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第一次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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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節第一次分紅

    班恩殘暴飾劍的分紅,我最終給了崔三1,卡卡7k。剩下都是我的。

    這種分配方式在以後一直延續了下來,成了我們這個小小團體心照不宣的規矩。即便後麵再有人加入,也參照這條規矩辦。當然此時僅僅是我與卡卡之間達成了某種默契而已。

    崔三雖然一直聲稱無所謂,但分到1塊的時候還是表現出一些小小的驚喜,大概沒想到有這麽多。雖然他也並不缺這點錢,但1塊,對任何工薪一族的成員來說,也至少算是一筆小財了。哪怕是那種收入按年薪算的所謂“打工皇帝”,你讓他無償放棄1塊的應得收入,他還是會有點小小肉疼的。

    別想叉了,這種規矩並不是說我永遠拿大頭,卡卡永遠少於崔三。而是指按照貢獻度分配,同時直接經手的人會再多得半份。

    拿這次的例子來說,這把劍的獲得,我自然是出力最多的,其次崔三,再次卡卡。因此我拿3份,崔三2份,卡卡隻能獲得作為團隊一員應得的一份保底份額。消息是我得到的,再得半份,同時劍是我揀的,也是經我的手賣出的,又是半份。因此最終結果就是我4份,崔三2份,卡卡1份。

    但實際上我給了卡卡1.4份,從我的份額裏扣給他的,因為這是第一次正式收入,況且三人平時的一些零碎收入比如打怪得的材料什麽都是給了我,因此這就算是某種拉攏人心之舉吧。這種事我幹起來不是很熟,也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太著痕跡了。但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第二天卡卡一分到7000塊之後,練級後順手扔給我的煉金材料明顯比第一天多了。真難為他那麽繁忙的引怪當中還能忙裏偷閑的去朝海龜妙手空空。

    換句話說,如果當時在山頂上,卡卡成功從祝童嘴下搶到北風號角,那麽號角的收入中卡卡分到的就是最多的,崔三最少。

    當然,我們並沒有去搞什麽合同。彼此的實力就是合作的保證。而作為這個小集體實際上的leader,我對這些約定俗成的規矩當然都擁有最終解釋權。因此後來的曆次分贓過程中,實際上沒有任何一次是完全嚴格的按照規矩來分的,每次都帶有我的主觀印跡。偏偏這個團隊的向心力一直還維持得不錯,確實有點狗屎運。

    如果讓一個經驗豐富的局外人來看,我們這個團隊肯定是有些畸形的。隨著後來越來越多的新人加入這個集體,我也由稀裏糊塗的莫明其妙轉而漸漸發現這個問題。最主要的是我這個leader實際上並不具有足夠的威信或者個人聲望,來維持團隊的凝聚力,而是靠一些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比如煉金術?讓所有的成員都戴上以德服人的首飾……或者別的一些奇怪的東西。實際上我連作為一個leader的許多最基本的能力都不具備,而這部分領導職能的缺位,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大部分是由團隊的第三號人物――卡卡來彌補的。

    其次就是這個團隊鐵打不動的二號人物――崔三,是個有點傻得可愛的好奇寶寶,許多方麵甚至還不如大街上隨手揀來的一個普通玩家,而且還有著諸多惡習,比如砍樹,比如打怪時聽音樂,比如層出不窮的弱智問題……可他偏偏就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主火力,有些時候絕對的實力就是這樣有份量,隻憑著一個霜晶,焦裕祿般的卡卡就永遠被釘在了第三把交椅上,哪怕再任勞任怨也沒法擠下崔三。而這個二號人物對leader的絕對信任和令人嫉妒的幾乎無條件的服從,也是我這個不像leader的leader一直能安然自若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卡卡讓崔三練級時別去砍樹也別聽音樂,崔三會裝作沒聽見,隻有我說了才有用。卡卡後來隱隱知道了崔三的霜晶是由我而得的,於是一直認為這就是崔三信任我的源頭。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因果關係剛好是反過來的。

    話說回來,這種分配方式其實對卡卡是有利的,因為他自己原本的主要收入渠道基本上並未受到太大影響――也就是偷竊所得。平時卡卡偷來的東西當然沒有交公的義務,而是個人所得。而且他有自己經營已久的出貨渠道,甚至很多時候能省去通過平台交易時的那筆手續費,他說這叫合理避稅……他有不少整天蹲守拍賣行的奸商朋友,這種人往往也是遊戲中消息最靈通的,這就代表卡卡的消息也總是很靈通的。

    相比之下,我最大的消息渠道就是偉大的空想家白蘭地先生,但我如果朝白蘭地打聽這幾天論壇上倍受關注的“初級魔免藥水”的主材是什麽,他肯定一問三不知;如果我再接著問此藥水配方中的“無憂果”是貧瘠大陸哪裏的特產,他就會惱羞成怒的臭罵我一頓……

    我一向覺得,如果除去大型公會首腦那種不可強求的職玩類型,眾多正統職玩路線當中,“奸商”無疑是要求最高的一種路線,眼光、人脈、交際手腕、商業嗅覺,任何一條都不是一天兩天就能練出來的。但這些條件一旦具備,就可以憑著這些東西吃老本一直吃到自己退出江湖。因為這4條幾乎全都與遊戲的具體內容無關,無論戰鬥職業還是生活職業,也就是說,他們並不在乎遊戲的實際內容,憑借自己積累的人脈資源,互通有無優勢互補之下,進入任何一款遊戲他們都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方方麵麵的消息。這些消息,其實就是白花花的銀子。我不是沒想過走這條路,而是心有餘力不足,實在花不起三五年的時間先去磨嘴皮子交朋友……或許再混個10年八年,年輕的熱情不再,厭倦了pk拚鬥之時,也會去走這條路。那時剛好人脈也有了,經驗也有了……比如現在的九淺就十分適合幹這個。

    當然,比公會首腦和奸商更難模仿的路線並非沒有,但那些就更加是鳳毛麟角了。

    比如cpgpgu的流量,隨便收兩個廣告費就夠後生小輩們辛苦半輩子。但這種更加學不來,cpgu的**oss全中國也就這麽一個,50多年前“人皇”死蓋,cg的n連冠得主,當然現在叫作“李董”或者“李老”,這個名字是中國第一代遊民的集體偶像,戰神一樣的人物。別的不說,當年cctv的一係列醜聞中由他而起就有好幾件,“做人不能太cctv了”這句經典台詞正是由此而來……

    這個名字本身的象征意義和號召力就是cpgu發展壯大並獨樹一幟的保證。當年全世界夠資格跟他相提並論的也隻有寥寥數人而已,比如高麗的那個“月神”……這種路線,旁人怎麽學?去另搞一個同類型網站然後說“大家都來我這兒吧”,鬼才理你。

    有需求就會有市場,經濟學上有個說法是這樣的,每一種“新產業”的誕生,都會衍生出為此產業服務的“新新產業”,而“新新產業”又可以衍生出“新新新產業”……這個循環可以一直進行下去,並且規模會逐漸縮小,直到產業鏈兜回去接上頭、或者利潤為零時,才會終止。

    比如,現代軍事和大眾生活的需求導致了電腦的誕生,電腦生產廠家出現後,電腦零售商自然多了起來,於是各地零售商的聚集地――“電腦城”或者什麽中關村之類“電子一條街”又多了起來,然後專門做“電腦城”生意的賣盒飯送外賣的小餐館就多了起來,再然後專門替這些餐館洗桌布洗工作服的洗衣店就多了起來……而這些賣盒飯的、洗衣服的,也都需要買電腦……

    又比如,閱讀需求催生了網絡,網文催生了各大站,網文寫手多了,為作者們服務的刷點器理所當然的出現了……

    同理,娛樂需求導致了遊戲產業的誕生,遊戲產業壯大後,依附於遊戲產業的職業玩家這個群體自然就出現了,而職業玩家數量多起來之後,為職業玩家們服務的資訊、交流類的平台也就應運而生,除了cpgu這樣大規模的集散地之外,還有專門替各個公會量身打造dkp係統、以及製作公會論壇和公會主頁的“公會之家”類型的網站,比如“多玩網”之類的……

    全球好幾十億的普通遊民,哪怕三個裏麵隻有一個願意在遊戲裏花錢,即使平均每天隻花5毛錢,100個人就能養活一個職業玩家,那麽全世界一共能養活至少上千萬的職業玩家。

    但實際上職業玩家的數量遠沒有這麽多,還不到一半,而且普通玩家的消費習慣遠沒有那麽摳門。於是,一部分冗餘是作為產業波動的必要空間而存在的,更大的一部分就是作為職業玩家中的出類拔萃者的額外收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