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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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語氣不善,羅天馳劍眉挑起,略是責備的道:“你不知道是你孤陋寡聞,今年嘉惠長公主生辰,她書法可是拔得頭籌的。”

    章佩的臉一下子紅了,想嗬斥羅天馳幫外人欺負她。

    可她也算不得他什麽人啊!

    真是啞巴吃黃連,她一拉韁繩,猛地竄了出去。

    姑娘看著就是生氣了,可羅天馳無動於衷。

    駱寶櫻抬頭看他:“你不去追?”

    “追她作甚?”羅天馳沒好氣道,“一來就凶你,沒見過這樣沒家教的,難怪祖父曾說,咱們勳貴家族比起書香門第是少了一些底蘊,也怪不得你看上……”說著一頓,不提過去的事情,倒是吩咐羅威,“你去武康伯府,將我的馬取回來!”

    那是他的愛馬,名雪夜,平日裏出門都喜歡騎著它,駱寶櫻今日為何要與他相見,還不是因為這匹馬?畢竟他讓與章佩騎了,以為自家弟弟與她有什麽。關係到終身大事,駱寶櫻總是關心的。

    結果呢,見到她,兩人就鬧起了矛盾。

    駱寶櫻問道:“你們剛才去哪裏了?怎的她會騎你的馬?”

    “就在城外玩騎射呢,結果她說她的馬受傷了,又說腳脖子崴了,我隻好給她騎。”羅天馳道,“女人就是麻煩。”

    駱寶櫻噗嗤一笑。

    傻小子還沒有開竅,不知道人家姑娘是看上他,什麽受傷定是裝得了,不過她這弟弟看起來也不像喜歡章佩的樣子,她便沒有多事,隻道:“下回對姑娘家溫柔些,往後你還要娶妻的,總是凶巴巴的怎麽行?”

    羅天馳不置可否,低頭瞧一眼駱寶珠。

    駱寶珠一直聽著他們說話,兩隻眼睛瞪得大大的,顯然是沒怎麽聽懂。

    瞧見兩人還手牽手,羅天馳心想,姐姐還真是將她當成妹妹了,瞧瞧兩人好的,臉上還有酡紅,顯見喝了酒了,他問道:“你們這是要回去?”

    “不回去。”駱寶珠插嘴道,“等到臉不紅了回去。”她看著羅天馳,“我認識你,上回在船上,你跳上來的。”

    “是。”羅天馳一笑。

    那日是他將華榛抓走的。

    “既然先不回,不如去我侯府坐坐?”他發出邀請。

    駱寶櫻白他一眼。

    宜春侯府就他一個男人,連女眷都沒有,她不明不白去,別人會怎麽想?她可不願與自己的親弟弟傳出什麽難聽的話,她擺擺手:“謝謝侯爺好意了,去別人家做客還得經過母親同意呢。”

    羅天馳有些委屈,府裏冷冷清清的,他真是不喜歡多待,好不容易遇到她,她又不願來。

    此時羅威已把馬帶回。

    白色的駿馬仿若披了一身雪,通體如玉,腦袋動一動,脖頸上的鬃毛就飄起來,一根根好像絲般的柔順。

    駱寶珠拉著駱寶櫻的手道:“三姐,這馬兒真好看呀,跟咱們家那幾匹一樣大呢。”

    “你們家也有?”羅天馳挑眉,他這馬可是西域寶馬,雖不是汗血,也是萬裏挑一的。

    什麽時候連駱家也有了?

    駱寶櫻輕咳一聲:“拉車的。”

    大是大,可渾身灰不溜秋,也隻能拉車,骨架子不好,絕沒有這種來得俊美。

    羅天馳哈哈笑起來,看一眼駱寶珠道:“這可不是你們家那樣的馬,這馬非中原所出,跑得極快,坐上去,跟風一樣。”

    “風都看不見,怎麽跟風一樣快?”駱寶珠奇怪。

    “不信嗎?我帶你試試。”羅天馳彎腰就把駱寶珠抱在馬背上。

    駱寶櫻忙道:“使不得,她又不會騎,你放她下來。”

    可駱寶珠第一次騎在馬背上,興奮的不得了,畢竟家裏父親,哥哥都是念書人,沒有一個擅於騎馬,更不會帶她了,她道:“三姐,沒事兒的,我就騎一會兒。”又看向羅天馳,“你快些上來呀。”

    羅天馳翻身上去。

    這弟弟!

    駱寶櫻拿他沒轍,明明駱家的奴婢都在旁看著呢,他都不知道收斂,裝什麽熟稔呢?等回頭,她還不知道怎麽跟袁氏說,可見駱寶珠那高興樣兒,她又不忍心不給她騎馬,隻得道:“就跑一圈,還請羅公子快些帶她回來。”

    羅天馳道:“你要不要一起去,我這還有馬。”

    駱寶櫻黑臉:“我不會騎!”

    見姐姐生氣,羅天馳輕笑一聲,拉起馬韁就跑了出去。

    不過在街道上,到底不能太快,直到出了城門,那馬兒才四蹄翻飛,卷起一路煙塵。

    風兒刮在臉上都有些生疼了,駱寶珠捂住臉,差些哭起來,嗚嗚道:“是跟風一樣快了,你慢些。”

    羅天馳好笑:“剛才還不怕呢,這會兒又怕?”

    “不是怕,是疼。”她轉過頭,指指小臉,“好像要裂開來了。”

    果然更紅了。

    羅天馳便放慢些速度,一邊問道:“看起來你與你三姐感情很好。”

    “是啊,娘說,我跟三姐就應該同親姐妹一樣的,不過我娘要生弟弟了,我又有一個親弟弟。”駱寶珠笑嘻嘻道,“我就不是最小的了。”

    “那有弟弟了,會不會不喜歡你三姐?”他問。

    “不會。”駱寶珠搖搖頭,“喜歡了,又怎麽會不喜歡?”她扭頭看著羅天馳,覺得他問的問題好奇怪。

    羅天馳摸摸鼻子。

    看來,姐姐在駱家過得很不錯,不是一個母親生得,能如此親密,也是難得了。

    他又將駱寶珠送回去。

    幸好沒有太久,駱寶櫻偷偷瞪一眼羅天馳,假模假樣的道:“剛才麻煩侯爺了,告辭。”

    駱寶珠朝羅天馳揮手:“羅哥哥再會。”

    帶著騎了一回馬,就成哥哥了,這丫頭也是嘴甜,不過羅天馳平生還沒有被人叫過哥哥,駱寶珠這樣一叫,他與駱寶櫻現在的身份也好似親近了,當下就笑起來。

    駱寶櫻拉著駱寶珠就走了。

    回到府裏,因奴婢們稟告,果然袁氏就知道了,但並沒有把駱寶櫻叫來詢問,畢竟她做得很是妥當,反而出格的是羅天馳,她不由暗想,莫非那小侯爺看上駱寶櫻了?可她才十一啊!

    又或者才女之名,令他傾慕?

    她思來想去,理不出個頭緒,不過退一萬步講,羅天馳真要哪日想娶駱寶櫻,這肯定不是壞事,既如此,還心煩什麽呢,再看看罷。

    待到重陽那日,駱元昭,駱元玨也從書院回來了,因一早與衛家約好時辰,眾人早上用完早膳,便坐車前往城外的景山。

    還是衛家先到,年輕人從馬車上下來互相見禮。

    姑娘們頭上都戴著茱萸,紅豔豔的分外好看。

    衛恒道:“今日人多,都是來登高的,咱們可不要走散了。”他目光落在駱寶樟身上,拿出年紀最大,當哥哥的架勢,“咱們男人在前麵引路,你們姑娘千萬跟著,若要休息,便說一聲。”

    駱寶樟不看他。

    當不成正室,又有什麽好撩撥的?

    她把頭扭過去,那微帶不屑的表情使得她越發生動起來。

    比起別的姑娘,是有意思。

    衛恒笑了笑。

    駱寶櫻這時走到衛琅跟前,將筆送給他:“上回得了冠帽,一早便想感謝三表哥的,挑來選去,拖到現在。這謝禮,三表哥還滿意嗎?”

    他可記得她挖珍珠的樣子,隻為氣他。

    可最近,真是轉了性子。

    衛琅低頭瞧一眼掌中的象牙羊毫,挑眉道:“花了不少錢吧?”

    “也不是特別多,隻要三表哥喜歡就好。”駱寶櫻笑眯眯的,眼眸彎成了月牙兒,身子略是前傾的問,“三表哥,你應該喜歡的吧?”

    “好看不實用。”衛琅淡淡道,“其實將所有筆用一遍,你會發現,還是竹管的更好用。”

    精心挑選的,無比豪華的,他還看不上?

    駱寶櫻撇撇嘴兒:“那我明兒重新買根竹管的給你,保管你韌性好,還,便,宜!”她手一伸,要去搶毛筆,可衛琅卻不還,瞬時滑入袖中,“三表妹細心挑選的,不能辜負你一片心意。”

    露出貪財的本性了吧?

    嘴上說得清高,還不是要這昂貴的筆呢?

    駱寶櫻暗地裏呸一聲,皺著小鼻子道:“算你識貨!”

    衛琅道:“其實要說識貨,你這支並不比我送得好用。”

    可他送得筆,一直處於打入冷宮的狀態,不見天日,駱寶櫻哼唧兩聲,敷衍道:“我回頭找出來試試。”

    拔腿就跑了。

    瞧著她的背影,不知為何,衛琅忽地有些惱,態度是變了些,可本質上還是個沒有良心的小丫頭。

    她一溜煙跑回姑娘們中間,衛菡好奇問:“送三哥什麽呢?”

    “謝師禮啊,我祖母老念叨,我那頂冠帽有三表哥一大半的功勞,這不來表表心意。”

    衛蓮就笑起來:“倒也是。”

    可心裏有些嘀咕,說起來衛琅還是她三哥呢,怎麽就沒把她指點的得了第一?許是自己天賦真的沒有駱寶櫻好?她突地泄氣。

    事實上,那日好些姑娘都挺泄氣的,還不如一個十一歲的小姑娘!

    姑娘們一路說著,踩著台階上去。

    將將走到景山山腰,駱寶珠忽地拉住駱寶櫻的手,輕聲道:“三姐,我好急,我憋不住了,出來時喝了水……”

    小姑娘臉皺成一團。

    駱寶櫻的臉黑了,要是別的地方,絕沒有景山高,這等功夫早爬到有客房的地方了,自然會有茅廁,可這裏哪裏有呢。

    “怎麽辦?”駱寶珠道,“我不能……那太髒了。”

    那自然不能!

    “以前你遇到這事兒,怎麽使得?”

    “娘會帶我去草叢裏,使人四處看著。”

    駱寶櫻想起來,她幼時好像也不是沒有遭遇過這種事情,不由歎一聲:“往後你可記得,出來別喝太多水。”

    “嗯,好的。”駱寶珠連聲答應。

    駱寶櫻四處一看,前麵從台階上右邊過去,就好像有很高的灌木叢,或者在那裏解決一下,她與幾位姑娘說一聲,帶著駱寶珠,幾個婆子過去。

    尋到個合適的地方,駱寶珠蹲下來就不見人影了,駱寶櫻在不遠處等候。

    結果後麵忽地傳來一陣悉索聲,從前頭小徑的樹叢裏,有個少年束著玉帶走出來。

    兩人目光一對上,駱寶櫻眼睛瞪圓了。

    好死不死的,又遇到這臭小子!

    華榛也沒想到會在這時候碰上她,可他向來作風豪爽,沒有絲毫的尷尬,挑眉道:“要不要給你介紹個好地方?”

    駱寶櫻臉騰地紅了,又不是她找茅廁,再說,姑娘家,這種事兒怎麽能當麵說呢,這華榛果然是個混賬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