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希望“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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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等銷售部主管、帥哥秦朝出我們辦公室,我繼續。
“阿雅部長,剛才問的問題......”
“本來慶祝生日舉行一個party,再簡單不過的活動,不過,你這個party,應該有什麽主題要求吧?”阿雅做策劃多年,一定知道有什麽事兒難為我。
我臉上說不清楚什麽表情:“阿雅姐姐,我想這個活動,能否邀請到所有我想邀請的人?”
阿雅擅長引導思路,不緊不慢的說:“那......這位大小姐,你想邀請什麽人呢?”
我假裝想了一下:“我想邀請當然會有一個,我崇拜的歌星能來唱一首---我喜歡的歌;還有,我們是服裝公司,能不能......”我在找一個最恰當的措辭。
阿雅微微低頭,抬起眼睛,看著我,等待我思路的繼續......
“聽我老媽說,每年“國際時裝周”我們都有參加,有不少模特為我們新款服飾表演,我想能不能邀請一些模特,在我生日party上表演一下:我設計的服裝。”我胡言亂語,知道自己從來不會設計服裝,不過從小喜歡塗鴉,有點這方麵天賦。
阿雅驚訝地看著我:“沒聽你老媽說,你會設計服裝,太好了呀!在自己生日party上,展露一些個人才華,那是最好的啦!問題是......”沒說完。
我,假裝不服氣:“誰說我不會設計服裝?隻是我設計的服裝,獨特的:“胖女孩寬鬆休閑裝”。”說完我拿出一大堆在外麵找別人幫我畫的圖紙,給阿雅看。
阿雅大笑,“哈哈!哈哈!”笑的止不住......
“我畫的圖很可笑嗎?”心裏發虛。
阿雅停下來:“其實很可愛,可愛的把我笑死,沒問題,隻要你老媽說沒問題就可做出來。除這兩個要求,還有第三個嗎?”
“有個細節,我的生日party初步定在“聖保羅夜總會”,那裏的總經理是我老媽的幹兒子。希望這個活動,能利用“夜總會”歌舞廳作為舞台背景來策劃,可以嗎?”我強調。
對阿雅部長來說,以往策劃的都是大型活動:重要場合下的“服裝表演秀或訂貨會”等等。這點事對她來講:小意思!
“沒有問題的!我知道夏總的幹兒子,好像叫董文清,到時我會跟他聯係。”阿雅熟練說。
“還有,最後一個問題:我想邀請來的模特之中,能不能有幾個是我熟悉的?”這個問題提的有點稀奇古怪。
阿雅似乎不太明白:“怎麽個熟悉法?你提供名單?”
“可以嗎?我提供兩個,一個是你親妹妹、我的老同學餘媛媛小姐。”我開始逗樂。
“你真搞笑!我妹妹雖個子比較高,沒走過t台啊!”阿雅職業人的風範,做事專業。
“麻煩你回去問一下媛媛,我設計的服裝呀,大家開心。”我似乎又認真說。
“沒問題,今晚回去我問問媛媛,從小,她就是高挑身材,能歌善舞,應該沒問題。還有一個是哪一位?”阿雅問我。
“到時候告訴你,反正你給我留兩個名額就行了。”我心裏沒底,不知那個所謂的“小三”能否引入我的“套路”,隻能順其自然。
我想:就算她不能來,我在明處:網上先發布“生日party舉辦活動聲明”等等。她也會蠢蠢欲動,想方設法接近我、甚至按她所說,這是一個“綁架”我的好機會?這些話肯定不能跟阿雅部長說。
“有一條忘記了,也就是第四條:我還希望有一些大網站的記者或專門寫網文的人,也參加我生日party,這些人的電話地址,老媽說我公司早有。”我補充。
阿雅理一下思路:“第一個要求:請你喜歡的歌星,為你獻上一首喜歡的歌。第二個要求:用你的設計和服裝,請幾個模特、其中有兩個模特是自選,穿上你設計的服裝表演。第三個要求:活動的地點與“聖保羅夜總會,”情景相融。第四個要求:請一些大網站的記者、或寫網文的高手來捧場。第一時間宣傳這個活動。看來,你是想通過這個活動,成為“網紅”?”
“阿雅姐姐,邏輯性真強。三言兩語,就概括我思路。成為“網紅”也挺好,你妹妹媛媛,據說在那個網站搞了很久,也沒成為比較紅的“網紅”?”我挺佩服阿雅姐姐,清晰邏輯思路,難怪老媽重視她。
我最後的幾句話,說到阿雅心裏,她知道妹妹的情況,一天不成為“網紅”,“粉絲”不能增加太多,沒人打賞禮物,收入一直比較低。這個活動如果能成功,對自己妹妹也是機會,做策劃多年,她忽然敏感到......
“沒想到,你這個胖丫,年紀不大鬼點子挺多。”阿雅部長,完全以為是我為了成為“網紅”、甚至也為了幫助她妹妹也成為“大網紅”製造一個機會。
“我是想盡量開心一點,能成為“網紅”有什麽不好嗎?”這年頭,隻有成為“紅人”,有知名度,在網上寫個什麽文字或小說、爆個光,有大量的人點擊,才有人重視你?後麵的話我沒說出來,大家心知肚明!
現在,我的外觀18歲,我的思維已過23歲吧。
“當然很好,好的不得了!”阿雅部長態度鮮明了,說不定自己的親妹妹也能成為“網紅”。
“我需要那些大網站在深海市記者站的聯係電話?老媽說過,請他們來寫網文,一定要給他們指明一個方向,不然亂寫,影響我公司的品牌。你說對嗎?”我故意問她,也算尊重她。
阿雅不猶豫地找了一堆名片,複印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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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辦公桌前,我忙壞了!
一個一個地聯係,準備提前請那些網站、寫網文的記者等吃個飯、給他們定個方向。
阿雅代表我公司策劃部,陪著我去,還有她妹妹餘媛媛......
我要製造“頭條新聞,”讓全世界都知道,在下周“聖保羅夜總會”舉辦慶祝我18歲生日的party。
其實,因為“綁架”之事,我已是半個“網紅”,隻不過我的角色有點尷尬,是被“綁架”的“網紅”、我那“富豪”老媽---夏總撿回來的“女兒”。
我的故事,比較精彩,網站記者們絡繹不絕,沒有一個拒絕的!
不過,下回,我要變成抓到綁匪的“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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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騰到晚上,跟老媽坐上寶馬車回到別墅。
開車的當然還是信得過的、吳媽老伴賈哥......
剛吃完晚飯,那個女妖精的電話來了,又是沒來電顯示。奇怪!請來的網文記者還沒開始寫,她就來挑戰啦?
“怎麽樣?胖丫,估計越來越胖了吧?都像你那樣,你媽的服裝工廠都要倒閉。”女妖精習慣戲弄我開局。
這回,我一點都不生氣:“胖人有胖人的可愛,我覺得我過得心安理得,不像某些人......”
對方老油條:“早著呢,你以為現在就是結局?不管怎樣你是個女的。”
“什麽意思?難道你不是女的?”我納悶。
對方,輕蔑地笑了一下:“我當然是女的,不過,很快你就會有“競爭對手”!”
我真的給搞蒙了!亂七八糟、什麽跟什麽?
“你要競爭什麽?我又要與你競爭什麽?”實在不明白......
對方口氣變硬:“幾次給你打電話,叫你退出那個家,你不但不退,反而還去老媽公司上班!”
“我為什麽要退?那也是我的家呀!胚!你算哪根蔥?有什麽權利來告訴我該做什麽?什麽東西!我老媽是你叫的嗎?賤貨!”我忍不住罵起來,也想激怒她,過兩天在網上看到網文:我老媽為我---18歲生日舉辦party慶祝活動。
她,最好能“拋投露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