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零五章 洗耳曲江池 亡人生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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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樂於扮演,真正喜歡一輩子帶著麵具和擦著豔麗無比的脂粉的人,不是天生腦殘,就是白癡,或者是強烈的自我虐待症,或者是甘心情願的做奴才的不可救藥的奴隸之邦的奴隸們。
    楚留香忽然想起來,脂粉的發明真是人類的一大嘲諷。
    本來是美化女子的脂粉許多人開始塗抹。
    以塗脂抹粉為孌童,乃是作為男性恥辱的最大標誌。
    此時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成為了孌童,本來的大恥辱卻變成大榮光。不以為恥的人們開始將羞恥之事津津樂道,本來的所謂羞恥之事現在變得倒無足輕重了。
    人類的脂粉豈止僅僅是塗抹油彩的麵容呢?
    人類自我醜化的本領和能力居然如此之強,如此麻木不分,如此顛倒黑白。
    從而,他們感知能力也在下降,尤其對於美醜妍媸的感知能力的下降讓他驚歎。
    然而脂粉和醜陋和演戲又有什麽關係?楚留香的腦子開始紊亂。
    雖然楚留香覺得很無恥,但是這都是人們的認為和自發。
    楚留香開始覺得自己生活在如此無恥的聲音和氛圍之中,怕自己也開始無恥,也許並不是怕自己無恥,而是因為自己生活在無恥之中。
    如果讓鳳凰不去吃練食而去做饑不擇食,食腐屍爛肉的鷲鷹,那鳳凰一定寧可餓死也不變更的。
    王者無法低頭,高潔的人不低下高貴的頭顱,這是人類能夠不墮入地獄的唯一原因。
    也是千百年來人類能夠從洪荒愚昧走出來,建立文明和理性的最大原因。
    有些人看上去英雄威武,卻一樣不過是順勢而為,泥沙俱下的庸夫俗子。
    有些外表瘦弱枯槁,看似普通的高貴者,卻無法降低他自己的生存環境,更不會混沌於泥淖之中。
    有些人偏就是他人眼中的迂腐的呆子,這些人的行徑,符合儒家的慎獨,佛家的潛修的格調。
    你不能讓搏擊大海的鯤鵬生活在一潭死水和網羅之中,也不可能讓劍氣衝天的古劍長埋地獄,決不可讓絕不低頭的少年泯滅掉骨氣和良心,誰能讓讓蘭花在汙泥淖中開花生長,又有誰能讓矯矯不群的遊俠隱士生在爭相高唱讚歌,上功德表的廟堂一樣。
    告誡別人要做那識時務者的俊傑,慫恿他人馴服於什麽適者生存的說法是危險的。
    如果識時務,如果適者生存,那麽恐怕隻有蒼蠅,老鼠,蛆蟲最是識時務的。
    這些人在自作聰明之際,不如想想如何改變他自己的生活環境和思維,再告誡別人要降低自己的標準的時候,他們最明智的是不如沉默。
    他們理應當洗心革麵,朝聞道夕死可矣,他們應該開始敬畏一下他們所嘲諷人的高格調。
    自己是否把黑的說成白的,把男盜女娼說成是貞女烈婦,把粉飾太平說的光明正大,自己是否正在生存在一個大化糞池之中卻當是西方功德水中而自娛自樂,恬不知恥。
    楚留香想起上古逸民許由的故事,他為什麽到河水邊去洗耳朵?許由這位上古隱士為何去水邊洗耳朵。
    力排南山的三壯士,卻被一個卑鄙的侏儒,用無道義,無道德,充滿聰明卻毫無智慧廉恥的方式,讓他們因恥辱而自戕。
    現在楚留香明白了,楚留香也有洗耳的想法,雖然可能有了點表麵文章的意思。
    不過不如此楚留香實在感覺有點氣悶,既然有這樣的行為可以讓自己的心情好一點,可以讓自己受傷的心靈平複一下,那還是有比沒有好。
    楚留香忽然發現古人原來是如此的可敬,不僅可敬,簡直是驚天地泣鬼神。
    能在阿諛無恥勸進之中做許由,做孔聖人所言逃離無恥的隱者,楚留香忽然發現這些人雖然或許不會武功,也或許和他心目中的江湖不沾邊,但是他們可比那些曾經的東方不敗,任我行,上官金虹,墨孤魂之流要強大的多。
    楚留香從某一刻開始就發現,江湖並非僅僅他自己想象的江湖。
    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心目中的江湖,而且每個人都在江湖之中。
    在這裏,道德和法律都開始顛覆,人性和人心都不會按照常理出牌,都反常了人們本來 心目中的人和物。而這些人,也正是如他一樣矯矯不群般如他楚留香一樣的大人物。
    楚留香也要洗耳,他沒有去穎水。
    楚留香絕對和天下任何一個人都不一樣。
    楚留香也許是世人眼中的沽名釣譽之徒。
    許由洗耳在穎水之上,如果他不求名,不求利,也對權力厭棄,那麽何以他的行止何以被天下人爭相傳頌?
    楚留香選在了曲江池畔。
    連做一件類似於表現隱士高潔的儀式,楚留香都能做的如此迎合世人的獵奇探幽之心。
    楚留香的確是那個到哪裏都會成為傳奇的楚留香。
    他的確無法成為那默默無聞的落拓之人。
    曲江池本是長安城中無論男女老幼都喜歡的遊覽勝地。
    登科得意的士子攜妓觀玩,貴族王孫在這裏泛舟池上,楊柳深處,風波蕩漾,那是何等的愜意。
    楚留香,你為什麽不選擇一條深山幽穀之中不知名的溪水,這樣你也就可以不再讓人以為你不過是個走終南捷徑的偽君子的隱士了。
    楚留香無法掩飾自己,暫時他還不能離開長安城。
    他所經過的路徑,許多人都忍不住駐足觀看,指指點點,楚留香知道他們在議論自己,為何在末世,還在穿著盛唐的裝束,為什麽一個英俊瀟灑的男人,行止舉動卻像是一個滿城瘋狂的花魁的招搖過市。
    隻是本來一向遊人如織的曲江池,卻好似知道楚留香要做隱士的行徑,故意的將人隱蔽起來,好讓他完成一件類似於許由洗耳一樣足以震蕩天下的壯舉。
    楚留香正想沿著台階走到池邊,然後俯身下去。
    忽然他聞到了一股香醇的竹葉青的味道,他知道數步之遙,必定有美酒。
    斜眼望去,望見了一個竹桌之上,擺著三壺酒,四個小菜,一個是涼拌腐竹,一個是清炒萵苣,兩個是長安城裏的望歸樓的芙蓉糕和甜心餅。
    楚留香是酒中的老饕,名廚的知音。
    隻是他還要咽下饞涎,因為那桌子後麵站著四個人。
    四個一模一樣的人,說起來,他們還是楚留香的恩人,因為他們解除了楚留香在冰封之中的沉睡。
    沉沉長夜,經過剛才淑玉齋的鬥口,他們一下子有陷入了迷惘。
    徐雲若和靈鏡宮主麵前,忽然閃爍著的是裕興客棧的招牌,雖然在月夜,但是白月緞上繡著的大紅字跡依然鮮豔的很。
    紅色雖然看不太真切,但是在昏黃的燈光之下,明顯的是那麽的可怖而陰森。
    在這些字跡的襯托之下,似乎月色忽然之間變得慘白慘白,一片白骨森森的感覺,一股血腥之氣迎麵撲來!
    徐雲若倒吸一口冷氣,因為他看到那招牌在滴血。
    血,人血。
    二樓影影綽綽,閃爍在窗戶之上,似乎是人影,但是人影覺得沒有如此寬闊,似乎有一個人影一動不動,難道活著的人的動作像是死人一樣麽?
    徐雲若眉頭一緊,拉起靈鏡公主,飛身跳上有三層樓的裕興客棧的二樓,二樓本來僅有的一點如豆燈光,忽然之間如烈油著火,燈火瞬間輝煌燦爛起來,照在紅色的招牌之上,招牌之上的字跡在燈光之下,八隻白色的素蠟立在屋中,顯得豔麗而慘烈而刺目,兩個人跳在廊簷之下,二樓是一間寬敞的客房。
    客房裏一個小夥計打扮的少年背對著他們,而他對麵的那個人坐在那裏,簡直就像是一堵牆。
    不,他本來就是一堵牆,那堵牆,正是冰橫三尺冷郎君。
    他們二人跳上樓來,冷郎君正好麵對著他們,伸出一個手指頭在嘴前向他們做一個噓聲的動作,意思是要他們不要出聲。
    “你能告訴我一件事嗎?”靈境公主忽然尖聲道。
    “你想知道什麽?”
    似乎是那個小夥計打扮的少年發出聲響。
    徐雲若頭皮發麻,身上的雞皮疙瘩開始炸裂,因為那個夥計說完那句話,忽然扭頭看他們,當他背對他們的時候,他的腦後和普通人沒有區別,但是,當他轉頭的時候,他臉和頭根本沒有區別,也就是說,他的身子開始扭轉,頭也扭轉一圈,還是和後腦沒有區別,也就是說,他的整個腦袋上也是全部的毛發!
    黑色的毛發,你見過人的腦袋,但是你見過一顆頭顱上的頭發發梳的幹幹淨淨,但是本來該出現臉和鼻孔,眼睛的地方也全部是毛發,全部是頭發嗎?
    徐雲若知道那不是假扮裝飾的,根根頭發長在臉上,他的觀察力一向驚人,他忽然發現,那顆腦袋的脖子間有一個紅色的痕跡,似乎是被一劍輕輕的劃過,血色凝結。
    冰橫三尺冷郎君忽然之間格格笑起來道:“你們可知道,這個屋子裏有幾個人?”
    靈鏡公主手心的冷汗早已經把徐雲若的手濕透。
    若非有個英雄的情郎立在她的身邊,以她的性格,恐怕她早已經大叫出來,撒腿跑開。
    她牙齒打顫,這個男子雖然不夠高大,但是最夠讓她安心他會不顧一切的保護她,愛護她,就憑這一點,就算是麵對千軍萬馬和刀山火海,她也凜然不懼。
    她定一定神,道:“你是說活人或是死人?”
    “我當然說的是活人,你聽說過死人會被計數在活人之內麽,死人不是人,死人是鬼,屍體是僵屍,所以他們不是人。”
    “是你殺了這個人,然後將他的血跡塗抹在裕興客棧的招牌上?”
    “你這樣認為我麽?”他口氣之中似乎略微有些失望。
    徐雲若不置可否。
    麵對徐雲若的神色,冷郎君似乎心開始凍結,“你隻猜對了一半,是後一半,是我將他的血塗抹在招牌上。“
    “哦,他不是你殺的,你為什麽要用他的血塗抹在招牌上?“
    “是他求我的,這是一種儀式,一種呼朋引伴的儀式,這種儀式也是為了完成他未竟的最後意願的方式。“
    “哦,我聽說過西域樓蘭國有一種用死人的血跡塗抹旗幟,引招他們的同類的魂魄聚集在旗幟上,類似於古代楚國的招魂。”
    “他們的方式是經過禱告詛咒之後,大叫三聲魂兮歸來,魂兮歸來,那麽與他們誌氣想投的人的魂魄都會聚集,聚集的魂魄與怨氣充盈於天地之間,後世的什麽空際靈旗,裏說的便是這個故事。他們的冤屈和未竟的誌願都會化成一種厲鬼的怨氣附著在旗上,厲鬼雖然最終魂飛魄散,但是這種怨氣的力量也超越於一般的神怪仙魔的怨力而力量無窮,實現他們生前未了的心願。”
    “你說的是惡鬼惡修羅?是天地之間不可掩飾與不可壓製的怨氣?”
    徐雲若看著他,冷郎君嘿嘿一笑道:“正是如此,此人之死,可以說是天地之間的奇冤,他護主心切,他立誌要做忠臣烈士而不屑於做什麽江湖遊俠。他本來有最好的做江湖遊俠的出身,可是在我們江湖人物看來,偏偏要去做什麽朝廷鷹犬,精忠報國,結果報國無門,最後自己不免混丟了腦袋。”
    “方公子他們兩個人是皇帝身邊最忠心耿耿的侍衛,可惜一天之內,雙雙斃命於此,方公子是被姬無淚殺的,可是他自己卻是被一種異界的神獸咬死的,而不是被普通的武林人殺死。”
    “因為據我所知,一旦被這種神獸咬死,一個時辰之內,這種神獸的唾液可以激發人體的激素,讓已死的人渾身的毛發齊出,激素激發人體的尚未涼卻的熱血,激蕩人的毛發。”
    “人本起源於叢林洪荒,與獸類無意,本來也全是被毛發覆蓋。”
    “這種神獸的名字在西域之西方叫斯芬克斯,亦雌亦雄,它本身已經被殺死,被一個謎語殺死,據佛家說,它本來是佛教的阿修羅的一種,解語夜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