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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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憑地什麽, 在危險的時候,就要讓她去送死呀。

    對於林琳的拒絕,何叔也隻能表示遺憾了。無論怎麽樣, 牛不喝水,也不能強按頭。

    高中聯考在珍珍又一次犯了考前綜合病下到來了。珍珍選了文學師範類的專業。林琳選了語言大學的外國語專業。隻有馬小玲, 選擇離開香港去國外留學。

    香港還沒有關於神學的大學和專業,小玲家祖傳是搞封.建.迷.信, 專業做清潔的。林琳能夠理解,雖然珍珍有些不明白,小玲為什麽要出國去, 但她向來體貼人。隻是心情低落的準備了一些禮物讓小玲在國外用。

    馬小玲走了,林琳才發現屋子一下子就清靜了下來。以前馬小玲也不怎麽愛說話,但屋裏多個人,便是都靜靜的練功, 看書,也不覺得寂寞。

    “叮咚”, 門鈴的聲音打斷了發呆中的林琳。林琳打開門, 發現是隔壁的平媽。

    “平媽,您怎麽來了?吃飯了嗎?”一邊開門往屋裏讓人, 一邊笑著對平媽說道。

    “吃了, 你之前不是讓阿平幫著你做件小旗袍嗎?阿平剛做好,我閑著沒事,就給你送來了。”平媽略顯刻薄的臉,聽到林琳的問話, 露出了一抹笑容來。

    “這麽快,平哥真厲害。”接過上好錦緞做出來的改良旗袍,林琳一直將手中的水果盤放到平媽手中,自己去臥室試衣服。

    林琳其時自己也能做,隻是人越呆越懶。自從馬小玲搬到她這裏住,她上次繡花做衣服都是兩年前的事情了。

    這款改良旗袍,是長袖的。在香港這地界,一年四季穿什麽的都有。所以也不會讓人覺得你亂穿衣服。

    長袖,小立領,上身是標準的旗袍樣式,從腰往下便是散開的,如同蘇格蘭百褶裙。當然跟著馬小玲接觸的時間越長,她的裙子更是不會有超過膝蓋的了。

    而且蘇格蘭百褶裙,就很少有超過膝蓋的。

    錦緞是帶著一點黃色的蝶戀花式樣的,穿在林琳身上倒也顯出了一分貴氣。而平媽眼裏,卻覺得這衣服做得真是好極了。

    “平媽,好看嗎?”林琳笑眯眯地在平媽麵前轉了一個圈。反正她很喜歡。

    “好看,好看。你長的漂亮,身材又好。穿什麽都好看。”其實平媽更想說,她們家阿平衣服做的也好。

    “嗯,還是平哥手藝好。本來我都不舍得用這塊布料的,所以留了好幾年。現在我都十八了,骨架子也不會再長了,這才交給平哥的。對了,平媽,我那裏還有兩塊這麽大小的布料,您讓平哥還按這個樣子,幫我做兩套行嗎?”

    “那有什麽不行的。不是我說,你媽倒是真的很疼你。這麽好的布料都給你留下了。”林琳的身世在嘉嘉大廈不是秘密。

    嘉嘉大廈的客戶,人都好。最開始的時候,林琳是想拿這個博分同情,讓嘉嘉幫著辦學籍什麽的。但相處下來,她是真的喜歡上這座大廈裏的人了。

    平媽青年守寡,獨自一人將兒子養大。要讓兒子學了裁縫這個職業,說真的,林琳是佩服平媽的。雖然裁縫這份職業沒有什麽大出息,但有了手藝,總不會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媽會做人,可是兒子呢,還不是天天裝神棍。一點正事都不幹。以前馬小玲經常來嘉嘉大廈,但幾乎都沒有碰見過金姐和正中。但自從長住後,倒是漸漸的知道了,這棟樓裏竟然還住著這麽個神棍。

    在真神棍麵前,假的就是假的。馬小玲時常圍觀正中給人開壇作法,時不時地的悄悄地去搗亂一把。弄得正中並沒有像原著中在鄰居中那麽有威望。

    因為住的近,又在有對比的情況下,很是喜歡平媽。所以兩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媽也喜歡林琳,當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麽說也是平媽從小看到大的。但跟後來搬進來的馬小玲比。平媽對她也不錯了。

    “嗯,這是我外公留給我的,我媽特意給我留到現在。我外公對我真的非常好。”這些可不就是黃藥師給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這是你上次拿過去做衣服的裏襯。我也給你拿過來了。”平媽開始還想不明白,相對於千金難得的上好錦緞,林琳竟然更看重這個裏襯。

    後來聽說,這是林琳的外公親手織的布,這才算是理解怎麽回事了。相對於外公買的錦緞,林琳更看重這個親手織出來的。平媽聽到這個解釋,對林琳的孝順很是感動。

    噢,忘記提了,林琳對外說的是外公家是世代與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裏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這邊林琳接過已經變成邊角料的白色裏襯。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後對著平媽笑著說了一句她去將那兩塊要做衣服的錦緞找出來。便去了臥室。

    這裏襯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槍不入。還有冬暖夏涼作用的冰火蠶絲布呢。這可比被黃藥師當成嫁妝買回來的錦緞值錢多了。

    這種布,她除了給自己黑白兩色各做了一套長衣長褲外,便不舍得動用分毫了。前些年,因為還要長身體,長個頭,林琳就沒有拿出來。

    現在也隻是把它們當成衣服裏襯對待。隻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

    又按著尺寸裁了兩塊錦緞和冰火蠶絲布。林琳便出了臥室。她可不想讓人看見,這麽貴重的布料,她都是成匹成匹的。

    林琳交給平媽的布料,一塊是藍色碎花的,一塊是紅色金花的,裏襯是一黑一白兩塊,藍色的用白裏襯,紅色的便用黑裏襯。

    裏襯都是將打將夠一件衣服的,而錦緞林琳都多裁了一些,剩下的布料,林琳仍是言明要送給平媽的。

    平媽也是很高興,之前的那塊布料剩下來的,阿平還說哪天去給她配一配,等到今年生日的時候就給自己做外掛子穿。現在這兩塊布剩下來的,讓阿平裁裁剪剪拚一拚,就不用再自己花錢買了。

    兒子掙錢不容易,她這當媽的,可不能浪費兒子的血汗錢。

    不過半個月的功夫,那兩件衣服也做好了。林琳試了試,也非常的滿意。將做衣服的手工費付清後,便回家了。

    回家後,林琳將衣服又試了一遍。發現除了紅色的那件外罩軟蝟甲有些暗以外,其他的倒還真的不錯。

    人家馬小玲有件祖傳的龍戰袍,她有一件軟蝟甲。想來配備也不低了。

    上學,放學。吃飯睡覺。時間如白駒過隙,一晃眼間四年時間便過去了。她今年也二十二歲了。

    想到之前看的電視劇中所說的,二十四歲的pipi被平媽掐死在客廳裏的事情。林琳知道這部僵約馬上就要開幕了。

    馬小玲已經回國了,正準備看地方,開清潔公司呢。

    見此,林琳卻阻止了馬小玲搬出去。她租的這間屋子,雖然小了一些,但客廳完全可以當做辦公室來用。而且就算是真的有些小,嘉嘉大廈不是還有空著的房間嗎?和大家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嗎?

    馬小玲擔心住在一起,珍珍會知道她要開的清潔公司是幹什麽的,有些猶豫。

    但之前跟林琳在一起也是住習慣了的。而且兩個人住在一起還可以省一半的房租。最重要的是,林琳會做飯。她就不用天天吃外賣了。

    想了想,馬小玲和林琳便找到了嘉嘉,問尋了一下,樓裏有沒有再大一點的房間了。她們來的正巧,正好四樓有一家要搬走。

    嘉嘉大廈的房子,每個樓層隻有兩套房。那家的房子就是阿平家樓上的那間,那間房比林琳的這間多了一個大陽台。但價錢卻是一樣的。

    馬小玲和林琳合計了一下,發現陽台是封閉的,位置大小可以放下林琳的大書桌。在陽台外麵掛一層紗簾,既擋了點陽光,還不會太曬人。

    在陽台和客廳的中間處,也掛一層窗簾。要那種既透光,又看不清陽台情況的布料最好。相信阿平經常跟布料打交道。應該能夠幫的上忙。

    就這樣,花了兩天的時間,馬小玲和林琳就搬到了四樓去。這離珍珍又近了一層,往來是從來都不用坐電梯了。

    家俱什麽的都是現成了。原來擺在林琳客廳裏的沙發和茶幾,都還是原樣的擺到了現在的客廳裏。算了一下,客廳裏還需要再擺一張馬小玲的辦公桌。對於這個,就是再吝嗇的馬小玲也要用心挑一款合心意的了。

    之後便是辦證照,印名片,在一九.九.七年來臨前,馬小玲的清潔公司靈靈堂正式開業了。

    而林琳的高級翻譯資格證也考了下來。

    越想越傷心,馬小玲狠瞪了況天佑一眼,起身就跑了。

    剛跑到門口,看到林琳還傻坐在那裏,氣就不打一處來,“...回家了,我沒帶鑰匙。”

    ......

    那晚之後,馬小玲著實別扭了幾天。不過在新的任務到來之際,又生龍活虎了一般。果然沒有什麽是賺錢和花錢更讓人開心的了。

    有時候,馬小玲想了想,也覺得以自己這麽愛錢的個性,也許上輩子,真的可能做出為了不還錢而嫁人的事情。

    古代女人多幸福呀,嫁了人,有人供吃,還有人供喝,最重要的是不用還錢了。

    當馬小玲和王珍珍知道他們三個是僵屍以後,最幸福的就要數複生了。他再也不用繼續上他那見了鬼的小學了。

    這一點,在知道複生都念了六十年的小學時,珍珍差點沒難過的落下淚來。相比成人被咬的人,複生這樣的更可憐。於是在知道複生愛吃後,那是動不動就給複生做很多的好吃,這讓死懶死懶的林琳也飽了口福。

    二千年終於到來了,除了因為白蛇最後的死亡而非常難過的正中留在了家裏,其他人坐著有錢人山本武帶來的旅遊車,在香港來了一個自助遊。

    他們倒是想去別的地方,但是新年的時候,去哪都是人山人海,還不如留在香港呢。更何況嘉嘉就要移民國外了,怎麽地也要讓她在走之前,好好看一看香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