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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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有少量搏鬥痕跡,死者身上所穿的棉質睡衣幾乎被扯碎。結合在現場提取到的足跡,初步推斷凶手的身高在175cm以上,身體強壯,可能從事體力勞動。凶手在現場留下大量痕跡物證,包括指紋、足跡及殘留在死者陰道中的精液等生物物證。看來,凶手無心,也無意掩蓋罪行。

    第二起殺人案發生在C市軸承廠職工宿舍D區22號樓4單元202室,死者栗某,39歲,已婚,生前係某超市收銀員。死者遭暴力強奸後,被銳器砍切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現場慘不忍睹。凶器為現場發現的一把菜刀,係栗某所有。凶手乃和平入室。從屍體所處位置(客廳)、附近散落的購物袋及死者身上尚存的衣物、高跟鞋來判斷,死者當時購物回家,遇到凶手後,被其尾隨至樓道內,趁死者開門時,將其擁撞入室內,進而實施強奸殺人。

    在現場提取到大量痕跡物證。經比對,凶手在現場留下的指紋和足跡與新竹小區殺人案可做同一認定。從死者陰道中提取的精液,經DNA測試,也與新竹小區殺人案中提取到的生物物證相符。至此,寬平分局決定將兩案並案處理,成立專案組,並向省公安廳犯罪心理研究室求助。

    方木被公安廳派遣至專案組,並參與了兩起案件的整合與分析。其中,不乏一些耐人尋味之處。

    其一,兩起殺人案件的案發地點相距不遠,直線距離不超過一公裏。

    其二,兩起殺人案件相隔的時間為八天,發案時間均為下午1點至2點半之間。如此頻繁地作案,且作案地點相對集中,並選擇在白天下手,這說明凶手要麽完全不具備反偵查能力,要麽猖狂至極。

    其三,凶手作案呈現出無計劃、有規律的特點。兩名被害人都是被其尾隨入室,施暴後,凶手都是用現場取得的物品當做凶器,實施殺人行為。作案之後,凶器都被隨意地棄置在犯罪現場,且沒有清除痕跡的反偵查行為。

    其四,在死者的身體上、衣物上以及作為凶器的電話線和菜刀握柄上,都發現了黃色油膏狀物質。經檢測,黃色油膏的主要成分為動物油脂,並含有麻椒、花椒等成分,簡單地說,就是俗稱麻油的食品原料。然而,令人驚訝的是,在這些麻油中,警方又檢測出罌粟堿、嗎啡、那可汀、可待因等多種生物堿。據此,警方懷疑在麻油中摻入了罌粟殼。

    結合這些線索,方木做出了初步判斷:凶手為男性,年齡在30至40歲之間,身高175cm上下,體重在80公斤左右。從事體力勞動。經濟狀況較差。未婚或離異,獨自居住。家庭住址及工作單位就在案發地點附近。住宅空間狹窄,為繼承長輩遺產或者租住。凶手喜歡吃麻辣類食品,可能伴有飲酒的習慣。個人衛生習慣較差,不修邊幅,可能蓄有胡須。

    最重要的是,凶手可能有某種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礙。

    方木的理由是:凶手在兩次作案前都曾經食用過麻辣類食品,並且,調拌用的麻油裏含有罌粟殼。這絕非巧合那麽簡單。也許罌粟殼就是刺激他強奸殺人的原因之一。一般人食用了含有罌粟殼的食物,比如火鍋底料等等,至多會產生成癮性,但絕不會瘋狂到去犯罪。如果方木的推測成立,那麽凶手肯定患有某種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礙,在罌粟堿、嗎啡等毒素的刺激下,實施強奸殺人行為。而且,方木認為,凶手極可能在短期內再次作案,且作案地點就在方圓五公裏以內。

    專案組采納了方木的意見,並在全市範圍內下發了協查通告,同時,對全市範圍內的餐飲場所進行調查,特別是麻辣火鍋店等川菜飯店。

    正當偵查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時,一名蔡姓婦女在丈夫的陪同下前來報案。蔡某稱:昨天下午兩點左右,在服裝批發市場從業的蔡某回家拿戶口本辦理醫保,並囑咐丈夫請假回家等候。進入位於錦水小區5號樓1單元的樓道後,蔡某發現身後有人跟隨。聯想到近期發生的強奸殺人案,蔡某十分緊張。因不確定丈夫是否已經到家,蔡某快步登上3樓後,在自家的304室門前掏出鑰匙開門。這時,蔡某的丈夫聽到門響,就把門打開了,恰好看到一名男子站在妻子身後,作勢要將其推入室內。見蔡某的丈夫出現,男子扭頭就跑。據兩名報案人回憶,男子身高在170cm以上,體格健壯,頭發短且粗硬,方臉,蓄有胡須。身著一件短袖灰藍色襯衫,類似工裝。至於其他體貌特征,因事發突然,兩名報案人均沒有注意。

    案發當天,正是第二起殺人案案發後的第七天,而錦水小區距離前兩起案件的發案地均不超過三公裏。

    這無疑是一個重要線索,並且在某種程度上驗證了方木的推斷。專案組立刻找專家製作嫌疑人的模擬畫像,並下發至全市各分局及派出所。方木在這一新線索的基礎上,提出嫌疑人所患精神障礙也許是間歇性的,發病周期在七天左右。同時,他建議縮小對餐飲場所的排查範圍,僅限於寬平區,重點排查低檔小吃如麻辣燙之類,尤其是案發現場附近。

    在他看來,凶手身體強壯,基本可以排除吸毒的可能。那麽,罌粟殼應該不是他滿足毒癮所需要的。同時,罌粟殼被摻進麻油膏裏,凶手在自家食用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普通人很難購買到罌粟殼,更別說是摻好罌粟殼的麻油膏。由此推斷,凶手應該是在外用餐時食用了含有罌粟的麻辣類食品。從罌粟殼的成癮效果來看,凶手必然在短時間內反複多次食用這種食品。作為一個經濟狀況較差的體力勞動者,他不可能頻繁出入高檔餐飲場所。因此,他隻能選擇那些低檔小吃,其中,價格低廉的麻辣燙是最有可能的。

    專案組的全部人馬都派下去搞排查。方木沒閑著,也來到案發現場附近去碰碰運氣。在調查走訪中,得知有一家麻辣燙非常有名,雖然門臉不大,且位於某居民小區內,但每天顧客盈門,甚至有人坐很遠的公共汽車來吃一碗。方木的直覺告訴他,凶手就在這家麻辣燙的食客之中。前往調查幾次之後,在上一次案發後的第七天中午,方木再次來到這家麻辣燙。果真,他“偶遇”了那個大胡子食客,並且在他身後目睹了整個“發病”過程。

    朱誌超,男,36歲,漢族。捕前係C市同發熱力公司裝卸一車間的工人。1992年,朱誌超技校畢業後,頂了父親的班,進入同發熱力公司工作。1997年1月,朱誌超同本單位女工傅華結為夫婦,並和朱誌超的父親一起居住在同發熱力公司家屬區中。這套住宅是同發熱力公司的前身——C市第二熱電廠分配給朱誌超的父親的。房屋麵積為44平方米,且距離三個案發地點都沒有超過五公裏。同年7月,朱誌超的父親病逝。1999年,朱誌超夫婦協議離婚,沒有子嗣。之後,朱誌超一直居住在父親留下的房子裏,沒有再婚,也沒聽說他交往過女朋友。

    據朱誌超的工友講,朱誌超平時沉默寡言,幹活時很下力氣,所以,一直和大家相處得不錯。但是,一些比較熟識的工友說他這人有些怪毛病,每隔一段時間就變得情緒暴躁,稍稍招惹他,輕則挨罵,重則挨打。可是,幾天後又會恢複常態。工友們背地裏說他這是“來月經”。朱誌超離婚後,精神狀態變得越發不可捉摸,並有數次攔截、騷擾本單位女工的情況。單位領導念在他是老員工的後代,又離了婚,於是就安排調解賠錢了事。

    朱誌超的這些怪異行徑也得到了前妻傅華的親口證實。傅華稱,當初決定和朱誌超處朋友,就是看上他老實、話少。可是隨著交往的加深,傅華發現朱誌超會經常性地情緒失控。有一次在外麵吃飯,僅僅因為服務員上菜慢了一些,他就大發脾氣,甚至要動手打人。婚後,朱誌超的勤快和吃苦耐勞曾讓傅華感到滿意。然而,在他性格中怪異的一麵也逐漸凸顯出來。更讓她苦不堪言的是,朱誌超的性欲遠遠強於普通男性。即使在她身體不方便的時候,也會強行要求同房。特別是在朱誌超情緒格外暴躁期間,會在進行夫妻生活的時候對傅華施以暴力。傅華逐漸意識到朱誌超的精神出了問題,他本人卻拒不承認。後來,在傅華的追問下,朱誌超的父親說兒子曾經在上小學的時候,從單杠上摔下來,昏迷了整整兩天一夜。蘇醒後就變得沉默寡言,偶爾會發脾氣。隨著年齡的增長,朱誌超陷入情緒狂躁的頻率越來越高。為了幫他成家,朱誌超的父親對傅華隱瞞了這件事。傅華得知事情的真相後,要求朱誌超立刻就醫。朱誌超強烈反對。傅華以不治病就不要孩子作為要挾,朱誌超才勉強同意。不過,朱誌超堅持要去外地就醫,以免被熟人知曉,引起諸多不便。於是,朱誌超夫婦來到省內J市安康醫院就診,被初步診斷為狂躁症,並建議入院治療。因為工作的關係,朱誌超沒有同意,隻是買了一些藥物。醫院建議他在服藥的同時,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在醫生的推薦下,朱誌超在J市的一家心理診所接受治療。按照醫生的安排,朱誌超每隔兩周來J市接受心理輔導。半年後,朱誌超的精神狀態有所好轉。孰料,負責對朱誌超進行治療的醫生因牽涉進一起刑事案件,心理診所被迫關閉,治療也不得不中斷。朱誌超深受打擊,拒絕再次就醫,精神狀態比就診前還糟。傅華見朱誌超康複無望,遂與其離婚。

    朱誌超被捕後,對自己實施的三起入室強奸殺人案(其中一起為犯罪預備)供認不諱。同時,警方對朱誌超的指紋、足跡以及血液樣本進行了提取。經鑒定,與前兩個案發現場提取到的痕跡物證可做同一認定。鑒於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寬平分局擬將全部案卷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被羈押期間,朱誌超多次提出要吃麻辣燙,甚至不惜以自殘相要挾。聽取看守所的匯報後,警方如實告知朱誌超,那家麻辣燙在麻油裏摻入罌粟殼,已被勒令停業,相關責任人員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朱誌超得知後,情緒愈加狂躁。某日深夜,朱誌超在監房裏公然自瀆,還打傷了另一名被監管人員。

    同時,為朱誌超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向警方提出,要對朱誌超進行精神鑒定。警方做出同意的決定,委托省司法鑒定中心對朱誌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進行鑒定,並提交精神病司法鑒定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司法鑒定中心在半個月後完成了鑒定工作,並出具了鑒定報告。報告顯示,朱誌超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且案發時處於發病狀態,屬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報告引發被害人家屬的強烈不滿,並提出申訴。警方再次委托權威機構對朱誌超進行精神鑒定,結論與之前並無二致。

    鑒於朱誌超在案發時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因此,警方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並解除對朱誌超的刑事強製措施。同時,由於朱誌超沒有法定監護人,經C市公安局決定,將朱誌超送C市安康醫院強製治療。

    時隔三年,朱誌超居然出院了?

    方木翻看著手裏的複印件,那是一份市局出具的批準文書,同意朱誌超出院,並轉發給寬平分局及朱誌超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方木想了想,忍不住問道:“朱誌超這麽快就痊愈了?”

    痊愈個屁!”邊平罵道,“朱誌超沒有法定監護人,唯一的房產還是單位分配的,沒經過房改,不能私自出售。所以,對他的收治費用都是由政府出錢——你明白了吧?”

    方木點點頭。對這種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的強製醫療通常由本地的安康醫院負責。但是,各地對安康醫院的建設和投入都嚴重不足。本來安康醫院就屈指可數,在全國範圍內都不超過三十所。床位和醫療經費一直是困擾強製醫療的頭號難題。加之政府撥款少且不及時,很多被強製收治的精神病人稍有好轉就“被治愈”了,草草打發出院了事。

    像朱誌超這樣的人,一旦重返社會,無疑是一顆隨時可能起爆的炸彈。

    你小子,平時多留點神。”邊平指指方木手裏的複印件,“最好隨身帶著伸縮警棍。萬一朱誌超找你報複,你也能抵擋一陣子。”

    嗯,放心吧。”方木勉強擠出一個笑容,轉身走了。

    回到辦公室,方木坐在桌前發呆。這一坐,就是半個多小時。對於朱誌超出院這件事,方木倒不怎麽擔心會招致他的報複,隻是覺得有些沮喪。查辦這件案子的時候,方木對兩次鑒定的結論持懷疑態度。但是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機構也夠權威,方木也隻能接受這個結果。他並不是覺得必須處死朱誌超,而是認為有必要把他和社會隔離一段時間,至少等他不至於危害他人的時候再出院。眼下這個現實,讓方木有一些挫敗感,就像被一個敗局已定的對手突然翻盤了一樣。

    不管怎樣,當務之急是要提醒朱誌超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對他多加關注,如果他再有肇事肇禍的苗頭,也好提前預防。想到這裏,方木查出當地派出所的電話號碼,連撥幾次,都是占線。想必那裏也是業務繁忙。其實,即使有所提醒,在治安工作任務極其繁重的情況下,民警們也很難分出精力去關注一個精神病人。此外,自己以犯罪心理研究室的身份,也難以要求派出所加強對朱誌超的監控。想到這裏,方木暗自提醒自己,下次看到楊學武,委托他跟寬平分局打個招呼,也許力度更大些。

    主意打定,方木開始著手處理邊平交給自己的任務。他打開計算機,調取幾年來處理過的案件,從中挑選出具有代表性的,按照時間順序一一查看起來。從警以來,如果從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情況及精神狀態來看,教化場案和暗河案無疑最具有典型意義。時隔多年,PTSD患者們無助的眼神和陸家村村民的群體獸性仍讓他記憶猶新。隨著鼠標的滑動,一個個熟悉的名字在屏幕上逐個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