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我愛你,無關男女(……)

字數:4898   加入書籤

A+A-




    訂閱低於30看到的是防盜章哦也可以清緩存試試看“哎?曾老弟你怎麽來了緣緣?”季老根突然見到本該在農場的曾義華,正驚訝一低頭又看到季椽,趕緊把寶貝孫子拉到身邊關切的問:“緣緣,你怎麽也來了那麽亂,被人踩傷怎麽辦?吃過午飯了嗎?”

    “沒有呢!”季椽用小孩子的腔調奶聲奶氣的說:“我等爺爺還有爸爸媽媽一起吃飯。看到”

    得益於小孩的模樣長得好,他這麽裝一點不顯突兀隻讓人感覺超可愛的。

    以前季椽是傻子時季老根都疼他入骨何況孫子此時奶聲奶氣的撒嬌,季老根一瞬間什麽氣都忘了隻樂得一個勁點頭:“好好好我們回家吃”

    曾義華打斷他:“季老哥先把這裏解決吧!”

    季老根知道曾義華是有主意的便問:“你說這事要怎麽辦?”

    “季老哥,你要信我就全權交給我。”

    “我當然信你。”季老根點頭:“那就麻煩你了。”

    曾義華得了話,氣勢瞬間就變了。

    他原本穿一身半舊的衣衫看著像個普通老農,但碰到與自己專業有關的案件,他的腰杆瞬間就挺直了渾身透出對自身所學的自信和傲慢。

    “今天發生的明明是兩件事,我認為不應該混淆一談。”曾義華看都不看地上的張二妹,徑直坐到李所長對麵,慢條斯理道:“一碼歸一碼。你看,季家砸壞了張家的家俱,要賠修理費對吧?”

    李所長點頭,張二妹也停止了假惺惺的哽咽,抬頭巴巴看他。

    曾義華繼續:“要是季家賠了修理費,打砸張家的行為是不是就算了結了?”

    李所長點頭:“是這個理。”

    季家有人不服,打算上前,被季老根攔下。

    “那你們得寫個調解書對吧?”

    李所長見事情有解決的跡象,趕緊說:“調解書有。”

    一般鄰裏吵架都是調解為主,派出所備有好多份調解書。

    好在季家克製,沒人受傷,隻要賠家俱修理費就行了。張二妹想獅子大開口,被李所長壓下,寫明按市場價賠償修理費。

    張二妹撇撇嘴不太高興,但想到自己贏了又不免得意洋洋。

    雙方在調解書上簽了字,季家打砸張家的事就算結了。

    曾義華頂著季家人的瞪視,慢條斯理道:“接下來我們談緣緣被推下河的事。”

    張二妹立即說:“行行我賠醫藥費。”

    她瞥了季椽一眼,渾不在意。

    一般情況下,小孩間打鬧受傷,家長都是上門道歉,賠幾個雞蛋了事。如果小孩進醫院的話,就再賠點醫藥費,但醫藥費很便宜的,並不算什麽。

    她之所以否認,是聽說季椽快死了,既然季椽沒事,她就賠兩三塊醫藥費又怎樣?家俱維修費她會多報幾塊的。

    “不,不,不用賠。”季家人快把曾義華瞪出個洞了,他仍是如此慢條斯理。他問李所長:“張家那兩個12歲和14歲的小子,違法的話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對吧?”

    李所長點頭稱是。

    這時候沒有未成年保護法,連民警都沒有這方麵概念,不會有人以“他是個孩子”“他未成年”給犯罪的小孩開脫。就算10歲小孩偷東西也會被抓的,頂多判得輕一點。

    張二妹大字不識,不懂刑事責任是什麽,李所長卻有不好的預感。

    曾義華問季老根:“季老哥,衛生所給緣緣開病危通知書了嗎?”

    季椽差點死了,病危通知書自是有的。季老根從胸前口袋裏拿出那張病危通知書,又惡狠狠瞪向張二妹。

    季椽趕緊拉著他胳膊安慰:“爺爺我沒事,我以後去學遊泳。”

    季老根抱著會說話的乖孫子又高興了。

    張二妹此時反應過來了,瞪大眼:“等一下,季椽不是傻子嗎?”

    曾義華不管她,隻把病危通知書推給李所長,一字一頓地說:“根據我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所長,我的當事人遭到了張明和的無故傷害並險些危及生命,我要求警方立即將罪犯逮捕歸案。”

    季家人有些騷動,他們就算很惱火,也沒想過張家小子這是犯罪行為,而且一聽就是三年十年的,感覺怪嚴重的。

    張二妹這下聽明白了,這個看起來斯文懦弱的老頭,竟是要把她家兒子關起來呀!還一張口就什麽什麽十年的,這是要弄死她兒子呀!

    她恨得撲向曾義華,揚手要抓他的臉,被一個年輕民警按住。在派出所打滾可以,打人是別想的。

    張二妹又開始嚎:“表哥你別聽他的,隻不過是小孩間開個玩笑,季傻子又沒事,怎麽就是犯罪了?季家還砸了我家呢!”

    季老根淡定的說:“調解書已簽,我們會賠錢的。”

    “那、那我們也簽調解書,賠你”

    “不必了。”季老根拒絕:“我們就按照曾老弟說的那個什麽法?”

    “刑法第384條,故意傷害罪。”

    “對,故意傷害罪。法律怎麽說我們怎麽聽,廣播都說了,我們是法治國家嘛!”

    張二妹愣住了,露出害怕的神情,聲音竟然發抖,她掙脫小民警,躲到李所長身後:“表哥,他亂說的對吧?不就推下河而已,隻是惡作劇,又不偷又不搶,怎麽就是犯罪了呢?”

    李所長揉揉額角,隻覺一陣頭疼。按正常程序來說,張家幾個小子的行為,除9歲那個外,另外兩個都要進派出所的。之所以沒動手,不是他要偏袒張家,而是現在的法律太重,太重。

    舉個典型的案例:

    有一個青年因**,被判刑5年,嚴打開始,改判15年。這青年不服,上訴,正遇上第二批嚴打,因刑事案件不夠,將他湊上去,判死刑。真實事件

    這時候的人如果犯法,絕對沒人敢說“不就關幾個月嗎”這種話。就連張二妹這種大膽無賴的,聽到兒子要被抓都嚇得發抖。

    當然張家兄弟不至於會到死刑的程度,但案件上報的話,依據季椽的病危通知書,10年絕對少不了。10年後他們年紀都大了,又有案底,勞動局肯定不願給他們分配工作,那張家兄弟這一輩子豈不完了?

    出於對鄉鄰後輩的愛護,李所長不想兩個年輕人就這麽毀了。

    本來按平常鄰裏吵架的判法,張家先有錯,季家砸了張家,兩邊這就算扯平了。誰都不怪,調解一下賠個錢也就和平解決了。

    沒想到來了個外人,看著文質彬彬的好說話,行事卻很陰險。把一件事拆成兩件,先解決掉季家打砸張家的案件,再把張家往死裏逼,而且一張嘴法律一串一串的,比他這老警察還專業,不會就是香港片裏的律師那種東西吧?

    季家什麽時候認識這麽厲害的人啦?

    季椽不了解這時代判案的隨意性和嚴重程度,他沒想過怎樣報複張家兄弟,之所以請曾爺爺來主要做普法教育的。

    張家兄弟這行為怎麽也算人身傷害了吧,至少也該拘留幾天讓他們知道錯吧!不能一句“惡作劇”就算了,否則他們天天“惡作劇”,哪天真出人命了呢?

    見張二妹還不肯認錯,季椽也惱了。抓著曾爺爺衣角害怕地問:“曾爺爺,以後張家哥哥還要跟我惡作劇嗎?我害怕。”

    曾義華還沒說話,季建國和李書蘭先坐不住了。李書蘭一把抱起兒子,沉著臉說:“建軍哥,這事你要不管,我們就去市裏投訴了。”

    為母則強,見兒子被嚇到,李書蘭不忍了。心裏下定決心,回去一定要找法律書,早知道這些法律,也不用等派出所說什麽就是什麽了。

    李所長還不至於為張二妹一家讓自己丟了飯碗,當下不管張二妹大吵大鬧,讓人去把躲在家裏的張家三個小子帶來。

    原本推人時很囂張的三個小子,一進到派出所就嚇得哆嗦了,聽到要坐10年牢,最小的張鑫哇的就哭了:“嗚哇哇不怪我,是哥哥說要教訓地主家的傻兒子,不是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