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與失敗——宋教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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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5年8月20日,中國同盟會在東京赤阪區召開成立大會。由此,中國有了統一的全國性的反清革命組織。*當然興奮。此前10年的革命奮鬥,孫先生對自己的革命命運頗為悲觀:“不過欲有以振起既死之人心,昭蘇將盡之國魂,期有繼我而起者成之耳。”同盟會的成立,*轉向樂觀:推翻清朝的革命大業可以及身而成。

    在廣泛的樂觀情緒裏,宋教仁卻另有冷思考:“慓忽敢死者易得,條理縝密之士蓋寡,非先植其基,雖滿洲傾覆,猶足為憂。”

    革命與建設,不可偏頗。宋教仁提出的問題當然重大。隻是這一思考,未必被同盟會裏的熱血青年所認可。查索史料,堅定支持宋教仁的革命黨成員隻有楊篤生。更有意思的是,當時楊篤生是清廷考查各國政治大臣的隨員。宋教仁在日本勤力翻譯各國政治製度文獻,即為楊篤生邀請。

    與意欲推翻清朝建立“共和”製度的同盟會對應,此時,清廷正在思考如何“君主立憲”。

    傳統中國如何進入現代社會,政治製度的轉型,當是關鍵所在。在那個時代,兩種不同的未來政治路向——“共和”與“君主立憲”,各自起步,開始競爭。

    100多年後,更心平氣和地看待當年,無論“共和”,還是“君主立憲”,都隻是外源性的政治製度資源而已,並非傳統中國內生而出的製度。那麽,真問題便是:外源性的製度資源,如何適應傳統中國的政治土壤?其解決之道,決定放權“立憲”的慈禧,設計了一個9年的憲法預備期;而在*先生的“革命方略”裏,革命成功後,進入“軍法”、“約法”時期——同樣是9年時間,然後過渡到“憲法”時期。隻是,計劃趕不過變化。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如果說此前“共和”與“立憲”尚有競爭的話,此刻,清朝將亡,“立憲”無本可依,“共和”製度當然無可阻擋。曆史以這種突如其來的方式,給中國人一次實踐民主政治的機會。這當然值得後人再三思考討論。

    以“力量(暴力)”獲權的傳統政治模式,在此機會突然降臨之際,能否就此順利進入民主的“授權”的現代政治軌道?這當然離不開具體的政治製度設計。“條理縝密”之士宋教仁脫穎而出。他所設計的“責任內閣”製度,以這樣一種權力邏輯建構——國民選出議員,議員組成國會,國會多數黨組成內閣(政府),執掌權力。那麽,總統呢?虛位而已。

    權力由民所授,而非以力搏獲。相比於傳統中國政治,這當然是嶄新的製度安排。

    隻是,更冷酷地看,人事與製度——以錢穆先生所揭示傳統政治的兩端,來觀察民國初立時期的政治運行。製度已經設計出來,核心問題則轉向“人事”。換一種說法,這一製度的設計,尤其在其啟動之際,是均衡的還是傾斜的,將可能保證誰的權力,實為重點。製度當然不可能獨立於人事之外。

    宋教仁設計的製度裏,虛位的總統,遂成人事之爭的關鍵。

    辛亥革命以清帝遜位而告成功,中國傳統的君主專製製度也由此終結。如果我們稍稍深入一些觀察辛亥革命的實際,清王朝顛覆,實則由三種政治力量合力促成:清朝“立憲”運動產生的立憲人士為一方,*領導的同盟會為另一方,而說服清帝遜位,完成“臨門一腳”的袁世凱當然同樣是一方政治勢力。這三方,無論哪方,都難言已經準備就緒。曆史並沒有遂*之願,給出中國政治人物與國民予9年民主政治的“培育期”。

    清朝已亡,三方政治力量如何分配政治權力,考驗各方智慧。民主政治的製度安排,當然是權力分配,隻不過不拘一時,而為長久設計。如何均衡與公正,自是關鍵。

    責任內閣製度當然是人民授權的製度,但回到當年的權力現場,真正的悖論就是:以授權和分權為要素的民主政治、權力的各個部分,比如內閣與總統權力如何均衡,才是重點。而事實上,在這兩者的權力分配上,又對應著具體的、已經在位的人。結果,規則製定方,按李劍農先生的批評,“對人立法”,過渡限權總統袁世凱。規則已經偏離政治所需的權力均衡與製約。所以,袁世凱不免抱怨:“當為全國製定憲法,不當為防製一人製定憲法;製定憲法必取消防禦主義。”出身傳統政治係統、強悍如袁世凱,又如何可能將這種限權法律放在眼裏呢?

    由此,現代政治在中國甫經起步,破壞的危險即已存在,本應公正與均衡的規則又有失當,製度建設遂為人事之爭而替代,回歸傳統舊道,沒有意外。

    細觀民國初年的民主政治運作實際,我們可以得出的基本認知當是:政治製度是一個多方利益集團博弈的過程與結果。這一過程在當年,更是傳統以力獲權,與以民授權的現代政治方式的轉換時期,這個局麵,空前複雜。所以,它其實需要足夠充足智慧與時間成本,來完成整體性的均衡與適應。可惜,權力太誘惑,誰也等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