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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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淩淩隨口應了一聲,隨後猛然想起自己約了汪濤,急忙看一眼電腦上的時間:“糟了!五點十分了,今天汪濤的室友聚會,汪濤約我五點在樓下見!”

    蔣琳一聽到“室友聚會”四個字,明眸霎時光彩逼人:“聚會?鄭明皓去不去?”

    嗯,應該去。”除非他有事。不過,鄭明皓那種遊手好閑的男生,有事的概率比彗星出現的概率還要低。

    蔣琳滿臉豔羨,雙手捧著明媚動人的雙頰,感慨萬千:“能有事沒事和鄭明皓吃吃飯,聊聊天,做汪濤的女朋友也不算很虧嘛!”

    再笨的人也聽能出蔣琳在損汪濤,而淩淩卻絲毫不介意地衝蔣琳甜甜一笑:“我們家汪濤哪兒得罪你啦,有你這麽損人的嗎?”

    不等蔣琳開口,正在床上看書的漣漣先接茬:“她的意思是……她搞不懂你哪門子後現代的審美觀,怎麽就看上汪濤了!”

    我審美觀怎麽後現代啦?你……”淩淩剛要反駁,迎上漣漣洞悉一切的眼光。她好像一個充氣的皮球,被人一戳便漏了氣,縮成一團。

    她僵硬地扯扯嘴角,不再反駁,沉默著找出自己最喜歡的白色裙子和鞋子換上,散開束著的長發,對著鏡子照了照。蔣琳上上下下打量淩淩一番,實在壓抑不住內心的好奇:“淩淩,說真的,你到底看上汪濤什麽了?”

    淩淩狡黠一笑,莫測高深回了句:“燕雀安知鴻鵠之誌?”

    說完,她無視蔣琳的嗤之以鼻,挎上可愛的淑女包包出門。門關上之前,她隱約聽見漣漣說:“恐怕鴻鵠誌不在天下,而在逃避……”

    淩淩腳步一頓,僵在原地:逃避?

    她選擇汪濤隻是為了逃避嗎?心裏立刻有一個堅定的聲音否認。她選擇汪濤並不是為了逃避,而是因為他是自己想找的男人。雖然平心而論,汪濤家境不好,人長得不高不帥,但他為人正直、坦誠、上進,絕對是個可以托付終身的好男人,如假包換!她喜歡汪濤,很喜歡,就像對那個人一樣的喜歡。

    淩淩走出寢室樓,一眼便看見桃花樹下向她揮手的汪濤。淩淩一見汪濤,立刻收起眉目間的朦朧,換上最燦爛的笑容。

    她正欲邁步,一個很有氣質的男人迎麵走過來。男人很高,淩淩一米六九的身高不算矮,也隻到男人的肩膀,所以她第一眼看見的是他手中一束黑色中流轉著紫色光暈的鬱金香。

    一個男人的品位,一束花便能完美地彰顯。棄玫瑰而擇鬱金香,且不是普通的鬱金香,而是千金難求的黑色鬱金香,足見眼前這個男人的非同尋常。

    不及回神,淩淩便聽見身後一個女生悄悄說:“好帥哦!咦?他手裏拿的是黑色鬱金香嗎?我還第一次見到呢!不知道花語是什麽。”

    另一女生答:“高貴的愛,無盡的愛,忠貞不渝的愛……”

    淩淩正欲抬頭,又聽見其他女生的驚歎聲:“真的是極品哦!”

    還有甚者,興奮地叫著:“快看!快看!”那急切的語氣跟要圍觀大熊貓似的。

    不行了,我不能看了,這男人會毀了我的審美觀……”

    此起彼伏的感慨聲讓淩淩暗自歎了口氣,打消細看這個男人五官的想法,垂下眼瞼,快步從帥哥身側繞過去。

    不是她不好奇,事實上,她好奇得要死,可是在相貌平凡的男友眼前圍觀帥哥,是對男友最大的不尊重,她不忍心打擊汪濤脆弱的自尊心。

    與極品帥哥擦身而過時,淩淩除了聞到鬱金香神秘莫測的香氣,還嗅到一陣沁人心脾的幽香,好似一種淡淡的茶香,她一時記不起是什麽茶,卻深深記住了那個男人——人濃如墨,味淡如茶。

    僅僅是一個擦肩,便令人感到心靈的震撼。這種男人,淺嚐則醉,豈能細細品味……

    淩淩努力壓下回眸的欲望,笑著伸出手臂,挽住迎麵走來的汪濤:“對不起,讓你等這麽久。”

    等你,再久都沒關係。”汪濤憐愛地攬住她的肩,“我們走吧,他們都在飯店等我們呢。”

    呃,我們遲到了?李微一定又要罰你喝酒。”

    沒關係,反正阿皓能背我回去!”

    放心,還有我呢。”

    說著笑著,她和汪濤親昵地走向校園外的飯店。

    自從和汪濤交往,淩淩和他的室友們也都混熟了,他們寢室一共五個男生,除了踏實的汪濤和帥氣的鄭明皓,還有話總是很多的李微,還有來自江南水鄉的楠祿、西北山區的高原,他們都是很有趣的男生,在一起總有講不完的段子。

    吵吵嚷嚷的酒桌上,淩淩安靜如故。

    酒過三巡,汪濤有些醉意,平時謹言慎行的他,話越來越多。淩淩一向不喜歡男人醉酒後的失態,可她不想掃大家的興,讓汪濤沒有麵子,所以她沉默地數著手指。

    四百二十二天,和其他的四百二十一天沒有任何區別,她日複一日地忙碌,被畢業設計搞得暈頭轉向。但這幾日她有些心神不寧,隱隱感到心肌缺血的不良症狀。昨天她去校醫院檢查,想確定一下自己是不是得了心髒病,那個庸醫連CT都給她做了,也沒檢查出什麽問題,更可氣的是,建議她去精神科看看。

    她氣得吐血,出門時還咬牙切齒說:“這個大夫是不是走後門才拿到畢業證的?”

    噓!”汪濤謹慎地拉著她走遠,“你別亂說,讓人聽見多不好!”

    她沒再說話,默默走出醫院。汪濤縱然再像那個人,終究不是他,若是他,他一定會說:“我懷疑這個大夫是護校畢業的。”

    她會努著嘴對他抗議:“還不都是因為你,吃飽了撐的沒事幹啊?幹嗎要換個人簽名?還換了個那麽難以理解的:‘血沃中原肥勁草——魯迅的思想境界豈是愛因斯坦所能企及的!’你這麽寫,我能不心髒病發嗎?”

    不知道他會不會說:“難以理解嗎?你該懂我的意思。”

    從小到大,她最愛魯迅,愛他棄醫從文的堅決,愛他字字如刀的犀利。而他把愛因斯坦當成偶像,對他來說,科學不存在國界,為了他的研究成果,他甘願留在美國。她理解他的選擇,也支持他的選擇,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可如今,他的個人簽名改成“魯迅的思想境界豈是愛因斯坦所能企及的”,這句話意味著什麽?他是否想告訴她,他也懂了魯迅的理想,願意帶著滿腔的強國之誌回歸祖國960萬平方公裏的土地?他真的會嗎?他真的舍得放下美國名校的重用,舍得放下熬盡心血的科研成果嗎?

    越想頭越痛,淩淩揉了揉劇痛的額頭,無意間抬眸,鄭明皓正凝神看著她,墨色的瞳仁,流動著清亮的光,分外明亮。她剛想回他個微笑,汪濤忽然一把摟住她消瘦的肩,臉貼近她,帶著濃重酒氣的呼吸噴在她臉上:“淩淩,你沒吃什麽東西,是不是不合口味?”

    汪濤身上熏人的酒氣令她極度排斥,她不由自主推開他,向後挪了挪椅子:“我吃飽了。”

    鄭明皓掃視一圈滿桌辛辣的菜品,拿下薄唇鬆鬆叼著的半根香煙,在煙灰缸裏掐滅:“服務生,給美女加一碗雞蛋玉米羹。”

    玉米羹是這家店的特色,放了蜜糖,味道甜香,口感順滑,喝進胃裏暖意融融。淩淩一連喝了幾口,抬眼看向鄭明皓:“味道很好!沒想到你挺會照顧人的。”

    那還用說?”坐在她身邊的李微,不忘適時展示一下他誇大事物的能力,“你別看阿皓整天吊兒郎當,他可是出了名的好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