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心理罪之第七個讀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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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匯總了前三起案件的相關物證材料,並對新發生的“9·3”強奸殺人案的偵破進展進行通報。
相關人員匯報完畢後,與會者的目光都落在孫普身上。
那目光中有好奇,有猜疑,更有莫名的敵意。
孫普已經對這樣的目光習以為常。一來,作為一個30歲出頭的副教授已經很受人矚目;二來,在“摸排查”的人海戰術依然是偵查員固定思維模式的此時,犯罪心理痕跡還是一個新名詞,甚至有相當多的人對犯罪心理畫像聞所未聞。僅靠犯罪現場就能推測出犯罪嫌疑人的職業背景、家庭情況、幼年經曆、性格習慣甚至體貌特征與穿著打扮?這未免太離譜了。
孫普抽出一支煙,點燃,慢慢地吸了一口,又拿出皮包裏的一遝材料。此時,會議室裏鴉雀無聲,每個人的視線都緊緊地盯在他的動作上。
孫普笑笑。
在孫普看來,這四起強奸殺人案基本可以肯定為同一人所為。從生理屬性來看,凶手為男性,年齡在35歲至45歲之間。身高在160—165cm之間,體重在50—60公斤之間。身材矮小,偏瘦。體表特征不詳。慣用手為左手,肢體無殘疾。A型血。
之所以得出上述結論,一方麵是依據現場取得的足跡、體毛及精斑等物證,經分析得出;另一方麵,凶手的作案時間多集中於深夜至淩晨時段,此時是人的睡眠最深沉的階段。從四個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多數被害人是在睡夢中被鐵錘擊打頭部致死,幾乎沒有反抗。由此可推斷,凶手對自身體格所具有的犯罪能力並不自信,故而采用在被害人無知覺狀態下殺人的手段來排除反抗。此外,“8·9”案件現場的情況反映出,凶手行奸時曾與被害人有過較激烈的撕扯,而被害人身高161cm,體重46公斤。由此可推斷凶手身材矮小且不甚強壯。
從社會屬性來看,凶手未婚或已離異,結合凶手的年齡,後者的可能性較大。獨居或無固定住所。經濟狀況不好,個人衛生習慣較差,居所處物品擺放雜亂,生活習慣不良。反映在凶手的外貌上,應該衣著邋遢,長發髒且亂,可能蓄須。
從地域屬性來看,四起案件均無現場感知人。因此,凶手的口音等信息無從推斷。但是,四起案件均發生在J市周邊農村地區。據此,可推斷凶手為本地人,農村戶口的可能性較大。平日裏的主要活動場所應該在城鄉結合部。
從心理屬性來看,凶手明顯有異於常人。四起案件的被害人主要為女性,且無一例外,均遭遇性侵。從他侮辱被害人屍體及性侵不足10歲女童的行為來看,凶手的性行為高度反常,由此可推斷,凶手存在高度人格障礙。
首先,凶手的作案手法具有高度破壞性和攻擊性。從現場情況來看,凶手入室後,先切斷電源或電話線,隨即立刻對被害人進行攻擊。排除男性被害人反抗後,對女性被害人實施奸淫。滿足性欲後,立刻對被害人毫不留情地進行殺害甚至滅門。在“9·3”案件中,凶手作案後,離開現場時用折斷的鐵鍁把將門從外鎖住,以此斷送被害人求生的最後可能,置其於死地的意圖非常明顯。
其次,凶手存在異常的性欲亢進狀態。在“5·17”案件中,凶手在強奸並殺死被害人楊枝英之後,似乎並未完全滿足性欲,又對已死亡的於雙華的屍體進行侮辱。從現場情況來看,凶手在侮辱屍體時並未對於雙華血肉模糊的頭部進行遮蓋。在凶手眼裏,這具已經開始僵硬的屍體並不曾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僅僅是可供奸入的女性器官而已。在“9·3”案件中,凶手同樣在強奸殺人後,又性侵9歲的被害人董月。屍檢情況表明,因董月年齡尚小,發育不成熟,凶手為了能夠行奸,用刀割裂被害人的外陰。上述案情都顯示出凶手對性的高度渴望,以及對他人生命的極度漠視。
最後,四起案件的現場情況都表明,凶手在強奸殺人後,都對現場進行翻找並竊得現金若幹後離開。由此可以推斷,凶手的作案動機有兩個,通俗地講,一是性,二是錢。孫普認為,凶手的內心需要隻剩下起碼的本能,那麽他的自我認同感一定較低,與外界的溝通能力較差。因此,凶手的社會地位不高,並不能從事技能性工作。
從既往犯罪屬性來看,“3·28”強奸殺人案並非是凶手初次作案,他應該有犯罪前科,並極有可能與性犯罪有關。同時,凶手應該曾受過刑罰處罰,並具有一定的犯罪能力及反偵查能力。這一點,從他在作案時割斷燈繩、電線及電話線,以及行奸時使用避孕套可見一斑。
綜上,孫普建議專案組在案發地附近村莊及城鄉結合部排查具有上述特征的男性。同時,孫普認為,因凶手異常的性欲亢進狀態,他很可能會經常流連於低檔洗頭房、按摩院、個體旅店等隱蔽色情場所。他在四個案發現場所取得的財物,除了必要的生活支出外,會在此類場所中揮霍。以此為線索進行排查,應該會有收獲。
最後,孫普提出,以凶手的作案規律來看,當他無法從別的渠道滿足性欲的時候,就很可能會再次強奸殺人。因此,針對他的偵查活動,必須講求效率。
盡快結案。這也是專案組的迫切願望。接連發生四起命案,已經引起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並責令市局立下軍令狀,限期破案。
壓力之下,專案組的成員們都緊張起來,各項調查工作也已經迅速展開。然而,豐水區是J市最大的區域,下轄多個村鎮。雖然孫普的分析已經將排查範圍大大縮小,可是,這種類似天方夜譚般的“畫像”,靠得住麽?
對孫普最有信心的,還是趙永貴。這位已經從警近20年的老警察,一直苦於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他對知識權威抱有近乎虔誠的崇拜。在此前發生的幾起惡性案件中,J大的喬允平教授為案件的偵破提供了很大的幫助,這更讓趙永貴對犯罪心理畫像技術深信不疑。
喬教授雖然不在,他親自推薦的高徒,應該也不會差。
孫普表麵上安之若素,內心卻比專案組的任何人都焦慮。此前喬教授曾交由他辦過幾個案子,雖然都順利結案,但案件的代表性都不強,也缺少典型意義。對孫普而言,參與偵辦的這幾起案件,隻是積累資料而已,換句話來說,權當練練手。在他心裏,有一個更加宏偉的夢想。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源自於西方,最早的特征數據庫建立於20世紀70年代末的美國FBI行為科學部。這種技術傳入中國後,國內的研究者們對此也展開了深入研究。然而,犯罪心理畫像技術不像DNA檢測技術那樣有現成的結論加以利用。除了基本理論之外,心理指標和特征數據都基本沒有參考價值。主要原因在於,東西方人在曆史、文化、宗教、人種、價值觀念上存在著巨大差異,這將直接影響到個體的行為模式。
孫普的夢想就是,盡快建立中國人的心理指標體係和行為特征數據庫。這勢必會非常艱難並耗時費力。然而,中國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奠基人——這個頭銜太有誘惑力了。
這四起連環殺人案,無論從典型意義還是從案例價值上,都絕不能錯過。
所以,他不能,也不允許自己失敗。
讓孫普始料未及的是,僅僅幾天後,案件偵破就有了重大進展。
專案組按照孫普提供的嫌疑人特征在指定範圍內進行排查,同時對附近居民進行走訪,雙管齊下,一個嫌疑人漸漸進入專案組的視野。
王永利,男,41歲,漢族,離異,小學文化,戶籍所在地為金珠鄉亮門村,亦即8·9強奸殺人案的案發地。王永利小學畢業後就在家務農,農閑時隨有木匠手藝的父親在附近村鎮打零工。1985年10月,王永利和同村婦女董某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女。因王永利好吃懶做,又有流氓習氣,夫妻感情不佳。王永利的父母在1989年和1992年相繼離世。1993年,王永利因猥褻婦女,被以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同年,董某與王永利協議離婚,王永利隻分得瓦房兩間,女兒歸女方撫養。1996年,王永利經減刑半年後刑滿釋放。他回到原籍後,因生活無著,隻能重操舊業,在附近村鎮做木匠零活維生,據熟悉王永利的村民講,王永利是個左撇子。
走訪結果顯示,王永利出獄後,不僅沒有接受改造,反而劣性更甚。即使受雇幹木匠活,也因多次對雇主家的女性出言調戲或動手動腳,被雇主責打。因此,王永利的收入情況不佳,勉力維持生計。“8·9”強奸殺人案案發後,有村民看見王永利曾去現場圍觀,表情緊張,第二天就帶著木匠工具進城。至今未歸。後公安機關在五龍鎮一家個體小旅店裏將王永利抓獲。
這個消息讓孫普興奮莫名。他在王永利歸案後立即調取了全部資料,徹夜研讀,同時敦促專案組盡快將王永利的個人特征與現場提取到的物證痕跡進行比對。
經查,王永利身高163cm,被抓捕時腳穿一雙39碼的解放牌膠鞋,並隨身攜帶木匠工具包,內有錘子、鑿子、鋸子、刀具等木匠工具。警方對王永利的住宅進行搜查,發現大量內容低俗的書刊、雜誌及裸體撲克、海報等。室內物品擺放雜亂,髒汙不堪。經鑒定,王永利為A型血,在“8·9”強奸殺人案中提取到的精斑為王永利所留。
無論是孫普對嫌疑人的畫像,還是警方掌握的物證,都將目標指向王永利。
王永利的作案嫌疑迅速上升。
可是,還有問題啊。”趙永貴皺著眉頭,叼著香煙,翻看著手邊的一遝材料,“足跡鑒定那邊說雖然鞋碼、鞋底花紋都對得上,但是磨損形態不同,行走習慣也不一樣。”
那個問題不大。”孫普的注意力似乎並不在足跡上,“任何鑒定都是有一定誤差的,讓他們再重新做一次——你看這個。”
那是一份訪談筆錄,趙永貴翻看完畢,臉上是疑惑的表情。
這有什麽用?”趙永貴把筆錄遞還給孫普,“不就是說這小子從小就不咋樣麽?”
這份筆錄是王永利的鄰居提供的。”孫普笑笑,“老頭今年六十多了,按他的話來講,王永利是他看著長大的。這份筆錄對證明王永利犯罪沒什麽作用,但至少驗證了我的推測。”
筆錄顯示:王永利從小就不是一個聽話的孩子。上小學的時候,他就因為父母和村民的爭執,半夜去點燃了對方家裏的草垛。幸虧被人發現,撲救及時,否則會釀成大禍。後來念及他隻是個孩子,由家裏賠錢道歉了事。按照這位老鄰居的話來講,王永利是個挺“顧弄”(東北方言,意指個性孤僻,陰險)的人。一般的孩子看到野貓野狗,心眼好的,就弄點吃的給它們。王永利恰恰相反,一旦被他逮到這些小動物,就會慢慢把它們折磨到死。老鄰居曾見過王永利往老鼠身上淋燈油,然後點燃。看著渾身著火的老鼠在地上瘋竄,王永利比過年放鞭炮都興奮。此外,王永利從小就有尿床的毛病,鄰居們經常看到王永利的母親罵罵咧咧地把尿濕的褥子掛在院子裏晾曬。這個毛病,直到王永利成年後才慢慢克服。
看到趙永貴依舊是一副不明就裏的樣子,孫普繼續解釋道:
你應該已經從這份筆錄裏提取到三個關鍵詞:幼年時期的縱火、尿床和虐待小動物。”
趙永貴略一思索,點點頭。
西方犯罪學已經證明,幼年時期有這三種劣跡合一的人,在成年後從事犯罪——特別是性犯罪的可能性很高。”孫普的表情漸漸歸於凝重,“1976年,連環殺人犯‘先知撒母耳之子’大衛·伯科威茨承認,他在幼年時曾有一千多次縱火的記錄,同時,他也虐待動物。”
趙永貴大張著嘴,愣了半天,又看看手裏的資料。
流氓罪……前科……”趙永貴自言自語,抬頭看著孫普,“這麽說,這小子還真對得上號啊。”
我覺得就是他。”孫普的語氣堅決,他抬手看看手表,“你們不是常說,‘口供是證據之王’麽,怎麽撬開他的嘴,就看你們的了。”
說罷,孫普又補充了一句:“時間有限,越快越好。”
然而,對王永利的訊問卻不甚順利。王永利被抓捕時,連稱“王曉慧不是我殺的”,這句話顯示出王永利是案件的知情人,作案嫌疑陡然上升。在預審時,王永利辯稱自己雖然認識王曉慧,但並未殺人。在警方拿出精斑鑒定結論後,王永利隻得承認8月9日淩晨0時許,他曾和王曉慧發生了性關係,但依舊否認殺人。
據王永利供稱,自從他刑滿釋放後,雖然回到村裏,但是已然妻離子散。因他的經濟條件和刑事前科,再婚的難度很大。為解決生理需要,王永利頻繁往來於村中和城裏,把做木匠零活賺取的微薄收入都揮霍在那些洗頭房、足療店裏。今年春季,王永利聽說本村開小賣店的王曉慧生活作風不好,遂主動勾引,並很快苟合在一起。
據查,王曉慧,女,37歲,讀中學時曾和某男教師有染,懷孕後被迫退學並做了人工流產。手術的後果可謂禍及一生,因醫生操作不當,王曉慧從此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同時,年少時的這樁醜聞,讓王曉慧直到28歲才與本村的外來戶盧某結婚。婚後,王曉慧仍舊不夠安分,先後與本村多名男子有染,加之不能生育,1996年,忍無可忍的盧某與王曉慧離婚,並返回山東老家。王曉慧離異後,獨自經營一家小賣店。據村民反映,王曉慧明裏開店,私下裏卻從事一些不可告人的勾當。和男性發生關係後,王曉慧會收取20元至50元不等的費用。案發時,王永利和王曉慧已經保持了一段時間的不正當男女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