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回 戰鬥意誌與戰鬥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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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無可避免與他人發生衝突時,且對方人數又占優勢,如果你是我與小麻子,你會怎麽做?跑嗎?如果你是這麽想,那就大錯特錯了!

    有些人總是認為,隻要人夠多,肯定會戰勝人數較少的一方。這種想法對,但也不對!人數多,有人數多的優勢;人數少,同樣有人數少的好處。

    人這個生物很有意思,每個個體都有自我意識,更有各自不同的獨特思維。獨立的意識與思維,這是人類能夠發展至今的動力與源泉,但這也是人類各種錯誤與失敗根本原因。

    人一多了,思想也就活了,在危急關頭很難做到共同進退,戰爭時期,這種情況表現得極為明顯!槍炮一響,有人想奮勇殺敵做英雄,更有人想臨陣退縮當逃兵,這就是群體中個體意識不同所引起行為上的差異。

    如果一支軍隊缺乏凝聚力,甚至不能將臨陣退縮的逃兵控製住,那麽這一場仗則必敗無疑。在一些描述古代戰爭的影視文學作品中,我們經常看到這樣一個橋段,敵方主將一旦被斬殺,手下士兵立馬亂作一團、作鳥獸散。

    這或許是藝術的誇張,但從側麵也很真實的反映了群體生物的特性,那就是個體的自我意識,或者叫自私!

    一旦主將陣亡,通過個人凝聚力為人群提供必勝信念的精神依托沒了,約束逃兵退縮的製約也就沒了。此時,貪生怕死的懦夫,肯定會逃的頭也不回;想奮勇殺敵的勇士,眼見大勢已去,自然會喪失掉鬥誌,要麽戰力大減、無力回天的戰死,要麽加入逃兵的行列。

    古人雲: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時至今日已過千年,可這種軍事思想仍然是製勝的法寶,這也是各國熱衷於研究“斬首行動”的根本原因!

    行軍打仗是如此,流氓鬥毆也是一樣!我們80後這一代人,都看過香港電影《古惑仔》!在這部電影中,經常出現這種一個橋段:

    一方帶頭的一聲口哨,呼啦啦從四麵八方衝出來幾百號人,然後那帶頭的盛氣淩人的跟對方說:你特麽跟我比人多……雲雲,最後對方就直接頹了,徹底失敗!

    這其實是一種誤導!人多一定贏嗎?扯淡!以少勝多的戰例多如牛毛,拋去戰術戰法不談,主要還是看戰鬥意誌!

    經曆過無數次鬥毆的我,對這一點更是深有體會!以前麵提到的電影《古惑仔》裏比人多的橋段來打個比方,當那個領頭的帶著兩個心腹過去裝x說比人多的時候,直接幹挺他,然後對著群龍無首的人群一個衝鋒,那幾百人肯定作鳥獸散!

    這種斬首行動,我們以前在街頭鬥毆種經經常使用,且百試不爽!不打則已,一但開打,肯定在第一時間合力幹挺對方領頭的,然後在攻擊其它小嘍囉,這也是我與小林等兄弟五人,經常能夠打的十幾人、甚至二十幾人滿街跑的根本原因,一度以此揚名立萬。

    五個人打一群人是這樣,落單了被圍也如此,但要有一種破釜沉舟的勇士氣!

    記得有一次,我在遊戲廳門口被四個有過節小痞子堵在牆角。退無可退的我,情急之下抓住對方領頭的往死裏打,完全不管不顧被自己另外三人怎樣拳打腳踢,就盯住領頭的一個,管你們怎麽對我磚頭、瓦塊、大皮鞋的招呼呢,就是幹!

    我當時的想法很簡單,反正老子也跑不了了,還不如抓個墊背的,你們隨變幹,隻要老子還有一口氣,老子就必須把領頭這孫子幹挺!

    有些事兒,總是那麽出乎意料!已經做好被打致重傷甚至被打死的心理準備的我,其實除了右額頭被磚頭砸了個口子之外,真就沒挨幾下狠的!當我發瘋似的把那領頭的打到昏迷時,一回頭,身後的三個人,早已被我所表現出來的亡命氣息嚇不見蹤影。

    這就是戰鬥意誌決定戰局勝敗的最佳詮釋!擒賊先擒王,當一方首腦人物被擊敗,他所領導的一方肯定群龍無首,戰鬥意誌必然消退,也必敗無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打架同樣如此,有一件趁手的家夥很重要!

    問大家個問題:

    如果你要與人生死搏鬥!此時,在你麵前擺著兩樣武器,一把砍刀,一隻長柄錘子,你倆一人選一個,你會選擇用什麽武器?

    我想很多人會選擇砍刀!刀刀見血,很有殺傷力的感覺!可如果你真要這麽選,那你死定了!

    外行選利器,內行選鈍器!為什麽這麽說?以前“一言不合、掰刀就磕”的我,見過的流血事件太多了!被人砍得滿身是口子,甚至腸子都漏出來還繼續玩命打的有的是,可被人一錘子打中還能保持戰鬥力的,我沒見過!真沒見過!

    什麽叫一錘定音?錘子不像砍刀,砍刀無論怎麽砍,隻要別一刀封喉或者捅進要害,對方都還有還手的能力!錘子則不同,隻要擊中一次,一次就讓對方馬上喪失戰鬥力!錘子打在頭上,當場腦漿迸裂一命嗚呼;打在軀幹上,立馬重傷倒地半死不活;打在四肢上,那就是骨斷筋折後滿地打滾!

    鈍器很厲害,但鈍器也分很多種!有頭部凸起的骨朵(錘),那自然是好!如果沒有,盡量不要選過於渾圓的,要選那種帶棱、帶刃、帶疙瘩、帶刺兒……的鈍器,以增大殺傷效果!比如我指給小麻子的那隻方形的單邊金屬垃圾桶,十五斤上下,掄起來重量適中,且上下不規則,帶棱帶刃!這就屬於街頭隨處可尋的,很適合打架的鈍器。

    當然,我說這些不是為了讓各位看官老爺們沒事兒出門打架去,您要是真拎隻大錘或者總別的什麽東西出去砸人去,可別說是我痞子東教的啊!痞子東從小到大,那可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市民!呃,呸!嗬嗬,這句就當我沒說,就當我沒說!

    總結一下說:打架這件事兒,不單單是人數能夠決定勝負的,那是一種智慧上的比拚,更是一種戰鬥意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