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章 仲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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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林流拉長了聲音,然後乖乖的被奶娘幷著兩個丫鬟簇擁著回屋。
林流並沒有和林太太住在一個院子,雖然隻有四歲但他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住所——怡軒。
身邊有一個管事嬤嬤,就是他的奶嬤嬤張盛家的。還有兩個大丫鬟四個小丫鬟進屋伺候,底下還有好幾個的粗使婆子在怡軒做些低下的苦力活,至於小廝書童什麽的他年紀還小,再加上如今林家在守孝全家幾乎不出門因此還沒給他配。
從這點也可能看得出來林太太對他這個庶子的態度,不會故意害他,但也沒有表麵上那樣對他親近。但這也是人之常情,畢竟林太太自己有親生兒子,而且林流的生母顧姨娘還在世,兩人之間隔閡太多。
其實這待遇已經很不錯了,林流出門雖然不像嫡兄林如海那樣一腳出八腳邁,但至少比賈家庶子賈環強。生為庶子能不被嫡母虐/待,能吃飽穿暖,還能有機會讀書識字上進,於古代這個大環境而言已經算是大造化。
“二爺在太太那裏多用了幾口飯,碧雲你去沏些普洱茶來。”一進門張盛家的就開口吩咐道。
“是!”穿著嫩綠色衣服的一個十來歲的二等丫鬟肅立應道,然後快步的走了出去到一旁的耳室沏茶去了。
林流一邊在兩個大丫鬟的幫助下換衣服,一邊聽著張盛家的話。不過他並不理會,反正他和張盛家的是一根繩上的螞蚱,他要是不好了張盛家的絕對會更不好,所以張盛家的對他的照顧絕對談得上是無微不至,尤其是之前發生了他之前被人下/毒的事情。
這事就是之前林流說的“陰私”,也是害他穿越的罪魁禍首,若不是這副身子被人毒死了,他也不會穿越。畢竟之前他可是老老實實的睡在床上,也沒有什麽天災人禍發生,隻是眼睛一睜一眨就穿越了。
換上一身略舊的家常衣服,林流在窗下案前坐下,隨手拿起一本書翻看起來。
張盛家的從碧雲手裏接過了茶碗放在林流的右手邊,關切的勸道:“二爺上進自是好事,太太也說讓二爺不要懈怠讀書,可二爺也得注意自己的身子,還是等身子養好後再讀書也不遲。”
“不過是看看而已,媽媽放心費不了多少功夫。”
這張盛家的哪裏知道林流的苦,他穿越之前家世一般屬於工薪家庭,餓不死人能吃飽穿暖但想要幹點別的事情那就嗬嗬了,所以林流並未如某些人無敵主角那樣學過什麽毛筆字還是什麽書法大家。更不要說古代那可是繁體字絕大多數字都得重新認,至於琴棋書畫什麽的,他絕對是十竅通了九竅一竅不通。
好在這副身子如今也才四歲,一年前祖母去世了便開始了守孝生活,隻堪堪讀了一個月的書,《百家姓》都還未學完,君子六藝自然更是未開始學,他隻要撿起《百家姓》在補足這個世界的常識還是能混過去。
林流沒有因為自己是穿越者,就覺得老天最大自己第二,他深知無論是在哪一個世界異端都是最容易被人幹掉的。
不是有那麽一句話嘛“領先世界半步的是天才,領先世界一步的是瘋子,天才被人敬仰,而瘋子卻會被人燒死”。所以為了不被人當成異端燒死,偽裝成本土人士是十分有必要的,反正林流是個惜命之人,他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賭自己死後能重新回到現代。
若是張盛家的識字就會發現林流手裏拿的不是什麽《三字經》《百家姓》,而是一本史書,比起前麵的玩意,顯然補足這個世界的常識才是當下對於林流來說最重要的事情。
感謝林家是書香之家,感謝林家四代為侯富貴榮華,因此哪怕就是他是庶子這書房也是按規矩收拾出來的,三個大書架齊刷刷靠牆立著,上麵擺放著滿滿書,除了沒有兵書和類似於《西廂記》這種古人“小”“黃”“書”外,常規的書都能在其中找到。
林流早在前幾天病情好轉後就來這裏轉悠了,表麵上是閑著沒事在床上躺久了不想繼續躺著,所以在屋子裏玩,可實際上林流已經將書房裏三個大書架上麵的書粗粗的看了一遍位置,雖然絕大多數字都是繁體字,可在林流連蒙帶猜的情況下還是能認出來。
史書是放在一起的《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誌》一直到《明史》都和林流印象中的一樣。
原本準備偷懶減少工作量的林流隻能從《明史》往前看回去了,看看到底是哪裏出了錯,這個世界的曆史是從哪裏出了意外被拐了一個彎,因為他是得了這幅身子的記憶的,而記憶告訴他,此時的國號是“仲”。
仲家天下!
這可不在林流的記憶力有。
沒等林流看多久就找到了正確答案,原來問題出在吳三桂的身上。
明末的時候大將吳三桂一怒為紅顏勾結建奴入關,但他的行為卻被良心未泯的手下袁旭提前發現,袁旭趕在吳三桂放建奴入關前想要造吳三桂的反,卻不想被早已察覺到的吳三桂抓了個正著,後袁旭在親信的幫助下逃出生天,而保護他活下來的親信就是如今的四大異姓王。
在吳三桂放建奴入關,崇禎皇帝自盡後,逃出生天的袁旭順勢揭竿而起,後天神下凡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在金陵稱帝,以自身祖先是三國袁家為由,建號仲氏,自稱“仲家”,國號為“仲”。之後袁旭又一口氣平推將建奴通通趕了出去,定都都中,但因為此時離建奴入關多年,因此北方地區很多人家深受其蠻夷習性的影響,行事沒有南方那麽講究規矩和禮儀。
林流癟了癟嘴,他怎麽感覺這個仲/太/祖滿身主角光環了,其一生的事跡完全可以媲美劉邦、劉秀、朱元璋等被後世疑為穿越者的開掛者了。
不過不是辮子當家實在是太好啦,林流對於金毛鼠的頭型可無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