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四百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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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殘酷的秦法改一改了。
丞相張蒼作為發起人,拉著禦史大夫馮敬一起上書,請求改動刑罰。
應該剃光頭的,改為守城、舂米;
應該刺字的,也改為守城和舂米;
應該割鼻子的,改為抽三百鞭子;
應該斬左腳的,改為抽五百鞭子;
應該斬右腳、殺人自首、貪贓枉法監守自盜的公務員、已經有罪又犯了鞭子罪的,一律斬首示眾。
已經被判為守城和舂米的,可以減刑。
劉恒馬上批準了。
那時,劉恒謙和自守,老臣們也多質樸,他們一起吸取秦滅亡的各種教訓,對於民間言論和建議采取寬鬆政策,上下一起,漸漸形成不言人的過失的風氣。
國家一年年富足起來,民風也轉為樸實厚道,刑罰大減。
刑罰大減,不是因為太過寬容,而是因為犯罪率急劇下降。
一年隻有四百個案子立案。
注意,這是全國的數據,不是一個郡縣的。
全國一年隻有四百個案子,非常非常少了。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幾乎接近於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