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將良民們培養成強盜,之後送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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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上梁山"在中國民間已成了販夫走卒望之皆能解其深意的成語,而且在社會生活中使用率很高。這種語言學現象是中國社會的一種悲哀,由朝廷即公共權力驅民為賊成為一種曆史規律和社會常態,人們見怪不怪。失去公正的官府、貪贓枉法的官吏似已成為老白姓對公權力世代相傳的詮釋,而"包拯"、"海瑞"這樣的官場另類隻是百姓在無邊的漆黑中,自我安慰與期盼的一、兩點星星。

    梁山一百零八將中,像李逵、阮氏兄弟這樣天生具有當強盜的心思與潛能的人畢竟是少數,--他們做賊也是因為窮,認為世道不公平。大多數人是逼上梁山的。其中秦明、徐寧、朱仝等人是宋江、吳用用計騙上梁山的,可算成"脅裹從賊"。但宋江、吳用都是利用朝廷的昏庸、官吏的殘暴、律法的被踐踏,誘騙這些人上的梁山。歸根到底都是朝廷送這些人上的梁山。

    而兩個微不足道的的公人--董超、薛霸成了朝廷送人上梁山的象征。當柴進受梁山之托,利誘並威脅蔡福、張孔目等人後,盧俊義保留住一條性命,被刺配三千裏,負責押送的公人正好是當初押送林衝的董超、薛霸。《水滸傳》中寫道:"原來這董超、薛霸自從開封府做公人,押送林衝去滄州,路上害不得林衝,回來被高太尉尋事刺配北京。梁中書因見他兩個能幹,就留在留守司勾當。"

    兩個公人的"能幹"又被梁中書看上了,讓他擔當押送盧俊義的使命,這次倒不是梁中書授意他結果盧俊義,而是李固用金條收買,托他在半路上殺死盧俊義,"揭取臉上金印回來表證,教我知道,每人再送五十兩蒜條金與你。你們隻動得一張文書,留守司房裏,我自理會。"

    李固的這番話證明了司法黑暗之可怕。罪犯甚至嫌疑人隻要進了官府之門,已無任何權利保障,生殺予奪已操縱於任何一個辦案人的手中。--辦案小吏有這樣的非"法授"的權力,難怪小吏表麵上社會地位不高,收入不高依然有許多人包括宋江這樣的梟雄趨之若騖。而且董超、薛霸們這種枉法害人的行為,其風險遠遠大於成本。"你們隻動得一張文書,留守司房裏,我自理會。"

    自殺或暴病而亡,這樣古老而有用的開脫理由,從古至今任由公人們選用。風險這樣的低,好處這樣的多。如果你是董超、薛霸,你能拒絕這樣的誘惑嗎?至於野豬林裏花和尚救了林衝,結果盧俊義之前,兩個公人被燕青用箭射死,隻是文學家們杜撰出來的小概率事件,符合老百姓的閱讀心理而已。在現實中這種概率小得不能再小。

    由於在這樣的司法環境中浸染日久,董超、薛霸並不覺得自己這樣做有什麽傷天害理。大多數人都這樣做,而且這樣做或是上司授意,或可以意外得財。--在具體的上峰命令、金條和虛幻的道德法律之間,開始也許會存在著一種心理衝突,是選擇利益還是公道正義?可普遍的司法黑暗吞噬了一切,枉法得利而守法得咎,能奢望司法lun理對公人們起作用嗎?隨著時光的流逝,當新公人鍛煉成老公人時,選擇迎合上司或獲取金錢變成了一種下意識的行為,行為之前根本沒有了心理衝突。

    當陸謙受高太尉之托,送十兩金子給董、薛二人。當時董超對陸謙說道:"卻怕使不得,開封府公文,隻教解活得去,卻不曾叫結果了他。亦且本人年紀又不高大,如何作得這緣故?倘有些兜搭。恐不方便。"這董超還像個新警察,此時或許還有心理衝突,要麽完全在做風險分析。--為了十兩金子結果了林衝對自己的風險有多大?他知道林衝這樣年輕的武官,身體健壯報一個暴病而亡的理由難以搪塞過去。

    可薛霸比他更諳官場規則。他對董超說:"老董,你聽我說。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隻得依他。莫說使這官人又送金子與俺。你不要多說,與你分了罷,落得做人情,日後也有照顧俺處。前頭有的是大鬆林,猛惡去處,不揀怎的,與他結果了罷。"薛霸的賬比董超算得精,董超的顧慮他當然也理解,但他看到更高一層的規則,像高太尉這樣的權貴要辦的事沒有多大風險,不合常理的理由照樣沒人敢公開質疑,那麽林衝是否年輕力壯,暴病而亡是否能經得起考問無關緊要,關鍵是不但不能得罪高太尉,還要積極表現,趁機攀上這棵大樹。

    到了二人押送盧俊義時,經過官場沉浮與曆煉,董超變得和薛霸一樣成熟了。當盧俊義哀求再過一天上路時,薛霸罵道:"你便閉了這鳥嘴!老爺自晦氣,撞著你這窮神!沙門島來回六千裏有餘,費多少盤纏!你又沒一文,叫我們如何布擺。"即使李固不賄賂二人,就衝盧俊義無錢送給二人,一路都可能九死一生。聯想到宋江到了江州銀子開路,武鬆殺人潘金蓮、西門慶後被刺配一路把別人送給自己的銀子讓押送的公人任意使用,兩人均享受"貴賓待遇",可見罪犯有沒有銀子所受的待遇大不一樣。從薛霸的話中,吾等草民不由自主地疑心當時由當事人出辦案經費已很正常,否則費公家的盤纏,他心疼什麽?

    而董超罵得比薛霸還惡毒:"你這財主們,閑常一毛不拔。今日天開眼,報應得快。"在害盧俊義時,薛霸動手,董超在外麵放哨。薛霸在實施殺人行為之前,講了一番為自己開脫的理由:"你休怪我兩個。你家主管李固,教我們路上結果你。便是沙門島也是死,不如及早打發了!你陰司地府,不要怨我們,明年今日是你周年。"

    這些公家人的心態與人生哲學和黑社會的何等相似!殺人已不是罪惡,而是遵循"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交易規則,如此枉法殘暴,如此的用權力謀私在公門中已成為不需要道德和法律約束的"準職業化"行為,就如京劇《蘇三起解》中那個押送蘇三妹妹的衙役說的:"說公道,道公道;公道不公道,隻有天知道。"我們的傳統政治中,公道就是這樣的軟泥,公人們任意捏這塊泥團便不需要有負罪感。那麽官府和黑社會還有什麽區別?

    金聖歎評點董超、薛霸押送盧俊義時說:"林衝者山泊之始,盧俊義者山泊之終,一始一終,都用董超、薛霸作關鎖,筆墨奇逸之甚。"第一個被逼上梁山的林衝和最後一個逼上梁山的盧俊義都是社會精英,一個是勤勉敬業的禁軍教官,一個是本分守法的富翁,他們沒得理由去做強盜。可官府中的人用權力或因收受賄賂陷害他們,使他們做良民而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