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可怕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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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李峰又試著發短信約了一次薑若欣。
結果讓他有些驚喜,薑若欣居然答應了。
可惜,李峰自己反倒慫了。
思前想後,他一個電話,把已經玩瘋了的小胖子也給拉了過來壯膽。
有小胖子在,氣氛倒是沒問題,最起碼,不至於陷入沒有話題的尷尬境界。
有了第一次的約會失敗經驗,李峰的口才也稍稍提升了一些,偶爾還能逗薑若欣笑上一笑。
不過,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小胖子在中考成績出來之後,雖然死皮賴臉的從薑大川那裏要到個一萬塊的超級大紅包。但買了個蘋果七,找好基友們吃喝玩樂,半個月下來,已經花得七七八八。
所以,毫不知趣的小胖子成了約會的主角。
肯德基、小吃攤、ktv、遊戲城、酒吧……除了吃,便是哪裏吵往哪裏鑽。
這些地方,薑若欣第一次去雖然覺得新鮮,但時間一長,李峰能看得出她有些待不下去。
事實上,李峰自己也待不下去,他更喜歡宅在家裏看看書、玩玩遊戲的生活。
一天下來,他和薑若欣聊天的氣氛雖然好了許多,但能夠單獨聊天的時間卻減少了九成以上。
真是個坑姐、坑老師的熊孩子啊!
偏偏,擔心重蹈第一次約會的覆轍,李峰第三次、第四次,還得把小胖子給拉過來。
好在,隨著次數增加,李峰已經在開始試著把小胖子給支開了。雖然還是無法做到能在薑若欣麵前談笑風生、牛逼滿天飛的程度,但已經不再那麽拘謹。
薑若欣也活潑了不少,偶爾,還會主動要李峰陪她去服裝店逛一逛。雖然從未試穿過,但已經進步不小。
甚至於,她都能當著李峰麵,和在家一樣喊小胖子做小胖了。
倒是李峰,還在向鑫向鑫的叫著,沒敢喊小胖或者打臉胖。
畢竟那是人家的親弟弟,她自己怎麽喊無所謂,別人也取外號,會不會覺得心裏不舒服就難說了。
時間一長,盡管李峰不想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他無奈的發現,自己正在越陷越深。
……
八月五號晚上,李峰接到老媽的電話。
縣城有個樓盤正式開售,她看中了一樓,四千八一個平方。
四室兩廳,帶個沒有澆地麵、物業那邊允許栽花種草的大陽台。
更主要的,是還送兩個二十多平方的儲藏間,而且房間就在儲藏間上麵,開發商那邊甚至留了個樓梯口。
這等於是六室兩廳了,用老媽的話來說,就是李峰以後生多少兒女,都少不了她們老兩口的房間。
要是老了以後閑得慌,還能把這兩個儲藏間弄成麻將館,賺點小錢。
李峰都不敢想象,真要如此,他家到時候會變成什麽模樣。
好在,老媽雖然在家屬於一言九鼎的武則天,卻絕對不會逼著他回小縣城發展。
所以,買就買吧!
反正他現在付得起房貸,以後也肯定不會回縣城發展。
當然,就算他反對也沒用。
給薑若欣發了條短信,第二天一大早,李峰便背著個背包出門。
門口,站著個衣著樸素的女孩。
看年紀,隻有十四五歲。模樣清秀甜美,怎麽也能混個班花。
女孩見李峰開門,鼓起勇氣問道:“請、請問您是李老師嗎?”
李峰有些意外,他雖然每天都會在網上發廣告,但留下的隻是手機號,住址卻隻有小胖子一家四口才知道。
猶豫了一下,他還是點了點頭:“有事嗎?”
女孩舔了舔嘴唇,緊張道:“李老師,我叫林思芸,我給您打過電話的。”
李峰搖了搖頭,這段時間,因為勤發廣告的緣故,打電話給他的人很多。
“您不記得了嗎?就十幾天前,想成大明星的那個。”林思芸解釋道。
李峰恍然大悟,旋即有些厭惡道:“你怎麽找到我這的?”
“我、我……”林思芸低下頭,遲疑道:“我想辦法從薑向鑫那裏打聽到了你大概的住處和模樣,然後到處問,問到這裏的。”
“你倒是挺聰明的!”李峰哼哼了一聲,將房門關上:“我說過,我對培養你沒有任何興趣。”
“求求您,不能考慮一下嗎?”林思芸噗通一聲跪在了地上,一臉哀求,那模樣,令人我見猶憐。
這年頭,哪怕是一個半大的孩子,給人下跪也極為罕見。李峰有點於心不忍,可猶豫了一下,還是狠下心來。
“我幫不了你。”
撂下一句話,李峰轉身就走。
“李老師……求求您,您說過您能培養任何職業,”後麵,傳來林思芸的哀求聲。
李峰沒有回頭,他記得林思芸打來的電話。
這小姑娘,自稱是八中的初三學生,考試成績並不好,上麵有一個姐姐,下麵有一個妹妹和弟弟。
加上家境也不算好,又正好遇上合適的,她父母為了二十萬彩禮錢,打算讓她現在就嫁人。
十四五歲就嫁人為婦,這種情況,在蒼南市已經極為少見了。
偶爾出現一例,甚至都能登上新聞報紙,然後被譴責一番。
本來,李峰頂多隻是同情一番,然後愛莫能助。
結果,小姑娘告訴他,她想要成為大明星。她現在拿不出去,以後可以雙倍、十倍的還上。
甚至於,隻要李峰肯答應培養她,她願意給李峰幹任何事情,包括上床。
這就完全不一樣。
這麽點大就被逼婚值得同情,想要成為大明星起碼也能算是誌向遠大。
可被逼婚,想成為大明星,真就值得說出這麽一番話嗎?
雖然李峰不了解林思芸受過什麽苦,可站在他的角度,他覺得林思芸完全可以離家出走,去影視城或者什麽藝校附近找份工作,一邊養活自己,一邊試試能不能找到機會演個小龍套什麽的,或者勤奮苦讀看看能不能考進藝校。
雖然希望渺茫,但畢竟還是可以嚐試一下的。
他是這麽說的,也甚至願意給林思芸提供路費和一兩個月的生活費。
可結果,林思芸依舊堅持自己的想法。
他不喜歡這種為了走捷徑不惜出賣靈魂和身體的人。
李峰畢業後,為了生活,也強迫過自己做不喜歡的工作。他也不能保證如果某個漂亮的富婆在那段時期看中了他,他當時能做到一口回絕。所以,他多少能理解一點林思芸的苦衷。
可理解歸理解,他無權指責林思芸什麽,卻同樣無法掩飾心中對她深深的厭惡。
在他眼裏,這是個為求上位不擇手段的女孩。
而今,林思芸居然可以找到他的住處,甚至還在他心中還留下個心機深沉的印象。
別說林思芸出不起那個價錢,就算出得起,他也未必會答應。
這種女孩,在他眼裏顯得有些可怕。
要知道,這女孩才十四五歲,天知道長大後會變成什麽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