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倩凝

字數:3028   加入書籤

A+A-




    也許是吧。小說長風答道,忽而言語一轉,不過倒也未必,畢竟這詩裏並未提及你的名字,說不定永浩是為別人而寫呢

    彩苓聽了竟是垂目不語。

    其實她知道,永浩這首詩毫無疑問是為她而寫,因為在村裏與她年齡相差無幾的姑娘也沒幾個,且除了她,其他的要麽已然成了親,要麽與永浩家相隔甚遠。而且小時永浩一直是她十分要好的夥伴,後來隨著長大,來往才漸漸減少的,關係自是不一般。

    可是,盡管永浩真的對她有意,她卻從來隻拿永浩當夥伴或朋友對待。因為適合做朋友的人,即使關係再不一般,也未必適合做戀人。如此一來,他不得不在自己心拒絕永浩的心意,心故而竟覺得有些不忍

    彩苓,你怎麽了長風見彩苓有些心不在焉,忍不住問,其實他多少還是明白彩苓心此刻在想什麽。

    哦,沒事。彩苓擠出一絲笑,我突然想起,我娘叫我早些回去幫她織布,那我便回去了。說罷拿起放於桌的淮海集,示意著道:這詞集我先拿去看看,看完再還你。

    隨意,還與不還都無所謂。長風灑脫道。

    彩苓卻笑著說了一句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便轉過了身,腳步輕快地出門而去,身影片刻消失在門框之。

    彩苓離開長風家,尚走在回家的路,便見一通往乜永浩家的小路走著三人,看其模樣穿著,應是兩男一女。兩男子其一著棕色衣,另一人著灰色衣,女子著褐色衣。盡管相隔較遠,亦發現那著灰衣的男子模樣輪廓極似乜永浩。莫不是永浩回來了

    這般一想,頓時激動不已,忙加快了步伐朝前行去。待至了自家屋,便將那本淮海集放於了自己房間,方才趕去了永浩家。

    方至永浩家屋外,便聽見黃氏激動的聲音:我的兒啊你這兩日去哪兒了

    我我去二姐那兒了永浩聲音帶著猶豫,又透著好些委屈。

    聽屋裏說話間,彩苓便行至堂屋門前,隻見一家人皆已在堂屋,而方才那身著褐衣的女子也已認出來竟是乜永浩的二姐倩凝。而那位棕衣男子不曾見過,他雙手放於腹間,恭敬地立於倩凝身後一側,想應是倩凝夫家的奴仆。

    黃氏與永浩雙雙站於堂屋間,一個目光憐憐地看著兒子的麵孔,一個低頭憂容,想來是心極為愧疚。

    你跑二姐那去幹什麽啊黃氏問。

    心難過,想找二姐訴訴苦

    身為二姐,見弟弟被欺,倩凝自是要為其討回些公道,這時忽地朝永恒走去,麵帶著一家人都再熟悉不過的肅厲之氣,道:大哥,當妹妹的本不應冒犯你的,可今日這事,算是冒著大不敬的罪名,妹妹也要說。永浩好歹也是你的親兄弟,你怎麽能合起媳婦來欺負他呢算他有什麽做得不對的,做得不妥的,你也應給他好好說,給他講道理,這動不動吵架鬧矛盾,如何能解決問題

    二妹,並不是我要跟永浩吵,而是你大嫂總是改不了那脾氣永恒麵對倩凝的指責,自然要以言語為自己開脫些。

    永浩的大嫂林梅聽罷當即狠狠地朝永昌使了個眼色,嘴裏發出嘶的一聲,卻是不敢說一句話。

    很怪,原本蠻橫的林梅此刻倒是變得異常溫和沉默,判若兩人,原因為何原來,在黃氏的幾個兒女,倩凝是性子最烈的,如同一男子。在倩凝還未出嫁之前,林梅已嚐盡了倩凝的烈性子,至今記憶猶新,再加倩凝的夫君乃當地的小商販,怎麽說也有些小財勢,林梅豈敢造次。唯有忍氣吞聲。

    自己的媳婦也不好好管管,還任由她欺負家裏人,這難道不是你的過錯你身為家長子,應當擔起齊家的責任,可如今呢,親兄弟都被你兩口逼得無處容身,這哪是齊家,分明是亂家照這般下去,這家遲早要毀在你手倩凝對永恒的厲言厲態倒像是當姐姐的在訓斥弟弟一般,而不似妹妹在與哥哥說話。

    永恒聽著,心也一直打著顫,聽罷隻得乖乖認著錯:二妹說得對,這事確實是大哥做得不對,大哥一定改,一定改

    改如何改倩凝反問道。

    我一定管好你嫂嫂,再不讓她欺負永浩了

    倩凝哼的一聲冷笑道:說得倒是輕巧,恐怕我這前腳一走,有些人翻臉不認人了吧

    怎麽會呢永恒忙補道,大哥一定說到說到,不會言而無信的。

    好,既然你話都說到這份了,那你承個諾。倩凝語色忽變輕巧,古來為妻者,賢孝最為貴,若此二樣不具,留之又有何用你便承諾,若以後她再敢欺負家裏人,將家裏人逼得出家門,你便休了她。

    此語一出,林梅頓時麵色一怔。

    這永恒看看倩凝,又看看林梅,滿臉的糾結之色。

    怎麽難道你想以後再發生這種事或者說,你方才所說根本做不到

    不是不是永恒連忙否定,糾結片時,隻得乖乖答應,好,我承諾,若以後林梅她再敢將永浩逼出家門,我休了她

    林梅聽了,當下氣得直咬牙,卻又表麵裝得一副逆來順受的樣子,不敢說一個不字。

    好,這話可是大哥你親口說的,到時可別反悔。倩凝說罷,又轉向林梅道:嫂嫂,大哥的話你也聽見了,希望你將它記清楚,免得將來事出之時,又怨這怨那,哭死哭活的。這再怎麽說,永浩也姓乜,是我乜家原本的一份子,這誰本誰末,你不會不清楚。既然生活在同一屋簷下,應該好好相處,何必弄得跟個仇人似的,徒增心的煩惱呢。我說的是與不是

    4242277