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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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權是屬於那種真正願意踏踏實實的做事的人。

    這麽多年手裏掌握著巨大的權利,竟然沒有為自己謀私利。

    由於不貪不腐,秉公辦事,也因此得罪了很多人。

    導致這麽多年下來,雖然在單位掛著一個副主任兼公司副總的職務。

    但是福利待遇隻是一般主管的水平,至於編製問題更是沒他的份。

    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拿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

    最近發生的事情讓林權的這個工作都要不保了!

    原來!

    林權在前段時間的某天深夜,駕車從外地出差回來。

    路過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林權的車子和一個闖紅燈的車輛相撞。

    本來這個路口,四個方向是都有用於交通jiān kòng的**的。

    外加這條道路限速是七十,林權的速度也就五十多,而且還是按照紅綠燈的指示行駛的。

    兩車相撞後,林權也沒多想,迅速的就報了警!

    負責處理案件的jǐng chá來到現場後,勘查了一下現場,詢問了一下雙方的駕駛員後。

    得知雙方都沒有購買商業險,都隻有交通責任強製險。

    由於是深夜了,就讓雙方各自回家,明天到交警隊處理案件。

    本來這是一件事實清楚,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交通事故了。

    林權第二天向公司請了半天假去交警隊處理案件。

    沒有想到的是,本來事實清楚的一個闖紅燈交通事故案件,經過了一個晚上就變得麵目全非!

    首先是對方的駕駛員堅決不承認是自己闖紅燈,而且一口咬定是林權超速撞的他們。

    林權也不想和對方過於糾纏,就要求調出當天的jiān kòng錄像,大家一看便知。

    結果負責處理這個案件的紀警官告知林權,當天夜裏四個方向的八個**全都壞了,沒有任何一個能證明對方闖紅燈。

    林權這時也意識到了不對,怎麽可能那麽巧?

    尤其是聽到負責這個案件的紀警官總是強調,自己去上麵調取錄像,上麵的人一口咬定**都是壞的。

    林權也不傻,聽到這裏也大概明白了是怎麽回事,對方通過關係將昨晚的jiān kòng錄像都給刪除了。

    紀警官很無奈的勸林權,要不就調解一下。

    按照目前的情況,算個同責,你的車損失比對方的大,就算同責的話,也是對方給你修車。

    紀警官也是好意,林權是實在不想和對方糾纏下去。

    另外就是林權,在回單位請假的時候。

    單位的領導也表示,林權這算是因出差才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不是林權的主要責任的話,林權自己車的修車錢單位會給報銷。

    於是林權也就接受了紀警官的好意!

    可是沒想到的是,對方死活不同意調解,一口咬定是林權超速,撞的他們!

    更為過分的是;

    對方坐在副駕駛的人由於沒係安全帶,頭部磕在車前台放置的香水**上,而磕破流血。

    當天處理事故時,當值的交警和其同事曾一同陪同傷者到附近的醫院就醫。

    通過檢查和救治,醫院判定隻是普通的擦傷,在醫院做了處理,拿了一些藥後就讓傷者回去了。

    總共當天的花費都不超過二百元。

    可是對方一口咬定是林權造成他們受傷的,必須要林權馬上拿出一萬塊醫藥費,否則別想走。

    負責處理事故的紀警官告訴對方這個是交通事故,在沒有出具事故鑒定的情況下,沒有重大人傷的時候是不能要求對方先行賠付的。

    另外,如果是輕微的人員受傷的話,也是由保險公司在保費的定額裏先行賠付,超出的部分才是有由對方駕駛員來賠償。

    可惜對方根本就不聽紀警官的勸告,就是在那裏胡攪蠻纏。

    沒辦法,對方不依不饒的,紀警官隻能要求雙方走程序了,做了筆錄,雙方的車拿到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雖然沒有了jiān kòng錄像,但是對方不是一直的糾纏著說是林權超速嘛。

    那就走鑒定好了。

    見林權一直也不理會,對方隻好無奈的接受紀警官的說法,走程序。

    雖然對方答應了走程序,但是在錄口供的間隙,對方竟然找來了十幾個社會的閑散人員。

    在處理事故的交通中隊把林權堵在了裏麵,揚言不拿錢出來今天就別想走出去。

    最後還是負責處理事故的紀警官看不過眼了,將那些人轟了出去,還警告那些人如果在來鬧事的話通通的都抓起來。

    這樣林權才得以安全脫身。

    足見對方的囂張氣焰!

    很快,一個月的時間到了。

    這一個月的時間對林權來說就是煎熬。

    對方記住了林權留的diàn huà號碼,林權留的是單位的座機。

    對方每天都是不分時段的打diàn huà騷擾,威脅、恐嚇!

    搞的單位正常的業務都沒法進行。

    單位的領導開始對林權不滿起來。

    責令林權盡快將這件事處理完,不要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行!

    這天林權接到通知後,到交通中隊去取車輛鑒定報告。

    林權拿到報告後,仔細的翻看了一下。

    隻見上麵清晰的寫著林權所駕駛的車輛當時的車速是五十六公裏,其它車輛參數一切正常,那條路的限速是七十公裏。

    而對方的車速竟然寫著無法計算!

    要知道對車輛進行鑒定是不可能計算不出車速的,除非是人為故意不寫!

    其實想想也能明白,林權在路上正常行駛,沒超速、沒闖紅燈,如果對方一點錯誤都沒有的話兩輛車是怎麽撞到一塊去的!

    林權詢問了一下紀警官為什麽鑒定報告是這樣?

    紀警官也是無奈的和林權解釋,他對這個無能為力,我隻能保證你這個數據是真是準確的。

    林權也明白了紀警官的無奈,畢竟他也隻是一個小jǐng chá,很多事情是他無法控製的。

    根據這個鑒定報告,交警部門開出了同責的事故鑒定書。

    紀警官也勸林權,這算是目前為止最好的結果了。

    你的車還在停車場,這每停一天都是錢啊,我這趕緊給你開提車單,趕緊把車提走。

    該修車修車,別在耗下去了!

    另外,紀警官建議林權在修車的同時一定要找一家公估機構,對自己車輛的損失做一個公估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