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引鬼決

字數:4080   加入書籤

A+A-


    小王帶著探員到了陳劍的家,將床墊割開,果然看到一把沾染了血汙的錘子。

    錘子立刻被送往法證中心,進行指紋測試,還有抽取上麵的血跡進行dna的測試。

    陳劍被帶到審訊房錄口供,他也承認了用錘子擊殺女友的事情,跟紅衣女鬼說的大致相同。

    陳劍被送到看守所,隻要法證中心的檢查結果出來,證明錘子上有陳劍的指紋,上麵的血跡屬於死者,就可以正式提堂,他將會受到應有的製裁。

    曾小杏坐在辦公室,聽往探員匯報,機械的點點頭,“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曾隊,報告需要你簽名!”探員提醒道。

    “哦!對不起!”曾小杏連忙在報告上簽名。

    “曾隊!”

    “嗯?”曾小杏愕然的抬頭。

    探員訕笑道:“鋼筆,黑色鋼筆!”

    “哦!對不起!”曾小杏才意識到自己手裏拿著一支還沒開封的鉛筆。

    “主管領導那裏!”探員再次提醒,曾小杏才把名字簽好。

    “曾隊,你太累了,不如請假休息一天吧,不然待會我拿進來讓你簽的是欠條了。”

    曾小杏笑著揮揮手,示意他趕緊出去,蘇亙看在眼裏,聳聳肩膀:“不用等下班了,現在就可以決定,必須替你封了陰陽眼!”

    “我是精神不好!”曾小杏拿了杯子走到飲水機旁,扭頭道:“下班前!”

    “哎呀!”

    哐當!

    滿瀉的熱水燙在她手指上,令水杯落在地上,碎了滿地,曾小杏出神的看著地上的碎片,突然手上一緊,是蘇亙,她的手腕被抓住了。

    “你幹嘛!”

    蘇亙不由分說將曾小杏按坐在椅子上,曾小杏肩膀如同壓了一塊巨石,半分也動彈不得,眉心一陣溫熱,幹澀的眼睛得到一絲的緩解,她知道自己的陰陽眼被封了。

    “無論你怎麽要強,畢竟是個女孩,女孩就會怕鬼,剛才一個不害人的女鬼已經將你嚇得不似人形,你麵對的是刑警工作,以後不知道要麵對多少厲鬼,為了你的身心健康,必須封了陰陽眼!”

    “你憑什麽替我封了陰陽眼!”

    “不是說好下班前給你答複嗎?”

    “是因為我是個女孩,你就看不起我嗎!”

    ......

    蘇亙帶著疲倦的笑容,聽著她發完一輪脾氣,聳聳肩膀:“這樣做不是因為你是個女孩,而是因為我是個男人,是個男人就不容許自己眼睜睜的看著女孩受苦!”

    “哎......”

    曾小杏無力的坐在椅子上,點點頭,“可是,我就沒辦法看到我姐姐了。”

    “你已經接受了姐姐死去的現實?”

    “什麽?”曾小杏緊緊瞪著蘇亙,在她內心是接受了姐姐已經死去了,畢竟失蹤十年,畢竟她在夢裏看到姐姐的鬼魂,可在蘇亙口中說出來,同樣的令她震撼著,“你是說我姐姐已經死了?”

    “不錯!那天的骸骨就是你姐姐用陰風發掘出來的!”

    “你說那天在骸骨現場,我姐姐就在哪?”

    “不錯,不然我怎麽看到她的照片,就認得她呢,楊羚也看到她了,而且.....”

    蘇亙忍住了,他沒有將曾小雲推到棚架的事情說出來,因為牽連甚廣,自己還沒有證據證明這事跟副校長傅辛有關係。

    “而且什麽?”

    蘇亙聳聳肩膀,沒有回答,曾小杏陷入了沉思,突然揚起秀美:“蘇亙,剛才的女鬼是你引來的?不然你怎麽能夠如此堅定讓我叫陳劍進來!”

    “不錯,我使用了‘引鬼決’,如果他不是凶手,紅衣女鬼不會來!”

    “怎麽說?”

    “‘引鬼決’就是把鬼引來的意思,每個鬼都是一個獨立個體,要把他引來必須有跟他相應的信息,就像我撥通你的號碼,就隻能是你的手機響!”

    “‘引鬼決’可以理解為手機信號,至於手機號碼就是陳劍身上的殺氣,鬼之所以遊蕩人間,不肯到酆都城報到,是因為有怨氣,有心願未了,陳劍殺了他女友,‘引鬼決’就利用他的殺氣連同紅衣女鬼的怨氣,立即出現!”

    “蘇亙!”曾小杏緊緊等著蘇亙的眼睛:“我姐姐失蹤了十年,你說她已經死了,按理應該就是死了十年,十年還沒到酆都城,是不是怨氣很重?在夢裏,她經常說要殺某一個人報仇,可名字我怎麽也聽不清。”

    “可以這樣理解!”蘇亙歎了一口氣。

    “蘇亙,你為什麽歎氣?”曾小杏刑警的觸覺十分敏銳:“是因為你知道姐姐要報仇的對象?”

    蘇亙很少撒謊,聳聳肩膀,點點頭:“那天在你來學校調查之前,你姐姐推到了棚架,目標是向著一個人。”

    “誰?”

    “副校長傅辛!”

    法證中心,院長辦公室裏麵,高潮手中的咖啡因為手的抖顫,潑落在大腿上,可他絲毫感覺不到任何的痛苦,他抖顫的手連續滑動三下,才將手機解鎖。

    “老....老傅!有沒有看今天的報紙?”

    “喂!喂!喂!高校長麽?什麽,什麽,沒信號,你等一下,我出去陽台......老高,要死麽,你不知道我現在還在家!”

    “對不起,可你有看今天的報紙麽?”

    “你是說大發地產懸紅一百萬尋找骸骨主人的事情?”

    “不錯!”

    “骸骨還在你辦公是麽?”

    “沒有,已經銷毀了!”

    “還能複原嗎?”

    “開什麽玩笑?你不是讓我用最徹底的方法銷毀嗎?還怎麽能複原?”

    “對啊,既然是那樣,你擔心什麽?”

    “那也是。”高潮心情平複了一點,隨即又道:“我們需要做些什麽嗎?”

    “人會說謊,但證據不會。有時候越想掩飾反而越會留下證據。這句話是你們法證的名言吧?既然證據沒有了,怎麽說話?既然越是掩飾,越能留下證據,我們還去特意掩飾幹嘛?”

    “不錯!果然是大學校長,見識廣博,法證的羅卡定律說了,凡兩個物體接觸時,就會產生相互轉移的現象,即會帶走一些東西,亦會留下一些東西,隻要我們不去接觸這個事情,不就完了嗎,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