念一個小男孩。

    記得他小時候,背著小提琴去上音樂班,走過我那個繪畫班的窗口,他總是會舉起小提琴的那根琴弓,他舉起來跟我打招呼,說清溪啊,我去啦,我去學小提琴啦。

    然後我跟蘭蘭進去了店裏,我說,我想買一個小提琴。

    蘭蘭說不會拉小提琴,演奏出來就是鬼哭狼嚎,很難聽的,會被左鄰右舍投訴。

    但是我還是買了一個,我就擺在家裏,當裝飾看。

    他們說,我對微雨很冷酷。

    但是真的,我那時候,很想念他。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的家人、我弟弟、徐微雨,都是在國外。

    我一個人住了……七年,偶爾母親會陪我住。那時候是真的很孤獨。也挺不明白,還會很俗氣地去想,外頭有什麽好呢,我關愛的人都在外麵。

    後來,大學那四年呢,是真的把我緩過來了。

    認識了一群很好很好的女孩子,一生的好友。

    有一次跟蘭蘭去海邊。

    我們吃完晚飯,大排檔。去沙灘上散步。沙灘上有人點了篝火,有幾個人圍著,有一個男孩子,應該說是男青年,在為一個女生拉小提琴。旁邊的人就在起哄,說答應他吧答應他吧。那時候我就特別、特別想念,我的小提琴男孩。

    後來,他回來了,日子又過了兩年,微雨求婚,我答應。覺得好像終於完成了一次很漫長很漫長的長跑,中途很累,但總算到達了終點。

    這,便是我的朝花夕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