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往事不堪回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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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因為激動還是害怕,把武器交給小混混們之後,女孩就躲在牆角裏捂著眼睛,自始至終,她都沒有看慕景宸一眼,但慕景宸一眼就認出了她。

    那是他愛了那麽多年的女孩啊!他日思夜想,用全部生命在尋找她,她居然一出現就和一幫小混混在一起,而且,眼睜睜看著別人毆打他。

    那天,從無敗績的慕景宸被人打得很慘,肋骨打斷了三根,背上被人砍了兩刀,在醫院整整搶救了一個星期才脫離危險期。

    出院後慕景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王書,請王書幫忙尋找林可馨。因為在慕景宸看來,他的女孩一定是被人誘拐了,他要救她,在她更深地墮落之前,將她從泥潭裏拖出來。

    王書是慕景宸在美國留學第二年認識的,一次偶然出手,慕景宸救了王書,兩個男人成了朋友,也像主仆。但當時的慕景宸是個對未來生活滿懷希望的上進青年,不想和黑幫打交道。所以,兩年前他做了個順水人情,秘密將王書弄回了江城,徹底脫離黑道。那以後,慕景宸再也沒有聯係過王書。

    王書很仗義,辦事能力也很強,隻用了兩個小時就打聽到林可馨經常出入的地方。

    那天,天空灰蒙蒙的,下著綿密的小雨。

    王書將車開到一家快餐店對麵,慕景宸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透過被雨刮器刷幹淨的擋風玻璃,緊緊盯著快餐店門口那個穿著卡通服跳舞招攬顧客的身影。

    因為下雨,生意不太好,那個人在雨裏手舞足蹈地跳了兩個多小時也沒有吸引多少顧客。後來下班了,慕景宸看見那人走進快餐店,開始背對著他脫卡通服。

    那人最先脫的是頭套,頭套脫掉,披散下瀑布般的長發。

    她是個女孩,年輕女孩。

    大約因為卡通服被雨水打濕了十分沉重,女孩脫的時候沒站穩腳下一滑。

    她沒有摔倒,手肘卻撞在了身後的桌角上,桌角包了鐵皮,一點鮮紅在她光潔如玉的白皙手臂上漾開,像一朵雪地裏綻放的紅梅。

    大約因為疼痛,她皺著眉扭頭東張西望,似乎想找個人幫她。

    她望過來的那一刻,慕景宸的呼吸一窒。因為他清晰地看見了一張熟悉的,令他魂牽夢縈的美麗、清秀小臉。

    連招呼都來不及跟王書打,慕景宸就跌跌撞撞衝進了快餐店。

    聽見有人推門進來,林可馨詫異地看過來。與慕景宸深情、複雜的目光對上後,她禮貌又呆板地衝他笑了一下。

    然後,沒有多停留一秒鍾,她的視線便離開了。她朝裏屋大喊:“大姐?有客人來了。”

    裏屋立刻有人應聲:“你先走吧,我來招呼!”

    慕景宸一下子傻掉了,他像一截被人砍掉枝椏的木棍,就那麽傻傻地戳在門口,頂著被雨水淋濕的頭發,狼狽又絕望地看著林可馨,看著她再也不看他一眼,看著她穿好外套和雨衣,看著她麵無表情地向他走來,又麵無表情地與他擦肩而過,推開門,走出去。

    如果說第一次重逢時,林可馨因為害怕沒有認出來他的話,那麽這一次又算什麽?雖然三年多的分離,他們都長大了,也成熟了不少,但他們並沒有整容,怎麽就會到麵對不相識的地步?他明明重逢的一眼就認出她了啊!

    等慕景宸反應過來追出快餐店的時候,哪裏還有林可馨的身影,隻有王書滿臉同情地坐在車裏等他。

    對於這樣的相見慕景宸當然不甘心,所以,第二天他又去了那家快餐店。

    那天,快餐店的生意很好,林可馨穿梭在顧客之間,像隻忙碌的蝴蝶。

    慕景宸找了好幾次機會和她說話,林可馨的目光在他臉上停留的時間卻一次都沒有超過兩秒鍾。就好像,在她眼裏,他隻是一名普通顧客,他和她,早已形同陌路。

    頹廢地離開快餐店之後,慕景宸有好幾天沒有再去找過林可馨。他覺得,相愛的一年半真的太短暫,完全沒辦法和分離的三年相提並論。而那個目光懵懂,又如小鹿般純淨的女孩,早已長大了,完全忘記他了啊!

    慕景宸決定最後一次去看林可馨是六年前江城的第一場雪夜。曾經,林可馨告訴慕景宸,她喜歡下雪,因為雪很純潔,可以將所有肮髒的、醜陋的東西粉飾一新。所以,慕景宸想最後看一眼他心愛的女孩,為他們這段不算美好,卻刻骨銘心的初戀畫上圓滿的句號。

    慕景宸沒有下車,他坐在副駕位置上靜靜地吸煙,目光卻一直沒有離開過快餐店玻璃櫥窗裏的林可馨。

    王書等得實在無聊,在慕景宸掐滅第十五根煙頭時,終於忍不住問:“你不進去看看她,跟她說幾句話,當成你們的告別禮?畢竟好合好散嘛!”

    絕不!我已經忘記她了!”

    慕景宸的聲音又冷漠又傲嬌,帶著被拋棄後深深的傷痛。

    王書笑了一下,沒有再說話。

    過了一會兒,林可馨下班出來了。她穿得很厚,戴著帽子,圍著圍巾,手裏還抱著一大堆東西。

    但她可能沒有吃飯,所以她把圍巾拉下來,露出凍得紅兮兮的小臉蛋,然後從手提袋裏拿出來一隻饅頭,邊走邊吃。

    饅頭大約是涼的,她吃得很用力,往下咽的時候好幾次都差一點噎住。

    王書看了一會兒,突然皺著眉說:“她就在快餐店打工,為什麽不吃了晚飯再出來?難道她連這點錢……”

    王書的話還沒有說完,慕景宸已經推開車門衝了出去,手裏還沒忘記端上才買的那杯熱牛奶。

    王書愣了一下,啞然失笑:“這就是所謂的已經忘記她了?”

    慕景宸下車後走得很快,他沒有從林可馨身後追過去,而是精明地繞了個彎,從小路上超過林可馨,然後麵對著林可馨走過來。

    林可馨還在專心致誌對付手裏的饅頭,天氣太冷,她的牙齒有點打哆嗦,一口咬下去沒咬好,咬到了嘴唇。

    剛舔去唇上的血漬,眼前便多出一杯熱氣騰騰的牛奶。林可馨愣了一下,倏地抬頭。

    那一瞬,慕景宸就像個情竇初開的小男生,又驚喜又渴望又壓抑地看著林可馨,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可是,林可馨看了他幾秒鍾後,很禮貌地衝他笑了笑,說:“謝謝!我吃完了,不需要!”

    說完,她衝他揮揮手,繼續頂著風雪前行,越走越遠。

    看著林可馨漸漸消失的背影,慕景宸的心越來越涼,終於沉入了穀底。

    多可笑?她不但忘了美好的初戀,就連他在快餐店搭訕,都沒給她留下半點印象,他卻還不死心,依然跟個白癡似的幻想著她能回到他的身邊來。

    其實,那次打群架時看見她,他就該徹底明白了,曾經那個叫“可可”的女孩,早就不在了。現在的林可馨,是個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那場大雪一連下了好幾天,慕景宸再也沒有去過快餐店。他又回到了行屍走肉的狀態,每天晚上都和一群小混混在江城最黑暗的地方酗酒、打架,甚至好幾天都不回家,也不去公司上班。

    直到那天他在紅番區娛樂城跟人打架,再次看見林可馨。

    那天的林可馨又和第一次重逢時一樣,濃妝豔抹,她坐在一堆小混混中間,和他們勾肩搭背,言談舉止奔放得想讓慕景宸衝過去掐死她。

    當王書打聽到林可馨現在是紅番區娛樂城的服務員時,慕景宸的世界整個坍塌了。所謂的服務員指的是什麽,遊走在這個城市黑夜的人們都知道。

    那一個月,慕景宸像一頭隱藏在黑暗中的狼,又像個強迫症病人,每天晚上都來紅番區娛樂城偷窺林可馨。

    他看著她糜爛地生活,看著她穿著暴露地周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間,和他們打情罵俏,為了多拿一點小費,毫無羞恥地取悅他們。

    每多看一眼,慕景宸心上就被林可馨多捅一刀,每多看一次,他對林可馨的仇恨就更深一分。

    正是這種無微不至的關注,讓慕景宸及時得到了林可馨要出售第一夜的消息。

    就像一場盛大的拍賣會,那晚,有很多人爭相出價,而慕景宸毫無懸念地成為了最終買家。

    慕景宸清楚地記得他走進房間時看見的那個女人,那不是他心愛的女孩,那是被金錢和欲望徹底拖入地獄的妖精。

    可即便是這樣的林可馨,他也舍不得留給別人。

    那天晚上有多瘋狂,慕景宸的心就有多荒涼。他做了林可馨的第一個男人,她卻因為藥物的作用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結束後,慕景宸想都沒想就把林可馨帶走了。不管她有沒有認出他,既然她已經成了他的女人,她願意也好,不願意也罷,就必須跟著他,一輩子隻做他的女人。

    慕景宸在酒店開了個房間將林可馨安頓下來,他得先做一番安排,然後正式將林可馨帶回家。

    當他安排好了一切,興衝衝地返回酒店來接林可馨的時候,正好在酒店大廳裏遇到行色匆匆的林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