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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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時後,前往“城市之光”上網地點的警察收隊歸來。根據他們的匯報,這次接入互聯網的位置是城西一家美式咖啡館,“城市之光”利用的同樣是無線網絡。經調取店內監控錄像,沒有發現異常,懷疑他還是沿用老辦法,利用覆蓋至街麵上的無線信號上網發帖。
楊學武立刻向專案組領導做了匯報,領導指示,除了負責保護任川的一組人馬之外,所有專案組成員馬上返回市局開會。
臨近午夜,市局第三會議室燈火通明。剛剛從被窩裏爬出來的專案組成員們,雖然大多衣衫不整,但個個精神抖擻。讓方木沒想到的是,米楠居然也來了。她已經換上一身便裝,臉色卻依舊蒼白,眼皮也腫得厲害,引得楊學武不住地打量她。
方木也偷偷地瞄了她幾眼,可是米楠進了會議室就垂著頭坐在牆角,膝蓋上攤開一個筆記本,看也不看方木一眼。
聽完楊學武的匯報後,專案組成員們先是驚訝,繼而憤怒——這他媽擺明了是挑釁!
分局長倒是挺沉得住氣,抽了半根煙之後,低聲問方木:“有沒有這種可能——‘城市之光’是虛晃一槍,把犯罪時間提前或者延後?”
方木略想了想,搖頭否定。
城市之光”既然敢公然向警方挑釁,肯定是有必然的把握殺死任川。雖然他所依據的優勢條件尚不明知,但是從他在前幾起案件中表現出來的心理痕跡來看,“城市之光”不是一個輕言放棄的人。而且,他十分享受這種萬眾矚目的感覺,相信他此刻正使用別的電子設備,在網上得意洋洋地看著網民瘋狂的點擊、回複以及轉載。他樂於讓“城市之光”這個稱呼在社會上廣為流傳,樂於讓民眾相信他是掌握懲罰大權的製裁者,並沉浸於這種肯定與崇拜。如果“城市之光”想維係這種地位與身份,就必然不能失信於民眾。換句話來說,既然他已經公布要在11月29日這天殺死任川,他就一定會這麽做。
聽完方木的陳述,分局長的表情反而輕鬆下來。
怎麽樣,夥計們?”分局長敲敲桌子,“‘城市之光’已經公布了作案的日期,也確定了被害人。如果這樣我們還不能阻止他,那我們就是一群傻子了。”
專案組成員的情緒一下子被點燃起來。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城市之光”會在幾點幾分,用什麽手段,在哪裏殺死任川?
案情分析會一直開到淩晨,針對目前的情況共製定了如下方案:
第一,對任川的監護措施升級,增派人手,並攜帶更好的通訊設備與武器裝備。必要時,將其轉移至秘密地點保護起來。
第二,鑒於“城市之光”的最新殺人預告已經在網絡上鋪天蓋地,通知相關網站和論壇負責人組織刪帖,盡量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第三,根據方木的推測,“城市之光”的犯罪手段將會進一步升級。在富都華城案中,凶手不惜采用縱火的方式達到目的。那麽,在本案中,“城市之光”很可能采取破壞性更大的手法實施殺人行為。故此,警方將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危險物品整治活動,至11月29日24時之前,對爆炸性物質、易燃物質、有毒物質、活性化學物質實行管製,所有交易行為必須報當地公安機關,並在二小時內報專案組備案。
第四,全市公安幹警取消休假,實行24小時備勤,在11月29日當天通知消防、衛生及排爆部門隨時待命。
方案事無巨細,不可謂不精細,然而,其中部分措施並非公安機關可自行決定的範疇,需要協同其他政府部門聯合執行。而且,這樣的應對方案在C市曆史上尚屬首次,勢必耗費巨額資金,並且會影響到社稷民生的方方麵麵。單單就審批程序一項,就不知道要曆經多少時日。因此,專案組也不指望在11月29日當天,所有的方案細節都能全部落實。就像分局長所說的那樣——“不要依靠別人,就靠我們自己,撐也要撐過29號午夜!”
不過,第二天,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任川並沒有按照警方的要求,盡量排除網絡信息對自己的幹擾。相反,每天下班回家,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腦,搜索關於“城市之光”和自己的所有信息。在任川看來,這也許是一種自保行為。所以,昨天他第一時間就發現了“城市之光”的最新殺人預告,也從網民的評論中猜出了“1129”的確切含義。一個不眠之夜後,當強作鎮定的任川發現監護小組的人數驟增時,立刻慌了手腳,幾乎是脅迫監護人員,要求麵見專案組領導。
分局長代表專案組單獨會見了任川,具體談了什麽不得而知,但是從會議室裏不時傳出的咆哮來看,任川已經徹底失去了理智。半個小時後,一臉惱怒的分局長大步邁出會議室,吩咐兩名幹警進會議室看住任川。
他媽的,這小子已經嚇瘋了。”分局長一口氣喝下半瓶水,“剛才居然威脅說要自殺,說寧可自己死也不讓‘城市之光’得逞。”
整整大半天,專案組都在焦躁不安的情緒中度過。分局長和楊學武不停地打電話、接電話,每隔幾個小時就樓上樓下地參加各種會議。任川在會議室裏也沒閑著,據看守他的警察講,他和一個人足足通了將近兩個小時的電話,說到情緒激動時,居然涕淚俱下。正當大家紛紛猜測是誰讓任川如此牽掛的時候,這個人自己來到了公安局。
然而,讓大家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個人居然是齊媛。
齊媛甫一到場,任川就把她拉進會議室,並且對看守措辭強硬地要求和她單獨麵談。在征得領導同意後,兩名幹警撤出會議室。
這一談,就是足足半個小時。方木幾次來到會議室門口,看到兩名幹警依舊守在門口,也是一臉好奇。
還沒出來?”方木皺皺眉頭,“他們幹什麽呢?”
不知道。”一個幹警聳聳肩膀,“反正倆人一直在說話,就是不知道在說什麽。”
方木想了想,抬手在門上敲了敲,卻無人回應。方木失去了耐心,直接推門而入。
空蕩蕩的會議室裏,任川和齊媛坐在長條會議桌一角,姿勢卻頗為滑稽。任川隻有半個屁股搭在椅子上,一條腿幾乎半跪在地上,握著齊媛的手連連搖動,從臉上的表情看,充滿了悔意與感激。
方木心下驚異,忍不住問道:“這是?”
齊媛聞聲回過頭來,雙眼噙滿淚水,聲調發顫:“任法官都跟我解釋清楚了,那個判決真的不是他的責任,我原諒他了……你們千萬要好好保護他……別讓他出事。”
方木更糊塗了,急忙把視線轉向任川。任川卻連連搖頭,已經哽咽得說不出話來。
方木心想這是唱的哪一出啊,隨即就聽到走廊裏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轉眼間,楊學武就闖了進來。
楊學武氣得臉色發青,手指著任川連連抖動,半天才說出話來:“你……你他媽的無論做什麽,能不能提前和我們商量一下?”
原來,就在幾分鍾前,“C市信息港”網站突然出現一段視頻。其中的男女主角正是任川和齊媛。視頻中,齊媛言辭懇切地表示那個不公正的判決不能全怪罪任川法官,自己已經原諒這個身不由己的人,並呼籲民眾——尤其是“城市之光”放過任川。任川自己則涕淚俱下地向公眾致歉,甚至語無倫次地求“城市之光”饒自己一命。
視頻一出,立刻引來網民的狂熱點擊與轉載。不到二十分鍾,這段視頻就已經出現在近百家網站上。好事者甚至將這段視頻命名為“無良法官求連環殺手饒命”。
方木啼笑皆非。這段視頻想必是剛才和齊媛麵談時,任川用手機拍攝並發送到網絡上的。任川求生心切尚可理解,但是一個法官不信任警方,卻向凶手告饒,又讓警方情何以堪呢?
分局長很快就看到了視頻,暴怒之下,將任川臭罵一頓之後,安排警察把齊媛護送回校。單純的小姑娘臨走時還百般懇求分局長一定要保護好任川。
我承認我當時恨不得殺了他,可是,他不該死……你們……”分局長突然打斷她:“你參與過投票沒有?”
齊媛愣住了,半天才紅著臉點了點頭,緊接著又分辯道:“我那時是氣不過,可是……”
早已失去耐心的分局長揮揮手,示意讓她快點離開,自己也轉身走了。
方木看看坐在桌旁、一臉委頓的任川,苦笑著搖搖頭,正想離去,任川就一把拽住方木的衣服,帶著哭腔懇求道:“方警官,能不能和你說幾句話?”
方木想了想,拉過一把椅子坐下,問道:“說什麽?”
任川局促不安地絞著雙手,低聲說道:“我知道我給你們丟臉了。可是,你就當我認慫行不行,就當我怕死行不行?換作是你……”
換作是我就相信警察!”方木提高了聲調,“你以為這麽做就會打動‘城市之光’麽?不是每個人都像齊媛那麽好心!”
是啊,是啊,小姑娘真是好人。”任川的情緒更加煩亂,“操他媽的,我剛才也給胡老太太打電話了,沒等我說完人家就把電話掛了,再打過去,連電話都不接了。”
行了。”方木不想再跟他糾纏下去,“你隻要老老實實聽話,就沒事。”
任川抬頭看了方木一眼,目光中卻盡是閃躲之意,吭哧了半天,他結結巴巴地說:“能不能就讓我呆在公安局?關在這裏最安全,留置室都行。”
方木想了想,說道:“我去跟領導申請一下。”
任川的想法不無道理,從當前的形勢和“城市之光”的決意來看,無論是任川的私宅還是工作單位都不夠絕對安全。相比之下,戒備森嚴的公安局是一個不錯的監護場所。
然而,讓方木沒有想到的是,分局長沒有同意任川的要求。
把他保護在公安局,的確是萬無一失,不過——”分局長目光炯炯地看著方木,“你是想保護這個王八蛋,還是一舉抓住‘城市之光’?”
方木一時語塞。
不讓任川出事當然是我們的主要目的。不過,以後怎麽辦?總不能讓他一直呆在公安局。而且,難保將來不會出現張川、李川。”楊學武也勸方木,“這件事已經把大家折騰得夠嗆了,不如趁這個機會拿下‘城市之光’——一勞永逸。”
說穿了,就是把任川當“餌”,釣出“城市之光”這條凶猛的食人魚。
方木依然覺得不妥,盡管他也曾動過利用任川引出“城市之光”的念頭,然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麽做,一來對任川不公平,二來風險很大,搞不好就讓食人魚吞餌而逃。
不過,分局長的心意已決,當即就命令第二天把任川轉移到其他場所保護起來。
此時,已是11月27日下午6點40分。距離“城市之光”公布的死期,隻有五十多個小時了。
第十七章 公決
他把最後一個盤子擦幹,放進櫥櫃裏,然後,倚在台麵旁抽了一根煙。
胖男孩坐在地板上,雙手撕扯著一隻炸雞腿,吃得正香。他邊抽煙,邊微笑著看著胖男孩。
這臭小子,食欲可真好。不過不能怪他,我像他這麽大的時候,能有一隻雞腿吃,簡直是天大的福分了。
一根煙抽完,他起身走向牆角的櫃子,繞過胖男孩的時候,拍拍他的腦袋。拉開櫃子,他從成堆的衣服下麵拽出一個大旅行背包,從他吃力的動作來看,這東西很沉重。他把旅行背包拖到床邊,打開,先是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下背包裏的東西,隨即又拽過床頭櫃上的一個電腦包,取出一台筆記本電腦塞進了背包裏。
還沒等他拉好背包,就聽到樓下傳來一個清脆的女聲:
老板,我來了。”
他應了一聲,匆忙下樓。女孩已經對老板的外出習以為常,隻是站在吧台後麵靜等老板的安排。他今天的指示和往日無異,無外乎招待好客人,照顧那個胖男孩吃飯,別讓他騷擾客人等等。最後還加了一句,如果他回來得很晚,女孩可以自己關店回家。
安排完今天的事情,他又回到樓上,剛走上閣樓,就看到胖男孩坐在那個背包旁邊,拉開袋口,好奇地向裏麵看著。
他立刻驚出了一身冷汗,幾步跑過去,一把拽起男孩甩在旁邊。男孩的屁股重重地摔在地板上,不滿地大哭起來。
他來不及理會男孩的哭鬧,迅速查看了一下背包裏的東西,確認安然無恙後才放下心來。
想到剛才的一幕,他不禁後怕,衝著胖男孩厲聲斥責道:“告訴你多少遍了,不要隨便動我的東西!”
話一出口,自己卻覺得好笑。如果胖男孩能聽懂他的話,又何必需要他的照顧呢?
胖男孩受此驚嚇,哭聲更大。他急忙換上笑臉,連拍帶哄,最後從冰箱裏拿出一根香腸遞給他,哭聲這才戛然而止。
他又好氣又好笑,站著看了男孩一會兒,抬腕看看手表,時間已經不早了。
任川被轉移至郊區的一家小賓館裏。之所以選擇這裏,警方主要考慮到地點偏遠,不容易被人發現,而且,萬一“城市之光”得手,采用破壞力更大的手段殺人,這裏遠離鬧市區,也不至於造成過分嚴重的後果。
任川對離開公安局十分不情願,幾乎是被警察架著上車的。不過,警車距離那家小賓館越近,任川反而越發安靜,不停地透過車窗向外張望著,似乎在分辨什麽。
小賓館過去是郊區一家化工廠的招待所,隻是個三層小樓。化工廠遷走後,這家招待所轉讓給了個人。從外觀上看,經營得也不怎麽樣。不過據當地民警私下透露,這小賓館並不指望通過正常經營渠道獲取利潤,懷疑一直被當做賭博及賣淫嫖娼窩點。大概是因為這個緣故,當地警方提出要征用此地,小賓館的經營者連半個不字也沒說。
任川被安排在二樓居中的207房間,飲食都由警方在指定餐館中預訂。207房間上下左右四個房間都有警察入住,方便監視及保護。院子及小樓周邊都有警員24小時巡邏,三人一組,佩戴兩支92式手槍、一支79式微型衝鋒槍以及電警棍、警用匕首、無線電等裝備,兩個小時一換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