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 海外建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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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孟太後父親這一輩,孟家就在也沒有出過什麽傑出人才了。
而且,孟太後當初就是因為她的姐姐進宮出餿主意,整出了符咒案,她才被劉廢人逮住機會,誣告而被廢的。自先帝趙煦駕崩,孟太後複位之後,就對孟家管束的非常嚴。
孟家人應孟太後要求,主動將家遷到了蜀中的眉縣。那裏既是蘇家三父子的故鄉,也是她祖父孟元曾經當官的地方。故此,在京的孟家人隻有孟太後的親哥哥一家人而已。
華夏古代,但凡是新皇繼位,都要大加封賞母族。之前太皇太後朱氏還健在,趙伴還小,因此沒有顧及。
太皇太後駕崩之後,轉過年來,由蔡道提議,趙伴冊封孟元為洺郡王,贈太尉。為了彌補孟太後,小趙伴還建議,讓蔡道給孟家人也在海外弄一個大島,這樣,小皇帝既不用給孟家人實封,又可以讓孟家躋身高級武將世家的行列。
這對於他來說,自然是小事一樁,而且,因為與孟太後有那點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蔡道也願意幫這個忙。於是,孟家沒費什麽力氣便拿到了南陽的三個超級大島之一。
不過,蔡道賣給所有武將世家的隻有南海海圖、大型運輸海船,以及該島嶼的大致島形。想要徹底征服該島嶼,還需他們自身的努力。
具體島嶼的分配,蔡道是以拍賣的形式分配島嶼的,而且,是先到先得。畢竟南海諸島中,真正有名的大型島嶼畢竟是少數。
這些年,這些武將世家已經初步在自己買下的島嶼中,建立了一座永固的堡壘和殖民基地,一座有著天然良港的碼頭。
大宋已經開始趨於安定,而各個武將世家也就可以放開手腳,在自家的島嶼上大幹一場,大體要做以下三項大事。
第一、防禦島上的原住民攻擊,徹底征服整個島嶼。
幾乎所有武將世家都從蔡道手裏麵購買了大量的倭人,當然,這些收入都歸國庫所有,因為,這些年,蔡道征伐倭國本島時,所動用的兵力全都是禁軍。
接著,他們再從大宋征集一批忠於自己士兵,聯合倭人組成雇傭軍,經過訓練之後,便由家中的子侄親自率領,上島之後,還是依照蔡道的建議,一步一個小型磐堡,向島內推進。這樣做,雖然進度非常緩慢,卻行之有效,而且,在大力打擊島上原住民的同時,也能夠大量減少雇傭軍的損失。
無論是宋人還是倭人,剛開始的時候,對南洋諸島上的天氣都非常的不適應,因此,一些沒有聽從蔡道建議的武將世家非戰鬥減員非常厲害,甚至有一個家族居然被當地的土著聯合起來,打了一個伏擊,全軍覆沒。
這讓這個家族成了大笑話,蔡道聽聞此事之後,立即將當初購買海圖和海船的錢推給了這個家族,並且,將賣給這個家族的海船也全部強硬地受了回來。
得知此事之後,蔡道也沒有解釋他為什麽會毀約,而其他武將世家也都沒有太在意蔡道對此的過激反應。
眾人想想就知道,蔡道此舉就是要告誡他們小心從事,手下的軍隊傷亡事小,可是,以後,這些家族是要遷移不少大宋的國民到此定居的。到了那個時候,如果還是如此的話,死得就不是幾個家族子弟和雇傭軍那麽簡單了。
事實上,也的確是如此,蔡道真得不在乎那幾百人的雇傭軍,他在乎的是那個武將家族的態度,真把人家當成野人,不懂兵法。要知道,這些土著天生就生活在這裏的密林當中,占據著天時地利人和,因此,唯一取勝的方法就是將地力抓在自己手中,一步步壓縮島上土著們的生存空間。
在這些大島上,唯一比較麻煩的就是後世的爪哇島。島嶼麵積能夠排在第二個層次,可其島上的原住民卻能夠排在南陽所有所有島嶼第一位。
這個大島最後由姚家父子買了下來。
姚雄和姚平仲是最早等上南洋諸島的宋朝現任或者退役的武將,而且,他們征服島嶼的速度也是最快的。
最初的時候,姚平仲雖然有了南征軍的經驗,可是,他畢竟年輕氣盛,也沒有聽取蔡道的意見,在與當地的土著作戰中,吃了不少苦頭,有一次,要不是他憑著個人的武勇,和援軍及時到達,他手下的雇傭軍也差一點就全軍覆滅了。
後來,姚雄因為兒子的原因,辭官歸隱,實際上就是跟著兒子一起到了爪哇島,他到來之後,馬上改變了策略,依照蔡道的建議,用西軍對付西夏人的辦法,堡壘式推進。而且,在這個島嶼上,還有一個非常大的好處,姚家人活捉的當地土著,是可以賣錢的。
如今大宋境內無論是官方的金銀銅鐵礦,還是民間的煤礦,其所用的礦工,除了監工和技師之外,已經沒有任何宋幹這種要命的工作了。礦工已經被這些南洋諸島上的土著包辦了。
而爪哇島上的土著,就占了宋境內礦工總人數的八成。
如此大的利益,也讓姚家很快就回本了。
為了幾個家族盡快完成清島任務,蔡道將十幾個買下大島的家族主事者聚集起來,給他們點出了更加省事的方法——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他們全權可以用大宋境內的特產拉攏一部分當地土著部落,聯合他們攻打與這些部落互為仇敵的部落。這樣做,既可以節省兵力,又可以加快清島的速度。
一舉數得!
之所以選擇清島,蔡道就是想保持島國上臣民血統的純正,對此,其他武將世家經過集體商議之後,大多數做出了同樣的決定。隻有極少數家族嫌清島太浪費時間,如果學當年薑子牙治理齊國那樣,入鄉隨俗。
其他人一聽這種解釋,也隻能在心中暗中鄙視這幾個家族的族長。
武人粗鄙不文,一直被文人瞧不起,這原本並無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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