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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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甚好,教你變老。——題記
初時,忘不掉的是你的容顏。
懵時,忘不掉的是你的溫柔。
末時,忘不掉的是你的別離。
都說,將軍淚,回眸笑,不知謀得多少美人心,碎了多少離人淚。
許是古時離我太遠,離我太模糊,才會如此迷戀古代七八年年,比起,現世的燈紅酒綠,人的匆匆而來,匆匆離去,蒙麵獸心,我更喜歡古時的江湖。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誰能把酒尋歡,尋一知己好友,尋詩作畫,誰能棄之金錢和名利。
古往今外,金錢和名利這是個永不停歇的話題,我想,如若我是男兒,我也不會活的如此的瀟灑,可我是女兒身,向往男兒淚。
可謂,妙哉,妙哉。
古時講,在其位謀其職,現世,在其圈謀其財。
吾愛獨其身,零散,分散,總是不能總和在一起,是世人所說的緣分未到,還是古時所說的,命裏沒有莫強求。
獨身一人,好像隨風的蒲公英一樣,我喜歡蒲公英的隨遇而安,也喜歡它的絕情,可是,我卻討厭它的生命力那麽頑強,好像時間流失中所有的一切都跟它沒關係一樣,而我,在討厭和喜歡中掙紮。
有時候人又好像棉花糖,軟軟糯糯甜甜的。其實就像愛情,剛開始甜甜的,時間久了,對於甜的味道膩了,整個身上黏糊糊的,總想念其他的味道,例如,蓮子的苦味,朝天椒的辣。
人就是這樣,總在得到和舍棄中生存,不是不可以尋一味,隻是怕太無味。
終究不是古時那種久居深閨的安靜美人,也不是活躍在江湖可以跟男人把酒言歡的,也不是那種被家族保護的單純性格對人毫無戒備,也不是現世安於現狀的女子,總說做自己,可是,那個喜歡古代的是自己,還是不知未來的現在是自己。
有人說,這一輩子你愛了多少人,上一世就欠了多少的債,我想我是上輩子很讓家人頭疼吧!肯定是一個不願意居於深閨的女子,又是個被家裏慣壞的孩子,不然也不至於我這輩子總有些地方處處受限製。
今時,我22歲,我喜歡古文不到五年,各種的雷人,醉人感情,七轉八回,現在我在找尋可以觸動我心的文章,不論架空還是現世,還是古時的哪個朝代,終究沒有了年少的那種新奇。
時間總是過的太快,我也在流逝中漸漸著魔,總是沉醉於書中,她說我著了魔,對於我來說,一本好書比起我心心念念的美食更有吸引力。
古時,長街長,煙花繁,你挑燈回看,短亭短,紅塵輾,我把蕭再歎。
現世,長街長,路燈繁,你雨中回眸,角轉角,紅酒醉,我送離人淚。
古時,望著他,手帕遮住嫣紅的臉,好似,小孩偷吃糖被抓住的困窘。
現世,望著他,眼睛滴溜溜的轉著,小跑到他麵前,大聲的告白,好像麵前的男人的拒絕與否都跟她沒關係。
不知道時更替了多少個輪回,我想活在現世的我依舊渴望回到那時候的古代,尋回我上輩子的姻緣,是否還是現世的他。
夢裏尋它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不知在何處。
最近忙起來了,腦洞也少了,希望多多給我提意見。
公子抱拳謝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