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剽竊無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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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高氣爽,天朗雲淡。時值午後,雖說瘦西湖畔的勾欄青樓此時尚未開門迎客,但揚州城裏依然人來人往,好不熱鬧。

    城南的福臨茶樓雖說算不得什麽高雅去處,但在揚州城裏也小有名氣。蓋因那茶樓的東家錢福臨泡茶有一手,再加上其為人厚道,很是招攬了一批回頭客。

    不過要說這福臨茶樓最吸引人之處,卻是東家的女兒錢串串。這名字雖說起得俗,但年方二八,生得明眸皓齒,體態婀娜,是遠近聞名的茶樓西施。

    每日來茶樓光顧的客人中,七成是真個來吃茶的,剩下的則是為了一睹茶樓西施的風姿。不過好在錢串串的大哥錢貫貫在衙門裏當差,大小是個捕頭,所以尋常潑皮無賴倒是不敢打茶樓西施的主意,而那些有幾分家世的富家子弟,也沒幾個拉得下臉做那強搶民女的勾當。

    此時的茶樓裏已是人聲鼎沸,坐滿了吃飽了午飯,下午又無所事事的人。品茶的,聊天的,聽說書的,各得其樂。茶博士提著茶壺在桌椅板凳間穿來穿去。好一派太平盛世圖。

    不過也有些事物和這市井圖畫格格不入。福臨茶樓門邊,坐著個衣著古怪,一頭短發的年輕人,正懶洋洋的閉著眼睛曬太陽,嘴裏還念念有詞。

    樸傑很鬱悶。他是個的寫手,可惜所寫十餘部作品無一例外,全部仆街當場。要怪也隻能怪他自己,怎麽好死不死取了這麽個名字,和那仆街諧音。

    那天從超市購物回家,為了趕時間就打了個的,沒想到那司機通宵鬥地主,屬於疲勞駕車,結果出租車和一輛二十噸的載重大卡車來了一番親密接觸。等樸傑再次醒來時,就發現自己穿越了。

    挨過打,

    受過罵,

    好歹學會江湖話;

    江湖話,

    江湖口,

    走遍天下交朋友;

    說朋友,

    道朋友,

    秦瓊當過馬快手;

    秦瓊當過馬手快,

    好漢出在瓦崗寨;

    ……

    樸傑聽到熟悉的小曲,不由得苦笑一聲,睜開眼睛撇了一眼遠處的兩個“同行”。那兩人衣衫襤褸,一人拿一根竹棍,一邊在身上各處關節擊打,嘴裏唱的正是乞丐拿手的“蓮花落”。

    樸傑看了兩個賣力表演的乞兒一眼,便又向身旁的破碗瞅去,居然有幾大枚銅板。他連忙將銅錢揣到褲兜裏,生怕誰搶了去。

    媽的,老子什麽時候這麽沒出息了!

    樸傑其實心裏對自己的行為很是鄙視,不過肚子第一,麵子第二,他可不想做那不食嗟來之食而餓死的家夥。

    說來這家夥也倒黴。別人穿越不是附身曆史名人,就是穿越成富家公子,官宦子弟。他倒好,剛剛來到這陌生的世界,便大病一場。要不是兩個好心的小乞丐收留,恐怕早就去閻王爺那裏報道了。

    後來病好了以後,他也想靠前世的知識弄點什麽營生,好歹也能混口飽飯不是。但一沒銀錢,二沒人手,這個打算也隻能作罷。後來又想到去謀份差事,指望能填飽肚子。

    他大學學的是車輛工程專業,要想在這古代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是沒指望了。而那些繁體字,雖說認識幾個,但要寫出來,卻是萬萬不能。尋思來,尋思去,也就隻有家丁這個職業比較適合他。

    可那些要招下人的大戶,要麽嫌棄他衣著古怪,還是黑戶口。要麽就是條件苛刻,得一輩子賣身為奴。作為一個現代人,可以不要臉皮,但這人身自由,是萬萬不能丟的。所以經過這一番折騰,樸傑便暫時當上了乞丐——這個三教九流中最下等的職業。

    老子這是最新款的耐克短袖,李維斯的牛仔褲,耐克運動鞋,居然說什麽衣不蔽體,真是不識貨。

    想到上次去揚州城裏有名的大戶水家應聘家丁時,那看門的管事一見自己的裝束,便滿臉厭惡的將自己打發,一副見到鬼的樣子,樸傑不禁憤憤。

    他卻不知道,本朝國力強盛,來經商求學的外國人也不少見,人們對穿著古怪的人已經見怪不怪,要不然就憑著不是和尚卻剃發這條,樸傑就得去衙門挨板子了。

    不過依仗這身在現代來看再普通不過的裝束,他討飯這兩日倒是受益頗豐。不需要裝殘疾博同情,不需要大聲乞討,自有人帶著憐憫的眼光扔下三三兩兩的銅錢。

    而他選的討飯地兒也頗有講究,按現在的說法,那就是黃金地段。這福臨茶樓地處南城集市,人流量極大,而每日吃茶的人大多又是有兩個閑錢的,再加上錢福臨看他可憐,也沒有攆人,還經常給個包子饅頭。樸傑一日的收獲,倒是當得上和他同住兩個小乞丐幾日乞討的銀錢。

    不過討飯總不是長久之計,樸傑也想著以後如何能夠發家致富,過那逍遙自在的日子。回想起前世周星馳演的《武狀元蘇乞兒》,要是自己當乞丐當得比蘇乞兒還牛,那就夠了。想到興頭上,他不由自主的哼起了《武狀元蘇乞兒》的主題歌。

    長路漫漫任我闖帶一身膽色和熱腸

    找我自我和真情停步處便是家鄉

    投入命運熊熊火不管得失怎麽量

    陪著你蕩江湖往事不必緊張

    ……

    唱得興起,他的聲音便越來越大。要是在前世,他決計不會如此大膽的。但死過一次的人,也沒了那許多顧忌,頗有幾分率性而為的意思。

    剛唱了一遍,正要換氣,樸傑隻覺得眼前突然一黑,耳邊傳來一個悅耳的聲音,不知是男是女:“你這乞兒,唱的小曲倒有些意思。”

    樸傑睜開眼睛,看見一個藍衣公子正居高臨下,對著自己盈盈淺笑。樸傑最不喜歡被人這麽看,連忙起身,和那公子對視。

    “原來是個雌的。”樸傑掃了兩眼,便在心中下了判斷。這公子雖然胸部平平,但生得眉如遠山,眸如秋水,素齒朱唇,粉腮雪膚,而且玉頸平順,絲毫不見喉結的蹤跡。估計又是那家千金小姐閑來無事玩那女扮男裝的遊戲。

    這女扮男裝的小姐向後一揮手,道:“琴叔,打賞。”

    後麵跟著的一個麵白無須,臉色陰沉的老頭便從懷裏掏出一物,扔到樸傑懷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