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第 3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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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林琳很喜歡太叔村的生活, 雖然貧窮落後, 不過節奏很慢。很適合養老的感覺。

    若是再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和一塊田, 那就更好了。

    天公作美,緊張的秋收後,也沒有遇到雨天。鐵柱組織人將所有收回來的玉米棒子都放在村委大院那裏的曬穀場集中晾曬。

    這種活也要計工分的, 不過因為需要用的人不多, 通常都輪不到知青。

    不過知青院裏也還有旁的事,比如說給院牆角的廁所移便。

    沒有下水道的廁所, 一段時間就需要將土坑裏的排便用桶裝著送到村裏專門放糞便的大坑裏。

    除此之外,還要將爐灶裏的灰也運送到那個坑裏去。

    炕裏的糞便和草木灰放上一冬天,再經過發酵去火, 最後在春耕前再摻上一些草木灰最後一桶桶抬到地裏

    別人家怎麽樣, 林琳不知道。不過移便這個活在知青院裏,通常都是男知青幹的。

    女知青往往沒開始幹呢, 就開始吐了。

    林琳三人不幹, 男知青那裏還罷了。可姚天卻是要跟著一道幹的。

    好在幹一回能挺上好些天。可就這一回,姚天也惡心的一兩天都吃不下去飯。

    若不是這些糞便都是明年的肥料, 她都想要來個清理一新了。

    哪怕是費些個魔力, 她都不帶心疼的。

    秋收後, 大家夥休息了一兩天, 就又將曬幹的玉米杆和玉糧根都運到了村裏。

    之後等到糧食曬好,就可以脫粒了。

    脫粒後, 向縣裏交公糧, 然後各家就可以分糧食。

    這些還要等上幾天, 這一日裏外無事,林琳四人便準備去縣裏逛逛。

    可能是經過體力勞動,比剛從城裏來的那會有體力了。再加上林琳四人每人不過背個斜挎的軍用書包,所以沒用多久時間便到了縣裏。

    姚天來過一回,這一次他全程帶路領著林琳三人在縣裏逛。

    張悅心裏有事,先叫姚天帶她們去了郵局。到了郵局,張悅和夏小雪又給家裏寄了封信。

    林琳與劉大伯一家的關係,可沒好到像原主似的,時常會寫個信捎回去啥的。看著張悅三人在寄信,林琳便走到窗口買了兩板郵票。

    買郵票不需要票,也不用開介紹信,隻是在往外掏錢的時候,林琳有些小心疼。

    真沒想到有一天她會窮的兜裏隻剩幾塊錢。

    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

    買了兩板郵票,林琳便隨手裝到了挎包裏。這會兒功夫三人也寫好了郵寄地址,並且在林琳的建議下也都買上幾個信封和一板郵票。

    下次就算是他們不自己來縣裏,也可以提前寫好信封讓人幫忙寄一下。

    要是正好是知青或是會寫字的,那還好說。若不是就麻煩了。

    幾人寄了信,又買好了郵票等物便出了郵局。

    在這年頭,尤其是偏遠小縣城是沒有什麽商場的。幾人順著縣城為數不多的街道很快便來到了供銷社。

    供銷社是個二層樓的建築,打眼望去,這供銷社也算是縣裏難得的建築了。

    誰讓這個時候縣裏的房子大多都是平房呢。

    小縣城的供銷社能夠提供的商品非常有限,而且大多數的東西都要供應票。

    除了林琳,其他三人出門時都帶了票。再加上手裏比林琳寬裕些,挑起東西來倒是極有底氣。

    “你怎麽什麽都沒買?”在買了兩雙手套,又買了些零零碎碎東西後,夏小雪抱著自己買的東西問林琳。

    林琳很想說沒錢,最後隻搖頭笑了笑。

    張悅也抱著一雙手套過來,臉上也帶了些不太滿意的小嫌棄,“這裏的東西我都不相中,她能看得上才怪了。”

    夏小雪想了想林琳用的那些東西,有的看著就高檔,有的看著不起眼,卻極精致,一時便附和的點點頭,“這裏的東西確實不如b市好。”

    想到這些天,林琳幹活時帶的那副手套,夏小雪嫌棄的看了一眼自己手上捧著的粗線手套,比不了呀。

    “我外公是個精細人,給我留了不少好東西。”林琳想到黃外公,心裏就是一陣汗顏。別看她平時能折騰,可跟這位比,差了可不是一星半點。

    之前問過林琳一回林琳外家是幹什麽,隻林琳避而不談,三人便再沒問。

    在供銷社買了東西,姚天又帶著幾人去了農貿市場。

    供銷社是不賣菜的,縣裏的居民要吃菜,除了自己家種一些外,都需要出去買。

    不過畢竟是特殊時期,農貿市場也並不是什麽都賣。

    又買了些菜幹後,林琳手裏的錢就沒了。

    見此情況,林琳對錢的渴望已經到達了頂點。

    泥妹呀,黑市在什麽地方。她要出售空間裏早前打的那兩隻兔子。

    若是還能倒賣些旁的,那就更好了。

    買完了東西,姚天提議去縣裏的飯館吃一頓。兜裏沒錢沒票的林琳哪有心思去?

    再加上林琳也不認為這時候的飯館能做出什麽好吃的。於是在三人都以為林琳不會反對的時候,林琳則出乎他們意料的說道,“我就不去了,我還有點事。那個你們吃完也別等我,我能找到回太叔村的路。”

    說完也不等三人反應,扭頭就跑了。

    三人壓根就沒想過林琳會沒錢,因此三人想的都是林琳幹什麽去了。

    林琳別看是他們裏年紀最小的,可卻是他們裏最有主意的人。三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便也沒再好奇林琳,帶著渴望跟著姚天去開葷。

    旁的不說,大肉包子至少要來他兩屜才過癮。

    三人朝著國營飯館進發,向著大肉使勁。林琳則是離開了那條街後,便在路上東張西望起來。

    縣城不大,黑市應該也是流動的。想要賣兔子,就要觀察路上的行人,有誰看著比較可疑。

    然後,在林琳第三次盯上小偷時,徹底對自己看人的眼光絕望了。

    用身體裏那點啥都不夠幹的魔力對著第三個被林琳碰上的小偷施了魔法。

    在終於知道點黑市的淺薄知識後,林琳丟下那小偷,腳步輕快離開了這個角落。

    黑市有個中間商,住在縣西邊。外號利子李,聽說以前家裏是放利子的。

    所有想買,或是想賣的人都去那裏找他。

    他黑白兩道都有人,就算是真的被人查了出來,這人極仗義,一定不會將買賣雙方供出來的。所以大家買賣東西都找他。

    林琳順著那小偷給的線索找到人,一番討價還價,林琳兩隻兔子因為是‘新殺’的,又皮毛齊整,連肉帶皮也不過賣了三十塊錢。

    這主要賣的還是兔子皮。

    北方的冬天極冷,有件帶皮毛的衣服或是鞋就很暖和了。

    三十塊錢在b市可能不多,可在安陽縣卻也不是一筆小數目。林琳揣著這三十塊錢,想了想,又借著書包,拿了根不知道什麽時候放進去的幾十年份的人參。

    人參可是好東西,哪怕隻是幾十年,但這會兒的參還都是野參,隻這一顆人參,林琳就賣了兩百塊錢。

    林琳去之前是喝了複方湯劑的,樣子就是剛剛那小偷。

    縣城不大,利子李自然認識這小偷。見是這偷銷贓,倒也沒多問。此時見林琳又拿出一根參來,隻笑著對林琳點了點頭,便痛快給錢了。

    有了這兩百多塊錢,林琳心裏有了點底。便跟利子李溝通了一下,去看了利子李最近手裏的貨。

    發現沒有什麽是她空間裏沒有,又是她想要買的,於是林琳便揣著這兩百多塊錢走了。

    黑市有個好處,那就是銀貨兩訖,不問出處,不問來曆。回頭再見麵,也再不提舊事。

    所以林琳用著那小偷的身份賣點山貨,一點都不擔心會穿幫。當然了,就算是穿幫,林琳也不擔心她自己就是了。

    誰讓她那會兒子盯小偷的時候,也是服了複方湯劑呢。

    若不是擔心生麵孔會讓利子李有旁的想頭,她估計就會頂著某個時空的大叔臉招搖過市了。

    手裏有了錢,林琳又沒什麽想買的。看了一眼天色,林琳便往太叔村趕。

    不過林琳是沒準備直接回太叔村的,而是先去東山那裏找個背人的地方進空間。

    回了空間,林琳直接脫了身上這套衣服,套上一件寬鬆的睡衣,便將存貨都拿出來一頓胡吃海喝。

    這一頓既順口又省錢,不比去什麽國營飯店強?

    吃飽喝足,林琳又泡了壺茶,這才又洗了個熱水澡,一副沒骨頭樣的癱在床上一動不動。

    六點多,看著時間不早了,林琳這才出了空間。往山下走的時候,卻碰到了之前在鐵柱家碰到的小孩。

    “小孩,你怎麽跑這來了?”

    這孩子才多大,就往山裏跑,回頭讓野狼叼走就省心了。

    太叔陌歪頭看林琳,好半晌才想起來林琳是誰。

    “肉。”

    肉?林琳眨巴眨巴眼,好半晌才聽明白這小孩說的是什麽。

    想明白後林琳不由好笑,抬頭看了一眼周圍。見這附近隻有樹梢站了幾隻麻雀,林琳低頭撿了幾粒小石子,飛快的向麻雀那個方向打去。

    嗖嗖幾下,樹上就掉下來四隻麻雀。

    林琳上前撿了,就地挖了個坑。裏麵放了些山裏常見的小樹枝和幹樹葉,然後將麻雀放進去,最後又在麻雀身上鋪一層幹樹葉,隨後從身上拿出一包火柴,在坑上麵開始小火燒樹枝。

    差不多二十分鍾吧,林琳將坑裏坑外的樹枝和樹葉都燒幹淨了。

    帶著糊香的四塊黑糊糊的麻雀肉也露了出來。

    小心的將麻雀從坑裏拿出來,丟給那孩子三隻,林琳自己也吃了一隻。

    小孩手小嘴也小,林琳一隻吃完時,他那隻才吃一半。站起身找了一塊大一些的樹葉,將兩隻燒完隻剩下小小一坨的麻雀包起來,放在那小孩的衣兜裏。

    “走吧,我們下山。”(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